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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篇读后感。——这八个字不表达这八个字之外的任何意思。首要原因是我不懂评论之道,其余的原因如下:如果我给洪峰的小说作一回简介,洪峰大半要骂我,因为大凡不是靠讲故事取胜的小说,你都没法把它简写(譬如他的奔丧),一简写就不再是它了,无异篡改。要是将洪峰的小说作一番归属呢?说他的这一篇是东南西北流派的,那一篇是上下左右主义的,(譬如湮没、生命之流),免不了他还得骂我,说我要是自个儿没主意不如换碗饭吃。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把他的作品同一些好政策等等密切地联系着,弄些表扬与批评样式的文字出来(譬如蜘蛛),这下他非打我不可,打我既没读懂他的作品又没学习好政策。我甚至不知道洪峰的小说应被算在通常所称的哪种题材中去。我甚至认为,工业题材、农业题材、军事题材,不如改称工人题材、农民题材、军人题材,因为文学的出发点是人或民,不是事或业。
洪峰,一个东北汉子,比我年轻又比我生得结实。我宁可少评论他的作品,多写我自己的感想,当然这些杂七杂八的感想都是跟读了他的作品有关系的。这样,说对说错都是我自己的事,他管不着了。
一个人(譬如说:爹)死了,怎么办?尽快烧掉然后完事,然后活着的人去追求自己的生路,别让死人的死把活人的活搞坏。奔丧中有这个意思。看似作者对死不大感兴趣。其实未必,他要不是觉得死这件事很值得想一想,又何至于写了这一篇奔丧呢?有位先哲曾说(大意):“真正的智慧不是对死的默想,而是对生的沉思。”不过“想必此人是有过对死的默想的”否则他没法知道那远不及“对生的沉思”来得明智。而且他的这句话本身就是包含了“对死的默想”的对生的沉思。生之中必包含了死,你一出生就已经面对了死。您怕死这很正常,可您迟早得死这也很正常,您要是活一百年就这么怕一百年,您实在就作了一百年死神的活囚犯,生被搞得一筹莫展还不算,到了还得惊慌失措地死了拉倒。您不谈死,也不去想死,甚至讨厌别人说起死,您貌似豁达实际却与走夜道而怕见磷火的人一样。您生来不怕死,您这是拿大伙开心,没人信。生来不怕死的人最好别生孩子,倘若这种遗传基因发达下去,人类将因为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完蛋得相当快。您要是声称“活着还不如死了好”而您其实又活着,您这是发牢骚:生活中有时是需要发发这类牢骚的,说不定有助于人类进步。可您要是七八十年如;日地这么发牢骚,别人就光觉得您碎嘴唠叨的挺讨厌并且奇怪您怎么还老是活着。看来死不简单,需要认真想,因为您总归得对死取一种态度。认真想的结果大约有两种:一种是终于想得糊涂结果就急着去死了。——我必不能说这是聪明,我活着而说这是聪明岂不等于说我是糊涂了么?又因为,一切所谓价值所谓意义所谓聪明与糊涂的标准,都是活着的人根据人类要长久地生存下去的切望所制定的。另一种呢?准是经过了对死的默想而转向了对生的沉思,发现这是唯一的明智之举。当一个人不愿意死也不惧怕死时,他就活得更自觉更自由更多欢乐而且胆大包天。洪峰的小说降临中的那两位老人显然是做到了这一步的,他们镇静地等待着死之降临,然而他们又是绝不泄气地赞美自己的一生并且希望明天仍然属于他们,他们抗拒死神的方法不是乞求长生,而是在最后的时刻也不放过实现人之欢乐人之价值的机会。这叫作悲壮,也叫作辉煌,悲壮得胜过战死沙场的元帅,辉煌得仿佛是神给万千生灵的最重要的启示。
