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蚱猛午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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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过珊瑚海沿新几内亚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摆脱澳大利亚边防巡逻队的追捕,所有新几内亚的东端都由澳大利亚统辖。岛的西部属印度尼西亚,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没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边防军的控制范围。
他敢肯定,那两个男孩子已经到了那里,因为他们要捕捉活动物,而野生动物在那里要比在较文明的澳洲东部多得多。报纸上早清楚地说过,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这一带。
当务之急是离开澳大利亚领海。他在这一区域呆过好几年,所以对地理环境十分熟悉,还可以用本地土语与人交谈。
按20节的速度,他需要22小时的时间驶过450海里的水面进入印度尼西亚边境。也就是说他必须一整夜加上几乎另一个白天连续行驶;睡眠,他是无暇顾及了。
船上没有给养,就是说他在22小时之后才能到达边境,从当地村里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须饿肚子。当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风险的,在这个食人的岛屿上,可能他为自己找不到什么吃的,却很有可能成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过他感到还是较安全的,因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并不十分喜欢白人的肉,因为吃起来太咸还有一股烟草味。所以,不到他们饥饿不堪的时候,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个上午他都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加大油门通过了托雷斯海峡,又一次路过他曾杀过采珠员的星期四岛,直至下午,他才松了一口气,现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这一边儿的阿拉佛拉海。
他在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为过长地逗留会有危险,此处与澳大利亚领区紧紧相邻。此处也并非野生动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远了。
他开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们有可能上岸的地点就调查一番。这么多的河流,他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河往上走了。他沿着拜恩河上行,到达了一个小村庄。村民们对他白色的皮肤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们不可能见到过亨特兄弟俩及特得墨菲船长。看来,村民们把他当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动起来,命令人们给他端上食品,须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饿极了——可是当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壳虫、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里煮过的虫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虫子是用人血还是动物血煮的。
他强迫自己咽下所有的吃的,并用河水冲下肚去,他压抑住强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觉。
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也许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狱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亚食品。
甜食端上来了,他的情绪好起来。啊呀,又让人大失所望。石碗当中放着巨大的足以捕捉鸟类的痴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点缀。他拒绝了这道菜。替换上来的是一只幼蟒,绝对又鲜又嫩,因为它还活着。他心里明白村民们给予他的是极其特殊的款待,因为按他们的看法,蛇肉要比鸡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将蛇摔到地上,对围观的人们破口大骂。作为回应,人们开始诅咒他,有一个人举着石斧过来,只要一抡,就可轻而易举地将他脑袋一劈两半。
他觉得退却是明智之举,于是他退到船上,顺河驱船而下,不时地躲闪着人们从岸上扔来的石头。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狱中,那该多好啊!
他沿岸继续前行,查找每一条河流。夜里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舱顶部开裂了,赶上大雨,当他醒来时,已是浑身透湿。他恨死了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处探寻那三个白人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后来,当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滩时,从村里走出一个巫医。
“你看到过一只船和三个白人吗?”凯格斯问道。
那巫医眯缝着眼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你是盼他们好呢还是坏呢?”
