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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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车时,eric匆忙赶到。
“我得给bill一点指示,让他收拾自己制造的混乱。”虽然我没问,他还对我解释。
eric只习惯开跑车,驾驶林肯车有点问题。
“你是否曾想过,”驶离市中心后他说:“每当你和bill之间有问题,你就会选择躲开,我并不是非在乎不可,反正你们俩完了我最高兴。但若这是你处理感情的模式,我现在就想知道答案。”
我想到好几件事情要说,但随即推翻前面几件,要是被奶奶听见,不但会令她感到非常刺耳,还会令她大大吸一口气。
“eric,首先,我和bill之间关你屁事。”我停了一下让他听进去。
“第二,我唯一交往过的男朋友只有bill,所以我以后会怎样也不晓得,更别提有什么策略。”我停下来思考如何表达下一个想法。
“第三,我和你们已经毫无瓜葛,而且也对这些事非常厌烦,我讨厌强装勇敢,讨厌做吓坏我的事,讨厌跟怪胎和超自然生物来往。我只是普通人,只想跟普通人交往,起码是个会呼吸的人。”
eric耐心听我说完,我朝他飞快瞥一眼,街灯照亮他刚硬的侧脸和挺拔的鼻梁。起码他听了这些话没笑我,连浅浅的微笑都没有。
他稍微看我一下,便将注意力转回路面。“我很用心听你说,看得出来你很认真。我喝过你的血,我知道你的所有感觉。”
接着我们走了一里暗无街灯的路。很高兴eric认真看待我的心情,有时他不是如此,有时他似乎不在意对我说了什么。
“你非常渴望和人类在一起。”eric说。他的外国口音变得更重了。
“也许是吧,但我不认为这有什么损失,因为我的男人运本来就很差。”若你很清楚约会对象的每个念头,自然很难有约会。很多时候,读边一个男人真正的想法,小则兴趣缺缺,大则爱意全消。“比起现在的情况,我倒觉得一个人更快乐。”
我会细想安•兰德斯提出的准则:“怎样会更好?跟他在一起还是分开?”奶奶,jason和我曾每天读安•兰德斯的文章,当时我们都正值发育期,会讨论安对读者的回复,她提供女性很多建议,都是针对如何应付jason这种男人,所以他当然发表过各种意见。
就在此刻,我非常非常肯定,最好和bill分开。他不但利用我还伤害我,最后甚至背叛我又吸了我一堆血。
不过,他也曾保护我,替我报仇,用身体崇拜爱慕我,最令我愉快的是,他花了很多时间陪伴我,而且不像其他人对我百般挑剔。
噢,手边没有秤,实在很难衡量。我怀着满心创伤踏上回家的路,车子在黑夜中飞驰,两个人都心事重重。交通虽然顺畅,但毕竟在州际公路上,随时都有车在旁边穿梭。
我不知道eric在想什么,真是好极了。也许他的内心争战不已,很想在路边停下扭断我的脖子,或者正在盘算芳塔夏今晚有多少收入。我希望他跟我讲话,告诉我他成为吸血鬼前的人生,但对多数吸血鬼而言,这种话题太敏感,我才不打算在这个节骨眼上提起。
距离良辰镇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我们先下了交流道,因为油不太够,而我也需要上洗手间。我小心翼翼的拖着发痛的身体下车时,eric已经开始加油。
