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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水笙边着,边帮陈成添了碗饭,动作自然而然,就像是她之前已经做了千百遍这个动作似的。
有没有搞错?我一身流氓习气,水笙爸妈居然会觉得好?难道真像MARK哥的那样,我压根就不适合在黑社会里混,随便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出来我是个好人?不行,得问问我究竟那里有破绽。
“水笙,嗯,伯父伯母怎么会觉得我这种混混人挺好呢?”
“成哥,我出来你可别怪我哦。”
“没事,你。”
“其实也没什么,他们就跟我,你这人吧,虽然打扮得流里流气,像个流氓混混,可是你的眼睛很干净,是个实诚人,能疼人。”水笙眨巴眨巴眼睛道,末了,又加上一句,“呵呵,我觉着也是。”
我是个实诚人?眼睛很干净?
我靠,幸好我现在干的是警局的活,要是还在金三爷手下混,指不定哪天就让人发现自己是反骨仔,还卧个屁的底。难怪金三爷会挑选我进华海警队,妈的,这老王八看来还真有两把刷子!
“那这么,你已经告诉伯父他们,你在和我谈朋友了,对吗?”
“嗯,到家那天我就跟我妈了,怎么了,成哥?”水笙侧着头,看着陈成不解道。
“哦,没什么。”陈成赶紧低头扒饭。
原来水笙早就跟家里人过了,难怪会让我到她家提亲,而她一都不担心,敢情这丫头什么都算好了啊。
一顿饭的时间过得很快,两人聊着聊着就吃完了。打了个饱嗝,陈成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九半了,和“扫把星”老万约好的时间是在十整,还有半个钟头,这时候出门刚合适。
看着厨房里正忙碌着收拾碗筷的水笙,陈成有种错觉,自己是不是已经和水笙结婚了。
原来幸福真的就是这么简单。
陈成笑着摇了摇头,朝水笙喊了一声:“水笙,我要出去了,一会你记着把门锁好,知道不。”
“哦。”水笙应了一声,急忙从厨房里奔了出来,一边用围裙檫着手。
回到房间,水笙把叠好的警服从柜子里取了出来。
陈成一看,乐了:“水笙,等会儿你还是把这套警服压柜子底下吧,我看我没什么机会穿它了。”
老万今早上的话还言犹在耳,真要是穿这么身警服去执行任务,用不着等到明年,自己指定成为被老万克死的第十九个倒霉蛋。
“怎么了,今晚上你不用出去执行任务了么?”水笙还以为陈成晚上用不着出门了,眸子里立即现出一丝欣喜来。
“不是,我们队里执行任务时穿的都是便衣,方便工作。”
着,陈成换上了他那套标准的混混装,上身穿一件紧身的圆领T恤,套上单臂悬挂的武装带,把配枪插好,外面再罩上一件花衬衫,然后套上一条沙滩短裤,至于脚上穿的,为了方便跑路,他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了心爱的人字拖鞋,蹬上了一双白色帆布波鞋。随手又抄起了放在床头柜的ZIPPO打火机,这宝贝可不能忘带。
对着房间里镜子照了照,看不出什么破绽:OK,一切搞定!
“水笙,我出去了,可能要很晚才回来,你别等我了,自己先睡吧,啊!”陈成拍了拍水笙的脸蛋,笑道。
“哦。”水笙低着头轻声应道。
可看到陈成转身开了门,她却又忍不住从身后一把搂住了陈成,把脸贴到陈成的后背,轻轻摩挲着道:“成哥,你早回来,别像在燕京时那么拼命了好么?”
“嗯,别这样,水笙,我也就是去外边转个圈溜个号,别整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听话,快放手吧,一会我该迟到了。”
陈成嘴里轻松的开着玩笑。可他却不知道,他这个圈可溜得忒大了
心。”水笙边着,边帮陈成添了碗饭,动作自然而然,就像是她之前已经做了千百遍这个动作似的。
有没有搞错?我一身流氓习气,水笙爸妈居然会觉得好?难道真像MARK哥的那样,我压根就不适合在黑社会里混,随便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出来我是个好人?不行,得问问我究竟那里有破绽。
“水笙,嗯,伯父伯母怎么会觉得我这种混混人挺好呢?”
“成哥,我出来你可别怪我哦。”
“没事,你。”
“其实也没什么,他们就跟我,你这人吧,虽然打扮得流里流气,像个流氓混混,可是你的眼睛很干净,是个实诚人,能疼人。”水笙眨巴眨巴眼睛道,末了,又加上一句,“呵呵,我觉着也是。”
我是个实诚人?眼睛很干净?
我靠,幸好我现在干的是警局的活,要是还在金三爷手下混,指不定哪天就让人发现自己是反骨仔,还卧个屁的底。难怪金三爷会挑选我进华海警队,妈的,这老王八看来还真有两把刷子!
“那这么,你已经告诉伯父他们,你在和我谈朋友了,对吗?”
“嗯,到家那天我就跟我妈了,怎么了,成哥?”水笙侧着头,看着陈成不解道。
“哦,没什么。”陈成赶紧低头扒饭。
原来水笙早就跟家里人过了,难怪会让我到她家提亲,而她一都不担心,敢情这丫头什么都算好了啊。
一顿饭的时间过得很快,两人聊着聊着就吃完了。打了个饱嗝,陈成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九半了,和“扫把星”老万约好的时间是在十整,还有半个钟头,这时候出门刚合适。
看着厨房里正忙碌着收拾碗筷的水笙,陈成有种错觉,自己是不是已经和水笙结婚了。
原来幸福真的就是这么简单。
陈成笑着摇了摇头,朝水笙喊了一声:“水笙,我要出去了,一会你记着把门锁好,知道不。”
“哦。”水笙应了一声,急忙从厨房里奔了出来,一边用围裙檫着手。
回到房间,水笙把叠好的警服从柜子里取了出来。
陈成一看,乐了:“水笙,等会儿你还是把这套警服压柜子底下吧,我看我没什么机会穿它了。”
老万今早上的话还言犹在耳,真要是穿这么身警服去执行任务,用不着等到明年,自己指定成为被老万克死的第十九个倒霉蛋。
“怎么了,今晚上你不用出去执行任务了么?”水笙还以为陈成晚上用不着出门了,眸子里立即现出一丝欣喜来。
“不是,我们队里执行任务时穿的都是便衣,方便工作。”
着,陈成换上了他那套标准的混混装,上身穿一件紧身的圆领T恤,套上单臂悬挂的武装带,把配枪插好,外面再罩上一件花衬衫,然后套上一条沙滩短裤,至于脚上穿的,为了方便跑路,他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了心爱的人字拖鞋,蹬上了一双白色帆布波鞋。随手又抄起了放在床头柜的ZIPPO打火机,这宝贝可不能忘带。
对着房间里镜子照了照,看不出什么破绽:OK,一切搞定!
“水笙,我出去了,可能要很晚才回来,你别等我了,自己先睡吧,啊!”陈成拍了拍水笙的脸蛋,笑道。
“哦。”水笙低着头轻声应道。
可看到陈成转身开了门,她却又忍不住从身后一把搂住了陈成,把脸贴到陈成的后背,轻轻摩挲着道:“成哥,你早回来,别像在燕京时那么拼命了好么?”
“嗯,别这样,水笙,我也就是去外边转个圈溜个号,别整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听话,快放手吧,一会我该迟到了。”
陈成嘴里轻松的开着玩笑。可他却不知道,他这个圈可溜得忒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