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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无耻!”第格雷斯爵士远远地看见了两个骑士偷袭孙白,这个充满旧式骑士情怀的老爵士不禁大骂起来。
侦察分队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三个姑娘更是忍不住大喊:“心!”但是距离太远了,孙白一都听不到她们的呼唤。
两个偷袭的“骑士”相信自己一定能暗算孙白。与祖上就是骑士世家出身,后因故不得不沦为马贼的派克亚姆不同,他们在成为“骑士”之前就是横行于卡林珊沙漠的马贼里的佼佼者。他们不但参与了对抗政府军的战斗,也经历了不少马贼之间的火并。
他们之所以被迫跟随派克亚姆投奔一个神秘的女王,除了是派克亚姆的挚友之外,还因为他们多次抢劫卡林港各个盗贼公会的商队,最后因为敌不过盗贼公会那些神秘的、阴险的杀手们的反扑,不得不逃亡到大哈特兰德地区,最后为那神秘的女王招募。
所以这两个骑士见多识广,他们有与法师作战的经验。
这两个骑士当然知道绝大多数法师都会一种俗称为“石肤术”的法术。石肤术是这个世界中法师们对抗勇士经常用的绝招,这一招魔法的好处是可以抵挡任何物理攻击,而且抵挡的时候毫无伤。当然这是有次数限制的,越强的法师能抵抗的物理攻击次数越多。所有费伦大陆上的靠兵器武艺吃饭的勇士们,无不对这一招深恶痛绝。自从穿越以来,一直生活在死亡阴影之中的孙白为了生存无时无刻不刻苦练功,以孙白现在的功力,他可以拥有五“层”石皮了,也就是能抵抗五次物理攻击了。
两个偷袭的骑士不知道孙白到底能有几“层”石肤,他们知道的是,虽然他们手里的武器在一击中无法伤害孙白,但是却可以凭借着长枪快马将孙白击落于马下,经验丰富的他们早看出孙白的马术也就一般骑兵的水平,而他们可不是一般的骑兵。
只要孙白被击落马下,他必定会因为惯性的作用在地上翻滚,即使是级**师的十几层石肤术也禁不住这样的折腾。这时,都不用这两个骑士亲自出手,附近的步兵们一拥而上也可以将孙白乱刀分尸。
这两个骑士坚信这一,孙白也确实不知道这两个家伙从他背后冲来。
然而这两个骑士还是不能完全明白魔法的精妙所在。出身马贼的他们并没有受过系统的魔法训练。除了石肤术之外,法师们防范物理攻击的法术还有很多种,例如法师们自己俗称的“防护远程武器”、“防护一般武器”、“金钟罩”等等之类,虽然这些防护法术其作用的时间很短暂。可这两个骑士并不太熟悉这些。
毕竟即使是费伦大陆,魔法师也并不常见,而且绝大部分法师一辈子大多只能修炼到能使用俗称的4级魔法这地步,并且不是任何一个法师都会所有的法术。
况且孙白实际上是一条银龙,尽管还,但是与他的那些好吃懒做的同族们相比,他是一条刻苦训练自己的银龙。他的法术准备量大大越了普通人类法师。当龙族的潜力爆出来时,孙白的法术准备量只怕连人类第一强者伊尔明斯特先生都会惊讶。
在冲阵之前,孙白就给自己与胯下的战马加持了等等各种防御性的魔法。即使这些防御法术的作用时间短暂,可是孙白准备的量多。在战斗的时候,少年适时地念动那神秘的咒语,不停地进行补充,让自己与战马处于重重魔法防御的保护之下。事实上,这也是任何有战斗与冒险经验的法师都近乎本能的动作。只不过,一般的法师因为法术准备量的原因,所以身上的魔法防御显得并不持久,在大型战斗中很吃亏。
当两支重型的骑士长枪就要击中孙白的时候,偷袭的两个骑士震惊地现他们的长枪竟然不由自主地偏到一边去了。“这,这怎么可能!”两个骑士心中悲愤地怒吼着。
这两个骑士不明白的是,“石肤术”可以视为一种魔法盾,它的法术效果类似盾牌或盔甲一样可以“硬接”敌人的物理攻击。但是有些防御魔法,例如孙白身上的“防护一般武器攻击”这类法术,并不是硬挡敌人的攻击,而是让手持非魔法武器的敌人根本就无法攻击到他。两个骑士只是郁闷地以为自己的进攻,在鬼使神差之中失误了。
挨了偷袭那瞬间,尽管毫无伤,但孙白的心脏几乎要吓得停顿,他身上惊恐的汗水几乎是瞬间就布满了全身。此时凛冽的寒风一直从北方的蛮牛沙漠向南方刮来,刮过了风暴角山脉,一直刮到这战场上,在春天到来之前,这凛冽的寒风绝不会停息。寒冷吹走了孙白的冷汗,在挥之中带走了热量,于是孙白瞬间就被那刺激警醒了过来,现在可不是吃惊的时候。
