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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又飘飘,雨又潇潇。

    “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卫紫衣当窗吟咏。人在百般伤痛无奈中,常会饮酒浇愁,而不喜在醉乡里度过的人只能对景排遣愁绪,来解脱自己不胜败荷的悲情,尤其在异乡的雨夜,那点点丽珠仿佛都滴在心头上。

    小棒头听不懂他说些什么,也不敢多问。只依稀感觉得到魁首的心情比谁都沉重,万一小姐命薄,魁首也不会命长。

    她不明白自己因何这样想,但她确信会如此,

    一般的夫妇,假使有一方不幸早逝,另一个自然哭天抢地,哀恸个几日几月,照样该吃饭时吃饭,该睡觉时睡觉,一点儿也不损及他(她)活下去的本能。

    然则,魁首和小姐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呢?小棒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只知道,将来她与马泰感情再好,都不会为对方的死而发狂、殉情。

    殉情?她不明白那种感情内涵,甚至,她不确定她会想明白。

    这时候一位年轻姑娘走进屋来,小棒头见是姬美绢时,把她通报给卫紫衣。她送来极好的普洱茶,正合卫紫衣的需要,便叫小棒头给她一些赏钱。观她容貌不十分美丽,丰盛的头发,平滑的宽额,略大的厚唇,长相不很精致,只有那一对眼睛极聪明、灵活而坚决,平和呆板的面容因这一对眼眸而有了几许生动魅力。

    她送菜来,得了赏钱,却不即刻退下,反而一直盯着卫紫衣看,使他不得不多看她一眼,对她坚毅的眼神留下印象。

    她喃喃道:“紫袍银带紫袍银带啊!你是”忙忙又住了口,情知太过唐突失礼而有些不安。

    卫紫衣一挑眉。“姑娘识得我?”

    “不,不认识,今晚头一回见面。”每天送往迎来的客栈生涯使她面对生人也落落大方,干脆坦然道:“可否请教客信贵姓?”

    “敝性卫。”

    她欢快道:“原来你就是‘金龙江’的大当家卫紫衣!”

    吃惊的反而是卫紫衣了,这一路行旅投宿均由席如秀出面交易,不曾过分张扬,一个不曾到江湖上走动的乡间姑娘如何得知他的身分?

    “你既不认得我,竟能开口道出我名姓?”

    “我虽然不识庐山真面目,但听人描述过你。”她平实呆板的面庞浮现一缕柔情。“他跟我说过,他生平最仰慕的大人物便是‘金龙江’的首领卫紫衣,可惜缘仅一面,只听说他习穿紧施,腰系银带,其余便不得而知了。嘻,不想今日教我巧遇贵客,而且一猜即中。”

    “他是谁?”

    姬美绢摇了摇头。“你不会听说过他的,他只是个小人物。”

    “大人物一开始也是由小人物做起,并非天生。”他也不是真想知道那名男子的来历。奇怪,他确信是个男的。

    “他他说,他要去投靠‘金龙社’,发奋努力的建功往上爬升,相信有一天能够站在你身边,成为你的左右手。”她偷偷瞧了他一眼,情知没有冒犯他,才敢往下说:“他已去了两年,大概没法爬那么快,你一定没听过他的名字。”

    分明很想探听那人的消息,又不好意思直问。卫紫衣暗暗好笑。

    “你不妨说说看。”

    她扭犯了一下,终于道:“他姓伍,叫伍胜雪。”看卫紫衣的表情对这名字没印象,多加补充:“他因自己的名字里有一个雪字,酷爱穿白衣,而他穿起白衣更加显得玉树临风,教人一见难忘。大爷若肯召见他一次,也会对他留下深刻印象。”她的思念浮游,很愿意为他做点什么。

    “姑娘待此人倒是一片赤诚。”卫紫衣很理智地说:“我没见过你形容的这个人,果真他投效‘金龙社’,不可能一身自施出现在我面前。”

    “为什么?”

