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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红薯是小小的那种, 巴掌大小, 颗颗饱满圆润,透着股憨态可掬的肉感,每一颗都差不多大,显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剥开是鲜黄的瓤,香气扑鼻。
宋易知道。
小时候宋晴馋, 会自己刨土坑烤红薯,在野地里,风四处吹, 只眼前土坑里那一点温暖, 用手扒拉着翻红薯,碰一手一鼻子的灰,有时候红薯烤出胶,手上的灰渍好久都洗不掉。
陆季行自然不必吃得那么狼狈。
甚至连灰烬都没有, 架在泥台上隔火烤。
陆季行一手戴着隔热手套, 一手拿着小钳子拨弄,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外出拍戏,有时候冬天在野外, 就生这样的炉子, 红薯的香气仿佛带着温度,再来瓶酒, 就无惧严寒了。
这么想着, 他就打了个响指, 叫尤嘉, “老婆,去温几瓶酒。要烈的。”他低头,看了眼宋易,目带寒光。
“哦。”尤嘉歪着头看见陆季行面前端坐的男孩子,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他别乱来。悯之和宋易刚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作为亲爸妈,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她想起自己当年和陆季行谈恋爱那会儿,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虽然她觉得倒不必那么紧张,缘分有时候是件很奇妙的事,但陆季行那性子,铁定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陆季行装没看见尤嘉的示意。
人大概都有一种直觉,满屋子的人,陆季行就看宋易觉得扎眼。
果不其然,是个觊觎他悯之的小狼崽子。
作为一个父亲,女儿是手心里捧着的宝贝,谁多看一眼,他都警醒,更别说宋易这种上来就坦白他对悯之有想法的。
可以,非常好,大胆。
陆季行很想把手里的钳子敲他脑壳上,最后只是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你说你和悯之什么?”
宋易微微垂首,“我和悯之在交往。”
陆季行舌尖舔过每一个牙齿,最后顶住上颌,微微点头,“多久了?”
宋易从来没觉得这样紧张过,甚至他刚刚走过来的时候,甚至还是自信满满的,横竖都是一刀,反正悯之喜欢他,大不了就再接再厉,也没什么可怕的。
但这会儿他只觉得冷汗沿着背脊一直往下淌。
全身上下每一寸神经都绷紧着,皮也绷得紧紧的,明明陆季行看起来平和得近乎绅士,他莫名觉察出一股难言的恐怖出来。
“有一年了。”他回答,垂首的模样显得谨小慎微。
这一点儿都不像他。
“我很喜欢悯之。”
陆季行再次点了点头,炉子里一颗红薯烤熟了,泛着浓烈的焦香,他拿扦子扎透了,确认是熟了,就把它夹了出来,松松皮。
递给悯之的舅妈,“尝尝。”
周倩接过来,左手换右手,鼓着腮帮子聚了一口气吹着,烫得不行。
尤靖远抽了几张纸,给她垫着拿在手里,嫌弃地嘟囔了声,“笨不笨。”
周倩瞪了他一眼,回过头的时候,陆季行一只手正无意识地虚点着,目光幽沉地落在宋易身上。
她陡然有些心疼起宋易来。
是一种同病相怜的怜悯,她嫁给悯之的舅舅尤靖远那会儿,也是这样的处境,他已经是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的总裁,而她不过是边缘艺人,身份的巨大悬殊,让她生不出半分妄想来,但爱情有时候就是不讲理,不是不能要,就能不去想的。
但作为悯之的舅妈,她自然还是站在陆季行和尤靖远这边的。
她对尤靖远再了解不过,自大狂,暴脾气,习惯高高在上,也习惯了做决断,最心爱的外甥女的婚姻大事,他即便不能干扰,也必然要人家好看。
俗话说,下马威。
这是考验。
但陆季行更多的是一种难言的心情,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女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好好地宠了这么多年,猛地有一个人要把他放手心的宝贝拿走了,他那种心情,是不当爹没办法体会的。
会有人比他更爱悯之吗?会有人比他更无条件包容她爱她吗?会有人宠着她呵护她把她当宝贝吗?
不放心,怎么能放心呢!
