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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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说。“我越来越感到他不是说不清那件事,而是在撒谎。”
“为什么?”拉克伦追问道。
这是第二天早晨,吉莱尔南早早地来到了拉克伦的住处,把昨天他和雷纳德调查中的发现告诉了拉克伦。
圣詹姆斯给拉克伦一个星期的时间收集证据,可是这段时间拉克伦恐怕连伤都养不好。他只好依靠两位堂兄弟去做这件事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们出出主意,告诉他们该怎么去做。
“他戒心很重,”吉莱尔南说。“他一口咬定听到的是你的声音,而不光是什么苏格兰口音听清楚,他说的是你的声音。你回忆一下,你以前在什么地方让他听过你讲话?他不是在一般的马厩当差,而是在专门关种马的马厩干活。”
“我自己也在纳闷呢。我只有一次挨近那个讲究的马厩就是那天早上我们散步到训练场那次。”
“啊,就是你凭白无故揍了坎斯托子爵一顿的那个早上?能不能透露点,你究竟为什么揍他?”
拉克伦知道堂兄弟觉得在这件事上他把他们当成了外人,可是说真的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揍霍华德坎斯托。是妒嫉吗?别人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拉克伦自己觉得荒谬之极。他现在根本不想去谈这件事情。
他说:“吉尔,别揪住那件事不放好不好?我自己都忘了。”
正像拉克伦所预料的那样,吉莱尔南大笑起来。不过,反正他不想谈那个话题了,如果可能的话,以后他也许会理出个头绪来。至于现在,他得应付眼下的烦心事。
“要好好监视这个马夫,而且尽量做到不露声色!注意他平时都跟什么人接触,去什么地方,做些什么,还要跟和他一起干活的人聊聊。看看近几个星期有没有什么不速之客来找过他?”
“你是怎么看这事的?”
“我也说不准,不过有许多种可能性。年轻的威尔也许本人就是小偷。马厩里的人可能会注意到他平时的所作所为。”
吉莱尔南慢慢地摇着头“不,他给我的印象是脑子不太好使,不像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一个人做不了这件事,我看更像是背后有人在指使他。”
“嗯,不错,”拉克伦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也有可能是他被收买了,故意嫁祸于人,这样一来真正的小偷可以赢得时间掩盖证据。只是我想不通他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呢?”
“我知道为什么。”看着拉克伦疑惑不解的样子,吉莱尔南说:“你的过去对这里的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很多地方都在谈论你,佣人们也不例外。你刚来时只有公爵和夫人知道这事,但他们周围少不了佣人,佣人们无意中会听到。雷纳德说厨房里就经常议论纷纷。他近来和厨师的助手鬼混来着,所以他对这些事很了解。”
“可这也不能缩小我们追查的范围,你说呢?”拉克伦气恼地说。
吉莱尔南笑了。“当然,我的意思是说正因为这样,出事时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公爵根本不去进一步调查,就认定你是那个盗马贼。不过,别担心,我们会把事情弄清楚的。”
“那当然。”拉克伦嘴上说着,但心里也不是很有把握。
吉莱尔南点点头,补充说:“我想先让雷纳德到乡间和邻近的树林里好好查查,凡是能藏动物的地方都不放过。马是黎明前丢的,那时大多数人已经或者是将要起床,所以马也不可能被带得太远,除非那小偷胆大包天,不怕让别人看到。”
“对,所以我建议那些守护公路的人近日要特别注意早晨公路上的动静,”拉克伦说“如果发现有什么异常,就密切注视。”
“对极了,我也要去助雷纳德一臂之力。我们俩着重留意黎明前后两小时,其他时间就是护路人的事了。我们剩下的时间主要用来监视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跃跃欲试地说。
“找马要比找小偷容易。运气好的话,找到马也就可以捉到盗马贼了。马本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我们可以顺藤摸瓜,因为小偷总会回去牵马的。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从马夫那儿入手。如果他真的参与了盗马,从他那儿也可以顺藤摸瓜。”
“哦,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看住他的。”吉莱尔南向拉克伦保证说。
