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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尼克躺在贝克法官办公室的床上.烦燥不安。他光着身子,只穿了条短裤,浑身都在出汗,油光光的感觉。睡觉前最后一个顾虑就是他明天早上就要离开人世,昨天晚上,他已经为此一宿没合眼了。他一直在发烧,睡梦中一直出现那个黑衣人,他总觉得那个黑衣人会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带离人间。

    很奇怪,被雷布思挖过的那只眼睛已经疼了两天了,但是到了第三天,那种就像巨大的夹钳被旋进脑袋中的剧痛感已经消退了,只是在隐隐作痛。当他试着用那只眼睛看时,眼前只是灰蒙蒙的模糊一片,其中有人影在动,好像是在动,但是要送他命的并不是眼伤;而是因为他腿部被子弹擦伤了。

    他没有把腿部消毒就走了。当时因为眼部的剧痛,他几乎就没有在意,擦伤沿着右腿蔓延开来,直到膝盖;又过了一天,右腿的整个侧面都红了,肌肉似乎也开始疼痛。

    他曾经一瘸一拐地走到索姆斯医生的办公室,拿来了一瓶过氧化氢,把一整瓶都倒到伤口上,伤口已扩散到有10英寸长,这实际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到那天晚上,整条腿都在抽痛,就像牙齿烂掉时的感觉一样,皮层下面血液中毒出现的红色的血线已经从伤口向四周扩散,伤口开始结痂。

    7月1日那天,他又下到索姆斯的办公室、搜遍整个药橱,想找一些盘尼西林。他找到了一些,犹豫了一会儿,吞下了其中一个样品药包里的两片药。他很清楚,如果他体内强烈排斥盘尼西林的话,它就会死.但是如果不吞下药的话,他会死得更惨。感染蔓延得越来越快,他并没有死于盘尼西林,但伤热也没有任何好的进展。

    到昨天中午,他一直发着高烧,他件疑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是神志不清。他有大量的食物,但就是不想吃;只想一杯杯地喝贝克办公室冰箱里的蒸馏水。他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冰箱里的水就差不多没了,尼克不知道还能不能弄到。发烧的时候,他管不了那么多。很快他就死了,没有什么再让他担心的事了。他并不怕死,但一想起疼痛和忧虑将离他远去他就如释重负。他感到腿部阵阵抽痛、瘙痒、灼烧着。

    在雷布思企图谋害他之后的那些日日夜夜,他的睡眠简直就不像睡眠,噩梦就像洪水般向他袭来,好像每一个他所认识的人都来向他告别。鲁迪指着白纸说:“你就是这页空白。”他的母亲帮助他在另一页白纸上画线和圈圈,为他和纯洁的妻子成婚。她说:“尼克,亲爱的,那就是你。”珍妮贝克把头转到枕头的另一边说:“约翰,我可怜的约翰”在梦中,索姆斯医生再三要求约翰脱去衬衣。雷布思不停地说:“抓住他,我要整整他,狗娘养的,竟敢谋害我,我要抓住他。”和他一生中做的其他梦不一样,尼克不须用唇读法来理解。实际上他能听见人们说什么。这些梦简直清晰得难以置信。当他疼醒的时候,梦就逐渐消失。当他再次沉入睡梦中时,新的场景又开始浮现。有两次梦中出现的人是他从未见过的,当他醒来时,这两次梦他记得最清楚。

    他身处高地,地面就像一张地势图一样伸展开。这是片荒漠之地,星星高悬在上空,在他身边有一个男人,不,不是一个人,只是个人影。就好像从现实中剪出来的一样,站在他身边的实际上是人的背影,在人影中有个黑洞,人影低语道:如果你跪下来向我做拜,所有你见到的东西都归你所有。尼克摇了摇头,想从可怕的悬崖边走开,害怕人影会伸出它黑色的臂膀,把他从悬崖边推下去。

    “你为什么不说话?为什么你只是摇头?”

