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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隆。库克尔克这么做当然不是出于对巴特隆的仁慈,他有两个理由,一个是可以告人的理由,那就是他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收买德米特族的人心。另一个是不可告人的理由,那就是他垂涎巴特隆掌握着的巨大财富。有一点他是低估巴特隆了。巴特隆曾经组建过一支秘密的运输队,这支运输队有一千多人,全都由巴特隆最信任的德米特族人组成,他们肩负着一个重要的使命,那就是要把西都城国库里贮存的所有金银财宝都运回昭苏城去。没想到半路上狼关出了岔子,他们就被困在了狼关南面。库克尔克早就在巴特隆的身边安插了耳目,当然知道巴特隆组建这支运输队的事情。停战之后,库克尔克立即派人寻找这支运输队,结果让他大失所望,他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找到,一千多人的运输队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人间蒸发了。关于这件事的真相,恐怕只有巴特隆一个人知道。
这些烦人的政治问题还是交给小说里的政治家们去伤脑筋吧。我们的目光应该追随我们可爱的主人公,看看他现在生活得怎么样了。
叶枫和所有被关押在地牢里的战俘都获得了自由,而且他幸运地在地牢里找到了李权、罗猛和漂亮的罗菲姐姐,还有那个拔刀相助的南疆军团的铁瑛将军。
柳明秀奉旨觐见皇帝陛下去了。在临走之前,她把所有的事情都托付给了叶枫。
叶枫立即率领二十多万市民欢天喜地地回到了卢龙城。叶枫得意极了,他现在终于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城守了。进城之后他立即重新组建卢龙城的行政机构,然后带领大家重建家园。
卢龙城早已没有原来的繁荣景象,到处都是杂草和瓦砾,显得异常破败荒凉。那些在战火中幸存下来的建筑物已十分残破,里面早就没有人住了,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蝙蝠、老鼠、蛇、狐狸、黄鼠狼、野猫还有野狗。叶枫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把这些入侵者赶出去,如果它们不出去就消灭他们。他下的第二道命令就是对这些还能住人的建筑物进行修缮,把那些条件较好的房屋让给老人、孩子和伤残人士居住,身体健康的就住在条件稍差一些的房屋里。光这两件事就把叶枫忙得昏天黑地,他每天除了睡六七个小时的觉之外,几乎全在工作。工作虽然很累,但是他很高兴,他终于履行了柳明秀向全体卢龙城市民许下的神圣诺言。柳明秀的诺言就是他的诺言,在许多事情上,他和柳明秀是不分彼此的。起码他是这么想的。至于柳明秀方面怎么想,他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还有一个令叶枫高兴的事情:崔舒翰不见了。战争一结束,这小子就跑了,跟谁都没打招呼。这个可恶的家伙不在叶枫眼前晃悠,叶枫的心情自然就会很好。
有一天,李权突然风尘仆仆地跑来找叶枫。叶枫正在给柳明秀的寝楼刷墙呢,三面墙已经刷完了,正在刷第四面。
李权对叶枫说:“喂,我说城守大人。你能不能停下来先接见我一下啊?”
叶枫停下来一边抹汗一边笑道:“原来是你呀,三哥。你怎么也喊我城守大人啊?”
“我看你这城守干得还挺带劲儿的,所以就这么叫你啦。”
“唉,别提了。你可不知道我有多累。我从早上一睁眼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晚上。我不光自己干,还得时不时看看别人干得怎么样。我不能让他们偷懒啊。噢,对了,你干嘛跑到这里来?你不是回庆阳城了吗?你们的老王爷李默好吗?”
“好。跟你们这里一样,也在干这些活,清理道路啦,收拾院子啦,刷墙啦不过我们比你们聪明,在我们庆阳城外驻扎着大批帝国的军队,我们老王爷就去找军务院的总理军务大臣商量,让他派军队帮我们干活。老王爷和总理军务大臣是故交,他不好意思回绝,所以我才有时间溜出来干点儿私事儿。”
“我要是能认识什么总理军务大臣就好了。”叶枫叹了口气,一边刷墙一边问李权“你来找我干嘛?”
