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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昌很快就听了皇帝李永吉的命令,组织了一个谈判小组,不过这次李永昌没有亲自出马,而是任命王韬为谈判大使,容闳为谈判副使,正式的以中华帝国的名义,跟英法俄三国使者进行了正式的关于中俄冲突的谈判。
果不其然,英法俄三国使者沆瀣一气,不但之前的六个条件寸步不让,而且还提高了赔偿金额,俄国的赔偿金从三百万两白银,变成了四百万两,英法两国要求的调停费,则分别从五十万两,上升到了一百万两。
也就是说,新成立的中华帝国,总共要为中俄冲突的事情,向英法俄三国支付六百万两白银!
钱不钱的先不说,一旦答应下来,中华帝国的脸面就算是完了,因为刚成立就被强迫签署卖国条约,那对威望的打压是十分明显的。
其实,原本俄国要的更高,是六百万两的,还是英法两国的谈判使者感觉不对,希望尽量不要过分逼迫中国,才减少了数目,要不然,那就根本没法谈了。
换言之,在见识了登基大典上那番山呼海啸的欢呼之后,英国使者跟法国使者都有些犯嘀咕,对自家政府的决策也开始产生怀疑,所以他们才尽量帮助减少对中华帝国有些过分的条件,希望最终可以和平解决。
@ 对这些苛刻的条件,王韬跟容闳都是据理力争,并且遵照皇帝陛下的旨意,先从道义上讲,然后再从细节上一点一点的谈,甚至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努力的让这场谈判拖延下去。
就在这场谈判进行的过程中,李永吉跟李永昌也没闲着,他们分工配合。一个管军,一个管政,开始加速了对中华帝国内部力量的整合,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一套简洁高效的政府,并组织一支强大的军队。
先说政府结构。
之前实行江南军政府的时候,实行的是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力分开。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议会的作用微乎其微。司法上也因为军法处的强势介入而作用不大,所以导致政府的权力大大提升,实际上形成了精武军跟江南军政府两家独大的局面。
考虑到中国老百姓识字率较低,没有多少三权分立意识,加上现在内忧外患严重,需要的是高效集权,而不是分散,所以决定实行一种权力更集中的二元君主制。
也就是说,中华帝国的国体。是二元君主制,原先的江南军政府,自动更名为中华帝国政府。
在这个新政府中,皇帝为世袭制。是国家元首,拥有国家的军权与政权,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是国家的实质统治者。
在皇帝之下。实行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分立的政策。
行使行政权的机构,叫帝国政府,实行内阁负责制。内阁对外也称为相府,内阁成员有五人,成员全部由皇帝任命。
内阁之后是外交部、财政部、国防部、教育部、人事部这五大部,分管地方政务。
司法权独立于政府机构,名称叫帝国法院,分四级,分别是皇家**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帝国法院中的最高首领叫帝国**官,也是由皇帝直接任命。法官不管行政,只管审案子,法官的任命体系以及升级体系也是独立的,不跟政府挂钩,也不受内阁管辖。
立法权则归与议会,分上议院跟下议院,上议院就是皇家议院,有立法权,但皇帝可以一票否决。下议院则只有监督权跟提议权,没有立法权。
在政体架构中,虽然依然保存了法院跟议院的独立,但最终裁决者是皇帝,所以实际上最强大的还是内阁政府。
也就是说,皇帝是总裁,下面的内阁首相、**官、议长是手下三个部门的主管,各部门独立运行,互相牵制,只不过内阁的行政部门规模更大而已。
为了能够更协调,李永吉的哥哥李永昌被任命为中华帝国第一任内阁首相,第一任上议院的议长为李永吉的父亲李正祥,第一任帝国**官为李永吉的外公王天重。
可以说这三个要害部门的最高官员,全是李永吉的自家人,属于明目张胆的任人唯亲。
其次是军队,政务的改革,李永吉决定抛开,让李永昌他们自己商量解决,他自己则一门心思抓军事,而他第一个要做的,就是对进行一次大扩军,并在扩军的基础上,对原有的精武军进行一番大整编,以此来迅速提高中华帝**队的整体战斗力。
根据新的军队整编计划,中华帝国的武装力量,将会分为海陆空三军,每一个大军种,根据实力强弱,又分甲乙丙三级。
第一级的甲种部队,统一叫做皇家禁卫军,比如陆军就叫皇家陆军,海军就叫做皇家海军,空军叫皇家空军。
他们是皇室,也就是李永吉的直属部队,财政都是皇... -->>
李永昌很快就听了皇帝李永吉的命令,组织了一个谈判小组,不过这次李永昌没有亲自出马,而是任命王韬为谈判大使,容闳为谈判副使,正式的以中华帝国的名义,跟英法俄三国使者进行了正式的关于中俄冲突的谈判。
果不其然,英法俄三国使者沆瀣一气,不但之前的六个条件寸步不让,而且还提高了赔偿金额,俄国的赔偿金从三百万两白银,变成了四百万两,英法两国要求的调停费,则分别从五十万两,上升到了一百万两。
也就是说,新成立的中华帝国,总共要为中俄冲突的事情,向英法俄三国支付六百万两白银!