    在梦中,尼克做了一个他醒着的时候做过许多次的动作。把他的手指贴在唇上,然后手掌贴着嗓子尔后他就听见自己非常清晰地说,声音相当悦耳:“我不能大声交谈,但可以轻声说话。”

    “但你能大声说话,只要你想,你就能。”

    尼克伸出手摸了摸人影,他的恐惧感倾刻间在惊奇和狂喜的洪流中一冲而净。但是当他的手接近人影的肩膀时,人影却变得冰凉,冰得就像是他把它烧焦了一样。他猛地推开人影,指节上已经结起了冰块。人影已走近他,他听见那个黑衣人影的声音,远处的夜间觅食的鸟叫声,还有无休止的呼呼的风声。他被这种奇怪的感觉吓得目瞪口呆。他细细品味到一个新的境界,以前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现在它已经出现了。他在倾听各种声音。他好像不需要人告知就知道什么是什么。它们听起来很美。美妙的声音,他的手指在他的衬衫中蹭来蹭去,惊诧于指甲在棉织品上的飒飒声。

    黑衣人又转身向他走来,尼克异常恐惧,这个家伙,不管它是什么东西,是不会白白地创造奇迹的。

    “如果你跪下来求我。”

    尼克把他的手捂在脸上,因为他想要那个黑衣人在荒漠的高地上给他展示的所有东西:城市、女人、财富、力量。但他想听的就是他的指甲在衬衫上发出的令人心悦的声音,午夜后时钟在空房子里的嘀嗒声,还有那淅淅沥沥的雨声。

    但是那黑衣人却说不,冰凉的感觉又向他袭来,他被推了下去,头朝底脚朝上地往下掉,他穿过云层,最后跌落到一片玉米地中。

    玉米地?

    是,玉米地。这是另一个梦,就像这样搅和在一起,梦与梦之间没有分界线,简直无法区别。他身在玉米地里,绿色的玉米地。散发出夏日的泥土味、牛粪味和生长的作物的味道。他站起身,开始向他看见的田间的小路走去。当他感觉到可以看见荡漾在7月的玉米地中箭一般的绿叶和其他植物之间时,他停住了脚步。

    ——音乐?

    是的,真是种独特的音乐。在梦中他想“这么说那就是他的意思?”它来自于正前方,他循声而去,想看一看这种独特的连贯的美妙的声音是不是出自于一种叫作“钢琴”或“号角”或“提琴“或其他的乐器。

    鼻孔里呼吸到的是酷暑的热气,头顶上是一片蔚蓝的天空,耳际传来美妙的乐曲。尼克在梦中体验从未有过的快乐。当他走近发出声音的地方时,伴随着音乐传来歌声,声音苍老得就像黑色的皮革,把词连贯起来,歌曲就像是炖肉一样,经常加热也不会丧失固有的风味。尼克被吸引住了,他循声而去。

    “我独自来到花园,

    露珠还在玫瑰花上闪闪发光。

    我听到的歌声,传进我的耳畔。

    上帝之子开放了。

    他和我一起漫步,他和我一起谈天,

    告诉我我属于他

    我们呆在这儿一起分享快乐。

    其他任何人都不知晓。”

    当一段歌声终了时,尼克拨开玉米丛走到小路尽头,田间的空处有一间小木屋,充其量就是个棚子,左边放着一个生锈的垃圾桶,右侧挂着一个旧轮胎做的秋千。它从一棵苹果树悬挂下来,苹果树扭曲着,却绿油油地充满了生命活力。门廊倾斜着伸展出来,乱七八糟的旧杂物挂在布满油污的支撑物上,窗户大开着,和煦的夏风吹拂着破旧的白色窗帘。屋顶上竖着一个凹凸不平且被熏黑的镀锌铁皮烟囱,以其自身的一种陈旧的古怪的角度向外突出。房子地处空旷处,四周都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只是在北方被一条延伸到地平线上的土路所截断;只有在那个时候尼克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内布拉斯加是奥马哈西部,奥西奥拉偏北部,泥土道路的远处有哥伦布坐落在普拉特北岸。

    坐在门廊上的是美国最老的一位妇人,一个长着满头稀松白发的黑人,穿着一条家常的便裙。她看起来如此瘦弱,午后的劲风几乎可以刮走她。送到蔚蓝的高空,可以一直把她送到科罗拉多州的朱尔斯堡。她正在弹奏的乐器(也许正是这个乐器才把她固定下来,让她的身体不至于离开地面,)是一把“吉它”尼克在梦中想“吉它”的声音听起来就是这样,真美妙,他认为这一天余下的时间他就可以呆在原地,看着年老的黑女人支撑着坐在门廊上,周围是内布拉斯加广阔的玉米地,站在奥马哈的西部,波克里的奥西奥拉往北一点的地方,仔细聆听,她的脸上堆满皱纹,就像一张无人定居的州地图一样,黝黑的皮包骨的颧骨上是一条条河流和峡谷,下巴骨下面是悬崖峭壁,还有她前额上的有如绵延起伏小丘般突起的骨头,以及那有如洞穴似的眼窝。

    她又和着那把老吉它开始唱起歌来。

    “上帝啊,您会来这儿吗?