“很好。我还要亲自去拜访一下他当然得等我这该死的伤好点儿。现在可不得,我这张脸用来吓唬女佣人还行,去办正事就不太合适了。”
“其实,现在你的脸看起来已经好些了。”吉莱尔南先还想安慰一下拉克伦,可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唉,不过进展还是不大。
拉克伦笑了。“你用不着安慰我。我这儿有镜子,也长着眼睛,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今天早晨女佣给我送早点,哈哈哈,她给吓得魂飞魄散,从这我也知道自己有多吓人了。”
吉莱尔南也笑了。“别臭美了。安慰你?我可没那么伟大!我只是遗憾你暂时不能追女人了。”
“是啊。”拉克伦无奈地耸了耸肩。
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追过其他女人,原因很简单,他一直还念着金白利。他不知道谢灵克罗斯还会有哪位女人值得他倾心。说实话,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金白利。
他觉得得到她的希望有点渺茫,因为她早已明确拒绝了他。不过那是那天晚上之前的事了。那天晚上她温情脉脉地照顾、守护着他,第二天早晨又极力为他辩护。外表上看,她装得很轻松,似乎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但细细想来就不难发现,她的内心与外表并不是很一致。她做事、说话总是想合乎礼仪,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可结果却常常事与愿违。
他觉得有点好笑。他爱金白利是因为她有勇气抛开清规戒律,而她自己却极力想恪守常规。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激动起来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一开始可能并不情愿帮他摆脱困境,因为她本来完全可以不去管他。但正如事情所发生的那样,她最终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拉了他一把。是不是她已经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拉克伦一定要弄个明白。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要是叫他娶金白利为妻,他一定会满心欢快。是的,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近来他对她的感情是与日俱增。他打心底里想娶她。
威尔艾伯斯是个瘦高个儿,一头黑发又硬又直,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酷似鹰眼,给人一种阴郁、愁苦的感觉。这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让人不舒服,但又说不清到底是哪里不对劲等你了解了他那自以为是的趾高气扬,你就会感到一个人的长相与内心其实是很有联系的。
金白利第一次见到他时,真被他那惨不忍睹的长相吓了一跳。她觉得心里堵得慌,甚至都不愿再走近他。可为了澄清事实,他只好提醒自己:他就是那个撒谎的人,拉克伦明明没来过这个马厩,他却一口咬定拉克伦来过。
事发后,金白利总觉得那个马夫的话有些蹊跷,可她又不能对别人说,更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出来指责那个马夫。而让她保持沉默,她又觉得于情、于心不忍,所以左右为难,苦恼极了。
三天过去了,公爵定的期限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半,可金白利还是没听说事情有什么新进展。她决定亲自去找那个马夫谈谈。如果她能发现什么证据证明他在撒谎,那拉克伦的罪名就可以洗清了。冲这个也值得她去试一试。
马夫说谎的原因之一可能他本人就是直接的参与者。如果这样,金白利怀疑那人是否真的受了伤,他是真的被打了,还是撒谎骗人呢?有人验过他的伤口吗?还是在忙乱之中被忽略了?她打定主意要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
当然,也有可能威尔艾伯斯真的是糊里糊涂,真的以为他听到的声音是拉克伦的。但这种对别人的指控不是开玩笑的,不能用“可能”二字就下定论,应该是百分之百的肯定才行二
金白利每碰到一位马夫就问是不是艾伯斯,因为她还不知道艾伯斯是何许人也。最后她在一大垛草堆前找到了他,他正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啃着一个大肉饼。他长得真够呛,尤其是那双幽灵般的大眼睛,会让人觉得毛骨惊然。那还只是外表,至于他脑袋里究竟打着什么鬼主意,金白利决定去弄个明白。
“威尔艾伯斯吗?”