    “‘金龙江’的下属一律穿紫色短衫系黑带。”

    “那多可惜,他穿白衣最好看了。”

    “他可以私下穿,不过,你确定你喜欢男人长年累月穿白衣?”

    “有何不可?只要他喜欢。”

    女人盲目的一面,他算是见识到了。

    她试探的问:“卫大爷,你肯召见伍胜雪吗?”

    “姑娘是他什么人,如此为他说话?”

    “我萍水相逢而已。”姬美绢匆匆瞥了他一眼,看他面色不悦,知道自己逾短了,若再多有非分要求,只怕反而帮了倒忙,急急退出房去。

    她与伍胜雪的关系绝非泛泛,否则不会唐突开口,他们是亲戚还是情人?卫紫衣暗暗纳罕。不过,一会儿他便抛开了,奔至床边照料宝宝,他敏锐的听觉听到宝宝的呻吟声。可怜的宝宝,她一定很难受,昏睡中也时而扭动头部、时而发出呻吟。

    他把她半搂半抱的偎进他怀里,轻声软语的说些安慰话,也许她听见了,也许她感觉到他就在身边,不多时,便又安静下来。

    小棒头不由得眼眶微湿,她想,小姐有幸得到一名男子的专情与至爱,总算没白来人间走一遭,应该为她高兴才是,有什么可悲伤的?何况,小姐向来最讨厌人家哭哭啼啼的。可是,她仍忍不住掉下泪来,如果小姐能逃脱此劫,不是更圆满无缺吗?

    人原是习于得陇望蜀,不是理智所脑控制。

    卫紫农说道:“你们都下去休息吧!”

    她答应了,顺手合上房门,领着小萱到隔壁小房安歇,随时等候传唤。

    谁也不觉得留他们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过夜有何不妥,别说宝宝目前人事不知,即令她健旺如昔,也没人会想歪了,好像他们两人在一起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相反的,会主动避嫌的人反而是卫紫衣本人,但,情况特殊时例外。

    像现在,宝宝在他怀里显得一脸安详,像熟睡了似的,怎么也狠不下心推她回噩梦里去,只有抱着她和农睡了一夜。

    翌日,他们四更起床,五更上路。

    连绵数日的恼人雷雨在半夜里歇止,逃遁到别的地方去了。

    卫紫衣将宝宝抱上车安顿舒适,唯有亲自照料他才能安心。今天她穿着杏黄色的衫裤,形式简单,手工十分精巧。小棒头这丫头也算伶俐,知晓在这节骨眼上他忌讳宝宝穿白的,衣箱里准备的大都是宝宝平日少穿的艳色服饰。

    天亮得早,青灰的曙色透入车窗,映照宝宝的气色显得更加苍白。

    今日的葯汤有一半被她吐出来,他知道她的情况只有更坏不会更好,自是忧心忡忡,但也只能摆出人禅似的静定的脸孔,朝前赶路。在意识不可见的内心深处,有一团熊熊火焰在烧炙他的心,他只能咬牙忍着跨上马背,静待命运的转机,就算必须迂回地前进或攀援障碍而过,他始终抓住那一点希望。

    有了同生共死的决心,他实在并不颓丧。

    世事就是这样,一切都是命定的。然而,这不表示他因此屈服于命运,他当然要反抗到底,天性坚强的意志力使他能忍人所不能忍,绝没有“不战而输”这回事。

    “宝宝,你要撑住,勇敢些。”他默默地对她说。

    看见众人都在等待他的号令,他马上下令:“出发!”

