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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放心,本书的更新,绝对不会影响到以老服人的写作的,不靠啥,猛兽存稿大把,心里不慌)
时间就如刮过冰原的大风,没有一刻会停滞下来。(小说手打小说)已经又有四次寒冷的冬季,光临过遗弃冰原了。在这四年里,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定时去王守义那里上课。在回到村子里后,则利用一切时间,复习学到的知识,练习王守义传授的内功心法。
不过令雷蒙觉得有些烦恼的是,最近两年中,王守义除了教他科学知识外,还会抽出时间,教雷蒙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说诡辩学、三十六计、厚黑学等等,一股脑地给雷蒙讲了一遍。
对雷蒙来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绝对比王守义之前教的科学道理,更要难懂百倍。毕竟那些科学知识,王守义只要求雷蒙死记硬背就行。而这些计谋,却要求他能做到活学活用才行。
这对雷蒙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每天王守义一讲到这部分,野蛮人少年就觉得头脑发胀,原来还算清晰的思路,立刻变成一团乱麻。雷蒙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用如此复杂的办法,来解决原本可以光明正大解决的问题。不过照王守义的说法,外面的人都是这么做的。雷蒙如果想保全自己的性命,就必须学习这些东西。
既然王守义这么说了,雷蒙自然不疑有他,努力跟王守义学习这些阴谋诡计。不过以野蛮人直爽的天性,让雷蒙学习这些东西,着实有些强人所难。王守义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每次教授时但凡雷蒙有一点进步,都对他大加赞赏。
而时不时能得到魔法师的夸奖,也让雷蒙的学习兴趣大增。这两年下来,虽然离王守义原先的设想差了不少,但雷蒙至少不是以前那个,可以任人用阴谋诡计陷害的野蛮人了。
此时的雷蒙已经年近十八,身材比四年前更是高大魁梧了不少。虽然在村子里,他不是块头最大的小伙子。但要是和普通人类相比的话,雷蒙的身材已经非常引人瞩目了。
而因为近十年的内功修练,让雷蒙无论是在速度还是力量上,都达到了一个极强的境界。只是当初王守义把这套心法传授给他的时候,只是说它能强身健体而已。是以就连雷蒙自己也不知道,他此时的实力虽然还没到天下无敌的地步,却也已经足够强大了。
当年的野蛮人少年,已经成长为一个体魄强健的野蛮人青年。再加上他充满了阳光气息的硬朗面孔,和脸上时不时流露出的憨厚笑容。就连王守义有时候也暗暗感叹,以雷蒙这样的长相和体魄,到地球上混个动作明星什么的,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然而令王守义感到烦恼的是,因为他只能在山沟里和雷蒙联系。所以虽然科学家很想通过雷蒙,更多地了解这个神秘的世界。但却不得不让雷蒙留在这个小小的野蛮人村庄,接受他的教育。
好在在这四年中,通过大量的智能模拟运算。王守义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他只能在一个特定点,才能和这个世界进行联系的原因。这原因其实说来也很简单,就是因为通信点周围特殊的地形而已。
因为这种地形,恰好能将从王守义处发射的能量,集中到一起。所以误入山沟正好处于能量集中点的雷蒙,才能和他进行信息交流。经过王守义的计算,如果用特殊材料制造一个有特殊形状的接收器,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不过打造这么一个接收器,不但需要高纯度的金属,更需要精湛的技术,以保证接收器外形的精确。而以目前野蛮人的冶炼水平,他们显然不能达到王守义的要求。无奈之下,科学家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据说是大陆上最好的铁匠—矮人们的身上。
