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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想,唱后海
为生存,去后海。这是目前李鸥能想到的最合适的生存手段。
去后海,当然是晚上去。
在月亮出来后,天空拉上黑色的夜幕,红红绿绿的霓虹灯光在黑暗的闪烁。后海的湖面呈现一片微漾的碧色,挑染着流淌的金色。在彩妆装扮下,就是再脏的水面也会显得纯净高洁。
几条小船在水上慢慢闲荡,光影和人影交相攒动,给寂静的湖面带来几分生机。这时,适合响起的乐器,就只有二胡、琵琶,连笛子都显得那么呱噪。
小船随着船桨,荡开的微波,四处闲荡。
王安石曰:波乃水之皮。苏东坡打趣道:波若水之皮,则滑乃水之骨。自古,有山有水的地方就有文人墨客在此打屁聊天。美酒和香茗成为朋友聚会的调味品。如果,再有两三美女相伴,人生复何求。
李鸥想到这里,不禁令人遐想,那边百年前的红墙碧瓦和动人的月光水色里,究竟有多少未知的故事曾演绎。
人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尤其是对得不到的东西,更是好奇。自家窝棚里的事是下顿吃什么,地主老财家的事肯定不是下顿吃什么,而一定是下顿怎么吃红薯。
三里屯酒吧是流行,后海这一方则是沉淀。
小胡同,临水而聚,没有嘈杂的音乐,只有慢慢诉说的文化气息。跟三里屯比起来,后海更显得外表低调,内里讲究,别有洞天。
在后海驻唱的歌手讲究的实力。没有实力,在这个圈子里,会被别人笑话的。除非你永远离开这个圈子,否则,那个没实力的代号会永远在圈子里流传。更会被编成段子,出现在各种场合。
每一个驻唱歌手都怀揣着一个明星梦,后海只是他们停泊的小站。只是为生活。生活是那么的艰辛,跟梦想比起来,生活就显得不那么重要。毕竟,生活可以重新来过。
杨坤、黄征、关喆、金志文、梁博等人的梦想,都是从这里起航。
娱乐圈多少人都是从驻唱开始自己的梦想。
远在西南,有谭维维,大学四年,打工全是在酒吧。近在眼前,有黄博,撇开家业,就非要在北京当北漂不可。老点的歌手,唱过酒吧的,还有陈明、满文军、戴军他们。再往上,就是摇滚黄金一代。
崔健没有唱过正宗的酒吧,但是他在专门给外国人提供住宿餐饮的机构里唱过。那时,他还在北京歌舞团上班。专职吹小号,上场序列排在第三,俗称替补的替补。
为赚钱,出来挣外快,现学的吉他。现在乐坛基本上把崔健当做中华摇滚的开山始祖。当然,听过崔健唱外快的人已经基本把他忘记。谁会想到,那个粗壮的汉子既然是中华摇滚的先声,吼出中华摇滚的第一声。
在后海待的比较久的是窦仙和何勇,郑钧他们。其中,窦仙被封为神。大多数人熟记的是他在黑豹时期的几首歌曲。也正是那几首歌曲成就黑豹乐队。在发生退团事件之后,窦仙就没有再唱过那几首歌。不过,后续的黑豹几任主唱都没有留下什么过人的记录。从黑豹的发展曲线就可以佐证出主唱窦仙在其中的作用。
窦仙被封做神,当然是会有神一般的表现存在。自己给自己唱和音,还唱的那么牛X,谁敢小瞧----那就是神迹存在的价值。
神迹二,在上个世纪的那个年代,各行各业普遍都在向外看,向外学,摈弃传统的时候,窦仙的摇滚却将西方技法和东方神韵相结合。并且结合的如此巧妙的人,就他一个人。
神迹三,他的歌曲从来没有匠心两字,只有充满承转转合的巧妙。无论是后面陆续出场的汪峰,还是其他人都没有突破他的高度。
何勇和张楚,一个是太癫狂,一个是太自闭;一个把自己玩进局子,一个把自己关在门里,走向两个极端。
无论怎么说:他们都是时代宠儿,也是时代的弃儿。因时代而生,也因时代而亡。
后海的下午5点到晚上8点,算是早场。8点之后是晚场,也是酒吧的黄金时间。
一般的驻唱歌手要不唱早场,要不唱晚场。水平一般的,只能在早场混。
稍微好点的,可以出去串场。到另一家去唱晚场。不过,这样的歌手,是不受欢迎的。只要酒吧在后海站住脚之后,这样的串场歌手就没有生意可做。可是,后海的酒吧总是在关关开开之间进行。也就催生一批这样的歌手。