    又是新的一天,继续紧凑的行程。

    三名青年和尚渡过黄河,起早夜宿的赶到邯郸。

    年纪最长的那位体形略胖,法号明智,看了他会有一种“是哪间寺院的?大概吃的不错吧!”的感觉。走在他旁边的那位是明理,长相粗豪,若非头顶天毛且身着袈裟,没人会把他和出家人联想在一起。而老老实实跟在他们后头的是明月,也是教人一见便要生出感慨:“这般人才竟然跑去当和尚,简直暴珍天物!”可想见他是多么俊俏的人物了。

    没人规定和尚都须是丑的,像朱洪武,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穷得俄饭,只好跑去当和尚,一天有两顿他。世上既有俊书生,自当该有美和尚。

    叫明智的不见得做人明智、叫明理的也不见得处事明理,但是明月,却真真正正如清风明月、“一片冰心在玉壶”的那种人。

    “哎,师兄,依你看掌门方丈所言可是真的?”明理似乎不愿相信,猛摇着头:“不是我斗胆敢疑心方文说的话,可是,我真宁愿他老人家料错了。”

    “我何尝不是。”明智感情用事的说。

    苞在后头的明月,轻描淡写的说道:“师父、师伯和师叔们都说过,掌门师伯祖自幼出家,在空门里苦修,是个极有道行的人,他不致危言耸听吓唬我们,何况这事关系到宝宝,更没道理去咒自己的亲侄。”

    这话实在归实在,却不中意听。

    “你是存心要咒宝宝死是不是?”明智旋身面对那张乌鸦嘴的主人,扬起的眉毛、回击似的眼神咄咄逼人:“你心如止水,四大皆空,很伟大是吗?连儿时的玩伴都可以抛之脑后,她的生死丝毫不紊怀于你心,非这么做才像出家人吗?”

    “明月太无情了!”明理满怀不悦的说:“连老方丈都忍不下心,派咱们出来,你的道行反比方丈高,竟无动于衷。”

    明月感到一种有口难言的滑稽感,识相的闭上嘴巴。这两位师兄平日里倒很正常,该练功时浑身是劲,该诵经时也能静坐修禅,是少林年轻一代的杰出人物,只不过,一碰上宝宝的事,便都失去了平常心,护短的很。像上回宝宝险些烧了“藏经阁”也是他们偷偷护着闯祸精逃下山去,还一点罪恶感也没有。

    他对宝宝也是疼爱在心,但是,他天生明智又明理,不会一遇上宝宝有事便眼睛半瞎,看不透事情背后的真相。宝宝哪天不闯祸?烧坏“藏经阁”的一扇窗子,看似严重其实绝要不了命,掌门方丈在的一天,少林上下没人敢伤她一根寒毛,否则哪有那么简单便逃下少室山,还一路平安的溜到江南去?他总觉得,方丈是有心让宝宝脱离少林寺,因为宝宝大了,女儿身的真相一戳破该有多尴尬?不如趁她年幼,又幸运的极得卫紫衣的宠爱,顺水推舟的把她推向卫紫衣怀里,对宝宝好,对少林寺也有交代。

    这些事,都是他自个儿慢慢推敲出来的,跟谁也不敢多提。

    这回,他们师兄弟三人受方丈密托,离开清静的山门,渡过黄河而来,他心里也渴望方丈这次料错了,但,理智的一面又告诉他;老天爷把痛苦的劫难撒向人间,没人逃得了一辈子,只是轮早或轮晚而已。

    “阿弥陀佛!”他心中暗暗念佛。“但求上苍慈悲,别教我们去晚了。”

    他们起早赶晚,为的就是和老天爷赌一赌运气。

    明智、明理嫌他是乌鸦嘴,要他走在后头,他也老实跟着。

    进入邯郸城,他们停歇下来,抹抹汗,找到一口井,饮了几口凉水,每人拿一个窝窝头出来啃,这种用玉米粉和黄豆粉蒸出来的面包,颜色金黄,外形似塔,有人给它安一个好听的名字:黄金塔!不过,还是叫窝窝头实在些,它粗粝不精致,但耐嚼管饱,嚼久了有一股原味的甘香。

    食量小的吃一个,食量大的吃上两三个也撑了,真是经济又实惠。

    “这里吃的跟我们寺里可大有差异。”明理用一口凉水把窝窝头咽下,吃这东西须细嚼慢咽方才吃得出滋味,也算苦中做乐吧!

