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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七章沈世焯
密谋很轻易的开始了。
夜深人静,舒适禅房。
林浩轩躺在按摩浴缸里,端着从迎客僧冰箱里找出的威士忌,望着刚挂上去的云娜地图,嘴角的痛苦随着目光移动越来越浓,从各方面传来的情报显示,所有的计划正按部就班的实行,正常就意味着决战来临。
后天,后天黄昏,决战就要拉开帷幕。
云娜,将成为青帮的噩梦。
云娜,将成为青帮弟子的坟墓。
抿下几口威士忌,林浩轩开始寻找有利的作战地方,他准备成批的歼灭青帮弟子,那会让青帮两年之内无力再战,老毛曾经经常强调:“对敌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对于敌,击溃其十个师不如歼灭其一个师。”
事实证明,这是老毛战术中最厉害的战术。
半杯烈酒入肚,人在兴奋和冷静中摇摆,头脑却变得更加清晰,趁着这份清醒,林浩轩伸出湿润的手指夹过两张薄纸,那是云娜负责人沈世焯的资料,他不仅收集青帮的调动情报,也收集指挥对手的资料。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沈世焯,山东人氏,四十二岁,不近烟,不近酒,不易怒,不近女色,曾在少林寺习武,力大无穷,可碎百斤巨石,为人谨慎心,十八年前杀人无数被杜睿南逮捕释放,自此对杜睿南感恩戴德,自入青帮之后立功无数。
林浩轩饶有兴趣的扫过沈世焯的所有资料,几乎可以把他归入恪守纪律,作风严谨的对手,想必其部下也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可怕敌人,这场仗似乎有点棘手,但当他扫过资料后面贴着的照片,笑容顿时绽放出来。
那是沈世焯走出轿车的生活照片,轿车是昂贵的防弹悍马,车身以及车轮都收拾的干净明了,车边站着几名气势不凡的保镖,每个保镖身上的衣服都是世界名牌,连眼镜的牌子都是路威登,
而沈世焯的衣杉也是彩色鲜明的,很轻、很薄,剪裁得很合身,配上特地从加拿大的牛皮鞋,以及左手上朴实却不平凡的劳力士,颇有意气风发的气势,更让林浩轩注意的是,他的手上还镶着粒比龙眼还大两分的钻石。
讲究,是好事,也是坏事。
林浩轩把杯中的威士忌仰头饮尽。
钟声悠扬,一声接着一声,如浪潮在天地间扩散。
林浩轩站立在求愿寺的后山,遥望天地之间的景色。
太阳从海天之处缓缓升起,波光粼粼的海面更仿佛火蛇乱舞,从海面上,从云雾中,以无可比拟的磅礴之势跃身而起,大放光明。
求愿寺的大雄宝殿沐浴着晨光,巍然屹立,壮丽庄严。
林浩轩轻轻叹息,淡淡开口:“景色虽美,心却沉重啊!”
身后的破天白衣飘飘,波澜不惊的吐出:“景致的好坏,跟观赏者当时的心情有很大关系,心情好,荒山野岭能看出诗情画意,心情不好,绝美风光也不过是穷山恶水,是否顿觉杀戮过重而颤抖?”
林浩轩缓缓点头:“六千条命啊。”
破天沉思良久,语含机锋反问:“可以不杀吗?”
林浩轩摇摇头,不杀,以后会死更多的兄弟。
破天踏前几步,指着艳丽的朝阳,淡淡的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运,就如这海上日,无论是阴云雾霭,还是风和日丽,每天的太阳,都要循着同样的轨迹东升西落,竟然选择了黑道,选择了血腥和杀戮。
“那么,就要义无反顾。”
林浩轩的暴戾烦躁之心变得平和些许,他其实并非不懂这些道理,但有时候从旁人口中道出却更能说服自己。
既然如此,男儿当迎风破浪,又岂能畏难退缩?
想到这里,林浩轩轻轻挥手:“走,去察看地形!”
二十分钟之后,林浩轩亲自驾车从禅寺出发,绕个半大圈子,才驰到效外的防风密林,在漫天阳光下,林外是城郊结合的关口空地,左方有个坟起的山丘,而且丘坡连绵,右边五百米处还有片疏林。
林浩轩望着右边的树林,背负着手走前几步,神态自若的笑道:“破天,如果你是青帮指挥官,当你接到城外决战的消息,你会做些什么?”