    噢,上帝啊!您会来这儿吗?

    上帝你会来这儿吗?

    因为,现在正是需要您的时候。

    噢,现在正是需要您的时候。

    现在,正是。”

    嗨,小伙子,谁把你带到这儿来的?

    她像一个孩子一样把吉它横放在膝盖上,并示意他走到前面来,尼克走近她,他说他只想听她唱歌,歌声很美妙。

    嗯!歌唱是上天的,现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唱,你是怎么对付那个黑衣人的。

    他把我吓坏了,我害怕。

    孩子,你当然会害怕,即使是黄昏时的一棵树,如果你看到它,你也会害怕的。我们都是凡人,赞美上帝。

    但是我如何告诉他不?我怎么告诉?

    你如何呼吸?你怎么做梦?无人知晓。但是你来看我。任何时候。他们都叫我阿巴盖尔妈妈。我想我是这些地区年纪最大的女人,我还自己做软饼。孩子,你随时都可以带上你的朋友来这儿。

    但是我怎么才能走出来呢?

    上帝保佑你,孩子,没有人能走出这儿。你就往最好的地方想,你想来就随时来。我想,我就在这儿。不要走得太远。好吧,你来看我,我就在这儿

    这儿,就在这儿

    他渐渐醒来,直到内布拉斯加从梦中消失,玉米的香味,还有阿巴盖尔妈妈那布满皱纹黝黑的脸。眼前剩下的是现实世界,梦的世界被一点点地替换掉了。

    他现在位于阿肯色州的硕尤,他的名字叫尼克安德罗斯,他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未曾听见过“吉它”的声音但是他还活着。

    他从床上坐起来,把腿挂在床边来回晃动,看着伤口,腿消肿了一些。仅仅感到一点抽痛。我的伤口正在愈合,他想着,真是如释重负。我认为我会好起来的。

    他从床上站起身,穿着短裤,一瘸一拐地往窗边走去。腿是僵硬的,但这种僵硬是可以通过一些运动来消除的。他放眼窗外这个宁静的小镇,已经不是以前的硕尤了,而是硕尤的尸骨,他知道他今天就必须走。他不会走得太远,但起码有个开始。

    去哪儿?好,他认为自己知道。梦只是梦,但开始时他能去西北部。往内布拉斯加走。

    7月3日下午,大约1点15分,尼克骑着自行车出了小镇。清晨他打起背包,又装了些盘尼西林以备用,还有一些罐装食品。他喝饱了坎培尔的西红柿汁,包亚德厨师的包子,这两样都是他最喜欢吃的。他装了几盒手枪子弹,带了个水壶。走上马路,他在车库里寻觅直到他发现他所想要的东西。一辆刚好适合他体重的十速自行车。他小心翼翼地沿着主街道慢速行驶。他受伤的腿也开始发起热来。

    他往西行驶,影子也骑着自行车跟随着他。他驶过城郊雅致但冷冰冰的房子,那些房子支队依然站立在荫影中。

    当天晚上他在硕尤以西10英里的一间农舍宿营。到7月4日傍晚之前他就快到俄克拉荷马州了。睡前,他站立在另一个农场里,仰面朝天,看见一颗流星带着一道白色的火光划破夜空。他认为自己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东西。不管将来会遇到什么情况,他很高兴自己能活着。

    第41章

    8点30分,拉里在朝霞和鸟鸣声中醒来。这一切都使他兴奋异常。离开纽约城之后,每天都可以迎来阳光和鸟鸣声。如果你喜欢的话,还有一样额外的吸引你的东西,一件免费赠送的礼物——空气,清鲜而纯净。甚至丽塔也注意到这一点。他一直在想:好,形势进展如我所愿。只要你不想人类对地球做了些什么,你还会感觉更好。它会让你怀疑是否像明尼苏达北部地区。俄勒冈以及落基山脉的西岸这些地方的空气闻起来都是这种感觉呢。

    拉里躺在双人睡袋中的一侧,头顶上是双人帐篷的低矮的帆布顶,帐篷7月2日早晨在帕赛伊克装进旅行袋的。拉里记得幸存者之一斯佩尔曼试图说服拉里和他以及其他两三人一起野营旅行的时候。他们打算去东部,在维加斯呆了一晚,然后再去科罗拉多州一个叫爱之地的地方。他们将在爱之地的山里面宿营5天左右。

