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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泳衣,躺在长条木板的小型码头上晒太阳,黄昏的阳光照在肩膀上,觉得温暖温暖。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
那只叫“莉莉白”的游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听到洋汉子朝我吹口哨的声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游艇甲板上有人走来走去,我眯着双眼,湖两边鸟语花香,多么好的风景,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呢?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乌烟火舌把整艘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惊得呆了,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忽地尖叫起来,低头一看,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爱徒生的童话:
人鱼公主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风雨中救得一个王子。公主爱上王子,求女巫将她变为人类,忍痛吞下哑葯,长出双足,人鱼公主结识了王子,但王子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的姐姐来找她,递予她一把尖刀,说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将王子杀死,回到海底来,恢复长春不劳的人鱼身份。”
人鱼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个晚上,终于不忍杀死她所爱的人。
天亮了,伊化为蔷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欢这个故事。
史提芬说我:“廿八岁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对现实。”
史提芬是我大学同学,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喜欢无忧无虑的日子,做一点点工作,维持朴素简单的生计,是以不肯回到香港来挣扎图强,他在英国湖区一间中学教书,过着神仙般生活,但连手表都买不起。
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访他,带着一只米奇老鼠手表,价值港币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们拥抱良久。
“你好吗,老史,你好吗?”
“你呢?你快乐吗?”
我叹口气:“老史,你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问及如此复杂的问题?”
“什么!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么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忧虑,只有耶稣知道。”我也向他瞪眼。
“嘿,听听看,”老史舞动着双手“这个女人,月薪一千镑,得闲到湖区来逛,转头又到巴黎购买新装,可是就爱发这种牢騒,请问你怎么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抬起行李,扔进他的车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爷车,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哗,那所平房。
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与紫色的鸢尾花,一行粗壮的梨树上开满了白色的碎花,风吹上来,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白色的斜屋顶,透剔的玻璃窗而且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边,碧蓝的天空,浅紫的湖水,风帆点点,直情如风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哗,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说:“怎么样?就差没小鹿班比来向你问好呢。”
“朝这里走十幢房子,就是绥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说。
我长叹一声,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这里住几天?”老史问。
“七天。”我说。
“嫁给我,你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他说。
我在窗口看出去,颇为心动,为什么不呢,此处无案牍之劳形,无丝竹之乱耳,就这么一辈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抬起头来看他“就这样?对牢一副风景画片过三十年,为你煮饭洗衣服生孩子?”
“为什么不!你期待着什么?”
我亦不知道。
我打开衣箱,老史扬出我的衣服来。
“狄奥的内衣,品顶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为这些做奴隶?”老史问。
我板起脸“你太没礼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们。”
我不出声。
“你已经二十八岁了。”老史说。
我知道。
“大学一年时我已向你求婚,”他温和的说:“到现在已经九周年纪念,怎么?还沦落红尘不能自拔。这些年来,你还去不够舞会?用不够锦衣美食?愁眉苦脸的赚了来,愁眉苦脸的花了去,为的是什么?”
我躺床上说:“为市面繁荣。”
他笑。
我翻了一个身“为自虐。”
“何苦来?”
“这是香港作风。”
“那么别做香港人。”
我烦恼说:“我明明黑头发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让我做什么呢?”
“你又来了。”
“老史,你别等我,你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养几个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们念‘水仙颂’,老史,”我搔搔头“我是这样的虚荣,我一无可取”
“够了,够了,”他吻我的脸。
“老史,我是不会与你结婚的。”
“别说得那么决绝,”他吻我的耳珠“说不定过一阵子,你会前来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杀,祝你早日再升一级,抱着枕头与奖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的。”他扮个鬼脸“你太活泼太有意思,人家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个枕头摔过去。
“你累了。”他笑道。
我是累了,所以来探望他。
与老史在一起,如同与兄弟一般,我喜欢他这个伴,每年我总到英国陪他一星期,历年来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挤得怕。
“嫁给我。”他说。
“到香港来。”我说。
“我怕香港多过爱你。”他说。
所以我一直没嫁他。
你让我离了这个地方,活得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已经习惯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贵的衣服挽着鳄鱼皮包开着跑车挤着交通出去搏杀,下了班轧俱乐部夜总会,周末坐游艇学开飞机听音乐会与名男人约会。
或者是无聊的吧,但那种热浪与烦忙使我排解了时间,我拒绝我也不能够再过清静简陋的生活。这条路终于走到什么地方,我也并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问我:“你的薪水加到什么地步了?”
“刚够花。”我木着脸。
“朝老板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头看见你巧笑倩兮,骨头都酥了一半。”他夸张地:“你爱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这么容易。我两手叠在胸前,不出声,有这么容易吗?
我有数星期的时间来思考前途问题。
当务之急是换了泳衣到温德米尔湖畔去躺着晒太阳。
我跟老史说:“走吧。”
“把我当小白兔?我不去。”他赌气。
“你不去在家干吗?”