“坏。”凯格斯说。
那巫医一笑。“那我就告诉你吧。他们就在上面那条峡谷里,在艾兰顿河上游。”
“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过他们。我是那个村的头儿,他们鼓动全村人反对我,我只好离开。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
“好!我已经给他们发出恶咒,我要给你发出吉语,还要送给你斧头、弓、箭、长矛。”
比起所有这些武器,凯格斯更愿意要一支左轮枪。当然他还是带上了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着多石的海岸向艾兰顿河上游驶去。
每隔一会儿,他就将引擎熄灭,以便听清周围的动静。终于,在河水拐弯处,他听到了人们的说话声,于是他将船掩蔽好,爬行着穿过丛林,到了可以看清村庄的位置。
“飞云”紧贴岸漂浮着,他的追踪到此结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处更安全的地带,他便开始筹划对策。
向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过珊瑚海沿新几内亚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摆脱澳大利亚边防巡逻队的追捕,所有新几内亚的东端都由澳大利亚统辖。岛的西部属印度尼西亚,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没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边防军的控制范围。
他敢肯定,那两个男孩子已经到了那里,因为他们要捕捉活动物,而野生动物在那里要比在较文明的澳洲东部多得多。报纸上早清楚地说过,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这一带。
当务之急是离开澳大利亚领海。他在这一区域呆过好几年,所以对地理环境十分熟悉,还可以用本地土语与人交谈。
按20节的速度,他需要22小时的时间驶过450海里的水面进入印度尼西亚边境。也就是说他必须一整夜加上几乎另一个白天连续行驶;睡眠,他是无暇顾及了。
船上没有给养,就是说他在22小时之后才能到达边境,从当地村里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须饿肚子。当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风险的,在这个食人的岛屿上,可能他为自己找不到什么吃的,却很有可能成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过他感到还是较安全的,因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并不十分喜欢白人的肉,因为吃起来太咸还有一股烟草味。所以,不到他们饥饿不堪的时候,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个上午他都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加大油门通过了托雷斯海峡,又一次路过他曾杀过采珠员的星期四岛,直至下午,他才松了一口气,现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这一边儿的阿拉佛拉海。
他在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为过长地逗留会有危险,此处与澳大利亚领区紧紧相邻。此处也并非野生动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远了。
他开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们有可能上岸的地点就调查一番。这么多的河流,他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河往上走了。他沿着拜恩河上行,到达了一个小村庄。村民们对他白色的皮肤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们不可能见到过亨特兄弟俩及特得墨菲船长。看来,村民们把他当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动起来,命令人们给他端上食品,须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饿极了——可是当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壳虫、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里煮过的虫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虫子是用人血还是动物血煮的。
他强迫自己咽下所有的吃的,并用河水冲下肚去,他压抑住强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觉。
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也许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狱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亚食品。
甜食端上来了,他的情绪好起来。啊呀,又让人大失所望。石碗当中放着巨大的足以捕捉鸟类的痴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点缀。他拒绝了这道菜。替换上来的是一只幼蟒,绝对又鲜又嫩,因为它还活着。他心里明白村民们给予他的是极其特殊的款待,因为按他们的看法,蛇肉要比鸡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将蛇摔到地上,对围观的人们破口大骂。作为回应,人们开始诅咒他,有一个人举着石斧过来,只要一抡,就可轻而易举地将他脑袋一劈两半。
他觉得退却是明智之举,于是他退到船上,顺河驱船而下,不时地躲闪着人们从岸上扔来的石头。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狱中,那该多好啊!
他沿岸继续前行,查找每一条河流。夜里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舱顶部开裂了,赶上大雨,当他醒来时,已是浑身透湿。他恨死了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处探寻那三个白人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后来,当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滩时,从村里走出一个巫医。
“你看到过一只船和三个白人吗?”凯格斯问道。
那巫医眯缝着眼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你是盼他们好呢还是坏呢?”
“坏。”凯格斯说。
那巫医一笑。“那我就告诉你吧。他们就在上面那条峡谷里,在艾兰顿河上游。”
“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过他们。我是那个村的头儿,他们鼓动全村人反对我,我只好离开。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
“好!我已经给他们发出恶咒,我要给你发出吉语,还要送给你斧头、弓、箭、长矛。”
比起所有这些武器,凯格斯更愿意要一支左轮枪。当然他还是带上了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着多石的海岸向艾兰顿河上游驶去。
每隔一会儿,他就将引擎熄灭,以便听清周围的动静。终于,在河水拐弯处,他听到了人们的说话声,于是他将船掩蔽好,爬行着穿过丛林,到了可以看清村庄的位置。
“飞云”紧贴岸漂浮着,他的追踪到此结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处更安全的地带,他便开始筹划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