    拉里嘲笑道:“为了去约翰丹佛,你可以离开落基山脉所有的高山,你们回来时,身上将满是蚊虫叮咬的疱疹,或是在林中拉屎时被有毒的常春藤划伤的痕迹。现在,如果你改变主意,决定在维加斯的达内斯露营5天的话,请给我一个铃铛。”但是也许它可能会是这样,在你自己看来,没有人与你争辩(除了丽塔,他猜想她能容忍他的争辩),呼吸新鲜的空气和夜晚用不着翻来覆去地沉睡。砰的一声就能进入梦乡,就像有人当头给你一锤。没有什么问题,除了明天你要去何处以及你会花多少时间,真是太妙了。

    今天早上在佛蒙特的本宁顿,沿着9号高速公路往正东方行驶,今天早上的确有点特别,老天作证,今天是7月4日,独立日。

    他从睡袋里坐起来,探过身子看了看丽塔,她仍然像一盏灭了的灯火一样,什么也看不见,除了睡袋下身体的线条,还有她一头蓬松的头发。不过,他今天早上不叫醒她。

    拉里打开睡袋的一侧,从里面爬出来,光着屁股,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过了一会儿周围的空气自然而然暖和起来。也许会有70度。美好的一天又要开始。他爬出帐篷,站立起来。

    停在帐篷边的是一辆1200-cc型哈里-戴维森摩托车,黑色镀铬合金的。和睡袋与帐篷一样是在帕赛伊克搞到的。在此之前,他们已经驾驶过三辆汽车,其中两辆因严重的交通堵塞被迫停在路上,第三辆陷在纳特利以外的淤泥里,当时他想绕过两辆相撞的卡车。所以现在就改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它照样可以低速行驶。遇上交通堵塞时,它可以沿着路边或人行道行驶。丽塔并不喜欢摩托车——坐在后坐上让她感到紧张,她拼命的抓住拉里,她也认为这是唯一实用的解决方式。人类最终的交通堵塞就是一场精彩的比赛。自从他们离开了帕赛伊克到这个县,他们就节省了很多时间。到7月2日晚之前他们已经再次穿过纽约州在阔里维尔郊区立起了他们的帐篷,西边是雾朦朦的、神秘的卡茨基尔。3日下午他们转向东方,夜幕降临时到达了佛蒙特。现在正在本灵顿。

    他们在城外的一座高地上宿营,拉里赤身裸体在摩托车旁撒尿时,他俯看到的新英格兰市就像是邮票上的图案一样。两座简洁的白色教堂,高耸的尖顶似乎要刺穿清晨蓝色的天空;一所私立学校,灰色的建筑,缠满了常春藤;一座工厂;两座红砖学校建筑;夏季茂密的树林穿上了绿色的裙装。画面中唯一让人难以捉摸的谬误就是工厂没有冒烟,还在许多闪闪发光的玩具车辆以奇怪的角度停在主街道上,而这就是他们要走的高速公路。但是在这怡人的宁静之中(也就是寂静,除了偶尔有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鸣声之外),拉里有可能已经体验到她的那种感受,如果他认识伊尔玛法耶特的话,这种感觉就是:身处这样的环境,再大的失落也算不了什么。

    除了在7月4日以外,他认为自己仍是一名美国人。

    他清了清嗓子,吐了口唾沫,哼了一会儿歌,想找找自己的音高。他深吸了一口气,清晨的微风拂过了裸露的胸膛和屁股,顿时觉得心怡气爽,高歌一曲。

    “噢!嗨,在黎明的晨曦中,

    在黄昏的最后一束光芒中,

    你能看见,我们在如此自豪地欢呼什么吗?”

    他一直唱着这首歌,面向本灵顿,偶尔滑稽地翘起屁股,最后再扭摆几下,因为丽塔可能此时正站在帐篷门边冲他微笑。

    他最后迅速地朝着他认为可能是本灵顿法院的方向敬个礼,转过身来,想起要想在美国开始新一年的独立生活最好的方式,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地道的美国女子作为作爱对象。

    “拉里安德伍德,爱国青年,祝愿你们结为恩爱夫妻”但是帐篷门仍然开着,他突然感到一股冲动。他坚决地压制住这种冲动。她总是不能与他协调起来。就这个原因,当你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时,并可能解决时,你们却在往成年人的关系发展。自从那次在隧道里的惨痛经历后,他一直在非常努力地和丽塔相处,他认为自己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