他之前很有礼貌的回绝我来加油的提议:“不用了,谢谢你。”我下车时,还有一台车准备加油,染着淡金发的女孩和我年纪相仿,只见她正拿着油枪。
凌晨一点的加油站兼便利店几乎空无一人,只有这位年轻女子,她画了浓妆,穿着厚厚的外套。我瞥见一台烂烂的丰田小卡车停在加油站的另一边,占据停车处唯一有遮阴的地方。卡车里有两个男人正热烈的交谈。
“这种天气坐在卡车外面的位子实在太冷啦。”发根已变回深色的金发女儿对我说,我们正好一起走过玻璃门,她还特别抖了一下强调寒意。
“是哦。”我简洁的搭了一句。便利店高耸的柜台位于一块升起的平台上,我走在店后的走道时,柜台后面的店员正从电视前转过来替金发女子结账。
洗手间的门很难关,因为木头吸饱了漏出来的水。事实上,可能根本没关好,只因为我有点匆忙。不过一小隔间的厕所倒是可以关紧上锁,环境也很干净。我不急着赶回去和eric无声对坐,上完厕所后决定慢慢来。我直视洗手台上方的镜子,满心期待自己看起来好极了,更希望别被我在镜中看到的这副模样泄了底。
脖子上的严重咬痕看起来真的很恶心,宛如被狗爪抓过。我用肥皂和沾湿的纸巾清洗伤口,一边很好奇,摄取吸血鬼的血是否曾令我力气大增并复原神速,但随即又会精疲力竭,体能大起大落,或是会想胶囊一样慢慢释放药效,维持一段时间的效用,时间一过又恢复正常?我曾喝过bill的血,好几个月都觉身强体壮。
我没带梳子之类的东西过来,但这头乱发活像被猫抓过,用手梳理反而越弄越糟,我只好洗洗脸和脖子,然后回到灯火通明的店里。
我几乎没注意到这次门仍旧没关好,只是悄悄的阖上而已。我走进店里最末排长走道的后面,此处买满坚果,乐事洋芋片,小蛋糕,苏格兰菊草,有种罐头上还印了亚伯特王子
我突然感到两个武装抢匪站在店员的平台旁边。我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老天哪,为什么不给这可怜的店员穿上绘有大大靶心的衬衫呢?很客观的一种想法,仿佛我只是在观赏一局便利商店遭劫的电影。接着我猛然回到现实,注意到店员紧张兮兮的神情。
他非常年轻,是个瘦弱肮脏的青少年,却独自面对两个持枪的彪形大汉。他双手举高,内心火大的要命。我本来以为他应该会为自己的小命哀叹,或者是脑子一片空白,但是这小子非常恼火。
我读到他脑中刚冒出来的思绪,原来这是他第四度被抢,而且是第三度被枪指着。他卡车停在店后,正满心希望可以抄起座位下方藏着的猎枪,将两个王八蛋轰的稀巴烂。
没人注意到我在场,他们好像不知道。
我并没有抱怨的意思,行吗?
我往后瞥一眼,确认洗手间的大门仍像刚才一样,没有“砰”一声关上,否则就会泄漏我在店里。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后门溜出去,只要我找得到后门就好办了,然后跑过整栋建筑回去找eric报警。
等一下,既然想到eric我不免好奇,他跑哪去了?为什么没有进来付油钱呢?若还有比我这时更不详的预兆,那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如果eric到现在还没进店里,那么他不会来了,也许他决定离开,把我丢下。丢在这里
留我自己一个人。
我脑子很鸡婆地加上一句:就像bill离开你一样。额真的好好谢谢你啊!脑子!
