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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已经沦落到坐出租车的下场了,简直不能忍受。

    ……

    车队驶入依苑,首先映入眼睑的是别墅前面搭着的拱型门,门上绑满了粉色气球,像极了别人婚礼上的情形,然后上面还写着欢迎诺诺回家,宋依诺从来没被人这样重视过,她感动得热泪盈眶,抬头望着沈存希,“这些都是你准备的?”

    “嗯,喜欢吗?”沈存希偏头看着车窗外,从别墅门口到停车场这段距离,铺了红地毯,红地毯两侧摆放着欧式的花坛,花坛上面插满了象征纯洁爱情的百合花,这是他精心设计的,要给她一个惊喜。

    宋依诺用力点头,“喜欢,谢谢你,沈存希。”

    “傻瓜!”沈存希揉了揉她的脑袋,她不需要向他说谢谢啊,他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让她开心而已。他推开车门下车,弯腰抱起她,说:“诺诺,我们回家了。”

    “嗯!”宋依诺眼泪扑簌簌的滑落下来,她只愿时间停在此刻,那么他们会永远幸福下去。

    兰姨和两个面生的佣人站在花园前迎接他们,兰姨手里捧着一个蓝色小盆,盆里盛满了柚子叶水,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走过红毯,缓缓来到她们身边,她拿柚子叶沾了水,往宋依诺身上洒去,洒了她满头满脸的柚子叶水,兰姨道:“一扫扫霉运,从此好运连连,二扫扫病魔,从此身体健康无百病,三扫扫小人,从此顺顺利利幸福一生。”池东央亡。

    宋依诺眼里裹满了泪,她还记得17岁那年出院,她回到家里,家里冷锅冷灶,佣人也不爱搭理她,而宋振业和宋夫人,却带着宋子矜去了香港。

    没有人记得她那天出院,更没有人会为她准备这些,她哽咽道:“兰姨……”

    兰姨顿时慌了,她连忙道:“宋小姐,你别哭啊,这是我们乡下的习俗,出院回家都要用柚子叶水去去霉气。”

    宋依诺抬手抹了抹眼睛,她说:“我是太感动了,谢谢你们。”

    “嗨,宋小姐,你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先生,快抱宋小姐进屋去,别招了风。”兰姨心疼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她昏迷不醒那几天,先生皱着的眉头就没有舒展过。

    沈存希抱宋依诺进了别墅,连清雨从厨房里走出来,她腰上系着围裙,看到沈存希抱着宋依诺进来,她笑盈盈道:“我还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到,宋小姐,恭喜你出院。”

    宋依诺向她点了点头,她说:“谢谢。”

    “宋小姐的衣服好像湿了,存希,你抱宋小姐去楼上换身衣服下来,马上就可以开饭了。”连清雨在沈存希面前很乖巧,一点锋芒不露。甚至连宋依诺都忍不住怀疑,那天去医院里的那个连清雨,是她做了一场梦。

    而正是因为如此,连清雨才让她感到害怕。这样的女人,绝不是泛泛之辈,她比宋子矜会演会伪装,她知道自己在沈存希面前应该是什么样。

    与她比起来,直来直往毫不掩饰对她厌恶的宋子矜,会好应付得多,而连清雨,她分不清她什么时候是毒蛇,什么是美女。

    因此,她面对她时,就得更小心翼翼,不能着了她的道。

    沈存希抱着宋依诺回到楼上主卧室,将她放在床前凳上,然后去更衣室拿衣服。他拿着衣服走出来时,看到宋依诺坐在那里怔怔发神,他来到她身边,低声问道:“在想什么?”

    宋依诺回过神来,她抬头望着沈存希,他太优秀了,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都足以让别的女人前赴后继。之前是贺允儿,现在是连清雨,和他在一起,她总是缺少安全感。

    “沈存希,你为什么这么优秀?”如果他再平凡一点点,她是不是就能抓住他了?

    沈存希弯腰下来,与她平视,他揶揄道:“如果我不够优秀,怎么配得上你?”

    “可是我很差劲。”宋依诺垂下眸,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危机感。

    沈存希伸手握住她的下巴,他稍一用力,就将她的下巴抬起来,迫她与他对视,他说:“怎么忽然开始患得患失了?”

    “没有,我换衣服了。”宋依诺拿开他的手,脱下外套,兰姨并没有往她身上洒多少水,所以只有外套有点湿,换了外套,沈存希又要伸手抱她下楼,却被她制止了。

    “我自己走吧,这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这段时间我不能一直依赖你,还是要努力去适应。”宋依诺这样说其实没有别的意思,但是沈存希联系上刚才她说的话,他顿时明白,她刚才在担心什么。

    他叹了一声,拿起内线,吩咐佣人送拐杖上来。有时候,他以为他能给她的宠爱,就是充当她的手充当她的腿,让她无忧无虑,在他身边幸福快乐就足矣。

    但是她需要的,也许并非是这样的。

    佣人很快送来拐杖,沈存希接过去递给她,看她手法娴熟的拄着拐杖往门外走去,他跟在她身后,忽然有种失落感,就好像她不需要他,也会走得很好。

    宋依诺在医院里练习了很久用拐杖,从一开始的频频跌倒,到后面的娴熟,她一直没告诉沈存希,其实是想给他一个惊喜。

    她走出门外,看向紧跟在身边的沈存希,她笑道:“我是不是走得很好?”

