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大会(一)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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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纽约的地下世界,这段时间可谓是风起云涌。
先是大陆酒店的规矩被人破坏,悬赏令下,大批杀手出动,纽约各处,枪战不断。
然后是纽约的军火大亨维戈不知所踪,留下大片空白的军火市场,很多黑帮面对这块肥肉都蠢蠢欲动。
多事之秋,最离谱的是,甚至有人惹到了纽约的地下皇帝——金并头上。
………
来恩在车上声音低沉的说:
“老板,恐怕金并是急了,连续三次有下属被袭击,然后大批的货物丢失,他这次召集纽约大大小小的黑帮,看样子是要我们出手帮忙了。”
唐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道:
“堂堂纽约地下皇帝竟然怕几个神秘人,真是有意思!不过这个无名英雄选择在这个时间出手,倒是对我们比较有利!”
“凯恩和弗兰克他们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来恩调好了一杯酒,递给了唐宋,唐宋接过,随口问道。
来恩点点头道:
“很顺利,维戈在我们手里,凯恩他们很轻松的解决了他叔叔的人手,目前正在接收那里的武器库!”
唐宋品尝着红酒,眼睛微微一眯:“让弗兰克先回来,另外来恩,在地下世界招募人手,我们现在能用的棒小伙实在太少了!”
来恩兴奋的眯起了眼睛,带点寒意的说:“老板,我们要大干一场了吗,我认识很多退伍军人,都是好手!”
“要八十个好手”,”唐宋脸上露出了一股奸猾的笑容,“另外再招募些外围人员!”
加长劳斯来斯缓缓停下,来恩替唐宋拉开车门,唐宋缓步走下,抬起头,立身之处,是一个超级豪华的夜总会大门。
这是整个纽约最豪华的夜总会,没有之一,因为这里的主人是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他还有一个名字——金并!
就像古代的皇帝不会允许臣子的房子超过自己的宫殿,在纽约的地下世界,没有人有胆子挑衅金并。
唐宋从来恩手里接过一根文明杖,径直走进夜总会。
来恩带了两个日耳曼大汉跟在后面,毫不掩饰自己身上那鼓囊囊的军火。
两名身材高大的黑人在通向二楼的楼梯口迎客,微微的鞠躬后,对唐宋说:“对不起,我们老板说了,不能带武器上去,请。。。”
没等他说完话,来恩已经冲了上去,一拳砸在了他的右肩,大厅内以及二楼楼道里的人都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喀察声,那个黑人跪倒在地惨叫起来。
“金并找人帮忙就是这个态度吗?来恩,杀了他!”
以后唐宋要做的军火生意无疑要得罪一大批人,想要吓退抢食的鬣狗,杀头狮子立威无疑是最好的。
唐宋现在做的就是立威,有什么比打金并的脸更能在地下世界竖立权威。
来恩狞笑一声,毛茸茸的大手伸过去就要掐断黑人的脖子。
上面传来了一声断喝:“住手。。。唐?你太放肆了!”
唐宋抬眼撇了一眼,上面发话的是一个身穿皮夹克的光头大汉,粗犷的面庞,额头上儿戏一般的画了一个大大的标靶,让人忍不住想要给他一枪。
靶眼,金并手下的头号大将,据说有一手百发百中的飞镖术,任何东西在他手里都能化为杀人利器。
地下世界一直有传言,这家伙是变种人,拥有的能力就是百发百中。
唐宋点了点手杖,看着靶眼:“威尔逊先生请人赴宴,安排手下搜客人的身,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靶眼的眼中寒光乍现,凝视着唐宋,手摸向了腰间的一排飞刀。
“来斯特,请唐先生上来!”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响起,靶眼的身后,一个庞大如小山的人影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个背影,以及凝视唐宋的一个冰冷眼神。
靶眼和这身影比起来,彷佛就像个娃娃。
唐宋笑了起来,带了人上楼,跟随靶眼走进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室。
此刻,里面的长条圆桌旁边,已经坐下了七八个人,他们后面,七长八短的站了三十多个满脸横肉的家伙。
bsp; 纽约的地下世界,这段时间可谓是风起云涌。
先是大陆酒店的规矩被人破坏,悬赏令下,大批杀手出动,纽约各处,枪战不断。
然后是纽约的军火大亨维戈不知所踪,留下大片空白的军火市场,很多黑帮面对这块肥肉都蠢蠢欲动。
多事之秋,最离谱的是,甚至有人惹到了纽约的地下皇帝——金并头上。
………
来恩在车上声音低沉的说:
“老板,恐怕金并是急了,连续三次有下属被袭击,然后大批的货物丢失,他这次召集纽约大大小小的黑帮,看样子是要我们出手帮忙了。”
唐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道:
“堂堂纽约地下皇帝竟然怕几个神秘人,真是有意思!不过这个无名英雄选择在这个时间出手,倒是对我们比较有利!”