也可能是他们对他开枪,如果他头部中弹再加上大口径子弹直接命中心脏的话,便没救了。
无论如何,没必要站在这里穷担心。
这是一家典型便利商店,顾客从前门进,店员在客人右边的长柜台后面,坐在一个平台上面。冷饮放在靠左墙的冰柜,客人直接面对占据整个横切面的三条长形通道,周遭还有各种特别摆放的陈列品,叠得很高的隔热杯,煤炭和鸟食。
我的位置在店的最后面,视线越过各种货物看得到店员{毫无阻挡}和抢匪{只能勉强看到一点。}最好能神不知鬼不觉出去,我四下搜寻并看到后墙较远处有扇裂痕斑斑的木门,上面标示{员工专用},正好位于柜台后方,就在店员的后面。柜台尾端和墙壁之间有个缺口,要是从我所在的走道末端跑去柜台前头,他们马上就会看到我。
在空等下去也无济于事。
我跪趴下来开始爬行,动作可疑放慢,以便边爬边听动静。
“看到一个金发的进来吗,这么高?”身材魁梧的抢匪一说,我立刻一阵眩晕。
哪个金发?我还是eric?或是那个染着金发的女孩?我当然看不到他比划身高的手势。他们在找男吸血鬼还是女读心人?或者我提醒自己,毕竟我可不是世界上唯一会陷入麻烦的女人。
“五分钟前有个金发女生进来买香烟。”大男孩绷着脸说。真有你的,好家伙!对啦,那就是我。
“我没看到别的女人。”大男孩说。我往上看了看,发现墙角有张居高临下的镜子照着店内的一切,原来这是让店员察看扒手的安全镜。我不禁想到,他看得到我在地上爬,知道我也在。
老天保佑他吧,他正尽力帮我,我也得全力帮他。我们都能躲过枪击就太好了。还有,eric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幸好借来的长裤和鞋子柔软无声,我小心朝“员工专用”的脏木门爬去,不晓得它开关时会不会发出声音。抢匪还在和店员说话,但我只集中注意力在爬行上,以便顺利抵达门口。
我曾经历过多次恐惧,但这次可谓是毕生最惊恐的经验。我爸爸打过猎,jason和死党也会一起打猎,而我自己则目睹过达拉斯的一场大屠杀,所以很清楚子弹的威力。现在我来到走道尽头,就快要没有掩护了。
我看一下展示台的末端。大概得穿过四尺长的开发空间,才能抵达收银机前长柜台旁的货架。只要过了这段开发空间,我的高度会更低,抢匪就看不到我了。
“有车来了。”店员说,抢匪连忙察看玻璃窗外。我要是没用心电感应摸透他的打算,可能会在原地犹豫很久。我赶紧利用机会以自己不敢相信的速度冲过铺着油布的开发空间。
“没看到有车啊。”身材比较瘦小的抢匪说。
店员说:“我以为听到警铃响,每次有车开过去的时候,那个铃都会响一下。”
我伸手转动门把,门悄悄开了。
“有时候没人也会响。”男孩继续说,我明白他是为了制造一些声音来引开他们的注意力,好让我出这扇门。再次愿老天保佑他。
我稍微推开门并弓着脚走出去,来到一条狭窄的通道。尽头有另一扇门,大概可以通往便利商店后面。
门上有一组齐全的锁,看来他们很聪明,知道该把后门锁好。门后有一排钉子,其中一根挂了一件厚运动外套,我伸手到右边口袋摸出一串钥匙,真幸运,凑巧被我猜中。我紧捏住钥匙以免它们发出响声,然后开了后门走出去。
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放着一个破烂小卡车和恶臭的大垃圾桶。光线很弱,起码勉强看得见事物。地上的柏油都裂开了,在这寒冬时节,从裂缝冒出来的杂草已经干枯。我忽然听见左边有小小的声音,不禁吓得跳起来倒抽冷气,原来是一只很大的浣熊,只见它缓缓走向店后林中的一小块空地。