“改卷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长条木码头上,铺块毛巾,我听到洋人对我吹口哨,于是微笑。女人总喜欢这样原始直接的赞美。我将眼睛张开一条缝,看到一只白色小游艇,约三十余尺长,上书“莉莉白”号。
我转一个身。
太阳在我背上温暖温暖,一只强壮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来。
“喂,是我。”老史的声音没那么好气“吃饭了,你在这里都快烤焦了。”
我懒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个样子!”他说。
我们结伴回家,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说:“结婚后你就不会如此服侍我了。”
我将米奇老鼠表取出送他。
“啧啧,这算是订婚礼物吗?”他问。
“这顶适合你,你是他们其中之一。”我说。
“去你的。”他说:“你才籍童话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开心的戴上了那只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乐的,这么可爱的男人,我何必要将他变成一个丈夫。
我何必要将老史变成一个丈夫,以柴盐由米酱醋逼得他无立足之处?我有赚钱能力,不必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
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梦中惊醒,大叫。
老史扑过来“什么事?”
我怔怔地:“梦见我老板对牢我吼。”
他没好气“你自己喜欢这种生活,我有什么法子?”他朦胧间只穿一条内裤。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这年头的女人简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气而难为情地回房去。
我点起一枝香烟,静静地吸。
可爱的孩子,体贴的丈夫,安乐的生活,谁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边,树叶婆娑,在这一刹那,我想过去拥抱老史说:“我们结婚吧。”
但连史诺比都说:“半夜三点半所想的事与清晨八时所想的事太不一样。”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与史提芬到街市去买海鲜,走过首饰店,他说“等一等”进去买了副耳环,替我戴上,我感动了,整天用手挽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码头上看风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处。
史提芬跟我说:“到冬天,这里下的是鹅毛大雪,银色一片”
我温柔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间他生气了,推开我“你这个头,乱靠乱靠,人尽可夫!”他霍地站了起来。
我怔住,骂他:“你疯啦?”
他吃醋了,老远指着我说:“你有什么贞操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老史老史’叫一千声也不管用,没一点诚意,”他别转身走了。
好家伙,简直要收买我的灵魂嘛。
不要去睬他,过一会儿就好了。
多么好的风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 -->>
我穿着泳衣,躺在长条木板的小型码头上晒太阳,黄昏的阳光照在肩膀上,觉得温暖温暖。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
那只叫“莉莉白”的游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听到洋汉子朝我吹口哨的声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游艇甲板上有人走来走去,我眯着双眼,湖两边鸟语花香,多么好的风景,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呢?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乌烟火舌把整艘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惊得呆了,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忽地尖叫起来,低头一看,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爱徒生的童话:
人鱼公主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风雨中救得一个王子。公主爱上王子,求女巫将她变为人类,忍痛吞下哑葯,长出双足,人鱼公主结识了王子,但王子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的姐姐来找她,递予她一把尖刀,说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将王子杀死,回到海底来,恢复长春不劳的人鱼身份。”
人鱼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个晚上,终于不忍杀死她所爱的人。
天亮了,伊化为蔷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欢这个故事。
史提芬说我:“廿八岁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对现实。”
史提芬是我大学同学,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喜欢无忧无虑的日子,做一点点工作,维持朴素简单的生计,是以不肯回到香港来挣扎图强,他在英国湖区一间中学教书,过着神仙般生活,但连手表都买不起。
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访他,带着一只米奇老鼠手表,价值港币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们拥抱良久。
“你好吗,老史,你好吗?”
“你呢?你快乐吗?”
我叹口气:“老史,你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问及如此复杂的问题?”
“什么!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么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忧虑,只有耶稣知道。”我也向他瞪眼。
“嘿,听听看,”老史舞动着双手“这个女人,月薪一千镑,得闲到湖区来逛,转头又到巴黎购买新装,可是就爱发这种牢騒,请问你怎么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抬起行李,扔进他的车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爷车,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哗,那所平房。
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与紫色的鸢尾花,一行粗壮的梨树上开满了白色的碎花,风吹上来,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白色的斜屋顶,透剔的玻璃窗而且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边,碧蓝的天空,浅紫的湖水,风帆点点,直情如风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哗,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说:“怎么样?就差没小鹿班比来向你问好呢。”
“朝这里走十幢房子,就是绥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说。
我长叹一声,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这里住几天?”老史问。
“七天。”我说。
“嫁给我,你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他说。
我在窗口看出去,颇为心动,为什么不呢,此处无案牍之劳形,无丝竹之乱耳,就这么一辈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抬起头来看他“就这样?对牢一副风景画片过三十年,为你煮饭洗衣服生孩子?”
“为什么不!你期待着什么?”
我亦不知道。
我打开衣箱,老史扬出我的衣服来。
“狄奥的内衣,品顶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为这些做奴隶?”老史问。
我板起脸“你太没礼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们。”
我不出声。
“你已经二十八岁了。”老史说。
我知道。
“大学一年时我已向你求婚,”他温和的说:“到现在已经九周年纪念,怎么?还沦落红尘不能自拔。这些年来,你还去不够舞会?用不够锦衣美食?愁眉苦脸的赚了来,愁眉苦脸的花了去,为的是什么?”
