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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征之前,从来没出过自己的家乡。
实际上,查尔斯在当兵之前,只是一个普通的。继承了父辈财产并小心经营的农场主,战争爆发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尤其是那些拥有大量奴隶的农场,才借着拉起一支兵,本意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
不过养兵太贵了。他觉得不划算,可解散又不敢,毕竟那些黑鬼那段时间总是有些不听话。所以最终他就学别人一样,全部划归临时部队的序列,这样他不但能弄一个军官当一当,还可以让政府来替自己养兵。
然而,既然是让政府给你养兵,那你就得听政府的话,所以他不得不因为一纸命令,就带着部队离开自己的家乡,进了兵营参加临时训练,而他也因为手底下的士兵较多,学历也比较高,上过高中,所以一下子就成了一名步兵少校。
后来,他带领这支私兵性质的部队,在东线参加了不少战斗,或许是运气好,这么多场仗下来,他不但人没事儿,还积功成了一名准将,手底下也不再是原来那支私兵,而是有了更多的军队。
再后来,他就被派到了田纳西军团,来到孟菲斯,再再后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总而言之一句话,查尔斯根本就不是个正规军校出身的军官,他也没有那些正规军管的所谓荣誉,他参军的真正目的,一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后来则是顺大流。
所以说,像查尔斯这样的人,能做出这种决断也就毫不奇怪了,毕竟给中国人做事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
不说别的,密西西比河军团的军团长彭伯顿就是个好例子,这家伙要不是仗着中国人的帮忙,早就在维克斯堡被灭掉了,可就因为中国人,他不但逃脱了失败投降的厄运,还意外的获得了中国人的大量帮助,富的流油不说,武器装备也比罗伯特.李的部队还好。
虽然彭伯顿的这个行为,在很多正规军管看来多少有些不齿,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却是个榜样。
可不是么,名声鹊起,还大大发财,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了,这样的好事儿谁不想要?
以前,查尔斯是没机会,所以只能暗地里想一想,而且平时因为新任司令官讨厌彭伯顿的缘故,他还跟这骂过几句,可心底里未尝没有跟着学的意思。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彭伯顿能那么发财,是因为他条件更好,并不是彻底投靠了中国人。
因为他原本就是维克斯堡的东道主,而中国人后来要在维克斯堡停留并租用港口,出于与当地人打好交道的目的,自然就要定期给他一笔钱当租金。
相对于管理一座外族城市所需要付出的资源跟精力,只付出少量租金就能获得当地的居住权跟港口使用权,这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最划算的事情了。
另外。维克斯堡战役之后,彭伯顿连杰克逊城也归入囊中,名正言顺的把两个地方的军政大权抓在了手里。
从此以后,这两个地方的普通老百姓。都得给他缴税,而像收购农产品这样的事情,因为中国人不想麻烦,所以干脆统一把这事儿交给彭伯顿,让彭伯顿承包下向下面收购农产品的工作。
毕竟收购农产品这种事情。需要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去负责,而且收购的时候因为要压价,所以难免过程中会得罪人,而这个得罪人,还不是得罪普通老百姓,而是得罪那些农场主,所以这个活儿中国人是不乐意做的。
相反,多一个当地权贵当中间商,让一点好处给中间商,让中间商承担所有的收购工作。这对中国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彭伯顿就是靠着中国人的这些农产品承包合同,大肆搜刮,拼命的赚取差价,而与此同时呢,中国人看他做的挺好,干脆连卖给当地的工业品以及军需物资也都交到他的手中。
就这样,彭伯顿一边替中国人收购农产品,一边替中国人在当地卖掉工业品,这一来一回,光中间赚取的差价。就盆满钵满,所以他当然看不上联盟国政府给的那点意思性抚恤了。
而且,也正因为掌握了这两个赚取的渠道,彭伯顿才一反常态。居然开始不听联盟国政府的话,反而对上面的命令各种抵制,既不让上面派人过来,也不让上面派兵过来,搞的如今在整个密西西比州都有些不受控制了,几乎成了一个独立的边界州。