谈论死是什么,势必碰到一个无法解决的悖论:活人不可能对此有充分的证据,而死人对此又不再能够谈论。但这不影响各人可以按各人的口味对死作出种种猜测。但这也不妨碍所有的猜、测无非就是两类:灵魂不死和万事皆空。但这两类都只意味着人必得在生之中寻求意义。生的标志即是灵魂的存在,那么灵魂不、死就仍然生;死后万事皆空即是说人并不能从死里获取什么,所以人只具有生。看洪峰的奔丧明显有这意思:没有理由让死(或死人)把活人支使成一群糊涂虫。又有这样一种意味:在僵死的虚伪的不讲道理又毫无意义的观念中花费生命的人,等同于死;而生在于对鲜活的坦诚的健而美的事物的追求中实现欢乐与价值,这是万难阻挡得了的。人类要存在下去并且要愈加美好地存在下去,则永远意味着对旧观念的突破与摈弃,此事若遭到死人和糊涂虫的压制,那是不足为奇也不足多虑的。
洪峰常以性爱作为美好追求的象征,这不新奇这也很对,生发端于此,甚至宇宙间的一切都在这相背相吸的两极间获得力场,于是日月运行,于是大海涌荡,于是花落花开,于是人奔走于天地之间、相携相爱幻想迭出,这才创造了灿烂文化,这才悟出无数真理,这才使一种动物成为了人。
人当然是超越了动物的单纯繁殖的倾向,无论在形式(肉体)还是在内容(爱情)中,都感受、展示和实现了美的境界。况且形式即内容,对人体乃至性爱的美的感受已不仅仅是形式了,因为除非是人,则不能赋予性以这样的内容。美不同于漂亮,美是对自身与世界的感悟与升华。一般来说,倒是那种认为性活动是肮脏丑恶是流氓的人,还未把自己和动物区分开,他们脱离了动物的无知状态又还未升华出人的智慧,于是可能还没看出除了流氓行为,人还具备其它层次的性意识。
另外,尽人皆知,性是活力的象征,商性相背相吸是自然的和谐。企图以灭欲来逃避痛苦者,是退一步去找和谐,但欲望若不能消灭干净便终不能逃脱痛苦,只好一步步退下去直至虽生犹死,结果找到的不是和谐而是毁灭。中国上千年来的步步落后肯定与此有关,譬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闭关自守;譬如教育后代要满足于糠窝头已经变成了白馒头,甚至宁可在窝头中得片刻安宁也不要去想蛋糕以自寻烦恼;再譬如,倘爱情伴有痛苦便不如不要爱情而专门去制造孩子,倘世上有强奸犯便恨天下人何以不都是太监。世界上的另一种文化则主张进一步去找和谐,进一步而又进一步,于是遥遥地走在我们前头,而且每进一步便找到一步的和谐,永远进一步便永远在和谐中。我绝不相信人想找到的是不和谐。和谐不是稳定和僵死。唯退一步去找和谐者趋向僵死。进一步去找和谐,则必生气勃勃富于创造精神,唯此谓之和谐。唯对不和谐的超越(而非逃避)是人的光荣,而不和谐作为这超越的背景才显示其意义。
可是问题又来了:倘人终不免一死而死后万事皆空,任何追求终归能得到什么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呵,您得不到别的您只能得到这么一个生之过程。看洪峰的生命之流,生命之觅,使我加深了这种看法。但这不说明您应该沮丧,恰恰相反您应该以全部热情投入到这个过程中去,使这一过程焕发光彩,使50亿个人的50亿个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说人只能得到一个过程,这绝不与人的任何伟大目标伟大理想相违背,因为在这过程中倘无各种壮丽的目标和理想作前引,人又靠什么实现欢乐与价值呢?