我躺床上说:“为市面繁荣。”
他笑。
我翻了一个身“为自虐。”
“何苦来?”
“这是香港作风。”
“那么别做香港人。”
我烦恼说:“我明明黑头发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让我做什么呢?”
“你又来了。”
“老史,你别等我,你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养几个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们念‘水仙颂’,老史,”我搔搔头“我是这样的虚荣,我一无可取”
“够了,够了,”他吻我的脸。
“老史,我是不会与你结婚的。”
“别说得那么决绝,”他吻我的耳珠“说不定过一阵子,你会前来巴巴的求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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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杀,祝你早日再升一级,抱着枕头与奖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的。”他扮个鬼脸“你太活泼太有意思,人家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个枕头摔过去。
“你累了。”他笑道。
我是累了,所以来探望他。
与老史在一起,如同与兄弟一般,我喜欢他这个伴,每年我总到英国陪他一星期,历年来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挤得怕。
“嫁给我。”他说。
“到香港来。”我说。
“我怕香港多过爱你。”他说。
所以我一直没嫁他。
你让我离了这个地方,活得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已经习惯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贵的衣服挽着鳄鱼皮包开着跑车挤着交通出去搏杀,下了班轧俱乐部夜总会,周末坐游艇学开飞机听音乐会与名男人约会。
或者是无聊的吧,但那种热浪与烦忙使我排解了时间,我拒绝我也不能够再过清静简陋的生活。这条路终于走到什么地方,我也并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问我:“你的薪水加到什么地步了?”
“刚够花。”我木着脸。
“朝老板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头看见你巧笑倩兮,骨头都酥了一半。”他夸张地:“你爱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这么容易。我两手叠在胸前,不出声,有这么容易吗?
我有数星期的时间来思考前途问题。
当务之急是换了泳衣到温德米尔湖畔去躺着晒太阳。
我跟老史说:“走吧。”
“把我当小白兔?我不去。”他赌气。
“你不去在家干吗?”
“改卷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长条木码头上,铺块毛巾,我听到洋人对我吹口哨,于是微笑。女人总喜欢这样原始直接的赞美。我将眼睛张开一条缝,看到一只白色小游艇,约三十余尺长,上书“莉莉白”号。
我转一个身。
太阳在我背上温暖温暖,一只强壮的手按在我肩上,我跳起来。
“喂,是我。”老史的声音没那么好气“吃饭了,你在这里都快烤焦了。”
我懒洋洋的:“有人朝我吹口哨呢。”
“得意得那个样子!”他说。
我们结伴回家,他已煮好了晚餐。
我笑说:“结婚后你就不会如此服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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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这算是订婚礼物吗?”他问。
“这顶适合你,你是他们其中之一。”我说。
“去你的。”他说:“你才籍童话及卡通生存呢,哼!”但他开心的戴上了那只表。
我哈哈大笑。
啊,跟老史在一起是快乐的,这么可爱的男人,我何必要将他变成一个丈夫。
我何必要将老史变成一个丈夫,以柴盐由米酱醋逼得他无立足之处?我有赚钱能力,不必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
这是我真正的假期,我想。
半夜自梦中惊醒,大叫。
老史扑过来“什么事?”
我怔怔地:“梦见我老板对牢我吼。”
他没好气“你自己喜欢这种生活,我有什么法子?”他朦胧间只穿一条内裤。
我笑了,吹一下口哨。
他喃喃道:“这年头的女人简直叫人不敢娶老婆。”他生气而难为情地回房去。
我点起一枝香烟,静静地吸。
可爱的孩子,体贴的丈夫,安乐的生活,谁不想呢。深夜,美月,浪漫的湖边,树叶婆娑,在这一刹那,我想过去拥抱老史说:“我们结婚吧。”
但连史诺比都说:“半夜三点半所想的事与清晨八时所想的事太不一样。”
我决定明天再想清楚。
第二天我与史提芬到街市去买海鲜,走过首饰店,他说“等一等”进去买了副耳环,替我戴上,我感动了,整天用手挽住他。
傍晚一起坐在木码头上看风景,那艘“莉莉白”尚停泊在湖中心处。
史提芬跟我说:“到冬天,这里下的是鹅毛大雪,银色一片”
我温柔地把头靠在他肩膀上,不知怎地,忽然之间他生气了,推开我“你这个头,乱靠乱靠,人尽可夫!”他霍地站了起来。
我怔住,骂他:“你疯啦?”
他吃醋了,老远指着我说:“你有什么贞操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老史老史’叫一千声也不管用,没一点诚意,”他别转身走了。
好家伙,简直要收买我的灵魂嘛。
不要去睬他,过一会儿就好了。
多么好的风景,上主呵上主,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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