    你必须把你自己置身于她的位置,关键就在这儿。你必须认识到她比以前更成熟了,她已经习惯于在自己的大半生中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对于她来说要去适应这个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世界自然会困难些的。他发现丽塔把所有的避孕药物都随身带着,放在一个有螺旋盖的果汁瓶里。黄胶囊、安眠酮、达尔丰,还有其他一些她称作是“我可爱的兴奋剂”之类的药品。那些小的兴奋药品是红色的。其中三粒有一颗墨西哥龙舌兰颗粒。吃后你会兴奋不已,整天摇摆不停,他不喜欢这种药,因为它会使你颠簸不定,来回转悠,就像是背上有只猴子一样。一只和金刚一般大小的猴子。他不喜欢这种药,还因为当你准备往有奶酪的方向走去时,就像是往脸上重重地一击一样,是不是?她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吗?她为什么在夜里还久久不能入睡呢?他肯定没有这样的情况。是他对她照顾不周吗?但他确信自己没有。

    他回到帐篷,踌躇了一会儿。他也许应该让她睡觉。也许她累坏了。但

    他看了看老斯帕奇,老斯帕奇不想让他睡觉。哼着那首叫星星点点的香蕉,一首老歌又使他兴奋起来。拉里掀开帐篷盖,爬了进去。

    “丽塔?”

    呼吸了清晨外面的清鲜空气之后,让他精神百倍,要是他不出来的话,现在肯定还是睡意绵绵呢。帐篷因为通风较好,所以气味还不是十分浓烈,但是已经够浓的了:那种呕吐和生病的酸酸的味道。

    “丽塔?”看着她睡得那么沉静,他突然感到一阵紧张,只看见她那干枯蓬松的头发露在了睡袋外面。他跪下身子往她那儿爬去,呕吐物的味道更加冲鼻,他感到胃部一阵抽搐。“丽塔,你怎么了?快醒醒,丽塔1

    没有丝毫动静。

    他帮她翻过身来,睡袋的拉链半开着,好像她在夜里曾挣扎着爬出来,也许是意识到自己怎么回事,于是就拼命挣扎,但没有成功,而他却一直在她身边沉睡着,真是个老落基山脉先生。他帮她翻过身,一个药瓶从手中滚了出来,她半睁着眼睛,眼珠就像是两个色泽昏暗的云纹大理石,溢满了绿色的令人作呕的东西。

    他盯着她那张僵硬的面孔看了似乎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差不多是鼻子贴鼻子,帐篷好像越来越热,就像是8月下旬下午时分的阁楼一样,直到后来下了一阵雷阵雨才得以冷却下来。他的头好像在不停地膨胀。她嘴里全是那些脏兮兮的污物。他的目光总是离不开这些东西。脑子里就像是一只被猎狗追逐的兔子一样,一直在萦绕着一个问题:她死后我和她睡了多长时间?太恶心了,太恶心了。

    他好不容易缓过劲来,从帐篷里的地毯上爬出去,一直到外面的空地,两膝擦破了皮。他认为自己会呕吐,然而他尽力控制,希望自己不会,他最痛恨呕吐了,然后当他想到自己还要回去处理她的后事时“哎”的一声,胃里的东西一下子涌上来,他爬着躲开那滩污物,哭喊着,恨透了嘴里和鼻子里的那股令人讨厌的味道。

    在上午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想有关她的事。感觉到她的死在一定程度上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很大程度的解脱,实际上。他从不会告诉任何人这些。这恰恰应验了他母亲说的有关他的话,福德姆大学附近的公寓里的那些不值一提的胡话。拉里安德伍德,福德姆大学的变态者。

    “我并不是个好人。”他大声说,说完,心里觉得好受多了。说真话变得容易些,真话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已和自己订立一个协议,不管在他的潜意识里发生了什么变化,他都会要照顾她。也许他不是个好人,但他也不是个杀人犯,他在隧道中所做的近乎是蓄意谋杀。所以他要照顾她,有时候不管他是如何的恼火,他都不会对她大声叫嚷(就像他们爬哈利山的时候,她用她那独有的坎萨斯方式拽住他的时候),不管她怎么阻碍他或是她在某些事情上表现得多么愚蠢,他都不会气得发疯。前天晚上她曾把一听豌豆罐头放在炭火上烤,却没在罐顶上开个出气口,等他把罐头从火中抢救出来时,已经全被烧焦了,还膨胀起来了,再迟3秒钟一定会像颗炸弹一样炸开,罐身飞溅的碎片也许会把他们炸瞎。但他有没有因此而指责她呢?没有,他没有。他只是开了个轻松的玩笑,就让这事过去了。还有药物也是这样。他认为吃药是她自己的事情。