况且,还有比使所有人的生之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更伟大的目标和理想么?对于一个人是这样,对于全人类也是这样,目标和理想只有当其使这个过程变得美好时才堪称伟大。所以生前是一个流,生命的意义在于觅。生命的目的不在物界而在心界,在“乘物以游心”在人的精神的步步解放、升华、实现。而这种解放、升华和实现的无穷性,注定人只可在寻觅的过程中来获取。您若想在这过程之外(譬如终点)得到什么,您就太看重那一把骨灰了。
至于人的局限,至于人有必要为了全体的进步而作出某些牺牲,这是另一个题目下当作的文章。真的,就连死这个终点的价值,也是由生这个过程的状态来决定的,故有“重于泰山”和“轻如鸿毛”之分,有“死得其所”和“枉活一世”之分。
“灵魂不死”或者“人死后灵魂可进天国倍享欢乐”等等说法,古已有之,今亦不衰。辩论是否真有此事,无异冒一顿傻气。我想,这些说法实质是表达了人们对平等的向往。不是怎的?当人赤条条来去之时,皇帝和叫花子不是就一样了么?当人于神界感悟到平等时,才有了“天赋人权”的觉醒。单在物界中寻欢乐的人,太可能被异化为守财奴。单在现世的人界中求功名的人,很容易走向对宦途的崇拜和对皇上的唯命是从,或者弄到自己作了皇上却没了人的平等和自由。人需要常常跳出人界来看人界——只好将此命名为神界,于是你能看到一支悲壮的大军在前赴后继追寻着精神的乐园。作为人,他们是绝对平等的,虽然作为一支大军他们的职责有不同。没有“天赋人权”的觉醒、大约很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得通。这便是宗教的意义之一。
神是什么?多种多样。有传说中的神,有宗教的神,有斯宾诺莎的哲学神,有爱因斯坦的科学神,也有相当于文化大革命所造的那种神。但总的来说无非又是两种:一种是把神的权利落实到每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一种是把所有人的权利都出让给一个人(倒成了那种最要不得的神权)。
每一个人都有的神名曰精神。有独立精神的人才是人。若把精神出让给别人去指挥,自己就只剩一副皮囊,狗和死狗也都有的,不能算人。独立精神是绝对自由的,你不让她自由,她倒要积累起反抗。自然造化令人赞叹,天赋的人权何其平等何其公道!
于是想到人道... -->>
这只是一篇读后感。——这八个字不表达这八个字之外的任何意思。首要原因是我不懂评论之道,其余的原因如下:如果我给洪峰的小说作一回简介,洪峰大半要骂我,因为大凡不是靠讲故事取胜的小说,你都没法把它简写(譬如他的奔丧),一简写就不再是它了,无异篡改。要是将洪峰的小说作一番归属呢?说他的这一篇是东南西北流派的,那一篇是上下左右主义的,(譬如湮没、生命之流),免不了他还得骂我,说我要是自个儿没主意不如换碗饭吃。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把他的作品同一些好政策等等密切地联系着,弄些表扬与批评样式的文字出来(譬如蜘蛛),这下他非打我不可,打我既没读懂他的作品又没学习好政策。我甚至不知道洪峰的小说应被算在通常所称的哪种题材中去。我甚至认为,工业题材、农业题材、军事题材,不如改称工人题材、农民题材、军人题材,因为文学的出发点是人或民,不是事或业。
洪峰,一个东北汉子,比我年轻又比我生得结实。我宁可少评论他的作品,多写我自己的感想,当然这些杂七杂八的感想都是跟读了他的作品有关系的。这样,说对说错都是我自己的事,他管不着了。