飞快反应过来的孙白,立即现两个偷袭的骑士因为那猛烈的冲锋,已经越了自己,他已经落后两个对手约一个马身的距离了。少年马上大喝一声,光电火石之间本能地举枪冲着右边的家伙后背刺去致命的一击。这个骑士可不会魔法,自然也没有任何防护法术。他很不幸地处于2.1米长的霸王枪的有效打击范围之中。
惨叫,极度凄惨的惨叫声混合着猩红的鲜血,从右边的偷袭骑士口里迸出来,锋利的枪尖在他的后背穿了一个直透前胸的大洞,他的灵魂不得不前往死神的国度。
左边这个骑士反应很快,多年的马贼生涯让他的马战之术很丰富。听到战友的惨叫,这个骑士用不着回头就知道生了什么。他立即松开右手的重型骑士枪,左手一拉马缰尽量地让战马“刹车”,同时放开骑士枪的右手迅的伸到左边拔出腰间的长剑,借着拔剑的势道,加上扭腰摆臂,一个返身砍,长剑闪烁着寒光狰狞地向孙白的上身砍来。这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这个骑士记得很清楚,孙白可没有盾牌。
但是这个骑士没有和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的战士交战过。费伦大陆上并不是没有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的骑兵,但是数量很少,即使是中国古代,双手武器基本上也是“大将”等精锐骑兵的专利,普通骑兵们更多的是马刀与弓箭。
费伦大陆上的大多数骑兵,尤其是地表世界的重型骑兵们与地球欧洲中世纪的骑兵类似,甚少有人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西方重型骑士枪3米左右长,但实际上是右手单手持握。即使是使用类似步兵用的长矛,用法也和骑士枪没什么区别,基本上是左手持盾,右手端矛动冲锋。一旦陷入混战,或者战马无法全冲刺,他们毫不犹豫地就扔掉右手的长矛,拔出长剑或马刀开始贴身格斗。这是一种重视冲锋兼顾肉搏类型的骑兵。
而在东方,例如中国古代的那些“大将”们,却是属于另一种重型骑兵,这是一种混战肉搏型骑兵。他们更重视肉搏而兼顾冲锋。
这些东方勇士们在马上使用的长柄兵器,不像他们的西方同行们使用的“一次性”长柄武器。他们的长柄兵器,就形状与质量与西方同行们的相比,冲锋力不如西方的同行,但是却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陷入敌阵之后,更适合比手持短兵器的西方同行们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当然这并不是一位西方骑士不适合与一个东方“大将”单挑,两种骑兵各有各的优,各有各的缺。就单挑而言,有可能,因为战马的因素与身材、体力的原因,西方骑士也许会略占优势。
不过陷入与步兵的混战中就不同了。一个陷入敌军步阵的西方骑士,一时之间战马势尽冲不起来,被几个手持仅仅是2米左右的短矛甚至更短一的战戟的步兵围着,只要那些步兵略有胆气敢于围攻,西方骑士手里的骑士枪过重过粗,挥舞不便,而长剑、马刀、钉头锤等副武器属于短兵器,长度不足,遮拦不住,自己总被敌人的长兵器先攻击到。也许这个西方骑士凭借自己的武力格挡开敌人的进攻,接着砍倒一个或两个步兵,却会被另外几个趁机消灭。所以当西方骑士陷入混战,尤其是被手持长柄兵器的步兵包围,又不能及时的拉开战马冲击时,有经验与武艺的骑士立即毫不犹豫地飞身下马,步战接敌,这是最好的选择。
东方天朝的“大将”们就不必那么麻烦。他们居高临下,能更加看清楚步兵们的进攻动作,在兵器长度足够的情况之下,他们能抢先起进攻,格挡敌人的攻击也更为方便。某些武艺更高强且力气群的勇士,甚至能用手里的长柄武器在自己身边荡开一个空间,让胯下的战马有地方起跑,战马一跑起来,这个“大将”又占据了主动的战术优势与机动力。
与孙白对战的这个骑士,他起初按照一般费伦大陆上的传统马战经验进行的预计并没有错误,孙白确实是右手单手持枪刺杀了他右边的战友。但是因为之前他未有与手持双手武器的对手进行过马战的经验,使得他在计算的时候,认为孙白的长武器必定来不及回招,兼之孙白又无盾牌难以格挡,立即决定逼近黑少年的空门,挥短兵器贴身搏斗的威力。这一剑若是砍空,随着双方距离已经贴在一起,这个骑士更是准备了后续的连环招式*般出击。他就不信,这该死的家伙年纪轻轻就有**师的造诣,那该死的魔法防御能挡个十几剑!
