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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南平第一眼看到杜紫衣,心中便是一震。杜紫衣并非那种十分漂亮的女人,瘦,仿佛弱不胜衣。那件松香色银丝绣折枝梅的旗袍穿在身上,虚虚实实,到腰那里,不盈一握。看得人黯然销魂。
旗袍这种衣服,年龄气质稍稍有异,便把握不住。一单纯便显稚气,一沧桑又觉风尘,稍不留神便是不伦不类。杜紫衣穿着,却是恰到好处,似幽幽一枝晚菊,开得摇曳生姿。
南平心中恋恋不舍,一个月里倒有四个周未消磨在了“帘卷西风”其实这家咖啡厅里,多的是气质温良的女客,点杯摩卡咖啡翻动书页,自成风景。而惊鸿一瞥般乍现的杜紫衣,才是南平最渴望看到的美丽。
杜紫衣听说他,倒是两个月以后了。她顺着侍者的指点望过去,只见苇帘下那衣冠楚楚的男子。深色外套里深蓝色的衬衣,像冬天宁静的海。视线便刹那有些模糊,那样深蓝色的衬衣,干净,整洁,一丝不苟。就像建阳一样。
认识高建阳时,她还在酒店公关部做经理。前台由checkin资料得知第二天是他生日,便通报了公关部。由于是贵宾,生日蛋糕与香槟,由她亲自送上门去。
至今,犹记得他那件深蓝衬衣,干净得只有一点淡淡的薄荷的气息。他那么挑剔的人,细节永远都是完美。
初次见面,听到她的名字。微微沉吟:“紫衣是一种菊花。”目光炯炯望着她,似有灼人的热。紫衣并不是面薄如纸的人,不知为何,还是晕红了脸,轻轻点点头。紫衣,的确是一种菊花,菊花谱上占了一席之地。
只是,高建阳拱如珍宝的却是兰花。一丛深色花,十家中人赋。紫衣曾陪他到昆明兰花交易会上买花,这才知竟是价值连城。高建阳讲起来,说:“兰花对湿度温度土壤都有很高的要求,矜贵似名门闺秀。”
句句是至理名言,她听在耳里,笑在脸上,心里明白,再芬芳的菊,只怕也及不上兰的倾国倾城。
时间一久,也迟疑最后是否两相厌倦,不欢而散。
上天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5月25日,天气很好。“帘卷西风”开张大吉,紫衣忙得鸦飞鹊乱,自顾不暇。墙上至今挂着那天拍下的照片,她穿一袭缃色暗碎花的旗袍,众星拱月里踌躇满志,笑得那般甜美,因接到他登机前抽空打来的电话。许是因不能出席,故而略感歉意。终于道:“对不起,我过两天就回来。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呵!
山盟海誓,一瞬间以为真的可以到海枯石烂那般久远。
喜气洋洋的音乐与掌声中,一剪两断,那纤红细软的缎带。
凌晨回家,电视新闻里才知道那架航班号为ci611的波音747出了空难,他与224人一同坠入大海,永不能回。
她没有赶到香港去,他的一应后事,自有他名正言顺的妻。
南平这个人,相处的久了,也渐渐觉出他的厚道之处。起码在他眼里,最美的是菊。每次来,送她大捧清挹芳香的菊花,让她插在办公室那只白瓷方尊瓶里。
婚后,南平也曾问:“为何买给我这么多件深蓝衬衣?”
她微笑不语,他便以为她喜欢这个颜色。
又是西风渐寒,又是她的生日。大早收到礼盒,拆开是件深紫绣满菊花图案的旗袍,拾起卡片,上面是熟悉的南平的笔迹:
“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她抬起头,落地窗上悬着苇帘,古时的女子这个时节,卷起帘来,赏菊。
帘卷西风,人却比,黄花瘦。
其实南平第一眼看到杜紫衣,心中便是一震。杜紫衣并非那种十分漂亮的女人,瘦,仿佛弱不胜衣。那件松香色银丝绣折枝梅的旗袍穿在身上,虚虚实实,到腰那里,不盈一握。看得人黯然销魂。
旗袍这种衣服,年龄气质稍稍有异,便把握不住。一单纯便显稚气,一沧桑又觉风尘,稍不留神便是不伦不类。杜紫衣穿着,却是恰到好处,似幽幽一枝晚菊,开得摇曳生姿。
南平心中恋恋不舍,一个月里倒有四个周未消磨在了“帘卷西风”其实这家咖啡厅里,多的是气质温良的女客,点杯摩卡咖啡翻动书页,自成风景。而惊鸿一瞥般乍现的杜紫衣,才是南平最渴望看到的美丽。
杜紫衣听说他,倒是两个月以后了。她顺着侍者的指点望过去,只见苇帘下那衣冠楚楚的男子。深色外套里深蓝色的衬衣,像冬天宁静的海。视线便刹那有些模糊,那样深蓝色的衬衣,干净,整洁,一丝不苟。就像建阳一样。
认识高建阳时,她还在酒店公关部做经理。前台由checkin资料得知第二天是他生日,便通报了公关部。由于是贵宾,生日蛋糕与香槟,由她亲自送上门去。
至今,犹记得他那件深蓝衬衣,干净得只有一点淡淡的薄荷的气息。他那么挑剔的人,细节永远都是完美。
初次见面,听到她的名字。微微沉吟:“紫衣是一种菊花。”目光炯炯望着她,似有灼人的热。紫衣并不是面薄如纸的人,不知为何,还是晕红了脸,轻轻点点头。紫衣,的确是一种菊花,菊花谱上占了一席之地。
只是,高建阳拱如珍宝的却是兰花。一丛深色花,十家中人赋。紫衣曾陪他到昆明兰花交易会上买花,这才知竟是价值连城。高建阳讲起来,说:“兰花对湿度温度土壤都有很高的要求,矜贵似名门闺秀。”
句句是至理名言,她听在耳里,笑在脸上,心里明白,再芬芳的菊,只怕也及不上兰的倾国倾城。
时间一久,也迟疑最后是否两相厌倦,不欢而散。
上天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5月25日,天气很好。“帘卷西风”开张大吉,紫衣忙得鸦飞鹊乱,自顾不暇。墙上至今挂着那天拍下的照片,她穿一袭缃色暗碎花的旗袍,众星拱月里踌躇满志,笑得那般甜美,因接到他登机前抽空打来的电话。许是因不能出席,故而略感歉意。终于道:“对不起,我过两天就回来。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呵!
山盟海誓,一瞬间以为真的可以到海枯石烂那般久远。
喜气洋洋的音乐与掌声中,一剪两断,那纤红细软的缎带。
凌晨回家,电视新闻里才知道那架航班号为ci611的波音747出了空难,他与224人一同坠入大海,永不能回。
她没有赶到香港去,他的一应后事,自有他名正言顺的妻。
南平这个人,相处的久了,也渐渐觉出他的厚道之处。起码在他眼里,最美的是菊。每次来,送她大捧清挹芳香的菊花,让她插在办公室那只白瓷方尊瓶里。
婚后,南平也曾问:“为何买给我这么多件深蓝衬衣?”
她微笑不语,他便以为她喜欢这个颜色。
又是西风渐寒,又是她的生日。大早收到礼盒,拆开是件深紫绣满菊花图案的旗袍,拾起卡片,上面是熟悉的南平的笔迹:
“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她抬起头,落地窗上悬着苇帘,古时的女子这个时节,卷起帘来,赏菊。
帘卷西风,人却比,黄花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