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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琅华所庇佑的‘鸟图腾’氏是跟随战武神蚩尤与黄帝所在的部落开战。对于赢勾这样,可以给黄帝找找岔儿的家伙自然欢迎。
这家伙还真让黄帝头疼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黄帝拿着轩辕剑与赢勾大战。
轩辕剑本身就是一把杀戮之剑,赢勾虽然厉害,但剑上的杀气是尸气的克星。
因此,在神兵之下,赢勾败给了黄帝,不知所踪…
琅华就是讨厌这一点,果然是天命所归的人么?为毛黄帝总能在危及关头获得帮助,明明那么多次蚩尤都可以将他赶尽杀绝可是偏偏出了这些那些的意外。
明明天道规定了上神不能插手逐鹿之战,可是为毛对于女娲这些圣人这项限制就是单向性的,黄帝那边为什么就可以请到神兵相助,甚至在最后一战中请天神助他破了蚩尤的杀阵…
天下分久必合,这个道理琅华她懂,可是九黎族毕竟是她庇佑的。她斗不过法则,于是她只有挺身而出为了九黎族抗了天罚,道消身毁,好在一丝意识逃了出来…
自此九黎族才得以一直延续了几千年…
琅华清楚赢勾没死,先不说他的金刚不坏之身。黄帝最后用轩辕剑来得那一下琅华可是帮赢勾做了手脚,那一剑威力大减,可以说只能重伤赢勾,不会要了他的命才对。
至于他是躲到哪犄角旮旯里,还是被哪个大能收服了琅华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大抵就是因为她暗搓搓地损了黄帝一道,才以至于后来会被那些个圣人惦记上,那些个依靠功德成圣的所谓圣人,不就是忌惮她的身份又惦记她身上有纯粹的信仰之力么?
要不是那群人善钻天道的空子,她一个洪荒时期就由天地造就的鸿鹄老祖怎会落得如此下场…
后来琅华清醒过来,不是出于胁迫但也绝非自愿,她成了不老不死依靠血液为生的僵尸。
好吧,说得好听一点,吸血鬼。琅华咂咂舌,也没好听到哪儿去…
不知怎么回事,琅华发觉好像可以指使那个黑衣男子为她做事,两人之间的牵绊类似洪荒时期神兽之间签订的平等契约。
站在她床头一声不吭当木桩的黑衣男子就是赢勾,又或者说是赢勾的分/身。
至于赢勾为毛会怂到落得满月之时控制不住意识吸食人血,还把她鸿鹄老祖给咬了一口。因为这个叫蒙恬的黑衣男子只是赢勾的一缕残魂罢了。
赢勾这家伙不知惹到了谁,神魂被人给切成好几瓣分散在各个时空。
想到这儿,摸了摸当时被咬得生疼的脖子,入手一片光滑,没有任何伤口。
“ 活该!”琅华咬牙切齿,该死的赢勾,竟敢咬老祖的脖子。丫丫的等着瞧!
琅华用了近一百多年奴隶着蒙恬,两人几乎跑遍天南海北,才在蓬莱深海和昆仑腹地找到了能供她这具身体长大的能量。
没办法,谁让蒙恬控制不住两只獠牙在静修的身体还在七岁时把她一口咬了,琅华才不要一直顶着七岁小孩的皮子,太跌她神鸟鸿鹄的身份了!
蒙恬在陪琅华找到能量体后就消失了,琅华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好歹一起生活了一百多年,这家伙居然玩不告而别,太不够意思了!”任谁一觉醒来就发现冰天雪地中只剩自己一人,都会十分火大。
昆仑山常年冰封,严寒的气温使这里从未被人类造访。要不是因为吸血鬼的特殊性和昆仑雪山特有的雪狐血液,琅华不被冻成冰疙瘩,也会饿成干尸。
她现在处在昆仑腹地中,只有这里的地底才有万年寒冰能冰封住石中晶不被挥发。
水中晶早已被琅华服下,现在就差这石中晶。
昆仑寂静,就在这儿沉睡了三十一年她才侃侃消化了石中晶庞大的能量。
琅华从雪山中钻出,她由金钗之年的十二三岁少女转化成及笄之年的姑娘,对于在现在的样子琅华非常满意。
身上的衣服早冻成了冰盔甲,从蒙恬送她的纳戒中取出新衣服迅速换上,这一望无际的雪域她早就待腻歪了。
吸血鬼速度是非常快的,加上琅华又吸收那么多能量,不消一炷香的时间就从昆仑腹地瞬移到昆仑山边缘地带,想她当初和蒙恬可是耗费四个时辰才进到昆仑腹地。
一个人也没觉得孤单,经历好几番改朝换代,在这个位面世界一直生活了四百多年,琅华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她意外找到了随自己一起诞生在洪荒的空间神器,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有了它以后琅华去到其它位面也能用到,这就是作弊神器。
对于有轻微收集癖的鸟,哦不…吸血鬼,简直喜大普奔好嘛!