孙白刺杀右边的敌手,这个刺杀却不同于双方持矛对冲,而且他也不是端枪冲锋,黑少年的招数更相当于“戳”这个动作。他动作幅度不大,仅仅枪尖刺入敌人体内,加上冲击反震之力不明显,所以孙白右手手腕一抖,红缨枪就脱出了尸体。
此时的孙白,正落后于左边之敌右边身后一个马身,敌人扔掉骑士枪去拔剑的动作是看得一清二楚,连忙右手带枪向左,同时他的左臂握向红缨枪的中部加力,这个动作可比敌人预想的快多了。
当那个骑士一个“刹车”之时,孙白已经双手持枪对准了敌人的后背就扎了过去。骑士那个“刹车”的动作一做出来,就相当于那个骑士自己将后背往枪头上撞,正好他也来个“回马剑”,可是十分不幸地,红缨枪比他的长剑长多了,在他砍到孙白之前,雪亮的枪尖就从他右肋下扎了进去。扎进去的瞬间,孙白感到一阵令人愉快的力道透过枪... -->>
“卑鄙无耻!”第格雷斯爵士远远地看见了两个骑士偷袭孙白,这个充满旧式骑士情怀的老爵士不禁大骂起来。
侦察分队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三个姑娘更是忍不住大喊:“心!”但是距离太远了,孙白一都听不到她们的呼唤。
两个偷袭的“骑士”相信自己一定能暗算孙白。与祖上就是骑士世家出身,后因故不得不沦为马贼的派克亚姆不同,他们在成为“骑士”之前就是横行于卡林珊沙漠的马贼里的佼佼者。他们不但参与了对抗政府军的战斗,也经历了不少马贼之间的火并。
他们之所以被迫跟随派克亚姆投奔一个神秘的女王,除了是派克亚姆的挚友之外,还因为他们多次抢劫卡林港各个盗贼公会的商队,最后因为敌不过盗贼公会那些神秘的、阴险的杀手们的反扑,不得不逃亡到大哈特兰德地区,最后为那神秘的女王招募。
所以这两个骑士见多识广,他们有与法师作战的经验。
这两个骑士当然知道绝大多数法师都会一种俗称为“石肤术”的法术。石肤术是这个世界中法师们对抗勇士经常用的绝招,这一招魔法的好处是可以抵挡任何物理攻击,而且抵挡的时候毫无伤。当然这是有次数限制的,越强的法师能抵抗的物理攻击次数越多。所有费伦大陆上的靠兵器武艺吃饭的勇士们,无不对这一招深恶痛绝。自从穿越以来,一直生活在死亡阴影之中的孙白为了生存无时无刻不刻苦练功,以孙白现在的功力,他可以拥有五“层”石皮了,也就是能抵抗五次物理攻击了。
两个偷袭的骑士不知道孙白到底能有几“层”石肤,他们知道的是,虽然他们手里的武器在一击中无法伤害孙白,但是却可以凭借着长枪快马将孙白击落于马下,经验丰富的他们早看出孙白的马术也就一般骑兵的水平,而他们可不是一般的骑兵。
只要孙白被击落马下,他必定会因为惯性的作用在地上翻滚,即使是级**师的十几层石肤术也禁不住这样的折腾。这时,都不用这两个骑士亲自出手,附近的步兵们一拥而上也可以将孙白乱刀分尸。
这两个骑士坚信这一,孙白也确实不知道这两个家伙从他背后冲来。
然而这两个骑士还是不能完全明白魔法的精妙所在。出身马贼的他们并没有受过系统的魔法训练。除了石肤术之外,法师们防范物理攻击的法术还有很多种,例如法师们自己俗称的“防护远程武器”、“防护一般武器”、“金钟罩”等等之类,虽然这些防护法术其作用的时间很短暂。可这两个骑士并不太熟悉这些。
毕竟即使是费伦大陆,魔法师也并不常见,而且绝大部分法师一辈子大多只能修炼到能使用俗称的4级魔法这地步,并且不是任何一个法师都会所有的法术。