“凯恩和弗兰克他们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来恩调好了一杯酒,递给了唐宋,唐宋接过,随口问道。
来恩点点头道:
“很顺利,维戈在我们手里,凯恩他们很轻松的解决了他叔叔的人手,目前正在接收那里的武器库!”
唐宋品尝着红酒,眼睛微微一眯:“让弗兰克先回来,另外来恩,在地下世界招募人手,我们现在能用的棒小伙实在太少了!”
来恩兴奋的眯起了眼睛,带点寒意的说:“老板,我们要大干一场了吗,我认识很多退伍军人,都是好手!”
“要八十个好手”,”唐宋脸上露出了一股奸猾的笑容,“另外再招募些外围人员!”
加长劳斯来斯缓缓停下,来恩替唐宋拉开车门,唐宋缓步走下,抬起头,立身之处,是一个超级豪华的夜总会大门。
这是整个纽约最豪华的夜总会,没有之一,因为这里的主人是威尔逊·格兰特·菲斯克,他还有一个名字——金并!
就像古代的皇帝不会允许臣子的房子超过自己的宫殿,在纽约的地下世界,没有人有胆子挑衅金并。
唐宋从来恩手里接过一根文明杖,径直走进夜总会。
来恩带了两个日耳曼大汉跟在后面,毫不掩饰自己身上那鼓囊囊的军火。
两名身材高大的黑人在通向二楼的楼梯口迎客,微微的鞠躬后,对唐宋说:“对不起,我们老板说了,不能带武器上去,请。。。”
没等他说完话,来恩已经冲了上去,一拳砸在了他的右肩,大厅内以及二楼楼道里的人都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喀察声,那个黑人跪倒在地惨叫起来。
“金并找人帮忙就是这个态度吗?来恩,杀了他!”
以后唐宋要做的军火生意无疑要得罪一大批人,想要吓退抢食的鬣狗,杀头狮子立威无疑是最好的。
唐宋现在做的就是立威,有什么比打金并的脸更能在地下世界竖立权威。
来恩狞笑一声,毛茸茸的大手伸过去就要掐断黑人的脖子。
上面传来了一声断喝:“住手。。。唐?你太放肆了!”
唐宋抬眼撇了一眼,上面发话的是一个身穿皮夹克的光头大汉,粗犷的面庞,额头上儿戏一般的画了一个大大的标靶,让人忍不住想要给他一枪。
靶眼,金并手下的头号大将,据说有一手百发百中的飞镖术,任何东西在他手里都能化为杀人利器。
地下世界一直有传言,这家伙是变种人,拥有的能力就是百发百中。
唐宋点了点手杖,看着靶眼:“威尔逊先生请人赴宴,安排手下搜客人的身,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靶眼的眼中寒光乍现,凝视着唐宋,手摸向了腰间的一排飞刀。
“来斯特,请唐先生上来!”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响起,靶眼的身后,一个庞大如小山的人影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个背影,以及凝视唐宋的一个冰冷眼神。
靶眼和这身影比起来,彷佛就像个娃娃。
唐宋笑了起来,带了人上楼,跟随靶眼走进了一个巨大的会议室。
此刻,里面的长条圆桌旁边,已经坐下了七八个人,他们后面,七长八短的站了三十多个满脸横肉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