;当时琅华所庇佑的‘鸟图腾’氏是跟随战武神蚩尤与黄帝所在的部落开战。对于赢勾这样,可以给黄帝找找岔儿的家伙自然欢迎。
这家伙还真让黄帝头疼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黄帝拿着轩辕剑与赢勾大战。
轩辕剑本身就是一把杀戮之剑,赢勾虽然厉害,但剑上的杀气是尸气的克星。
因此,在神兵之下,赢勾败给了黄帝,不知所踪…
琅华就是讨厌这一点,果然是天命所归的人么?为毛黄帝总能在危及关头获得帮助,明明那么多次蚩尤都可以将他赶尽杀绝可是偏偏出了这些那些的意外。
明明天道规定了上神不能插手逐鹿之战,可是为毛对于女娲这些圣人这项限制就是单向性的,黄帝那边为什么就可以请到神兵相助,甚至在最后一战中请天神助他破了蚩尤的杀阵…
天下分久必合,这个道理琅华她懂,可是九黎族毕竟是她庇佑的。她斗不过法则,于是她只有挺身而出为了九黎族抗了天罚,道消身毁,好在一丝意识逃了出来…
自此九黎族才得以一直延续了几千年…
琅华清楚赢勾没死,先不说他的金刚不坏之身。黄帝最后用轩辕剑来得那一下琅华可是帮赢勾做了手脚,那一剑威力大减,可以说只能重伤赢勾,不会要了他的命才对。
至于他是躲到哪犄角旮旯里,还是被哪个大能收服了琅华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大抵就是因为她暗搓搓地损了黄帝一道,才以至于后来会被那些个圣人惦记上,那些个依靠功德成圣的所谓圣人,不就是忌惮她的身份又惦记她身上有纯粹的信仰之力么?
要不是那群人善钻天道的空子,她一个洪荒时期就由天地造就的鸿鹄老祖怎会落得如此下场…
后来琅华清醒过来,不是出于胁迫但也绝非自愿,她成了不老不死依靠血液为生的僵尸。
好吧,说得好听一点,吸血鬼。琅华咂咂舌,也没好听到哪儿去…
不知怎么回事,琅华发觉好像可以指使那个黑衣男子为她做事,两人之间的牵绊类似洪荒时期神兽之间签订的平等契约。
站在她床头一声不吭当木桩的黑衣男子就是赢勾,又或者说是赢勾的分/身。
至于赢勾为毛会怂到落得满月之时控制不住意识吸食人血,还把她鸿鹄老祖给咬了一口。因为这个叫蒙恬的黑衣男子只是赢勾的一缕残魂罢了。
赢勾这家伙不知惹到了谁,神魂被人给切成好几瓣分散在各个时空。
想到这儿,摸了摸当时被咬得生疼的脖子,入手一片光滑,没有任何伤口。
“ 活该!”琅华咬牙切齿,该死的赢勾,竟敢咬老祖的脖子。丫丫的等着瞧!
琅华用了近一百多年奴隶着蒙恬,两人几乎跑遍天南海北,才在蓬莱深海和昆仑腹地找到了能供她这具身体长大的能量。
没办法,谁让蒙恬控制不住两只獠牙在静修的身体还在七岁时把她一口咬了,琅华才不要一直顶着七岁小孩的皮子,太跌她神鸟鸿鹄的身份了!
蒙恬在陪琅华找到能量体后就消失了,琅华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好歹一起生活了一百多年,这家伙居然玩不告而别,太不够意思了!”任谁一觉醒来就发现冰天雪地中只剩自己一人,都会十分火大。
昆仑山常年冰封,严寒的气温使这里从未被人类造访。要不是因为吸血鬼的特殊性和昆仑雪山特有的雪狐血液,琅华不被冻成冰疙瘩,也会饿成干尸。
她现在处在昆仑腹地中,只有这里的地底才有万年寒冰能冰封住石中晶不被挥发。
水中晶早已被琅华服下,现在就差这石中晶。
昆仑寂静,就在这儿沉睡了三十一年她才侃侃消化了石中晶庞大的能量。
琅华从雪山中钻出,她由金钗之年的十二三岁少女转化成及笄之年的姑娘,对于在现在的样子琅华非常满意。
身上的衣服早冻成了冰盔甲,从蒙恬送她的纳戒中取出新衣服迅速换上,这一望无际的雪域她早就待腻歪了。
吸血鬼速度是非常快的,加上琅华又吸收那么多能量,不消一炷香的时间就从昆仑腹地瞬移到昆仑山边缘地带,想她当初和蒙恬可是耗费四个时辰才进到昆仑腹地。
一个人也没觉得孤单,经历好几番改朝换代,在这个位面世界一直生活了四百多年,琅华也不是没有别的收获,她意外找到了随自己一起诞生在洪荒的空间神器,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有了它以后琅华去到其它位面也能用到,这就是作弊神器。
对于有轻微收集癖的鸟,哦不…吸血鬼,简直喜大普奔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