况且孙白实际上是一条银龙,尽管还,但是与他的那些好吃懒做的同族们相比,他是一条刻苦训练自己的银龙。他的法术准备量大大越了普通人类法师。当龙族的潜力爆出来时,孙白的法术准备量只怕连人类第一强者伊尔明斯特先生都会惊讶。
在冲阵之前,孙白就给自己与胯下的战马加持了等等各种防御性的魔法。即使这些防御法术的作用时间短暂,可是孙白准备的量多。在战斗的时候,少年适时地念动那神秘的咒语,不停地进行补充,让自己与战马处于重重魔法防御的保护之下。事实上,这也是任何有战斗与冒险经验的法师都近乎本能的动作。只不过,一般的法师因为法术准备量的原因,所以身上的魔法防御显得并不持久,在大型战斗中很吃亏。
当两支重型的骑士长枪就要击中孙白的时候,偷袭的两个骑士震惊地现他们的长枪竟然不由自主地偏到一边去了。“这,这怎么可能!”两个骑士心中悲愤地怒吼着。
这两个骑士不明白的是,“石肤术”可以视为一种魔法盾,它的法术效果类似盾牌或盔甲一样可以“硬接”敌人的物理攻击。但是有些防御魔法,例如孙白身上的“防护一般武器攻击”这类法术,并不是硬挡敌人的攻击,而是让手持非魔法武器的敌人根本就无法攻击到他。两个骑士只是郁闷地以为自己的进攻,在鬼使神差之中失误了。
挨了偷袭那瞬间,尽管毫无伤,但孙白的心脏几乎要吓得停顿,他身上惊恐的汗水几乎是瞬间就布满了全身。此时凛冽的寒风一直从北方的蛮牛沙漠向南方刮来,刮过了风暴角山脉,一直刮到这战场上,在春天到来之前,这凛冽的寒风绝不会停息。寒冷吹走了孙白的冷汗,在挥之中带走了热量,于是孙白瞬间就被那刺激警醒了过来,现在可不是吃惊的时候。
飞快反应过来的孙白,立即现两个偷袭的骑士因为那猛烈的冲锋,已经越了自己,他已经落后两个对手约一个马身的距离了。少年马上大喝一声,光电火石之间本能地举枪冲着右边的家伙后背刺去致命的一击。这个骑士可不会魔法,自然也没有任何防护法术。他很不幸地处于2.1米长的霸王枪的有效打击范围之中。
惨叫,极度凄惨的惨叫声混合着猩红的鲜血,从右边的偷袭骑士口里迸出来,锋利的枪尖在他的后背穿了一个直透前胸的大洞,他的灵魂不得不前往死神的国度。
左边这个骑士反应很快,多年的马贼生涯让他的马战之术很丰富。听到战友的惨叫,这个骑士用不着回头就知道生了什么。他立即松开右手的重型骑士枪,左手一拉马缰尽量地让战马“刹车”,同时放开骑士枪的右手迅的伸到左边拔出腰间的长剑,借着拔剑的势道,加上扭腰摆臂,一个返身砍,长剑闪烁着寒光狰狞地向孙白的上身砍来。这个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这个骑士记得很清楚,孙白可没有盾牌。
但是这个骑士没有和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的战士交战过。费伦大陆上并不是没有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的骑兵,但是数量很少,即使是中国古代,双手武器基本上也是“大将”等精锐骑兵的专利,普通骑兵们更多的是马刀与弓箭。
费伦大陆上的大多数骑兵,尤其是地表世界的重型骑兵们与地球欧洲中世纪的骑兵类似,甚少有人在马上使用双手武器。西方重型骑士枪3米左右长,但实际上是右手单手持握。即使是使用类似步兵用的长矛,用法也和骑士枪没什么区别,基本上是左手持盾,右手端矛动冲锋。一旦陷入混战,或者战马无法全冲刺,他们毫不犹豫地就扔掉右手的长矛,拔出长剑或马刀开始贴身格斗。这是一种重视冲锋兼顾肉搏类型的骑兵。