李鸥觉得在北京生活不易,自己还是先解决温饱问题,再想其他的事情为好。要是有一天自己出现在社会新闻上,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成为新社会第一个被活生生饿死而载入史册,那可真是个大笑话。
下午时分,徒步来到北漂歌手圣地---后海酒吧。特随意的走进一家比较大的酒吧。在吧台问下,是否招驻唱歌手。几分钟后,一个侍应生把他带到一个包间里等着。
十几分钟之后,走进来几个人。让李鸥吃惊的是,里面竟然有应姿和郜峰。
郜峰是李鸥非常喜欢的足球运动员。1997年世界杯十强赛,在场上飞驰的身影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
郜峰之所以那么早退役,与他接触的圈子有很大的影响。足球圈本身就是个大染缸,比足球圈子更能染色的缸,就只有娱乐圈。而在这两个圈子,郜峰都有一定的地位。由此不难看出,混迹大染缸对他状态影响深远。
“峰哥,应姿。”李鸥赶快站起来打招呼。
“嗯,你认识我们?”郜峰有些不敢确定是否认识来人,问道。
“我是你球迷。没想到在这里能碰见峰哥。”李鸥态度很端正的说道。
“哦,看样子,还是你的球迷比我的歌迷多。”应姿在旁边插科打诨道。
“必须的,是男人,谁不看球。”李鸥赶快接话茬道。
“小伙有前途。我是酒吧老板陈群。说说:怎么想着过来当驻唱歌手。”一个明显是酒吧老板的人说道。
陈群,江湖人称群哥。红3代出身,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圈子混迹。国内开放后,最初搞批文挣钱的那拨人就有他。据说保利系就是这帮人中分出来的。后来,那帮人中又分出来一些人组建中信系。这样,大家才彻底开始分开。当然,这是后话。现在还没有分裂开,还在一堆里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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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想,唱后海
为生存,去后海。这是目前李鸥能想到的最合适的生存手段。
去后海,当然是晚上去。
在月亮出来后,天空拉上黑色的夜幕,红红绿绿的霓虹灯光在黑暗的闪烁。后海的湖面呈现一片微漾的碧色,挑染着流淌的金色。在彩妆装扮下,就是再脏的水面也会显得纯净高洁。
几条小船在水上慢慢闲荡,光影和人影交相攒动,给寂静的湖面带来几分生机。这时,适合响起的乐器,就只有二胡、琵琶,连笛子都显得那么呱噪。
小船随着船桨,荡开的微波,四处闲荡。
王安石曰:波乃水之皮。苏东坡打趣道:波若水之皮,则滑乃水之骨。自古,有山有水的地方就有文人墨客在此打屁聊天。美酒和香茗成为朋友聚会的调味品。如果,再有两三美女相伴,人生复何求。
李鸥想到这里,不禁令人遐想,那边百年前的红墙碧瓦和动人的月光水色里,究竟有多少未知的故事曾演绎。
人都是充满好奇心的。尤其是对得不到的东西,更是好奇。自家窝棚里的事是下顿吃什么,地主老财家的事肯定不是下顿吃什么,而一定是下顿怎么吃红薯。
三里屯酒吧是流行,后海这一方则是沉淀。
小胡同,临水而聚,没有嘈杂的音乐,只有慢慢诉说的文化气息。跟三里屯比起来,后海更显得外表低调,内里讲究,别有洞天。
在后海驻唱的歌手讲究的实力。没有实力,在这个圈子里,会被别人笑话的。除非你永远离开这个圈子,否则,那个没实力的代号会永远在圈子里流传。更会被编成段子,出现在各种场合。
每一个驻唱歌手都怀揣着一个明星梦,后海只是他们停泊的小站。只是为生活。生活是那么的艰辛,跟梦想比起来,生活就显得不那么重要。毕竟,生活可以重新来过。
杨坤、黄征、关喆、金志文、梁博等人的梦想,都是从这里起航。
娱乐圈多少人都是从驻唱开始自己的梦想。