他尤记得他第一次抱悯之的感觉。
那是深冬的一个早晨,刚过完年没多久,春天就快要来了。尤嘉生悯之不顺利,在产房待了三天两夜,他熬得双眼通红,一刻也不能寐,终于听见一声啼哭,护士出来告诉他,母女平安,他松了一口气,像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悯之被装进保温箱里,过了大约五六个小时,才有护士领着他去看,他的手穿过箱体触摸到她,软软的身体,粉嫩嫩的皮肤,她动了动手脚,忽然对着他笑起来。
那么小的一只,眼睛只睁开一条小小的缝隙,就会对他笑了,后来尤嘉一度嘲笑他幻觉了。
他真的看见了,那一瞬间热泪盈眶,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就那么搁到了他的心尖上,这是他太太给他的礼物,饱含着爱与柔情。
他其实本并不想尤嘉再受孕。
第一胎生遥之和逸之的时候,尤嘉身子很笨重,小小的身子,本就看起来弱不禁风,一下子又是双胞胎,才五六个月,就跟快要生了似的,扛着大大的肚子走路,手一定要扶着腰,不然很快就会酸困,两个人走路的时候,他总是习惯撑着她的腰身,间或替她揉一揉,那时候工作都推了,总觉得留她自己莫名有罪恶感。
他照顾她的起居,事无巨细地安排她的一切,从一点一滴的细微小事里觉察出莫大的幸福感出来,他对尤嘉很好,他自己都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很好,他尽了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照顾她,呵护她。
可看着她在产房的时候,他还是有着深重的愧疚。
孕育一个小生命,一个母亲的辛苦是没经历过的人没办法想象的。
他看着她在产床上声嘶力竭地喊叫,发誓这种事,这辈子就这一次就够了。
尤嘉想给他生个女儿,或者说想让他开心,他喜欢小孩。
悯之是她给他的珍宝。
他珍而重之地接过来,花了二十年去细心养护。
付出爱,也获得安宁和幸福。
这一刻,他看宋易,满含挑剔,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陆遥之和陆逸之刚刚拔完萝卜回来洗过手,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缓缓走了过来,一边擦手,一边踢了个凳子坐下来。
看着对面的宋易,忽然感慨这人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尽往虎须上捋。
陆季行先看了陆逸之一眼,问他,“你知道?”
他在悯之的学校教书,总不会一点儿也没听说过。
陆逸之只好点了点头。
他对宋易的感官很复杂,一方面觉得他是个危险分子,一方面有欣赏他某些特质,理智告诉自己应该让他远离自己的妹妹,但偶尔的直觉还是想冒险听之任之。
陆季行低“哼”了一声,似乎有些不满,大约是不喜欢这种被瞒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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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是小小的那种, 巴掌大小, 颗颗饱满圆润,透着股憨态可掬的肉感,每一颗都差不多大,显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剥开是鲜黄的瓤,香气扑鼻。
宋易知道。
小时候宋晴馋, 会自己刨土坑烤红薯,在野地里,风四处吹, 只眼前土坑里那一点温暖, 用手扒拉着翻红薯,碰一手一鼻子的灰,有时候红薯烤出胶,手上的灰渍好久都洗不掉。
陆季行自然不必吃得那么狼狈。
甚至连灰烬都没有, 架在泥台上隔火烤。
陆季行一手戴着隔热手套, 一手拿着小钳子拨弄,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外出拍戏,有时候冬天在野外, 就生这样的炉子, 红薯的香气仿佛带着温度,再来瓶酒, 就无惧严寒了。
这么想着, 他就打了个响指, 叫尤嘉, “老婆,去温几瓶酒。要烈的。”他低头,看了眼宋易,目带寒光。
“哦。”尤嘉歪着头看见陆季行面前端坐的男孩子,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他别乱来。悯之和宋易刚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作为亲爸妈,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她想起自己当年和陆季行谈恋爱那会儿,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虽然她觉得倒不必那么紧张,缘分有时候是件很奇妙的事,但陆季行那性子,铁定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陆季行装没看见尤嘉的示意。
人大概都有一种直觉,满屋子的人,陆季行就看宋易觉得扎眼。
果不其然,是个觊觎他悯之的小狼崽子。
作为一个父亲,女儿是手心里捧着的宝贝,谁多看一眼,他都警醒,更别说宋易这种上来就坦白他对悯之有想法的。
可以,非常好,大胆。
陆季行很想把手里的钳子敲他脑壳上,最后只是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你说你和悯之什么?”
宋易微微垂首,“我和悯之在交往。”
陆季行舌尖舔过每一个牙齿,最后顶住上颌,微微点头,“多久了?”