破天锐利的目光扫过地形,淡淡的回应:“如果我是指挥官,会提前半天时间去右边树林埋伏五百人,等岐门和青帮打得火热不可开交之际,就让八百奇兵冲出来,到... -->>
第七百八十七章沈世焯
密谋很轻易的开始了。
夜深人静,舒适禅房。
林浩轩躺在按摩浴缸里,端着从迎客僧冰箱里找出的威士忌,望着刚挂上去的云娜地图,嘴角的痛苦随着目光移动越来越浓,从各方面传来的情报显示,所有的计划正按部就班的实行,正常就意味着决战来临。
后天,后天黄昏,决战就要拉开帷幕。
云娜,将成为青帮的噩梦。
云娜,将成为青帮弟子的坟墓。
抿下几口威士忌,林浩轩开始寻找有利的作战地方,他准备成批的歼灭青帮弟子,那会让青帮两年之内无力再战,老毛曾经经常强调:“对敌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对于敌,击溃其十个师不如歼灭其一个师。”
事实证明,这是老毛战术中最厉害的战术。
半杯烈酒入肚,人在兴奋和冷静中摇摆,头脑却变得更加清晰,趁着这份清醒,林浩轩伸出湿润的手指夹过两张薄纸,那是云娜负责人沈世焯的资料,他不仅收集青帮的调动情报,也收集指挥对手的资料。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沈世焯,山东人氏,四十二岁,不近烟,不近酒,不易怒,不近女色,曾在少林寺习武,力大无穷,可碎百斤巨石,为人谨慎心,十八年前杀人无数被杜睿南逮捕释放,自此对杜睿南感恩戴德,自入青帮之后立功无数。
林浩轩饶有兴趣的扫过沈世焯的所有资料,几乎可以把他归入恪守纪律,作风严谨的对手,想必其部下也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可怕敌人,这场仗似乎有点棘手,但当他扫过资料后面贴着的照片,笑容顿时绽放出来。
那是沈世焯走出轿车的生活照片,轿车是昂贵的防弹悍马,车身以及车轮都收拾的干净明了,车边站着几名气势不凡的保镖,每个保镖身上的衣服都是世界名牌,连眼镜的牌子都是路威登,
而沈世焯的衣杉也是彩色鲜明的,很轻、很薄,剪裁得很合身,配上特地从加拿大的牛皮鞋,以及左手上朴实却不平凡的劳力士,颇有意气风发的气势,更让林浩轩注意的是,他的手上还镶着粒比龙眼还大两分的钻石。
讲究,是好事,也是坏事。
林浩轩把杯中的威士忌仰头饮尽。
钟声悠扬,一声接着一声,如浪潮在天地间扩散。
林浩轩站立在求愿寺的后山,遥望天地之间的景色。
太阳从海天之处缓缓升起,波光粼粼的海面更仿佛火蛇乱舞,从海面上,从云雾中,以无可比拟的磅礴之势跃身而起,大放光明。
求愿寺的大雄宝殿沐浴着晨光,巍然屹立,壮丽庄严。
林浩轩轻轻叹息,淡淡开口:“景色虽美,心却沉重啊!”
身后的破天白衣飘飘,波澜不惊的吐出:“景致的好坏,跟观赏者当时的心情有很大关系,心情好,荒山野岭能看出诗情画意,心情不好,绝美风光也不过是穷山恶水,是否顿觉杀戮过重而颤抖?”
林浩轩缓缓点头:“六千条命啊。”
破天沉思良久,语含机锋反问:“可以不杀吗?”
林浩轩摇摇头,不杀,以后会死更多的兄弟。
破天踏前几步,指着艳丽的朝阳,淡淡的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运,就如这海上日,无论是阴云雾霭,还是风和日丽,每天的太阳,都要循着同样的轨迹东升西落,竟然选择了黑道,选择了血腥和杀戮。
“那么,就要义无反顾。”
林浩轩的暴戾烦躁之心变得平和些许,他其实并非不懂这些道理,但有时候从旁人口中道出却更能说服自己。
既然如此,男儿当迎风破浪,又岂能畏难退缩?
想到这里,林浩轩轻轻挥手:“走,去察看地形!”
二十分钟之后,林浩轩亲自驾车从禅寺出发,绕个半大圈子,才驰到效外的防风密林,在漫天阳光下,林外是城郊结合的关口空地,左方有个坟起的山丘,而且丘坡连绵,右边五百米处还有片疏林。
林浩轩望着右边的树林,背负着手走前几步,神态自若的笑道:“破天,如果你是青帮指挥官,当你接到城外决战的消息,你会做些什么?”
破天锐利的目光扫过地形,淡淡的回应:“如果我是指挥官,会提前半天时间去右边树林埋伏五百人,等岐门和青帮打得火热不可开交之际,就让八百奇兵冲出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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