而在东方,例如中国古代的那些“大将”们,却是属于另一种重型骑兵,这是一种混战肉搏型骑兵。他们更重视肉搏而兼顾冲锋。
这些东方勇士们在马上使用的长柄兵器,不像他们的西方同行们使用的“一次性”长柄武器。他们的长柄兵器,就形状与质量与西方同行们的相比,冲锋力不如西方的同行,但是却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陷入敌阵之后,更适合比手持短兵器的西方同行们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当然这并不是一位西方骑士不适合与一个东方“大将”单挑,两种骑兵各有各的优,各有各的缺。就单挑而言,有可能,因为战马的因素与身材、体力的原因,西方骑士也许会略占优势。
不过陷入与步兵的混战中就不同了。一个陷入敌军步阵的西方骑士,一时之间战马势尽冲不起来,被几个手持仅仅是2米左右的短矛甚至更短一的战戟的步兵围着,只要那些步兵略有胆气敢于围攻,西方骑士手里的骑士枪过重过粗,挥舞不便,而长剑、马刀、钉头锤等副武器属于短兵器,长度不足,遮拦不住,自己总被敌人的长兵器先攻击到。也许这个西方骑士凭借自己的武力格挡开敌人的进攻,接着砍倒一个或两个步兵,却会被另外几个趁机消灭。所以当西方骑士陷入混战,尤其是被手持长柄兵器的步兵包围,又不能及时的拉开战马冲击时,有经验与武艺的骑士立即毫不犹豫地飞身下马,步战接敌,这是最好的选择。
东方天朝的“大将”们就不必那么麻烦。他们居高临下,能更加看清楚步兵们的进攻动作,在兵器长度足够的情况之下,他们能抢先起进攻,格挡敌人的攻击也更为方便。某些武艺更高强且力气群的勇士,甚至能用手里的长柄武器在自己身边荡开一个空间,让胯下的战马有地方起跑,战马一跑起来,这个“大将”又占据了主动的战术优势与机动力。
与孙白对战的这个骑士,他起初按照一般费伦大陆上的传统马战经验进行的预计并没有错误,孙白确实是右手单手持枪刺杀了他右边的战友。但是因为之前他未有与手持双手武器的对手进行过马战的经验,使得他在计算的时候,认为孙白的长武器必定来不及回招,兼之孙白又无盾牌难以格挡,立即决定逼近黑少年的空门,挥短兵器贴身搏斗的威力。这一剑若是砍空,随着双方距离已经贴在一起,这个骑士更是准备了后续的连环招式*般出击。他就不信,这该死的家伙年纪轻轻就有**师的造诣,那该死的魔法防御能挡个十几剑!
孙白刺杀右边的敌手,这个刺杀却不同于双方持矛对冲,而且他也不是端枪冲锋,黑少年的招数更相当于“戳”这个动作。他动作幅度不大,仅仅枪尖刺入敌人体内,加上冲击反震之力不明显,所以孙白右手手腕一抖,红缨枪就脱出了尸体。
此时的孙白,正落后于左边之敌右边身后一个马身,敌人扔掉骑士枪去拔剑的动作是看得一清二楚,连忙右手带枪向左,同时他的左臂握向红缨枪的中部加力,这个动作可比敌人预想的快多了。
当那个骑士一个“刹车”之时,孙白已经双手持枪对准了敌人的后背就扎了过去。骑士那个“刹车”的动作一做出来,就相当于那个骑士自己将后背往枪头上撞,正好他也来个“回马剑”,可是十分不幸地,红缨枪比他的长剑长多了,在他砍到孙白之前,雪亮的枪尖就从他右肋下扎了进去。扎进去的瞬间,孙白感到一阵令人愉快的力道透过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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