原因很简单。彭伯顿不想外人插手他掌握的这两条财路,所以才各种桀骜不驯,但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一战胜利后骄傲自大,以至于被中国人所蒙骗住了呢。
会有这个想法,也跟彭伯顿的勇将标签有关。
目前联盟国最有名气的两个将领,一个是罗伯特.李,另外一个就是彭伯顿。
不过,罗伯特.李的名气,主要是指他带兵打仗很有一套,多次给予联邦军重创,大家看中的是他的领兵才能。
彭伯顿就不一样了,他虽然领兵的才能也被人称赞,但他最被人称赞,或者说他之所以能出名的一点,是他坚守维克斯堡,哪怕弹尽粮绝也决不投降的道德品质。
在这个时代的西方国家,投降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所以按照彭伯顿当时的情况,他提前投降格兰特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实力相差悬殊。
那么,彭伯顿当时怎么也不投降,哪怕食物不足,都开始实行配给制了,而且每天都在承受二十一小时的炮击,也依然在咬牙坚持。
很多人以为这是彭伯顿忠勇的象征,其实不知道的是,彭伯顿一直不投降,是因为不服气,或者说是恼羞成怒。
因为在之前的时候,他的实力不比格兰特差多少,结果却被格兰特多番戏弄,多次被对方运用声东击西的政策,逐渐走入了困境。
如果当时他听约瑟夫.约翰斯顿的建议,提前带兵离开维克斯堡,前往杰克逊城与对方合兵一处,那么格兰特绝对无法把他困住。
正是这股不服气,他才一直坚持,所以根本不是外人所说的那样,是什么天生忠勇。
查尔斯也是一样,他不了解彭伯顿的情况,只以为彭伯顿因为耿直,才跟中国人走的近,而也因为这样,结果反倒是发了财,所以他也想学一下。
反正彭伯顿跟中国人走的那么近,几乎是人尽皆知,也没见有什么问题,反倒是升官发财,那么他私下里跟中国人的军队稍微合作一下,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吧。
嗯,就像那个叫李远征的家伙所说,这只是互相帮忙而已。
可不是么,现在大家是盟军,人家遇到难处了,互相帮下忙,合情合理嘛。
于是,查尔斯就这样自己一步步的把自己连带一个军的人马卖给了李永吉,等到他反应过来,发觉已经无法回头的时候,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未完待续。)
。在应征之前,从来没出过自己的家乡。
实际上,查尔斯在当兵之前,只是一个普通的。继承了父辈财产并小心经营的农场主,战争爆发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尤其是那些拥有大量奴隶的农场,才借着拉起一支兵,本意也只是要保护自己的私人财产。
不过养兵太贵了。他觉得不划算,可解散又不敢,毕竟那些黑鬼那段时间总是有些不听话。所以最终他就学别人一样,全部划归临时部队的序列,这样他不但能弄一个军官当一当,还可以让政府来替自己养兵。
然而,既然是让政府给你养兵,那你就得听政府的话,所以他不得不因为一纸命令,就带着部队离开自己的家乡,进了兵营参加临时训练,而他也因为手底下的士兵较多,学历也比较高,上过高中,所以一下子就成了一名步兵少校。
后来,他带领这支私兵性质的部队,在东线参加了不少战斗,或许是运气好,这么多场仗下来,他不但人没事儿,还积功成了一名准将,手底下也不再是原来那支私兵,而是有了更多的军队。
再后来,他就被派到了田纳西军团,来到孟菲斯,再再后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总而言之一句话,查尔斯根本就不是个正规军校出身的军官,他也没有那些正规军管的所谓荣誉,他参军的真正目的,一开始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后来则是顺大流。
所以说,像查尔斯这样的人,能做出这种决断也就毫不奇怪了,毕竟给中国人做事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
不说别的,密西西比河军团的军团长彭伯顿就是个好例子,这家伙要不是仗着中国人的帮忙,早就在维克斯堡被灭掉了,可就因为中国人,他不但逃脱了失败投降的厄运,还意外的获得了中国人的大量帮助,富的流油不说,武器装备也比罗伯特.李的部队还好。
虽然彭伯顿的这个行为,在很多正规军管看来多少有些不齿,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却是个榜样。
可不是么,名声鹊起,还大大发财,可以说是名利双收了,这样的好事儿谁不想要?