我像刚才一样紧张的吐气,强迫自己只注意这串钥匙。很不幸,竟有二十支左右,大男孩的钥匙简直比松树收集的橡子还多,世间恐怕没有人用得到这么多钥匙。我拼命饭来找去,终于选定贴有黑色胶带皮的一支,上面印着“gm”字样。我开门爬进充满霉味的车内,一阵强烈的烟味和狗臭味扑鼻而来。没错,猎枪走在座位底下,我打开看到子弹已经装好,感谢老天,都是因为jason坚信自卫才是王道,所以对我展示过贝内利牌猎枪子弹装填和射击的技巧。
尽管有了新的防卫,我还是害怕,不晓得来不来得及跑去前门,但我还是得去摸清楚情势,并查出eric到底怎么了。我小心前进,伏到一台老旧丰田卡车所在的墙边,后座除了被透进的光线照亮一小块,没有其他东西。我一只手托着猎枪,另一只手伸出一根手指头一摸。
竟然是鲜血,一股熟悉寒冷的感觉油然而升,我畏缩得垂着头好一会,然后才再度鼓起勇气。
我看向车窗里的驾驶座,想确认门是否上锁。哈,运气不错,我悄悄开门往里瞧。前座有个打开的盒子,等我看清楚里面的东西时,一颗心直往下沉,似乎就要穿透鞋底蹦出来。盒子外面印着{数量:二}的字样,现在里面剩下一条银网,佣兵杂志里通常出售这种东西,广告词总是打着{吸血鬼克星}。
这好比把鲨鱼笼说成具有完全阻隔鲨鱼的功能。
eric呢?我看看周遭,没有任何迹象。耳边听到的州际公路上呼啸而过的车辆,荒凉的停车场却笼罩一片死寂。
然后我的眼睛一亮———仪表板上有把折叠刀,太棒了!我一边小心将猎枪放在前座,一边拾起刀子,枪放妥后打开刀,准备把它刺进轮胎。然后我考虑了两次。轮胎若被彻底毁了,显然是抢匪在店里时有人刻意跑来破坏,这就不太好了,于是我只戳了一个洞洞,告诉自己,这就会像是各种原因造成的轮胎破了个小洞。要是他们真的开这台车走,一定得在路边停下。我把刀子放进口袋——最近我老是不停的做贼——回到建筑周边的遮掩下。整个过程不像你想的那么久,但从我在店里衡量情势开始,到此还是花了好几分钟才完成。
林肯车仍旧停在那,油枪的开关已经跳起,所以eric是加完油后才发生意外。我侧身走过转角,始终贴着建筑边缘潜行。前门跳出个很好的掩护,制... -->>
我上车时,eric匆忙赶到。
“我得给bill一点指示,让他收拾自己制造的混乱。”虽然我没问,他还对我解释。
eric只习惯开跑车,驾驶林肯车有点问题。
“你是否曾想过,”驶离市中心后他说:“每当你和bill之间有问题,你就会选择躲开,我并不是非在乎不可,反正你们俩完了我最高兴。但若这是你处理感情的模式,我现在就想知道答案。”
我想到好几件事情要说,但随即推翻前面几件,要是被奶奶听见,不但会令她感到非常刺耳,还会令她大大吸一口气。
“eric,首先,我和bill之间关你屁事。”我停了一下让他听进去。
“第二,我唯一交往过的男朋友只有bill,所以我以后会怎样也不晓得,更别提有什么策略。”我停下来思考如何表达下一个想法。
“第三,我和你们已经毫无瓜葛,而且也对这些事非常厌烦,我讨厌强装勇敢,讨厌做吓坏我的事,讨厌跟怪胎和超自然生物来往。我只是普通人,只想跟普通人交往,起码是个会呼吸的人。”
eric耐心听我说完,我朝他飞快瞥一眼,街灯照亮他刚硬的侧脸和挺拔的鼻梁。起码他听了这些话没笑我,连浅浅的微笑都没有。
他稍微看我一下,便将注意力转回路面。“我很用心听你说,看得出来你很认真。我喝过你的血,我知道你的所有感觉。”
接着我们走了一里暗无街灯的路。很高兴eric认真看待我的心情,有时他不是如此,有时他似乎不在意对我说了什么。
“你非常渴望和人类在一起。”eric说。他的外国口音变得更重了。
“也许是吧,但我不认为这有什么损失,因为我的男人运本来就很差。”若你很清楚约会对象的每个念头,自然很难有约会。很多时候,读边一个男人真正的想法,小则兴趣缺缺,大则爱意全消。“比起现在的情况,我倒觉得一个人更快乐。”