    “嗯,非常棒!”尽管沈存希心里有些失落,但是他还是没有吝啬赞美她。她的倔强她的勇敢她的独立,是他欣赏的优点,即便她不再依靠他,他也不想抹杀她的努力。

    就好像老鹰等待幼鹰长到一定时候,就不会再捕捉食物给它,而是让它自己学会飞翔,学会去觅食。

    依诺从小到大的经历,就注定了她不会依赖别人,所以他爱她,应该帮助她成为一只展翅高飞的鹰,与他一起翱翔在无尽的天地间。

    宋依诺得到他的肯定,她顿时灿烂的笑开,这些天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来到楼梯前,沈存希到底没有让她自己走下去,这太危险了。

    他拿走她的拐杖,交给跟在他们身后的佣人,然后拦腰将她抱起,大步下楼。

    将宋依诺放到餐厅的餐椅上,餐桌上摆满了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有中式有西式还有日本的寿司与芥茉三文鱼。宋依诺不得不承认,连清雨露的这一手,已经将她秒到十万八千里外了。

    连清雨将最后一道汤端上来,她忙得颊边满是汗水,她温柔大方道:“宋小姐,尝尝我的手艺,存希说我的手艺不错哦,谁娶了我就有口福了。”

    沈存希抬头望着她,说:“清雨,辛苦你了。依诺,尝尝吧,清雨听说你要出院了,专门给你做的。”

    “辛苦了,连小姐。”纵使宋依诺心里对连清雨有再多的不满,此刻也得忍下来,否则连清雨忙了一早上,她要是不给面子的话,沈存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会觉得她小家子气,这样一来,就会让连清雨得逞。她才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她拿起筷子吃起来,咕噜肉松脆清甜,似乎将她麻木的胃蕾给唤醒了,她本来是抱着尝一尝的态度,最后却吃得停不下来。不管了,节操什么的,等她填饱了肚子再捡起来也不迟。

    “连小姐的手艺确实不错,存希,你尝尝咕噜肉。”宋依诺用自己吃过的筷子,直接夹了咕噜肉喂到沈存希唇边,沈存希张嘴含下,嚼了两下,他说:“有点甜。”

    沈存希不喜欢吃甜食,宋依诺知道,她顿时笑开,“我觉得很好啊。”

    连清雨坐在他们对面,看着他们俩旁若无人的亲密,她恨得咬牙切齿。沈存希有洁癖,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但是他居然会吃宋依诺的筷子,这让她感到特别的震惊与无所适从。

    宋依诺抬头看着对面神情僵硬的连清雨,她说:“连小姐,你也吃呀,味道真的不错哦。”

    连清雨恨不得将一桌美食佳肴给挥到地上去,从宋依诺住进依苑开始,她就没在她身上讨到便宜。不行,她必须要忍耐,否则她怎么将宋依诺踢出局去?

    连清雨咬碎了牙齿,才将这股不甘心咽下去,她说:“合宋小姐口味就好。”

    “连小姐的厨艺堪比盛世豪庭酒店的大厨,甚至更胜一筹。”宋依诺继续吃起来,完全没有被情敌秀厨艺给膈应到。

    “那你就多吃点。”连清雨道。

    “那是自然的,存希,快吃,下次要吃到连小姐做的饭,恐怕就难了。”宋依诺惋惜道。

    沈存希看她真的喜欢吃,他就顺口接道:“下次你还想吃,就让清雨给你做,哪有什么难的?”

    “真的吗?那太不好意思了,连小姐毕竟是客啊,让客人下厨,不太好。”宋依诺觉得她刚才那番话假得连自己都想吐了,看来白莲花的无辜不是人人都能装的,她就胜任不了。

    连清雨气得吐血,这两人一唱一合的,敢情真的把她当成酒店大厨使了?可是在沈存希面前,她又不能表现出不悦,还得装作高兴的样子,“宋小姐喜欢我做的菜,是我的荣幸。再说我把存希当成亲哥哥一样,在我心里已经把你们当成了我的亲人,如果你们把我当客人看待,我才会真的伤心。”

    沈存希望着连清雨,她眼里一闪而逝的黯然让他多了几分心疼,他不知道她当年做了什么,让连家老爷子赶出家门,也许他是时候该去找连老爷子谈谈。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宋依诺从善如流,一点也不客气。她想在沈存希面前挣表现,她成全她。

    连清雨搁在膝盖上的手紧握成拳,只有这一次,她任她欺负,以后她绝对会十倍百倍的还给她。

    宋依诺望着连清雨,看到她眼里掠过一抹怨恨,她挑了挑眉,真想问她这样做人累不累?明明不高兴还得忍着,就不怕憋出内伤么?

    其实她也一样,明明不喜欢连清雨,却还要一直容忍她,谁让她对沈存希有救命之恩呢?