艾伯斯马上站起来,并脱下了帽子。对一个刚受过伤的人来说,他的动作过于敏捷了些。要是一个人头部受过伤,猛地站起来肯定会感到头痛,可他丝毫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是我,小姐,”威尔艾伯斯说。
“不用站起来了。”金白利面带微笑地说:“我听说了你的不幸,专门来看看你。哦,你经受了那么一场痛苦,现在感觉怎么样?”
“一场什么,小姐?”艾伯斯似乎没听清。
“就是你和盗马贼的冲突啊。你当时可真勇敢啊。”
“那不算什么,”艾伯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我的职责。
“哦,我想也是的。医生说你没事吧?”
“用不着看医生。我的头过去也受过伤,比这次厉害多了。”
“不过医生肯定来为你检查过吧?”金白利想知道那医生的名字,以便进一步掌握情况。
“为了一个小肿块?”艾伯斯解嘲似地说:“我告诉他们没这个必要。”
金白利扬起了眉。没有医生来过,也没人去证实马夫的头是否真的受过重击?这不是跟她猜测的一模一样吗?“哦,这不太合适吧,艾伯斯先生?如果你的伤口需要缝针或是处理,那可怎么办?来,让我看看那个肿块,以确保”
艾伯斯急忙往后一跳,差点被草垛绊了一跤。他重新站稳了,脸上露出了不满的神情。显然金白利吓了他一跳。不过他很快就转过神来,假惺惺地笑着说“不麻烦您了,小姐。我说了没事儿。皮肤没破,也没流血,而且那肿块已经消了。”
虽然极不情愿,金白利还是点了点头。她想要是艾伯斯头上真有被重击过的伤口,她就把他那又脏又臭的帽子吞下去!鲍爵真是太糊涂了,居然没让医生检查一下马夫的“伤”如果当时他这么做了,就不难发现艾伯斯是在撒谎。金白利如今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即便当时真有过肿块,现在也有可能会消退。看来,她只有另想其他办法了。
如果她现在直截了当地戳穿艾伯斯在撒谎,他会作出什么反应呢?当然会一口否认。金白利在心里叹了口气。那样一来她不仅将一无所获,反而还会打草惊蛇。
“真遗憾,到现在马还没有找到,”金白利说、“不过真多亏了你呀,否则那个苏格兰人还在逍遥法外!想想看,他居然敢偷公爵的马,真是胆大包天,实在太卑劣了!”
艾伯斯的脸又红了,金白利想这一定是内疚引起的。
“我并不认识那个家伙,”他说“但是听他说过两次话。没错,就是他的声音。”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是说他的苏格兰口音很重,很容易辩认出来,是吗?”
“是啊,那口音太有特色了。”
他在撒谎。金白利是故意说错的,艾伯斯却在附和她。其实拉克伦的苏格兰口音并不重,只有轻微的一点点。金白利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莫名的怒火,她赶忙把视线转移到别的地方,想等冷静下来再继续谈话。
也许可以就在这点上作文章。金白利一下子反应过来。威尔艾伯斯并不知道拉克伦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可能以前他根本就没听到过拉克伦说话。要是拉克伦混在几个苏格兰人中一起讲话,威尔艾伯斯肯定辩不出哪一个声音是拉克伦的。
应该让公爵知道这件事哦,不,现在还不能告诉他。他本来就不喜欢拉克伦,从一开始就想赶他走。对于拉克伦这次“罪过”他一定在暗自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拉克伦赶出谢灵克罗斯了。现在还没有抓到真正的小偷,那么任何可以证明拉克伦无罪的证据他都不会相信。
金白利要把她的新发现告诉梅根。公爵夫人虽然也生拉克伦的气,但起码她对拉克伦没有太多的成见。她还算公正。她们俩也许可以安排一下,让威尔艾伯斯再来辩认一次拉克伦的声音。
绝妙的主意。金白利一阵欣喜,她转过脸来,望着艾伯斯说:“很高兴听说你的伤已经好了。你又可以继续干活了,当然目前你跟这件事还有点牵连,但&... -->>
“他叫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说。“我越来越感到他不是说不清那件事,而是在撒谎。”
“为什么?”拉克伦追问道。
这是第二天早晨,吉莱尔南早早地来到了拉克伦的住处,把昨天他和雷纳德调查中的发现告诉了拉克伦。
圣詹姆斯给拉克伦一个星期的时间收集证据,可是这段时间拉克伦恐怕连伤都养不好。他只好依靠两位堂兄弟去做这件事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们出出主意,告诉他们该怎么去做。
“他戒心很重,”吉莱尔南说。“他一口咬定听到的是你的声音,而不光是什么苏格兰口音听清楚,他说的是你的声音。你回忆一下,你以前在什么地方让他听过你讲话?他不是在一般的马厩当差,而是在专门关种马的马厩干活。”
“我自己也在纳闷呢。我只有一次挨近那个讲究的马厩就是那天早上我们散步到训练场那次。”
“啊,就是你凭白无故揍了坎斯托子爵一顿的那个早上?能不能透露点,你究竟为什么揍他?”