喜欢生活在温暖地下的矮人,显然不会主动到这既寒冷又没有好酒的遗弃冰原来。所以前思后想的王守义最终决定,让雷蒙前往南方,想办法请一位优秀的矮人铁匠回来。让他帮忙打造一个接受器。
在王守义把这个想法和雷蒙说了以后,立刻得到了野蛮人青年的全力支持。因为按照野蛮人的传统,孩子成年以后,就应该离开村子,出去游历一番。眼看自己就要满十八岁了,雷蒙正为离开村子后,没办法再和自己的良师联系发愁呢。现在见王守义已经找出了,可以让两人在任何地点联系的方法。早就想出去见见世面的雷蒙,自然是十分地赞同。
于是在一个盛夏的清晨,雷蒙背着村民为他准备的食物,一个人出发了。
据说在遗弃冰原的南方,有许多人类的大城市。在那些城市里,居住着成千上万的居民。而许多矮人铁匠,也会居住在这些人类城市中。所以离开了村子后,雷蒙就一路向南方走去。
不过这遗弃冰原的面积实在太得吓人。就算雷蒙一路上基本都是小跑前进的,他也在足足二十多天后,才来到了遗弃冰原的边缘地带。
随着脚下的苔原渐渐变成了草原,雷蒙知道,自己总算是走出了遗弃冰原的范围。不过在经过这二十多天的跋涉后,雷蒙所带的食物已经几乎被吃光了。要知道野蛮人可都是有名大胃口,虽然雷蒙出发时带了不少食物,但现在剩下的,不过只够他吃最后一顿的了。
小心翼翼地把最后一块食物放进嘴里,看着空空如也的包裹,雷蒙有些郁闷地想道:“得想办法找点吃的,否则还没到大城市,恐怕就先饿死啦!”
然而这里已经是草原,和雷蒙熟悉的雪原环境大不相同。在对他来说,想要在这绿油油的草地上找到猎物的痕迹,实在是太困难了。在努力了一番没有收获后,郁闷的雷蒙只得继续向南前进。希望可以幸运地碰到一个村子或者几户人家,也好向他们要点食物裹腹。
当雷蒙翻过一个小山坡后,却发现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片阴沉沉的森林。只见无数高大的树木拔地而起,向着两边蔓延开去,根本望不到边。显然,这片森林的面积非常大,想要从两边绕过去,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嚯!好大一片树林啊!”看着那阴沉沉的森林,雷蒙没有一点危险的自觉,反而自言自语地叹道:“这些树长得又高又大,真是不错。要是村子附近有这么一片树林的话,大伙冬天就不用为木柴发愁了。”
因为一直生活在极北苦寒之地,所以这是雷蒙第一见到这么大片的森林。在惊讶之余,他也为自己作出前往南方的决定,而感到庆幸。要不是来到南方的话,也许雷蒙这个野蛮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壮观的森林呢。
不过没过多久,雷蒙的感慨就被肚子的叫声打断了。摸了摸已经提出抗议的肚子,雷蒙决定加快脚步穿过这片森林,早点找到一个村庄,给自己弄点吃的。
于是这个初出茅庐的野蛮人小伙子,没有一点冒险者的自觉,就这么闯进了一个他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好在王守义也曾经教过雷蒙,该如何在茂密的森林中,依靠观察树枝生长的方向、以及树杆上苔藓的分布,来判断方向的知识。所以在进入森林后,雷蒙倒也没有迷失方向。而是按照他原先的打算,一直向南前进着。
不过正是因为一直向南前进,所以雷蒙也越来越深入这片广袤的森林。虽然这森林阴森恐怖,而且在雷蒙一路上根本没见到任何动物。但对神经大条的野蛮人来说,他的感觉也仅仅是觉得不安而已,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直到雷蒙在森林中见到一头巨大的灰狼,他才知道,原来森林中还是有生物存在的。
和雷蒙在遗弃冰原上见过的雪狼不同,这条灰狼除了颜色不同外,连个子也比冰狼大了许多。就象是凭空出现的一样,这头灰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雷蒙前方的森林中。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饥肠辘辘野蛮人。
显然,和雷蒙一样,这条巨狼一定也是饿得狠了。所以一见到身材魁梧,看上去很是有些肉的野蛮人,立刻低声向他咆哮起来。与此同时,雷蒙也发现,大滴的唾液正从巨狼白森森的牙上滴落下来。看来这巨狼在见到雷蒙后,已经准备享受一顿美餐了。
然而让这巨狼大吃一惊的是,这个落单的人类在见到它后,并没有象其他人那样,慌慌张张地逃跑。而是欢呼了一声,然后站在原地,两眼发光地看着它。