以前,查尔斯是没机会,所以只能暗地里想一想,而且平时因为新任司令官讨厌彭伯顿的缘故,他还跟这骂过几句,可心底里未尝没有跟着学的意思。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彭伯顿能那么发财,是因为他条件更好,并不是彻底投靠了中国人。
因为他原本就是维克斯堡的东道主,而中国人后来要在维克斯堡停留并租用港口,出于与当地人打好交道的目的,自然就要定期给他一笔钱当租金。
相对于管理一座外族城市所需要付出的资源跟精力,只付出少量租金就能获得当地的居住权跟港口使用权,这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最划算的事情了。
另外。维克斯堡战役之后,彭伯顿连杰克逊城也归入囊中,名正言顺的把两个地方的军政大权抓在了手里。
从此以后,这两个地方的普通老百姓。都得给他缴税,而像收购农产品这样的事情,因为中国人不想麻烦,所以干脆统一把这事儿交给彭伯顿,让彭伯顿承包下向下面收购农产品的工作。
毕竟收购农产品这种事情。需要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去负责,而且收购的时候因为要压价,所以难免过程中会得罪人,而这个得罪人,还不是得罪普通老百姓,而是得罪那些农场主,所以这个活儿中国人是不乐意做的。
相反,多一个当地权贵当中间商,让一点好处给中间商,让中间商承担所有的收购工作。这对中国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彭伯顿就是靠着中国人的这些农产品承包合同,大肆搜刮,拼命的赚取差价,而与此同时呢,中国人看他做的挺好,干脆连卖给当地的工业品以及军需物资也都交到他的手中。
就这样,彭伯顿一边替中国人收购农产品,一边替中国人在当地卖掉工业品,这一来一回,光中间赚取的差价。就盆满钵满,所以他当然看不上联盟国政府给的那点意思性抚恤了。
而且,也正因为掌握了这两个赚取的渠道,彭伯顿才一反常态。居然开始不听联盟国政府的话,反而对上面的命令各种抵制,既不让上面派人过来,也不让上面派兵过来,搞的如今在整个密西西比州都有些不受控制了,几乎成了一个独立的边界州。
原因很简单。彭伯顿不想外人插手他掌握的这两条财路,所以才各种桀骜不驯,但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一战胜利后骄傲自大,以至于被中国人所蒙骗住了呢。
会有这个想法,也跟彭伯顿的勇将标签有关。
目前联盟国最有名气的两个将领,一个是罗伯特.李,另外一个就是彭伯顿。
不过,罗伯特.李的名气,主要是指他带兵打仗很有一套,多次给予联邦军重创,大家看中的是他的领兵才能。
彭伯顿就不一样了,他虽然领兵的才能也被人称赞,但他最被人称赞,或者说他之所以能出名的一点,是他坚守维克斯堡,哪怕弹尽粮绝也决不投降的道德品质。
在这个时代的西方国家,投降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所以按照彭伯顿当时的情况,他提前投降格兰特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实力相差悬殊。
那么,彭伯顿当时怎么也不投降,哪怕食物不足,都开始实行配给制了,而且每天都在承受二十一小时的炮击,也依然在咬牙坚持。
很多人以为这是彭伯顿忠勇的象征,其实不知道的是,彭伯顿一直不投降,是因为不服气,或者说是恼羞成怒。
因为在之前的时候,他的实力不比格兰特差多少,结果却被格兰特多番戏弄,多次被对方运用声东击西的政策,逐渐走入了困境。
如果当时他听约瑟夫.约翰斯顿的建议,提前带兵离开维克斯堡,前往杰克逊城与对方合兵一处,那么格兰特绝对无法把他困住。
正是这股不服气,他才一直坚持,所以根本不是外人所说的那样,是什么天生忠勇。
查尔斯也是一样,他不了解彭伯顿的情况,只以为彭伯顿因为耿直,才跟中国人走的近,而也因为这样,结果反倒是发了财,所以他也想学一下。
反正彭伯顿跟中国人走的那么近,几乎是人尽皆知,也没见有什么问题,反倒是升官发财,那么他私下里跟中国人的军队稍微合作一下,似乎也没什么大问题吧。
嗯,就像那个叫李远征的家伙所说,这只是互相帮忙而已。
可不是么,现在大家是盟军,人家遇到难处了,互相帮下忙,合情合理嘛。
于是,查尔斯就这样自己一步步的把自己连带一个军的人马卖给了李永吉,等到他反应过来,发觉已经无法回头的时候,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