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洋玩命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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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我在清晨很困倦,待老师来点名走了之后,我就一头栽倒在课桌上,然后睡得像死猪一样,醒来的时刻已是第一节课下了,我于是去买些早点,在第二节课的时候开始写东西。学习成了我的副业,而我也终因一副瞌睡脸在班上遭到众人嘲笑。
我们当时狂妄地相信我们的书一定会出,仿佛两个新概念一等奖加在一起便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甚至我们想的退路也是找别家出版社。
当出现一个既定的比高考更有成功希望的目标时,我变得前所未有的狂热。每天夜晚黑色的天空,我总会望向天边的南十字星座,仿如那便是我的命星。我告诉我自己呀:一切会好起来的。
青春小说总不会缺少爱情元素,这自然要有女人。构想出张娜娜的时候,我只想让她作为改变查必良命运、引出矛盾的人,然后很快地消失掉。可是我写到“我”与“查必良”找她的时候,她和“我”对视了一眼,说实话,这的确是无心为之。因为我以前和同学一起去找女同学的时候,我就喜欢这样干。原来,纵然你有满腹的故事,仍然逃不出的是自己生活的藩篱。
我的女同桌看到这一点时,对此发生了质疑,导致我决定把张娜娜塑造成一个重要的人物。按照我自己的审美观,我喜欢女人穿上宽大的滑板裤和t恤,于是我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发挥自己的想像。
对于笔者我这样一少年,欠缺的便是煽情。我不会煽情,这点我反复强调,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厌恶。这其实很重要,起码定下了我的语言基调。众所周知,我最喜欢用这个词语,有人告诉我,在一开篇,我就用了7个之多。说实话,这我倒没数过。但想来我的确过分,让一切变得泛滥。
写作这玩意,有时候,感觉一来,下笔万言想来不是难事,可万一没感觉,也许几天也写不出什么,我从未想过我的下一段甚至下一个字写什么,这使得写作变得有些艰难,我不得不挖掘出生活中自己经历或者别人告诉我的故事,使之成为为小说润色的细节。
我总是很担心,担心我无法将故事进行下去,给它一个完整的结局。烦恼来临,我会带上一支烟,跑到寝室去。我这人抽烟速度极快,有时候,需要两支。
有段时间,我换了位置,一下子坐到了前排。这使得写作变成了一件极为刺激的事情。我那本子极大,想要隐藏简直是难如登天。我开始提心吊胆,后来根本没人管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师们对我已经放弃。
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写小说,因为此书能不能出版,还是难以预料之事,万一变故陡生,我就可能成为大家的笑柄。被当成笑柄显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日子一天天在过去,期间李正臣和我通电话不少于十次,几乎每次都是10点多钟,我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除了互相敦促之外,就是考虑这本书的前景,或者是怎么分账。我们想的是书如果能出的话,印一万册就好。
其实新概念的一等奖没什么东西,除了一张奖状、一个奖杯、一个空口的承诺之外,我们获得的就只有信心。因为那时别人对我们写作的肯定,使我有继续写下去的心气。你可能觉得我拿了奖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骂我是王八蛋,可是我的话的确是诚恳的。
按照和李正臣的商定,写到7万字左右的时候就应该煞笔,可是这时候我发现我停不下来了,矛盾需要进一步地激化,而和张娜娜之间的故事如果再拖下去,可能会变得无聊至极,于是她在我的安排下走掉了。我在那里写到了生如夏花歌词,真的,我那时的感受真的就是那样,人与人之间的际遇,真如冥冥中注定一般,伸手易逝,刹那之间便已擦身而过,而那些故事,便是擦肩而过的火花。
火花,谁不想绚烂一些。
接着,卓扬出来了。其实在高一的时候我就遇见了一个像卓扬的女孩子。而且我的一个兄弟喜欢她。而她却喜欢我。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性格散漫,长得又衰,怎么配人家喜欢。小屁孩的我逃得像风一样快。
是随意的风?