“有吃的啦!”雷蒙正饿得前胸贴着后背,见到这么一条大狼后,立刻欢呼了一声。在饿极了的他看来,这条巨大的灰狼根本不是危险,而只是一大块肉香四溢,咬一口满嘴流油的烤肉而已。
自从练习了王守义教的无名心法后,遗弃冰原上的雪狼,也不知道被雷蒙吃掉了多少。所以当他见到了这条巨狼时,立刻习惯性把它当成了一份美味。要是按照野蛮人的习惯,在见到猎物后,应该立刻展开行动才是。
然而雷蒙在接受了王守义多年的教育后,象“谋定而后动”、“先思考都行动”之类的观点,早就被他所牢记。这条巨狼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品种,所以虽然腹中饥火燃烧,但雷蒙还是想先观察一下对方。同时考虑下,该怎么样才能用最少的力气制服对方。
和冰原上的雪狼相比,这条巨狼显然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家伙。虽然雷蒙的行为让巨狼很是意外,但它还是一张大嘴,向着对手发出一道风刃。
雷蒙正在考虑,如何向巨狼发动攻击,怎样做才能避敌人锋芒、以已之长,攻敌之短。却见到一道劲风从对方口中飞出,夹杂着地面上的落叶,向自己飞来。大吃一惊的野蛮人连忙一扭身体,躲过了这道风刃的袭击。
“魔兽!”感到一道劲风紧贴着身体掠过,从自己的毛皮上衣上割下几缕兽毛,雷蒙忍不住大声喊道。不过也是因为吃了这一惊,雷蒙野蛮人凶悍的本性被激发了出来。只见雷蒙突然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冲去,在巨狼再次发出风刃前,就重重地击中了目标。
被雷蒙击中后,风狼比小牛还大的身体,立刻向后倒飞出去,呯“地一声撞在一棵大树的树杆上。这撞击力是如此地惊人,一时之间大树剧烈地摇晃,树叶如雷蒙家乡冬天时的雪花,纷纷飘落下来。
而那头倒霉的巨狼,则在被雷蒙击中时,就已经一命呜呼了。在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头魔兽时,野蛮人本能地加大了手上的力度。以至于只是一拳,就把巨狼给干掉了。
“呼,这就是魔兽啊!”眼看那巨狼不再动弹,雷蒙凑上前去看了个仔细。虽然雷蒙以前也听说过魔兽的名头,但真的亲眼见到魔兽,这还是第一次。难怪他要凑上前去,看个仔细了。
在大陆上,除了普通的野兽外,还有许多天生就能施放魔法的魔兽。和普通野兽相比,这些魔兽实力更强、智力更高,也更加凶残。和其他职业的等级制度一样,在大陆上,人们普遍把魔兽分成十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上、中、下三阶。等级越高,就说明魔兽的实力越强。不过在现实中,人们所知的,等级最高的魔兽,只有九级。等级最高的十级魔兽,只是传说中的存在,根本没人亲眼见到过。
而雷蒙遇到的这只巨狼,其实在大陆上,它被智慧种族称之为“魔风狼”是一种三级下阶的魔兽。这种魔兽只是长得象狼而已,其实和普通的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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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如刮过冰原的大风,没有一刻会停滞下来。(小说手打小说)已经又有四次寒冷的冬季,光临过遗弃冰原了。在这四年里,雷蒙还是象以前一样,定时去王守义那里上课。在回到村子里后,则利用一切时间,复习学到的知识,练习王守义传授的内功心法。
不过令雷蒙觉得有些烦恼的是,最近两年中,王守义除了教他科学知识外,还会抽出时间,教雷蒙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说诡辩学、三十六计、厚黑学等等,一股脑地给雷蒙讲了一遍。
对雷蒙来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绝对比王守义之前教的科学道理,更要难懂百倍。毕竟那些科学知识,王守义只要求雷蒙死记硬背就行。而这些计谋,却要求他能做到活学活用才行。
这对雷蒙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每天王守义一讲到这部分,野蛮人少年就觉得头脑发胀,原来还算清晰的思路,立刻变成一团乱麻。雷蒙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用如此复杂的办法,来解决原本可以光明正大解决的问题。不过照王守义的说法,外面的人都是这么做的。雷蒙如果想保全自己的性命,就必须学习这些东西。