拉克伦知道堂兄弟觉得在这件事上他把他们当成了外人,可是说真的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揍霍华德坎斯托。是妒嫉吗?别人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拉克伦自己觉得荒谬之极。他现在根本不想去谈这件事情。
他说:“吉尔,别揪住那件事不放好不好?我自己都忘了。”
正像拉克伦所预料的那样,吉莱尔南大笑起来。不过,反正他不想谈那个话题了,如果可能的话,以后他也许会理出个头绪来。至于现在,他得应付眼下的烦心事。
“要好好监视这个马夫,而且尽量做到不露声色!注意他平时都跟什么人接触,去什么地方,做些什么,还要跟和他一起干活的人聊聊。看看近几个星期有没有什么不速之客来找过他?”
“你是怎么看这事的?”
“我也说不准,不过有许多种可能性。年轻的威尔也许本人就是小偷。马厩里的人可能会注意到他平时的所作所为。”
吉莱尔南慢慢地摇着头“不,他给我的印象是脑子不太好使,不像是个老谋深算的人。他一个人做不了这件事,我看更像是背后有人在指使他。”
“嗯,不错,”拉克伦若有所思地点着头。“也有可能是他被收买了,故意嫁祸于人,这样一来真正的小偷可以赢得时间掩盖证据。只是我想不通他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呢?”
“我知道为什么。”看着拉克伦疑惑不解的样子,吉莱尔南说:“你的过去对这里的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很多地方都在谈论你,佣人们也不例外。你刚来时只有公爵和夫人知道这事,但他们周围少不了佣人,佣人们无意中会听到。雷纳德说厨房里就经常议论纷纷。他近来和厨师的助手鬼混来着,所以他对这些事很了解。”
“可这也不能缩小我们追查的范围,你说呢?”拉克伦气恼地说。
吉莱尔南笑了。“当然,我的意思是说正因为这样,出事时他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这也就是为什么公爵根本不去进一步调查,就认定你是那个盗马贼。不过,别担心,我们会把事情弄清楚的。”
“那当然。”拉克伦嘴上说着,但心里也不是很有把握。
吉莱尔南点点头,补充说:“我想先让雷纳德到乡间和邻近的树林里好好查查,凡是能藏动物的地方都不放过。马是黎明前丢的,那时大多数人已经或者是将要起床,所以马也不可能被带得太远,除非那小偷胆大包天,不怕让别人看到。”
“对,所以我建议那些守护公路的人近日要特别注意早晨公路上的动静,”拉克伦说“如果发现有什么异常,就密切注视。”
“对极了,我也要去助雷纳德一臂之力。我们俩着重留意黎明前后两小时,其他时间就是护路人的事了。我们剩下的时间主要用来监视威尔艾伯斯。”吉莱尔南跃跃欲试地说。
“找马要比找小偷容易。运气好的话,找到马也就可以捉到盗马贼了。马本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我们可以顺藤摸瓜,因为小偷总会回去牵马的。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从马夫那儿入手。如果他真的参与了盗马,从他那儿也可以顺藤摸瓜。”
“哦,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看住他的。”吉莱尔南向拉克伦保证说。
“很好。我还要亲自去拜访一下他当然得等我这该死的伤好点儿。现在可不得,我这张脸用来吓唬女佣人还行,去办正事就不太合适了。”
“其实,现在你的脸看起来已经好些了。”吉莱尔南先还想安慰一下拉克伦,可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唉,不过进展还是不大。
拉克伦笑了。“你用不着安慰我。我这儿有镜子,也长着眼睛,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今天早晨女佣给我送早点,哈哈哈,她给吓得魂飞魄散,从这我也知道自己有多吓人了。”
吉莱尔南也笑了。“别臭美了。安慰你?我可没那么伟大!我只是遗憾你暂时不能追女人了。”
“是啊。”拉克伦无奈地耸了耸肩。