一个人(譬如说:爹)死了,怎么办?尽快烧掉然后完事,然后活着的人去追求自己的生路,别让死人的死把活人的活搞坏。奔丧中有这个意思。看似作者对死不大感兴趣。其实未必,他要不是觉得死这件事很值得想一想,又何至于写了这一篇奔丧呢?有位先哲曾说(大意):“真正的智慧不是对死的默想,而是对生的沉思。”不过“想必此人是有过对死的默想的”否则他没法知道那远不及“对生的沉思”来得明智。而且他的这句话本身就是包含了“对死的默想”的对生的沉思。生之中必包含了死,你一出生就已经面对了死。您怕死这很正常,可您迟早得死这也很正常,您要是活一百年就这么怕一百年,您实在就作了一百年死神的活囚犯,生被搞得一筹莫展还不算,到了还得惊慌失措地死了拉倒。您不谈死,也不去想死,甚至讨厌别人说起死,您貌似豁达实际却与走夜道而怕见磷火的人一样。您生来不怕死,您这是拿大伙开心,没人信。生来不怕死的人最好别生孩子,倘若这种遗传基因发达下去,人类将因为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完蛋得相当快。您要是声称“活着还不如死了好”而您其实又活着,您这是发牢骚:生活中有时是需要发发这类牢骚的,说不定有助于人类进步。可您要是七八十年如;日地这么发牢骚,别人就光觉得您碎嘴唠叨的挺讨厌并且奇怪您怎么还老是活着。看来死不简单,需要认真想,因为您总归得对死取一种态度。认真想的结果大约有两种:一种是终于想得糊涂结果就急着去死了。——我必不能说这是聪明,我活着而说这是聪明岂不等于说我是糊涂了么?又因为,一切所谓价值所谓意义所谓聪明与糊涂的标准,都是活着的人根据人类要长久地生存下去的切望所制定的。另一种呢?准是经过了对死的默想而转向了对生的沉思,发现这是唯一的明智之举。当一个人不愿意死也不惧怕死时,他就活得更自觉更自由更多欢乐而且胆大包天。洪峰的小说降临中的那两位老人显然是做到了这一步的,他们镇静地等待着死之降临,然而他们又是绝不泄气地赞美自己的一生并且希望明天仍然属于他们,他们抗拒死神的方法不是乞求长生,而是在最后的时刻也不放过实现人之欢乐人之价值的机会。这叫作悲壮,也叫作辉煌,悲壮得胜过战死沙场的元帅,辉煌得仿佛是神给万千生灵的最重要的启示。
谈论死是什么,势必碰到一个无法解决的悖论:活人不可能对此有充分的证据,而死人对此又不再能够谈论。但这不影响各人可以按各人的口味对死作出种种猜测。但这也不妨碍所有的猜、测无非就是两类:灵魂不死和万事皆空。但这两类都只意味着人必得在生之中寻求意义。生的标志即是灵魂的存在,那么灵魂不、死就仍然生;死后万事皆空即是说人并不能从死里获取什么,所以人只具有生。看洪峰的奔丧明显有这意思:没有理由让死(或死人)把活人支使成一群糊涂虫。又有这样一种意味:在僵死的虚伪的不讲道理又毫无意义的观念中花费生命的人,等同于死;而生在于对鲜活的坦诚的健而美的事物的追求中实现欢乐与价值,这是万难阻挡得了的。人类要存在下去并且要愈加美好地存在下去,则永远意味着对旧观念的突破与摈弃,此事若遭到死人和糊涂虫的压制,那是不足为奇也不足多虑的。
洪峰常以性爱作为美好追求的象征,这不新奇这也很对,生发端于此,甚至宇宙间的一切都在这相背相吸的两极间获得力场,于是日月运行,于是大海涌荡,于是花落花开,于是人奔走于天地之间、相携相爱幻想迭出,这才创造了灿烂文化,这才悟出无数真理,这才使一种动物成为了人。
人当然是超越了动物的单纯繁殖的倾向,无论在形式(肉体)还是在内容(爱情)中,都感受、展示和实现了美的境界。况且形式即内容,对人体乃至性爱的美的感受已不仅仅是形式了,因为除非是人,则不能赋予性以这样的内容。美不同于漂亮,美是对自身与世界的感悟与升华。一般来说,倒是那种认为性活动是肮脏丑恶是流氓的人,还未把自己和动物区分开,他们脱离了动物的无知状态又还未升华出人的智慧,于是可能还没看出除了流氓行为,人还具备其它层次的性意识。