“是大哥叫我来的。”
叶枫手里的刷子突然停住了。一提起许德昌,叶枫就会想起那个令他痛苦万分的夜晚,就会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已婚的鳏夫。而现在这个鳏夫居然还在给他心爱的女孩子刷墙,这不是典型的癞哈蟆想吃天鹅肉吗?这些日子叶枫特别忙,心情又特别好,所以就把这事儿忘得差不多了。如今李权一提起许德昌,他又全都想起来了。
李权惊疑地望着叶枫问道:“你怎么啦?脸色这么难看?”
“没什么。”叶枫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继续刷墙。
“你是不是累的啊?我跟你说,小兄弟。当官的是动嘴的,不是动手的。你不要什么事儿都自己干。你可以让手下人去干。你应该看着他们干。”
“我喜欢自己干。你有事没事?没事就请回吧。”
“当然有事,大哥让我叫你去一趟。”
“去哪儿?”
“去狼关,他在那儿等着你呢。”
“我不去,你没看我正忙着呢。柳明秀大人又不在,我脱不开身啊。”
“嘿,大哥可真是聪明啊。他居然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李权附到叶枫的耳边小声地说“大哥跟我说,有一个重要的客人想见你,叫我务必要把你请去。”
“什么重要的客人?”
“说是你在西都城的故交。”
叶枫的心嘭嘭地跳了起来。他又想起了那段清纯浪漫的大学生活,他又想起了他那几位同窗好友:梅林格、卡瑟、巴巴亚罗、苏曼,还有那个曾经让他神魂颠倒,让他饱尝初恋的酸甜与苦涩的慈雨。他们都还好吗?都还活着吗?他们都在什么地方?生活得怎么样?还能和他们相聚在一起吗?巴巴亚罗和苏曼是不是有孩子啦?那孩子是像巴巴亚罗一样黑呢,还是像苏曼一样漂亮呢?对同窗好友的思念和强烈的好奇心已经冲淡了他对许德昌的反感。他抬起头来,眼睛发亮地问李权:“你骑马来的?”
“是啊。”
“快吗?”
“挺快的。”
“行了。你的马归我用了。”
“这怎么行?我还得回喂,喂”
叶枫根本不管李权同意不同意,就匆匆跑了出去。他出了大门,看见一匹健壮的枣红马拴在马桩上,他猜这应该就是李权的马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解开马缰绳,跳上马就向城外跑去。
特隆。库克尔克这么做当然不是出于对巴特隆的仁慈,他有两个理由,一个是可以告人的理由,那就是他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收买德米特族的人心。另一个是不可告人的理由,那就是他垂涎巴特隆掌握着的巨大财富。有一点他是低估巴特隆了。巴特隆曾经组建过一支秘密的运输队,这支运输队有一千多人,全都由巴特隆最信任的德米特族人组成,他们肩负着一个重要的使命,那就是要把西都城国库里贮存的所有金银财宝都运回昭苏城去。没想到半路上狼关出了岔子,他们就被困在了狼关南面。库克尔克早就在巴特隆的身边安插了耳目,当然知道巴特隆组建这支运输队的事情。停战之后,库克尔克立即派人寻找这支运输队,结果让他大失所望,他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找到,一千多人的运输队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人间蒸发了。关于这件事的真相,恐怕只有巴特隆一个人知道。
这些烦人的政治问题还是交给小说里的政治家们去伤脑筋吧。我们的目光应该追随我们可爱的主人公,看看他现在生活得怎么样了。
叶枫和所有被关押在地牢里的战俘都获得了自由,而且他幸运地在地牢里找到了李权、罗猛和漂亮的罗菲姐姐,还有那个拔刀相助的南疆军团的铁瑛将军。
柳明秀奉旨觐见皇帝陛下去了。在临走之前,她把所有的事情都托付给了叶枫。
叶枫立即率领二十多万市民欢天喜地地回到了卢龙城。叶枫得意极了,他现在终于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城守了。进城之后他立即重新组建卢龙城的行政机构,然后带领大家重建家园。
卢龙城早已没有原来的繁荣景象,到处都是杂草和瓦砾,显得异常破败荒凉。那些在战火中幸存下来的建筑物已十分残破,里面早就没有人住了,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蝙蝠、老鼠、蛇、狐狸、黄鼠狼、野猫还有野狗。叶枫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把这些入侵者赶出去,如果它们不出去就消灭他们。他下的第二道命令就是对这些还能住人的建筑物进行修缮,把那些条件较好的房屋让给老人、孩子和伤残人士居住,身体健康的就住在条件稍差一些的房屋里。光这两件事就把叶枫忙得昏天黑地,他每天除了睡六七个小时的觉之外,几乎全在工作。工作虽然很累,但是他很高兴,他终于履行了柳明秀向全体卢龙城市民许下的神圣诺言。柳明秀的诺言就是他的诺言,在许多事情上,他和柳明秀是不分彼此的。起码他是这么想的。至于柳明秀方面怎么想,他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还有一个令叶枫高兴的事情:崔舒翰不见了。战争一结束,这小子就跑了,跟谁都没打招呼。这个可恶的家伙不在叶枫眼前晃悠,叶枫的心情自然就会很好。
有一天,李权突然风尘仆仆地跑来找叶枫。叶枫正在给柳明秀的寝楼刷墙呢,三面墙已经刷完了,正在刷第四面。
李权对叶枫说:“喂,我说城守大人。你能不能停下来先接见我一下啊?”