我会细想安•兰德斯提出的准则:“怎样会更好?跟他在一起还是分开?”奶奶,jason和我曾每天读安•兰德斯的文章,当时我们都正值发育期,会讨论安对读者的回复,她提供女性很多建议,都是针对如何应付jason这种男人,所以他当然发表过各种意见。
就在此刻,我非常非常肯定,最好和bill分开。他不但利用我还伤害我,最后甚至背叛我又吸了我一堆血。
不过,他也曾保护我,替我报仇,用身体崇拜爱慕我,最令我愉快的是,他花了很多时间陪伴我,而且不像其他人对我百般挑剔。
噢,手边没有秤,实在很难衡量。我怀着满心创伤踏上回家的路,车子在黑夜中飞驰,两个人都心事重重。交通虽然顺畅,但毕竟在州际公路上,随时都有车在旁边穿梭。
我不知道eric在想什么,真是好极了。也许他的内心争战不已,很想在路边停下扭断我的脖子,或者正在盘算芳塔夏今晚有多少收入。我希望他跟我讲话,告诉我他成为吸血鬼前的人生,但对多数吸血鬼而言,这种话题太敏感,我才不打算在这个节骨眼上提起。
距离良辰镇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我们先下了交流道,因为油不太够,而我也需要上洗手间。我小心翼翼的拖着发痛的身体下车时,eric已经开始加油。
他之前很有礼貌的回绝我来加油的提议:“不用了,谢谢你。”我下车时,还有一台车准备加油,染着淡金发的女孩和我年纪相仿,只见她正拿着油枪。
凌晨一点的加油站兼便利店几乎空无一人,只有这位年轻女子,她画了浓妆,穿着厚厚的外套。我瞥见一台烂烂的丰田小卡车停在加油站的另一边,占据停车处唯一有遮阴的地方。卡车里有两个男人正热烈的交谈。
“这种天气坐在卡车外面的位子实在太冷啦。”发根已变回深色的金发女儿对我说,我们正好一起走过玻璃门,她还特别抖了一下强调寒意。
“是哦。”我简洁的搭了一句。便利店高耸的柜台位于一块升起的平台上,我走在店后的走道时,柜台后面的店员正从电视前转过来替金发女子结账。
洗手间的门很难关,因为木头吸饱了漏出来的水。事实上,可能根本没关好,只因为我有点匆忙。不过一小隔间的厕所倒是可以关紧上锁,环境也很干净。我不急着赶回去和eric无声对坐,上完厕所后决定慢慢来。我直视洗手台上方的镜子,满心期待自己看起来好极了,更希望别被我在镜中看到的这副模样泄了底。
脖子上的严重咬痕看起来真的很恶心,宛如被狗爪抓过。我用肥皂和沾湿的纸巾清洗伤口,一边很好奇,摄取吸血鬼的血是否曾令我力气大增并复原神速,但随即又会精疲力竭,体能大起大落,或是会想胶囊一样慢慢释放药效,维持一段时间的效用,时间一过又恢复正常?我曾喝过bill的血,好几个月都觉身强体壮。
我没带梳子之类的东西过来,但这头乱发活像被猫抓过,用手梳理反而越弄越糟,我只好洗洗脸和脖子,然后回到灯火通明的店里。
我几乎没注意到这次门仍旧没关好,只是悄悄的阖上而已。我走进店里最末排长走道的后面,此处买满坚果,乐事洋芋片,小蛋糕,苏格兰菊草,有种罐头上还印了亚伯特王子
我突然感到两个武装抢匪站在店员的平台旁边。我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老天哪,为什么不给这可怜的店员穿上绘有大大靶心的衬衫呢?很客观的一种想法,仿佛我只是在观赏一局便利商店遭劫的电影。接着我猛然回到现实,注意到店员紧张兮兮的神情。
他非常年轻,是个瘦弱肮脏的青少年,却独自面对两个持枪的彪形大汉。他双手举高,内心火大的要命。我本来以为他应该会为自己的小命哀叹,或者是脑子一片空白,但是这小子非常恼火。
我读到他脑中刚冒出来的思绪,原来这是他第四度被抢,而且是第三度被枪指着。他卡车停在店后,正满心希望可以抄起座位下方藏着的猎枪,将两个王八蛋轰的稀巴烂。
没人注意到我在场,他们好像不知道。
我并没有抱怨的意思,行吗?