宋易从来没觉得这样紧张过,甚至他刚刚走过来的时候,甚至还是自信满满的,横竖都是一刀,反正悯之喜欢他,大不了就再接再厉,也没什么可怕的。
但这会儿他只觉得冷汗沿着背脊一直往下淌。
全身上下每一寸神经都绷紧着,皮也绷得紧紧的,明明陆季行看起来平和得近乎绅士,他莫名觉察出一股难言的恐怖出来。
“有一年了。”他回答,垂首的模样显得谨小慎微。
这一点儿都不像他。
“我很喜欢悯之。”
陆季行再次点了点头,炉子里一颗红薯烤熟了,泛着浓烈的焦香,他拿扦子扎透了,确认是熟了,就把它夹了出来,松松皮。
递给悯之的舅妈,“尝尝。”
周倩接过来,左手换右手,鼓着腮帮子聚了一口气吹着,烫得不行。
尤靖远抽了几张纸,给她垫着拿在手里,嫌弃地嘟囔了声,“笨不笨。”
周倩瞪了他一眼,回过头的时候,陆季行一只手正无意识地虚点着,目光幽沉地落在宋易身上。
她陡然有些心疼起宋易来。
是一种同病相怜的怜悯,她嫁给悯之的舅舅尤靖远那会儿,也是这样的处境,他已经是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的总裁,而她不过是边缘艺人,身份的巨大悬殊,让她生不出半分妄想来,但爱情有时候就是不讲理,不是不能要,就能不去想的。
但作为悯之的舅妈,她自然还是站在陆季行和尤靖远这边的。
她对尤靖远再了解不过,自大狂,暴脾气,习惯高高在上,也习惯了做决断,最心爱的外甥女的婚姻大事,他即便不能干扰,也必然要人家好看。
俗话说,下马威。
这是考验。
但陆季行更多的是一种难言的心情,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女儿,舍不得打舍不得骂,好好地宠了这么多年,猛地有一个人要把他放手心的宝贝拿走了,他那种心情,是不当爹没办法体会的。
会有人比他更爱悯之吗?会有人比他更无条件包容她爱她吗?会有人宠着她呵护她把她当宝贝吗?
不放心,怎么能放心呢!
他尤记得他第一次抱悯之的感觉。
那是深冬的一个早晨,刚过完年没多久,春天就快要来了。尤嘉生悯之不顺利,在产房待了三天两夜,他熬得双眼通红,一刻也不能寐,终于听见一声啼哭,护士出来告诉他,母女平安,他松了一口气,像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悯之被装进保温箱里,过了大约五六个小时,才有护士领着他去看,他的手穿过箱体触摸到她,软软的身体,粉嫩嫩的皮肤,她动了动手脚,忽然对着他笑起来。
那么小的一只,眼睛只睁开一条小小的缝隙,就会对他笑了,后来尤嘉一度嘲笑他幻觉了。
他真的看见了,那一瞬间热泪盈眶,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就那么搁到了他的心尖上,这是他太太给他的礼物,饱含着爱与柔情。
他其实本并不想尤嘉再受孕。
第一胎生遥之和逸之的时候,尤嘉身子很笨重,小小的身子,本就看起来弱不禁风,一下子又是双胞胎,才五六个月,就跟快要生了似的,扛着大大的肚子走路,手一定要扶着腰,不然很快就会酸困,两个人走路的时候,他总是习惯撑着她的腰身,间或替她揉一揉,那时候工作都推了,总觉得留她自己莫名有罪恶感。
他照顾她的起居,事无巨细地安排她的一切,从一点一滴的细微小事里觉察出莫大的幸福感出来,他对尤嘉很好,他自己都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很好,他尽了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照顾她,呵护她。
可看着她在产房的时候,他还是有着深重的愧疚。
孕育一个小生命,一个母亲的辛苦是没经历过的人没办法想象的。
他看着她在产床上声嘶力竭地喊叫,发誓这种事,这辈子就这一次就够了。
尤嘉想给他生个女儿,或者说想让他开心,他喜欢小孩。
悯之是她给他的珍宝。
他珍而重之地接过来,花了二十年去细心养护。
付出爱,也获得安宁和幸福。
这一刻,他看宋易,满含挑剔,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陆遥之和陆逸之刚刚拔完萝卜回来洗过手,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缓缓走了过来,一边擦手,一边踢了个凳子坐下来。
看着对面的宋易,忽然感慨这人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尽往虎须上捋。
陆季行先看了陆逸之一眼,问他,“你知道?”
他在悯之的学校教书,总不会一点儿也没听说过。
陆逸之只好点了点头。
他对宋易的感官很复杂,一方面觉得他是个危险分子,一方面有欣赏他某些特质,理智告诉自己应该让他远离自己的妹妹,但偶尔的直觉还是想冒险听之任之。
陆季行低“哼”了一声,似乎有些不满,大约是不喜欢这种被瞒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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