既然王守义这么说了,雷蒙自然不疑有他,努力跟王守义学习这些阴谋诡计。不过以野蛮人直爽的天性,让雷蒙学习这些东西,着实有些强人所难。王守义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每次教授时但凡雷蒙有一点进步,都对他大加赞赏。
而时不时能得到魔法师的夸奖,也让雷蒙的学习兴趣大增。这两年下来,虽然离王守义原先的设想差了不少,但雷蒙至少不是以前那个,可以任人用阴谋诡计陷害的野蛮人了。
此时的雷蒙已经年近十八,身材比四年前更是高大魁梧了不少。虽然在村子里,他不是块头最大的小伙子。但要是和普通人类相比的话,雷蒙的身材已经非常引人瞩目了。
而因为近十年的内功修练,让雷蒙无论是在速度还是力量上,都达到了一个极强的境界。只是当初王守义把这套心法传授给他的时候,只是说它能强身健体而已。是以就连雷蒙自己也不知道,他此时的实力虽然还没到天下无敌的地步,却也已经足够强大了。
当年的野蛮人少年,已经成长为一个体魄强健的野蛮人青年。再加上他充满了阳光气息的硬朗面孔,和脸上时不时流露出的憨厚笑容。就连王守义有时候也暗暗感叹,以雷蒙这样的长相和体魄,到地球上混个动作明星什么的,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然而令王守义感到烦恼的是,因为他只能在山沟里和雷蒙联系。所以虽然科学家很想通过雷蒙,更多地了解这个神秘的世界。但却不得不让雷蒙留在这个小小的野蛮人村庄,接受他的教育。
好在在这四年中,通过大量的智能模拟运算。王守义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他只能在一个特定点,才能和这个世界进行联系的原因。这原因其实说来也很简单,就是因为通信点周围特殊的地形而已。
因为这种地形,恰好能将从王守义处发射的能量,集中到一起。所以误入山沟正好处于能量集中点的雷蒙,才能和他进行信息交流。经过王守义的计算,如果用特殊材料制造一个有特殊形状的接收器,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不过打造这么一个接收器,不但需要高纯度的金属,更需要精湛的技术,以保证接收器外形的精确。而以目前野蛮人的冶炼水平,他们显然不能达到王守义的要求。无奈之下,科学家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据说是大陆上最好的铁匠—矮人们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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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一个盛夏的清晨,雷蒙背着村民为他准备的食物,一个人出发了。
据说在遗弃冰原的南方,有许多人类的大城市。在那些城市里,居住着成千上万的居民。而许多矮人铁匠,也会居住在这些人类城市中。所以离开了村子后,雷蒙就一路向南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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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直生活在极北苦寒之地,所以这是雷蒙第一见到这么大片的森林。在惊讶之余,他也为自己作出前往南方的决定,而感到庆幸。要不是来到南方的话,也许雷蒙这个野蛮人,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壮观的森林呢。