我往后瞥一眼,确认洗手间的大门仍像刚才一样,没有“砰”一声关上,否则就会泄漏我在店里。眼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后门溜出去,只要我找得到后门就好办了,然后跑过整栋建筑回去找eric报警。
等一下,既然想到eric我不免好奇,他跑哪去了?为什么没有进来付油钱呢?若还有比我这时更不详的预兆,那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如果eric到现在还没进店里,那么他不会来了,也许他决定离开,把我丢下。丢在这里
留我自己一个人。
我脑子很鸡婆地加上一句:就像bill离开你一样。额真的好好谢谢你啊!脑子!
也可能是他们对他开枪,如果他头部中弹再加上大口径子弹直接命中心脏的话,便没救了。
无论如何,没必要站在这里穷担心。
这是一家典型便利商店,顾客从前门进,店员在客人右边的长柜台后面,坐在一个平台上面。冷饮放在靠左墙的冰柜,客人直接面对占据整个横切面的三条长形通道,周遭还有各种特别摆放的陈列品,叠得很高的隔热杯,煤炭和鸟食。
我的位置在店的最后面,视线越过各种货物看得到店员{毫无阻挡}和抢匪{只能勉强看到一点。}最好能神不知鬼不觉出去,我四下搜寻并看到后墙较远处有扇裂痕斑斑的木门,上面标示{员工专用},正好位于柜台后方,就在店员的后面。柜台尾端和墙壁之间有个缺口,要是从我所在的走道末端跑去柜台前头,他们马上就会看到我。
在空等下去也无济于事。
我跪趴下来开始爬行,动作可疑放慢,以便边爬边听动静。
“看到一个金发的进来吗,这么高?”身材魁梧的抢匪一说,我立刻一阵眩晕。
哪个金发?我还是eric?或是那个染着金发的女孩?我当然看不到他比划身高的手势。他们在找男吸血鬼还是女读心人?或者我提醒自己,毕竟我可不是世界上唯一会陷入麻烦的女人。
“五分钟前有个金发女生进来买香烟。”大男孩绷着脸说。真有你的,好家伙!对啦,那就是我。
“我没看到别的女人。”大男孩说。我往上看了看,发现墙角有张居高临下的镜子照着店内的一切,原来这是让店员察看扒手的安全镜。我不禁想到,他看得到我在地上爬,知道我也在。
老天保佑他吧,他正尽力帮我,我也得全力帮他。我们都能躲过枪击就太好了。还有,eric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幸好借来的长裤和鞋子柔软无声,我小心朝“员工专用”的脏木门爬去,不晓得它开关时会不会发出声音。抢匪还在和店员说话,但我只集中注意力在爬行上,以便顺利抵达门口。
我曾经历过多次恐惧,但这次可谓是毕生最惊恐的经验。我爸爸打过猎,jason和死党也会一起打猎,而我自己则目睹过达拉斯的一场大屠杀,所以很清楚子弹的威力。现在我来到走道尽头,就快要没有掩护了。
我看一下展示台的末端。大概得穿过四尺长的开发空间,才能抵达收银机前长柜台旁的货架。只要过了这段开发空间,我的高度会更低,抢匪就看不到我了。
“有车来了。”店员说,抢匪连忙察看玻璃窗外。我要是没用心电感应摸透他的打算,可能会在原地犹豫很久。我赶紧利用机会以自己不敢相信的速度冲过铺着油布的开发空间。
“没看到有车啊。”身材比较瘦小的抢匪说。
店员说:“我以为听到警铃响,每次有车开过去的时候,那个铃都会响一下。”