远在西南,有谭维维,大学四年,打工全是在酒吧。近在眼前,有黄博,撇开家业,就非要在北京当北漂不可。老点的歌手,唱过酒吧的,还有陈明、满文军、戴军他们。再往上,就是摇滚黄金一代。
崔健没有唱过正宗的酒吧,但是他在专门给外国人提供住宿餐饮的机构里唱过。那时,他还在北京歌舞团上班。专职吹小号,上场序列排在第三,俗称替补的替补。
为赚钱,出来挣外快,现学的吉他。现在乐坛基本上把崔健当做中华摇滚的开山始祖。当然,听过崔健唱外快的人已经基本把他忘记。谁会想到,那个粗壮的汉子既然是中华摇滚的先声,吼出中华摇滚的第一声。
在后海待的比较久的是窦仙和何勇,郑钧他们。其中,窦仙被封为神。大多数人熟记的是他在黑豹时期的几首歌曲。也正是那几首歌曲成就黑豹乐队。在发生退团事件之后,窦仙就没有再唱过那几首歌。不过,后续的黑豹几任主唱都没有留下什么过人的记录。从黑豹的发展曲线就可以佐证出主唱窦仙在其中的作用。
窦仙被封做神,当然是会有神一般的表现存在。自己给自己唱和音,还唱的那么牛X,谁敢小瞧----那就是神迹存在的价值。
神迹二,在上个世纪的那个年代,各行各业普遍都在向外看,向外学,摈弃传统的时候,窦仙的摇滚却将西方技法和东方神韵相结合。并且结合的如此巧妙的人,就他一个人。
神迹三,他的歌曲从来没有匠心两字,只有充满承转转合的巧妙。无论是后面陆续出场的汪峰,还是其他人都没有突破他的高度。
何勇和张楚,一个是太癫狂,一个是太自闭;一个把自己玩进局子,一个把自己关在门里,走向两个极端。
无论怎么说:他们都是时代宠儿,也是时代的弃儿。因时代而生,也因时代而亡。
后海的下午5点到晚上8点,算是早场。8点之后是晚场,也是酒吧的黄金时间。
一般的驻唱歌手要不唱早场,要不唱晚场。水平一般的,只能在早场混。
稍微好点的,可以出去串场。到另一家去唱晚场。不过,这样的歌手,是不受欢迎的。只要酒吧在后海站住脚之后,这样的串场歌手就没有生意可做。可是,后海的酒吧总是在关关开开之间进行。也就催生一批这样的歌手。
李鸥觉得在北京生活不易,自己还是先解决温饱问题,再想其他的事情为好。要是有一天自己出现在社会新闻上,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成为新社会第一个被活生生饿死而载入史册,那可真是个大笑话。
下午时分,徒步来到北漂歌手圣地---后海酒吧。特随意的走进一家比较大的酒吧。在吧台问下,是否招驻唱歌手。几分钟后,一个侍应生把他带到一个包间里等着。
十几分钟之后,走进来几个人。让李鸥吃惊的是,里面竟然有应姿和郜峰。
郜峰是李鸥非常喜欢的足球运动员。1997年世界杯十强赛,在场上飞驰的身影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
郜峰之所以那么早退役,与他接触的圈子有很大的影响。足球圈本身就是个大染缸,比足球圈子更能染色的缸,就只有娱乐圈。而在这两个圈子,郜峰都有一定的地位。由此不难看出,混迹大染缸对他状态影响深远。
“峰哥,应姿。”李鸥赶快站起来打招呼。
“嗯,你认识我们?”郜峰有些不敢确定是否认识来人,问道。
“我是你球迷。没想到在这里能碰见峰哥。”李鸥态度很端正的说道。
“哦,看样子,还是你的球迷比我的歌迷多。”应姿在旁边插科打诨道。
“必须的,是男人,谁不看球。”李鸥赶快接话茬道。
“小伙有前途。我是酒吧老板陈群。说说:怎么想着过来当驻唱歌手。”一个明显是酒吧老板的人说道。
陈群,江湖人称群哥。红3代出身,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圈子混迹。国内开放后,最初搞批文挣钱的那拨人就有他。据说保利系就是这帮人中分出来的。后来,那帮人中又分出来一些人组建中信系。这样,大家才彻底开始分开。当然,这是后话。现在还没有分裂开,还在一堆里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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