钱不钱的先不说,一旦答应下来,中华帝国的脸面就算是完了,因为刚成立就被强迫签署卖国条约,那对威望的打压是十分明显的。
其实,原本俄国要的更高,是六百万两的,还是英法两国的谈判使者感觉不对,希望尽量不要过分逼迫中国,才减少了数目,要不然,那就根本没法谈了。
换言之,在见识了登基大典上那番山呼海啸的欢呼之后,英国使者跟法国使者都有些犯嘀咕,对自家政府的决策也开始产生怀疑,所以他们才尽量帮助减少对中华帝国有些过分的条件,希望最终可以和平解决。
@ 对这些苛刻的条件,王韬跟容闳都是据理力争,并且遵照皇帝陛下的旨意,先从道义上讲,然后再从细节上一点一点的谈,甚至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努力的让这场谈判拖延下去。
就在这场谈判进行的过程中,李永吉跟李永昌也没闲着,他们分工配合。一个管军,一个管政,开始加速了对中华帝国内部力量的整合,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一套简洁高效的政府,并组织一支强大的军队。
先说政府结构。
之前实行江南军政府的时候,实行的是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力分开。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议会的作用微乎其微。司法上也因为军法处的强势介入而作用不大,所以导致政府的权力大大提升,实际上形成了精武军跟江南军政府两家独大的局面。
考虑到中国老百姓识字率较低,没有多少三权分立意识,加上现在内忧外患严重,需要的是高效集权,而不是分散,所以决定实行一种权力更集中的二元君主制。
也就是说,中华帝国的国体。是二元君主制,原先的江南军政府,自动更名为中华帝国政府。
在这个新政府中,皇帝为世袭制。是国家元首,拥有国家的军权与政权,集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是国家的实质统治者。
在皇帝之下。实行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权分立的政策。
行使行政权的机构,叫帝国政府,实行内阁负责制。内阁对外也称为相府,内阁成员有五人,成员全部由皇帝任命。
内阁之后是外交部、财政部、国防部、教育部、人事部这五大部,分管地方政务。
司法权独立于政府机构,名称叫帝国法院,分四级,分别是皇家**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帝国法院中的最高首领叫帝国**官,也是由皇帝直接任命。法官不管行政,只管审案子,法官的任命体系以及升级体系也是独立的,不跟政府挂钩,也不受内阁管辖。
立法权则归与议会,分上议院跟下议院,上议院就是皇家议院,有立法权,但皇帝可以一票否决。下议院则只有监督权跟提议权,没有立法权。
在政体架构中,虽然依然保存了法院跟议院的独立,但最终裁决者是皇帝,所以实际上最强大的还是内阁政府。
也就是说,皇帝是总裁,下面的内阁首相、**官、议长是手下三个部门的主管,各部门独立运行,互相牵制,只不过内阁的行政部门规模更大而已。
为了能够更协调,李永吉的哥哥李永昌被任命为中华帝国第一任内阁首相,第一任上议院的议长为李永吉的父亲李正祥,第一任帝国**官为李永吉的外公王天重。
可以说这三个要害部门的最高官员,全是李永吉的自家人,属于明目张胆的任人唯亲。
其次是军队,政务的改革,李永吉决定抛开,让李永昌他们自己商量解决,他自己则一门心思抓军事,而他第一个要做的,就是对进行一次大扩军,并在扩军的基础上,对原有的精武军进行一番大整编,以此来迅速提高中华帝**队的整体战斗力。
根据新的军队整编计划,中华帝国的武装力量,将会分为海陆空三军,每一个大军种,根据实力强弱,又分甲乙丙三级。
第一级的甲种部队,统一叫做皇家禁卫军,比如陆军就叫皇家陆军,海军就叫做皇家海军,空军叫皇家空军。
他们是皇室,也就是李永吉的直属部队,财政都是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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