我伸手转动门把,门悄悄开了。
“有时候没人也会响。”男孩继续说,我明白他是为了制造一些声音来引开他们的注意力,好让我出这扇门。再次愿老天保佑他。
我稍微推开门并弓着脚走出去,来到一条狭窄的通道。尽头有另一扇门,大概可以通往便利商店后面。
门上有一组齐全的锁,看来他们很聪明,知道该把后门锁好。门后有一排钉子,其中一根挂了一件厚运动外套,我伸手到右边口袋摸出一串钥匙,真幸运,凑巧被我猜中。我紧捏住钥匙以免它们发出响声,然后开了后门走出去。
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放着一个破烂小卡车和恶臭的大垃圾桶。光线很弱,起码勉强看得见事物。地上的柏油都裂开了,在这寒冬时节,从裂缝冒出来的杂草已经干枯。我忽然听见左边有小小的声音,不禁吓得跳起来倒抽冷气,原来是一只很大的浣熊,只见它缓缓走向店后林中的一小块空地。
我像刚才一样紧张的吐气,强迫自己只注意这串钥匙。很不幸,竟有二十支左右,大男孩的钥匙简直比松树收集的橡子还多,世间恐怕没有人用得到这么多钥匙。我拼命饭来找去,终于选定贴有黑色胶带皮的一支,上面印着“gm”字样。我开门爬进充满霉味的车内,一阵强烈的烟味和狗臭味扑鼻而来。没错,猎枪走在座位底下,我打开看到子弹已经装好,感谢老天,都是因为jason坚信自卫才是王道,所以对我展示过贝内利牌猎枪子弹装填和射击的技巧。
尽管有了新的防卫,我还是害怕,不晓得来不来得及跑去前门,但我还是得去摸清楚情势,并查出eric到底怎么了。我小心前进,伏到一台老旧丰田卡车所在的墙边,后座除了被透进的光线照亮一小块,没有其他东西。我一只手托着猎枪,另一只手伸出一根手指头一摸。
竟然是鲜血,一股熟悉寒冷的感觉油然而升,我畏缩得垂着头好一会,然后才再度鼓起勇气。
我看向车窗里的驾驶座,想确认门是否上锁。哈,运气不错,我悄悄开门往里瞧。前座有个打开的盒子,等我看清楚里面的东西时,一颗心直往下沉,似乎就要穿透鞋底蹦出来。盒子外面印着{数量:二}的字样,现在里面剩下一条银网,佣兵杂志里通常出售这种东西,广告词总是打着{吸血鬼克星}。
这好比把鲨鱼笼说成具有完全阻隔鲨鱼的功能。
eric呢?我看看周遭,没有任何迹象。耳边听到的州际公路上呼啸而过的车辆,荒凉的停车场却笼罩一片死寂。
然后我的眼睛一亮———仪表板上有把折叠刀,太棒了!我一边小心将猎枪放在前座,一边拾起刀子,枪放妥后打开刀,准备把它刺进轮胎。然后我考虑了两次。轮胎若被彻底毁了,显然是抢匪在店里时有人刻意跑来破坏,这就不太好了,于是我只戳了一个洞洞,告诉自己,这就会像是各种原因造成的轮胎破了个小洞。要是他们真的开这台车走,一定得在路边停下。我把刀子放进口袋——最近我老是不停的做贼——回到建筑周边的遮掩下。整个过程不像你想的那么久,但从我在店里衡量情势开始,到此还是花了好几分钟才完成。
林肯车仍旧停在那,油枪的开关已经跳起,所以eric是加完油后才发生意外。我侧身走过转角,始终贴着建筑边缘潜行。前门跳出个很好的掩护,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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