,这使我在清晨很困倦,待老师来点名走了之后,我就一头栽倒在课桌上,然后睡得像死猪一样,醒来的时刻已是第一节课下了,我于是去买些早点,在第二节课的时候开始写东西。学习成了我的副业,而我也终因一副瞌睡脸在班上遭到众人嘲笑。
我们当时狂妄地相信我们的书一定会出,仿佛两个新概念一等奖加在一起便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甚至我们想的退路也是找别家出版社。
当出现一个既定的比高考更有成功希望的目标时,我变得前所未有的狂热。每天夜晚黑色的天空,我总会望向天边的南十字星座,仿如那便是我的命星。我告诉我自己呀:一切会好起来的。
青春小说总不会缺少爱情元素,这自然要有女人。构想出张娜娜的时候,我只想让她作为改变查必良命运、引出矛盾的人,然后很快地消失掉。可是我写到“我”与“查必良”找她的时候,她和“我”对视了一眼,说实话,这的确是无心为之。因为我以前和同学一起去找女同学的时候,我就喜欢这样干。原来,纵然你有满腹的故事,仍然逃不出的是自己生活的藩篱。
我的女同桌看到这一点时,对此发生了质疑,导致我决定把张娜娜塑造成一个重要的人物。按照我自己的审美观,我喜欢女人穿上宽大的滑板裤和t恤,于是我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发挥自己的想像。
对于笔者我这样一少年,欠缺的便是煽情。我不会煽情,这点我反复强调,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厌恶。这其实很重要,起码定下了我的语言基调。众所周知,我最喜欢用这个词语,有人告诉我,在一开篇,我就用了7个之多。说实话,这我倒没数过。但想来我的确过分,让一切变得泛滥。
写作这玩意,有时候,感觉一来,下笔万言想来不是难事,可万一没感觉,也许几天也写不出什么,我从未想过我的下一段甚至下一个字写什么,这使得写作变得有些艰难,我不得不挖掘出生活中自己经历或者别人告诉我的故事,使之成为为小说润色的细节。
我总是很担心,担心我无法将故事进行下去,给它一个完整的结局。烦恼来临,我会带上一支烟,跑到寝室去。我这人抽烟速度极快,有时候,需要两支。
有段时间,我换了位置,一下子坐到了前排。这使得写作变成了一件极为刺激的事情。我那本子极大,想要隐藏简直是难如登天。我开始提心吊胆,后来根本没人管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师们对我已经放弃。
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写小说,因为此书能不能出版,还是难以预料之事,万一变故陡生,我就可能成为大家的笑柄。被当成笑柄显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日子一天天在过去,期间李正臣和我通电话不少于十次,几乎每次都是10点多钟,我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除了互相敦促之外,就是考虑这本书的前景,或者是怎么分账。我们想的是书如果能出的话,印一万册就好。
其实新概念的一等奖没什么东西,除了一张奖状、一个奖杯、一个空口的承诺之外,我们获得的就只有信心。因为那时别人对我们写作的肯定,使我有继续写下去的心气。你可能觉得我拿了奖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骂我是王八蛋,可是我的话的确是诚恳的。
按照和李正臣的商定,写到7万字左右的时候就应该煞笔,可是这时候我发现我停不下来了,矛盾需要进一步地激化,而和张娜娜之间的故事如果再拖下去,可能会变得无聊至极,于是她在我的安排下走掉了。我在那里写到了生如夏花歌词,真的,我那时的感受真的就是那样,人与人之间的际遇,真如冥冥中注定一般,伸手易逝,刹那之间便已擦身而过,而那些故事,便是擦肩而过的火花。
火花,谁不想绚烂一些。
接着,卓扬出来了。其实在高一的时候我就遇见了一个像卓扬的女孩子。而且我的一个兄弟喜欢她。而她却喜欢我。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性格散漫,长得又衰,怎么配人家喜欢。小屁孩的我逃得像风一样快。
是随意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