    明智不禁苦笑。“不甜不咸,不用一点油腥,粗粗干干的只求垫饱肚子,什么佐料全省下,先用玉米粉和黄豆粉搅拌温水做出来的干粮,宝宝真吞得下去?”出家人随遇而安,不敢奢求口腹之欲,但宝宝怎么办?

    “卫施主财势双全,不会用窝窝头喂宝宝,师兄请放心。”明月又多嘴了,明智、明理纷纷投过去一记白眼。

    “宝宝在我们寺里可是吃得很好,半点不输给‘金龙社’,我们可没用窝窝头喂她。”朋智以带责备的口气反击回去。

    .明理也跟着起哄,今明月有些招架不住。搞不懂,窝窝头有什么不好呢?对于落难的苦老百姓,早上不知晚上能饱不能,窝窝头可比得上救命仙丹。

    只因事情牵涉到宝宝,价值观使差上十级二十级。在明智、明理的私心里,宝宝初到少林寺时仍是一个小婴儿,他们用眼睛用爱心看着“他”会爬会走会说话,心里有说不出的快乐满足。寺里不收留婴儿,他们唯一能抱在怀里逗着玩的小婴儿便是宝宝了,稀罕到极点,情感自与旁人不同。明月是后来才出的家,那时宝宝已经会说话了,稀奇古怪的听明月小大人似的开口之乎者也,闭口之乎者也,也依样画葫芦的鹦鹉学舌,笑坏了明智、明理,老大不好意思的反而是明月。在这种情感下,宝宝算是半个少林弟子,是他们娇生惯养的一个活宝贝,自然是最好的“金龙社”再好也好不过少林寺去。

    明月两手一摊,有沉重的感觉。“事实证明,宝宝是个女娃儿,她不再是可以和我们一起去溪边玩水、在山岭眺望云霞的玩伴,更不是可以和我们手牵手、心连心的联合捣蛋恶作剧的小顽童。事实是,我们都大了,时间和环境改变了我们,也改变了宝宝,老天爷对我们开了一个大玩笑,她成了你我今生今世都不敢亲近的绝代小佳人。”

    明智、明理感到词窘了,他们无法想像宝宝变成姑娘的模样。

    “时光也真快,一年一年地飞逝。”明理忽然感慨起来。

    “是啊,那些日子过得真畅快。”明智以一种悻然的神气附和,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遗憾:“如果她永远都是我们的调皮小兄弟,该有多好?”

    师兄弟三人均是心有戚戚焉,心里难受便都安静下来。

    黄昏的井边又热闹起来,很多妇人来汲水,明月乘机向一名当地妇人询问本地最大的商号在哪里?经人指点,他们找到“龙记”旗杆上飘着金龙社的旗族。

    明理问:“直接走进去找人?”

    “不,不,”明月道:“看情形卫施主尚未莅临,否则他们不会这么安静。”

    “有道理。”明智也说:“前面交叉路口那家太平客栈是本地最大的投宿处,卫施主若为求葯急着赶路,住客栈无疑是最方便不过。”

    王人有志一同,在太平客栈的转角屋檐下等候。

    这一等,等到日落西山,等到一轮又圆又大明月升起,肚子饿的看了很想咬一口。一个窝窝头根本不饱,明智又拿一个出来啃。

    明月静静地闭目养神。明理有时一个姿式站得过久,感到麻木,就把重心移到另一只脚上,只有那对眼睛一直动个不停。

    终于,有一个车队来了,一辆大马车和六位马上健儿停在客栈门口,两名伙计手提灯笼站在门前候迎,显然先有人来打点过,其中一名伙计朝前引路,让马车直接进入院子,方便女眷在已被包下的西厢院里安歇。

    “到底是是不他们啊?”三名和尚在一旁嘀嘀咕咕。

    “他们又不穿紫衣,如何辨认啊?”

    “‘金龙社”’的人不是都身着紫色衣物?他们五个人没一个穿紫衣,应该不是。”

    “没人规定他们出门不能换穿别的服饰,天天穿紫衣,不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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