    也许你本应该和她谈谈这事,也许她也想你和她谈谈。

    他大声说:“这并不是什么该死的意外事情,这次只是幸存”她根本没法改掉这种无知。那天在中心公园,她用一只价格低廉的0。32口径手枪不小心射中一棵楝树时,子弹差点在手中爆炸,自从这天起也许她就知道这个了。

    也许

    “也许,该死的1拉里愤怒地说。他把罐头往嘴里倒,但里面是空的时,嘴唇还有那股令人厌恶的味道。也许全国像她这样的人不少。

    拉里坐在高速公路的停车道上,金色的晨雾中佛蒙特到纽约的景色令人兴奋不已。路标显示这是12英里处。实际上拉里认为他能够看到比12英里远得多的地方。晴朗的天气里你可以看得更远。停车道的一侧有一堵齐膝的石墙,石头被砌在一起,还有一些被砸烂的百威酒瓶。也有一些用过的避孕套。他想是高中生们在傍晚时经常来这儿观看下面城市的灯光。起初他们很激动,而后他们就躺下去干正如他们常说的那种伟大的xìng交易。

    但为什么他就感觉这么糟呢,怎么回事?他是在讲实话,不是吗?事实最糟的就是他感觉到轻松,不是吗?捆在脖子上的那块石头没了?

    不,最糟的是他感到孤独,太寂寞了。

    太伤感了,但却是真的。他想有人和他分享这些想法。一个他能对他坦诚地说: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你可以看得很远。唯一的同伴还在后面一英里半处的帐篷里,还有一嘴绿色的污物。想到这儿,拉里顿感浑身僵硬。拉里把头倚在膝上,合上双眼。他告诉自己不要哭。他痛恨哭泣就和恨呕吐一样。

    后来他还是害怕。他不能埋了她。他绞尽脑汁地想那些最肮脏的东西——蛆、甲虫、旱獭会闻到她的气味,爬到她身上开始吞食她,也想到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像一张糖纸或废弃的百事可乐罐一样抛弃掉是如此的不公平。但是埋了她又好像有点不太合法,还有说实话,(他现在是在说实话,不是吗?)这只是一种花钱少的文饰手段。他可以下到本灵顿,闯到“新潮流五金店”操起一把“新潮流”铲,一把配套的“新潮流”鹤嘴锄;他甚至可以回到这个宁静而美丽的地方,在12英里处挖掘个“新潮流”坟墓。但是回到帐篷(现在闻起来很像中心公园的公共厕所一样),打开她的睡袋的一侧,拖出她那僵硬和膨胀的身体,抓住她的腋窝把它拖出来,扔到坟坑里,看着土一层层地盖在她静脉膨胀的白腿上,又落到了她的头发里。

    碍啊,老兄。想想我如果撒手不管。如果我做个懦夫,就听之任之,振作起来振作起来振作起来。

    他又走回帐篷,拉开帐篷盖。看见一根长棍。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用棍子把衣服挑出去。他坐在一棵倒下来的树上,又穿上了鞋。衣服上也有股什么味道。

    “他妈的。”他低声骂道。

    他看得见她,一半身子在睡袋里面,一半在外面,僵硬的手还往外伸着,还保持着握瓶的姿势,但药瓶已不在了。半睁半闭的眼睛似乎以一种指责的神情在瞪着他。这又使他想起隧道,脑子里总是出现这个活死人的影子。他用棍子飞速地关上帐篷盖。

    但他还是闻到自己身上有她的味道。

    于是他第一站停在贝灵顿,在那里的男士用品店他剥去身上所有的衣服,换上了新装,三件替换的衣服,外加四双袜子和四条短裤。他还发现一双新靴。他在三面镜前端详自己,也看见身后空荡荡的商店,还有那辆哈里不雅地停在路边。

    “结实的线,”他咕哝道。“针脚要密。”但是没有人迎合他的口味。

    他离开商店,把哈里发动起来。他认为自己应在五金店停一下,看看是否有帐篷和睡袋出售,但他现在最想的就是离开贝灵顿。他还会在更远的地方停留。

    他驾着哈里离开市区,远望前方,地势缓缓上升,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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