    吃完饭,沈存希被一通电话召回了公司,宋依诺觉得别墅里有点闷,她拿起拐杖,往别墅外走去。兰姨在后院搭了鸡棚,鸡棚旁边搭了一个精致的鸭棚,那只小黄鸭……不,现在应该叫大黄鸭了,正在鸭棚里走来走去,黄色的绒毛逐渐长出杂色,再过不久,就会变成一只普通的鸭子。

    宋依诺站在鸭棚边,拿起谷子往鸭棚里撒,她看着它失了活力的样子,有些同病相怜,她感慨道:“大黄鸭,我们回家了,可是却好像更没有自由了。”

    她被这栋大宅子锁住,而它被这精致的鸭棚锁住,都没有自由了。

    她在楼下站了一会儿,转身回别墅。连清雨换了精致的服装从楼上下来,没有沈存希,她连装都不愿意装,轻哼一声,从宋依诺身旁走过。

    宋依诺看见她换鞋出门,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明明两看两相厌,为什么偏偏要住一起?她要是有点魄力,就该和沈存希坦白,这别墅里,有她没连清雨,有连清雨没她。

    回到楼上,宋依诺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呆。她忽然想起什么,连忙坐起来,拿起内线给兰姨打电话,“兰姨,我在金域蓝湾的行李是谁去收拾的,送回依苑又是谁整理的?”

    “是我,宋小姐,怎么了?”兰姨问道。

    “你记不记得一个很旧的老式首饰盒,就是四五十年代用的那种,你记得放在哪里了吗?”宋依诺急忙问道。

    兰姨听她声音着急,她说:“我记得当时收拾行李时看见过,但是一时想不起来放在哪里了,这样吧,我上来帮你找找看。”

    “好,麻烦你了,兰姨。”宋依诺挂了电话,她想起外婆托梦,还有宋振业的话,心止不住往下沉。如果只是外婆托梦,她会认为自己伤重出现了幻觉,但是宋振业却说得很清楚,她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如果和外婆一起离开的那个小女孩就是囡囡,那么她是谁?

    兰姨很快上来了,她在房间里找了一圈,纳闷道:“我记得我好像放在更衣室里,我去更衣室里找找。”

    宋依诺跟着她进了更衣室,看她将每个抽屉拉开找了一遍,都没有找到,宋依诺越来越心急,“兰姨,你仔细想想放哪里了。”

    “宋小姐,你别急,我记得我带回来了的,你让我好好想想。”兰姨用力想用力想,她忽然道:“有了,我想起来了。”

    兰姨去找来了梯子,爬到最上面,她打开一个橱物柜,里面放着棉被,她伸手进去摸了摸,然后摸出一个首饰盒来,她拿下来递给宋依诺,她说:“先生让我去帮你收拾行李时,我发现了这个,我看着这首饰盒年代有些久远,对你应该具有很大的意义,就没有乱放,我没有打开过,你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

    宋依诺接过去,她连忙打开首饰盒,首饰盒里放着几张照片,有一张是外婆、她和一个小女孩的合照,但是因为首饰盒长期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所以那个小女孩的相貌已经模糊不清,只看得到她们穿着同一款裙子。

    而她们身后,好像是教堂一样的地方,挂在门前的牌匾字迹也模糊不清了。

    这张照片有什么意义,为什么外婆会留着,照片里的另一个女孩就是囡囡吗?另一张照片上,董仪璇抱着一个小女婴,对着镜头温婉的笑着。

    还有一张照片,是外婆抱着一个大概一岁左右的小女婴,小女婴眉开眼笑,眼睛弯弯的,但不是丹凤眼。

    宋依诺当时拿到照片时,并没有刻意去对比照片里的小女孩是不是同一个人。但是现在,当她仔细对比这些照片后,她才发现,董仪璇抱着的小女婴和外婆抱着的小女婴都是浓眉大眼,而后来这张照片,外婆怀里的她,已经变成了一双狭长的丹凤眼。

    她眼前一黑,如果说刚生下来的孩子五官还没长开,但是后来外婆怀里的小女婴已经有一岁了,那么五官已经定开型了,大眼与丹凤眼的区别很大,那时候也没有PS,不可能把孩子的大眼PS成丹凤眼。

    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后来这张照片里的小女孩,已经不是那个小女婴,而她,不是董仪璇的孩子!因为太过震惊,她甚至没有发现,同心结琉璃穗子已经不见了。

    “宋小姐,你没事吧?”兰姨站在她旁边,看她整个人都摇摇欲坠,她担心极了。

    宋依诺这才意识到兰姨还在旁边,她摇了摇头,勉强镇定下来,“兰姨,我没事,你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兰姨再三确定她没事,她才转身出去了,走到衣帽间门边,她转过头来,说:“宋小姐,你若有事就叫我,我就在楼下。”

    “谢谢兰姨,我没事。”宋依诺目送兰姨离去,她再也站立不住,滑坐在地上。耳边似有响雷轰隆隆滚过,她片刻无法安宁。

    不行,她要回老家一趟,她必须亲自去确认一件事,如果她不是宋依诺,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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