叶枫停下来一边抹汗一边笑道:“原来是你呀,三哥。你怎么也喊我城守大人啊?”
“我看你这城守干得还挺带劲儿的,所以就这么叫你啦。”
“唉,别提了。你可不知道我有多累。我从早上一睁眼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晚上。我不光自己干,还得时不时看看别人干得怎么样。我不能让他们偷懒啊。噢,对了,你干嘛跑到这里来?你不是回庆阳城了吗?你们的老王爷李默好吗?”
“好。跟你们这里一样,也在干这些活,清理道路啦,收拾院子啦,刷墙啦不过我们比你们聪明,在我们庆阳城外驻扎着大批帝国的军队,我们老王爷就去找军务院的总理军务大臣商量,让他派军队帮我们干活。老王爷和总理军务大臣是故交,他不好意思回绝,所以我才有时间溜出来干点儿私事儿。”
“我要是能认识什么总理军务大臣就好了。”叶枫叹了口气,一边刷墙一边问李权“你来找我干嘛?”
“是大哥叫我来的。”
叶枫手里的刷子突然停住了。一提起许德昌,叶枫就会想起那个令他痛苦万分的夜晚,就会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已婚的鳏夫。而现在这个鳏夫居然还在给他心爱的女孩子刷墙,这不是典型的癞哈蟆想吃天鹅肉吗?这些日子叶枫特别忙,心情又特别好,所以就把这事儿忘得差不多了。如今李权一提起许德昌,他又全都想起来了。
李权惊疑地望着叶枫问道:“你怎么啦?脸色这么难看?”
“没什么。”叶枫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继续刷墙。
“你是不是累的啊?我跟你说,小兄弟。当官的是动嘴的,不是动手的。你不要什么事儿都自己干。你可以让手下人去干。你应该看着他们干。”
“我喜欢自己干。你有事没事?没事就请回吧。”
“当然有事,大哥让我叫你去一趟。”
“去哪儿?”
“去狼关,他在那儿等着你呢。”
“我不去,你没看我正忙着呢。柳明秀大人又不在,我脱不开身啊。”
“嘿,大哥可真是聪明啊。他居然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李权附到叶枫的耳边小声地说“大哥跟我说,有一个重要的客人想见你,叫我务必要把你请去。”
“什么重要的客人?”
“说是你在西都城的故交。”
叶枫的心嘭嘭地跳了起来。他又想起了那段清纯浪漫的大学生活,他又想起了他那几位同窗好友:梅林格、卡瑟、巴巴亚罗、苏曼,还有那个曾经让他神魂颠倒,让他饱尝初恋的酸甜与苦涩的慈雨。他们都还好吗?都还活着吗?他们都在什么地方?生活得怎么样?还能和他们相聚在一起吗?巴巴亚罗和苏曼是不是有孩子啦?那孩子是像巴巴亚罗一样黑呢,还是像苏曼一样漂亮呢?对同窗好友的思念和强烈的好奇心已经冲淡了他对许德昌的反感。他抬起头来,眼睛发亮地问李权:“你骑马来的?”
“是啊。”
“快吗?”
“挺快的。”
“行了。你的马归我用了。”
“这怎么行?我还得回喂,喂”
叶枫根本不管李权同意不同意,就匆匆跑了出去。他出了大门,看见一匹健壮的枣红马拴在马桩上,他猜这应该就是李权的马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解开马缰绳,跳上马就向城外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