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追过其他女人,原因很简单,他一直还念着金白利。他不知道谢灵克罗斯还会有哪位女人值得他倾心。说实话,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金白利。
他觉得得到她的希望有点渺茫,因为她早已明确拒绝了他。不过那是那天晚上之前的事了。那天晚上她温情脉脉地照顾、守护着他,第二天早晨又极力为他辩护。外表上看,她装得很轻松,似乎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但细细想来就不难发现,她的内心与外表并不是很一致。她做事、说话总是想合乎礼仪,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可结果却常常事与愿违。
他觉得有点好笑。他爱金白利是因为她有勇气抛开清规戒律,而她自己却极力想恪守常规。但另一方面她又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激动起来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一开始可能并不情愿帮他摆脱困境,因为她本来完全可以不去管他。但正如事情所发生的那样,她最终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拉了他一把。是不是她已经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拉克伦一定要弄个明白。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要是叫他娶金白利为妻,他一定会满心欢快。是的,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的。近来他对她的感情是与日俱增。他打心底里想娶她。
威尔艾伯斯是个瘦高个儿,一头黑发又硬又直,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酷似鹰眼,给人一种阴郁、愁苦的感觉。这家伙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让人不舒服,但又说不清到底是哪里不对劲等你了解了他那自以为是的趾高气扬,你就会感到一个人的长相与内心其实是很有联系的。
金白利第一次见到他时,真被他那惨不忍睹的长相吓了一跳。她觉得心里堵得慌,甚至都不愿再走近他。可为了澄清事实,他只好提醒自己:他就是那个撒谎的人,拉克伦明明没来过这个马厩,他却一口咬定拉克伦来过。
事发后,金白利总觉得那个马夫的话有些蹊跷,可她又不能对别人说,更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出来指责那个马夫。而让她保持沉默,她又觉得于情、于心不忍,所以左右为难,苦恼极了。
三天过去了,公爵定的期限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半,可金白利还是没听说事情有什么新进展。她决定亲自去找那个马夫谈谈。如果她能发现什么证据证明他在撒谎,那拉克伦的罪名就可以洗清了。冲这个也值得她去试一试。
马夫说谎的原因之一可能他本人就是直接的参与者。如果这样,金白利怀疑那人是否真的受了伤,他是真的被打了,还是撒谎骗人呢?有人验过他的伤口吗?还是在忙乱之中被忽略了?她打定主意要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
当然,也有可能威尔艾伯斯真的是糊里糊涂,真的以为他听到的声音是拉克伦的。但这种对别人的指控不是开玩笑的,不能用“可能”二字就下定论,应该是百分之百的肯定才行二
金白利每碰到一位马夫就问是不是艾伯斯,因为她还不知道艾伯斯是何许人也。最后她在一大垛草堆前找到了他,他正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啃着一个大肉饼。他长得真够呛,尤其是那双幽灵般的大眼睛,会让人觉得毛骨惊然。那还只是外表,至于他脑袋里究竟打着什么鬼主意,金白利决定去弄个明白。
“威尔艾伯斯吗?”