另外,尽人皆知,性是活力的象征,商性相背相吸是自然的和谐。企图以灭欲来逃避痛苦者,是退一步去找和谐,但欲望若不能消灭干净便终不能逃脱痛苦,只好一步步退下去直至虽生犹死,结果找到的不是和谐而是毁灭。中国上千年来的步步落后肯定与此有关,譬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闭关自守;譬如教育后代要满足于糠窝头已经变成了白馒头,甚至宁可在窝头中得片刻安宁也不要去想蛋糕以自寻烦恼;再譬如,倘爱情伴有痛苦便不如不要爱情而专门去制造孩子,倘世上有强奸犯便恨天下人何以不都是太监。世界上的另一种文化则主张进一步去找和谐,进一步而又进一步,于是遥遥地走在我们前头,而且每进一步便找到一步的和谐,永远进一步便永远在和谐中。我绝不相信人想找到的是不和谐。和谐不是稳定和僵死。唯退一步去找和谐者趋向僵死。进一步去找和谐,则必生气勃勃富于创造精神,唯此谓之和谐。唯对不和谐的超越(而非逃避)是人的光荣,而不和谐作为这超越的背景才显示其意义。
可是问题又来了:倘人终不免一死而死后万事皆空,任何追求终归能得到什么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呵,您得不到别的您只能得到这么一个生之过程。看洪峰的生命之流,生命之觅,使我加深了这种看法。但这不说明您应该沮丧,恰恰相反您应该以全部热情投入到这个过程中去,使这一过程焕发光彩,使50亿个人的50亿个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说人只能得到一个过程,这绝不与人的任何伟大目标伟大理想相违背,因为在这过程中倘无各种壮丽的目标和理想作前引,人又靠什么实现欢乐与价值呢?
况且,还有比使所有人的生之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更伟大的目标和理想么?对于一个人是这样,对于全人类也是这样,目标和理想只有当其使这个过程变得美好时才堪称伟大。所以生前是一个流,生命的意义在于觅。生命的目的不在物界而在心界,在“乘物以游心”在人的精神的步步解放、升华、实现。而这种解放、升华和实现的无穷性,注定人只可在寻觅的过程中来获取。您若想在这过程之外(譬如终点)得到什么,您就太看重那一把骨灰了。
至于人的局限,至于人有必要为了全体的进步而作出某些牺牲,这是另一个题目下当作的文章。真的,就连死这个终点的价值,也是由生这个过程的状态来决定的,故有“重于泰山”和“轻如鸿毛”之分,有“死得其所”和“枉活一世”之分。
“灵魂不死”或者“人死后灵魂可进天国倍享欢乐”等等说法,古已有之,今亦不衰。辩论是否真有此事,无异冒一顿傻气。我想,这些说法实质是表达了人们对平等的向往。不是怎的?当人赤条条来去之时,皇帝和叫花子不是就一样了么?当人于神界感悟到平等时,才有了“天赋人权”的觉醒。单在物界中寻欢乐的人,太可能被异化为守财奴。单在现世的人界中求功名的人,很容易走向对宦途的崇拜和对皇上的唯命是从,或者弄到自己作了皇上却没了人的平等和自由。人需要常常跳出人界来看人界——只好将此命名为神界,于是你能看到一支悲壮的大军在前赴后继追寻着精神的乐园。作为人,他们是绝对平等的,虽然作为一支大军他们的职责有不同。没有“天赋人权”的觉醒、大约很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得通。这便是宗教的意义之一。
神是什么?多种多样。有传说中的神,有宗教的神,有斯宾诺莎的哲学神,有爱因斯坦的科学神,也有相当于文化大革命所造的那种神。但总的来说无非又是两种:一种是把神的权利落实到每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一种是把所有人的权利都出让给一个人(倒成了那种最要不得的神权)。
每一个人都有的神名曰精神。有独立精神的人才是人。若把精神出让给别人去指挥,自己就只剩一副皮囊,狗和死狗也都有的,不能算人。独立精神是绝对自由的,你不让她自由,她倒要积累起反抗。自然造化令人赞叹,天赋的人权何其平等何其公道!
于是想到人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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