不过没过多久,雷蒙的感慨就被肚子的叫声打断了。摸了摸已经提出抗议的肚子,雷蒙决定加快脚步穿过这片森林,早点找到一个村庄,给自己弄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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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正是因为一直向南前进,所以雷蒙也越来越深入这片广袤的森林。虽然这森林阴森恐怖,而且在雷蒙一路上根本没见到任何动物。但对神经大条的野蛮人来说,他的感觉也仅仅是觉得不安而已,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直到雷蒙在森林中见到一头巨大的灰狼,他才知道,原来森林中还是有生物存在的。
和雷蒙在遗弃冰原上见过的雪狼不同,这条灰狼除了颜色不同外,连个子也比冰狼大了许多。就象是凭空出现的一样,这头灰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雷蒙前方的森林中。一双闪着绿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饥肠辘辘野蛮人。
显然,和雷蒙一样,这条巨狼一定也是饿得狠了。所以一见到身材魁梧,看上去很是有些肉的野蛮人,立刻低声向他咆哮起来。与此同时,雷蒙也发现,大滴的唾液正从巨狼白森森的牙上滴落下来。看来这巨狼在见到雷蒙后,已经准备享受一顿美餐了。
然而让这巨狼大吃一惊的是,这个落单的人类在见到它后,并没有象其他人那样,慌慌张张地逃跑。而是欢呼了一声,然后站在原地,两眼发光地看着它。
“有吃的啦!”雷蒙正饿得前胸贴着后背,见到这么一条大狼后,立刻欢呼了一声。在饿极了的他看来,这条巨大的灰狼根本不是危险,而只是一大块肉香四溢,咬一口满嘴流油的烤肉而已。
自从练习了王守义教的无名心法后,遗弃冰原上的雪狼,也不知道被雷蒙吃掉了多少。所以当他见到了这条巨狼时,立刻习惯性把它当成了一份美味。要是按照野蛮人的习惯,在见到猎物后,应该立刻展开行动才是。
然而雷蒙在接受了王守义多年的教育后,象“谋定而后动”、“先思考都行动”之类的观点,早就被他所牢记。这条巨狼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品种,所以虽然腹中饥火燃烧,但雷蒙还是想先观察一下对方。同时考虑下,该怎么样才能用最少的力气制服对方。
和冰原上的雪狼相比,这条巨狼显然不是个容易对付的家伙。虽然雷蒙的行为让巨狼很是意外,但它还是一张大嘴,向着对手发出一道风刃。
雷蒙正在考虑,如何向巨狼发动攻击,怎样做才能避敌人锋芒、以已之长,攻敌之短。却见到一道劲风从对方口中飞出,夹杂着地面上的落叶,向自己飞来。大吃一惊的野蛮人连忙一扭身体,躲过了这道风刃的袭击。
“魔兽!”感到一道劲风紧贴着身体掠过,从自己的毛皮上衣上割下几缕兽毛,雷蒙忍不住大声喊道。不过也是因为吃了这一惊,雷蒙野蛮人凶悍的本性被激发了出来。只见雷蒙突然以极快的速度向前冲去,在巨狼再次发出风刃前,就重重地击中了目标。
被雷蒙击中后,风狼比小牛还大的身体,立刻向后倒飞出去,呯“地一声撞在一棵大树的树杆上。这撞击力是如此地惊人,一时之间大树剧烈地摇晃,树叶如雷蒙家乡冬天时的雪花,纷纷飘落下来。
而那头倒霉的巨狼,则在被雷蒙击中时,就已经一命呜呼了。在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头魔兽时,野蛮人本能地加大了手上的力度。以至于只是一拳,就把巨狼给干掉了。
“呼,这就是魔兽啊!”眼看那巨狼不再动弹,雷蒙凑上前去看了个仔细。虽然雷蒙以前也听说过魔兽的名头,但真的亲眼见到魔兽,这还是第一次。难怪他要凑上前去,看个仔细了。
在大陆上,除了普通的野兽外,还有许多天生就能施放魔法的魔兽。和普通野兽相比,这些魔兽实力更强、智力更高,也更加凶残。和其他职业的等级制度一样,在大陆上,人们普遍把魔兽分成十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上、中、下三阶。等级越高,就说明魔兽的实力越强。不过在现实中,人们所知的,等级最高的魔兽,只有九级。等级最高的十级魔兽,只是传说中的存在,根本没人亲眼见到过。
而雷蒙遇到的这只巨狼,其实在大陆上,它被智慧种族称之为“魔风狼”是一种三级下阶的魔兽。这种魔兽只是长得象狼而已,其实和普通的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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