艾伯斯马上站起来,并脱下了帽子。对一个刚受过伤的人来说,他的动作过于敏捷了些。要是一个人头部受过伤,猛地站起来肯定会感到头痛,可他丝毫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是我,小姐,”威尔艾伯斯说。
“不用站起来了。”金白利面带微笑地说:“我听说了你的不幸,专门来看看你。哦,你经受了那么一场痛苦,现在感觉怎么样?”
“一场什么,小姐?”艾伯斯似乎没听清。
“就是你和盗马贼的冲突啊。你当时可真勇敢啊。”
“那不算什么,”艾伯斯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是我的职责。
“哦,我想也是的。医生说你没事吧?”
“用不着看医生。我的头过去也受过伤,比这次厉害多了。”
“不过医生肯定来为你检查过吧?”金白利想知道那医生的名字,以便进一步掌握情况。
“为了一个小肿块?”艾伯斯解嘲似地说:“我告诉他们没这个必要。”
金白利扬起了眉。没有医生来过,也没人去证实马夫的头是否真的受过重击?这不是跟她猜测的一模一样吗?“哦,这不太合适吧,艾伯斯先生?如果你的伤口需要缝针或是处理,那可怎么办?来,让我看看那个肿块,以确保”
艾伯斯急忙往后一跳,差点被草垛绊了一跤。他重新站稳了,脸上露出了不满的神情。显然金白利吓了他一跳。不过他很快就转过神来,假惺惺地笑着说“不麻烦您了,小姐。我说了没事儿。皮肤没破,也没流血,而且那肿块已经消了。”
虽然极不情愿,金白利还是点了点头。她想要是艾伯斯头上真有被重击过的伤口,她就把他那又脏又臭的帽子吞下去!鲍爵真是太糊涂了,居然没让医生检查一下马夫的“伤”如果当时他这么做了,就不难发现艾伯斯是在撒谎。金白利如今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可是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即便当时真有过肿块,现在也有可能会消退。看来,她只有另想其他办法了。
如果她现在直截了当地戳穿艾伯斯在撒谎,他会作出什么反应呢?当然会一口否认。金白利在心里叹了口气。那样一来她不仅将一无所获,反而还会打草惊蛇。
“真遗憾,到现在马还没有找到,”金白利说、“不过真多亏了你呀,否则那个苏格兰人还在逍遥法外!想想看,他居然敢偷公爵的马,真是胆大包天,实在太卑劣了!”
艾伯斯的脸又红了,金白利想这一定是内疚引起的。
“我并不认识那个家伙,”他说“但是听他说过两次话。没错,就是他的声音。”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你是说他的苏格兰口音很重,很容易辩认出来,是吗?”
“是啊,那口音太有特色了。”
他在撒谎。金白利是故意说错的,艾伯斯却在附和她。其实拉克伦的苏格兰口音并不重,只有轻微的一点点。金白利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莫名的怒火,她赶忙把视线转移到别的地方,想等冷静下来再继续谈话。
也许可以就在这点上作文章。金白利一下子反应过来。威尔艾伯斯并不知道拉克伦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样的,可能以前他根本就没听到过拉克伦说话。要是拉克伦混在几个苏格兰人中一起讲话,威尔艾伯斯肯定辩不出哪一个声音是拉克伦的。
应该让公爵知道这件事哦,不,现在还不能告诉他。他本来就不喜欢拉克伦,从一开始就想赶他走。对于拉克伦这次“罪过”他一定在暗自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拉克伦赶出谢灵克罗斯了。现在还没有抓到真正的小偷,那么任何可以证明拉克伦无罪的证据他都不会相信。
金白利要把她的新发现告诉梅根。公爵夫人虽然也生拉克伦的气,但起码她对拉克伦没有太多的成见。她还算公正。她们俩也许可以安排一下,让威尔艾伯斯再来辩认一次拉克伦的声音。
绝妙的主意。金白利一阵欣喜,她转过脸来,望着艾伯斯说:“很高兴听说你的伤已经好了。你又可以继续干活了,当然目前你跟这件事还有点牵连,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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