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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哥临死都没想明白,一个大学生怎么出手那么狠辣。他从来没有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过那么令人心悸的目光。
他曾经是阳城市搏击俱乐部的教练,以前还因重伤害坐过牢。正因为自己能打,下手很辣,才被大老板聘为私人保镖。
末日来临,他本以为可以为所欲为,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
当他拿着砍刀冲向那名年轻人时,他就知道自己错了,但为时已晚。
“噗!”
枪头刺透了德哥的咽喉,一股鲜血喷涌而出。德哥丢了砍刀,跪在地上,双手捂着不断冒血的脖子发出“呃呃”的声音。紧接着眼睛一黑,摔倒在地。
其实德哥死的一点也不冤枉。前世,林浩为了能活下来,苦练长矛,每天都要捅刺上千下。十几步内冲刺,能十分精准的刺中骨尸的眼眶。因为,一旦失手,骨尸那尖利的爪子就会破开他的胸膛。
在刺了德哥一枪后,林浩猛的将枪身往后一插,枪尾直接插入了后面拿匕首男子的腹部。
标枪长两米多,中间粗两头尖。虽然枪尾没有钢头,但超硬铝合金的尖利枪尾,在用力突刺之下,同样能穿透人的身体。
眨眼间,林浩就解决了两人。而这时,矮冬瓜挥舞着消防斧和另一名拿着匕首的男子已经冲到近前。
林浩猛的将标枪扔向矮冬瓜。矮冬瓜挥斧劈砍,林浩趁势将其扑倒在地。
他从小腿上拔出匕首,一刀插在了矮冬瓜的胸部,接着迅速翻滚。
“刺啦——”
身后刺来的匕首,直接划破了林浩的背包。
此时,五人中,就剩下了一人。见自己失手,又看到地上躺着的四人,持匕男子已经吓破了胆,转身向大厅侧面的小门逃去。
“想跑!晚了!”
林浩冷哼一声,捡起标枪,猛的向那人逃跑的方向掷去。
“嗖!”
标枪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从那人后背穿过,直接将其钉死在了地上。
兔起鹘落,转瞬间连杀五人,大厅里顿时落针可闻。那些幸存者不敢与林浩对视,一个个就像受了惊的鹌鹑一样挤在一起,大气都不敢喘。
林浩并不想杀人,在上一世他也一直在克制自己。因为,在末世,人的精神很容易崩溃,一旦杀人上瘾,就有可能迷失了自我,成为一个嗜血怪物。
这种人,他见到过很多。尤其是魔武者。
不过,他也不会容忍对方欺到自己头上。你不惹我,我不惹你,你若惹我,一个不留。
林浩从地上捡起车钥匙,然后将砍刀和矮冬瓜的消防斧插到背包里。
看了看被标枪钉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他走了过标枪从对方身体里抽出。
林浩看了看挤在一起的幸存者,提着标枪大步向他们走了过去。
看到林浩走了过来,众人齐齐往后退。但他们已经退到了墙根,已经不能再退,一个个满脸惊恐的看着林浩,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你,把衣服脱了!”
林浩面无表情的指着一名身材和自己相仿富商模样的男人说道。
被林浩一指,平日养尊处优用鼻孔看人的富商,“呃——”的一声,两眼一翻直接昏死了过去。
“我去,不会吧,胆子这么小!”
林浩大感意外的摸了摸下巴。重生前,因为生活条件差,他也没时间刮胡须,所以一嘴大胡子。重生后,虽然没了胡须,但
他还是下意识的摸了摸。
他不知道,就他现在满脸满身的血污,再加上刚才如杀神般的狠辣,被他这么一指,不吓死也得吓晕。
看对方昏了过去,林浩只好自己上手将对方的衣服裤子都扒了下来,然后穿到了自己身上。穿着带血的衣服很容易招来骨尸,尤其是骨尸兽。
阿玛尼的牌子,大小正好,林浩表示很满意。
他也不管被扒的只剩内裤的大老板,搬了把椅子坐下,一边用自己换下来的衣服,擦拭满是血液的标枪和砍刀,一边打量着站在门口的那名美女。
“颜值逆天,魔鬼身材,可惜遇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便宜了哪个王八蛋。”
唐夏被他看得直发毛,身体不由的发抖。
“刚才是我把他引进来的,他会不会杀了我!”
唐夏咬着嘴唇,脸色苍白,心跳的厉害。
林浩看她那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叹了口气,移开了目光,没再理会她。
林浩不是不好美色,而是在末世,自己都保护不了,何谈保护别人。何况,在末世,没有人是信得过的。美女如毒药,是会上瘾的,你一但认真,那你就离死不远了。
擦完武器,林浩打开背包,拿出矿泉水猛灌了几口,又拿出一根火腿肠和一盒饼干慢慢吃了起来。
刚才一番搏斗,他有些脱力。吃点东西休息休息恢复一下体力,然后再去寻找“觉醒石”。
幸存者们包括唐夏在内,已经两天滴水未进。看着林浩吃得香甜,一个个猛吞口水。
众人的表情尽收林浩眼底。他眼珠一转,大声对众人道:“我想找一个东西,这个东西高六米,直径三米,是个圆柱形的建筑物。如果你们谁见到过,告诉我它的位置,我会给他一瓶水和一罐八宝粥。不过,如果谁敢骗我,下场你们应该能想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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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哥临死都没想明白,一个大学生怎么出手那么狠辣。他从来没有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过那么令人心悸的目光。
他曾经是阳城市搏击俱乐部的教练,以前还因重伤害坐过牢。正因为自己能打,下手很辣,才被大老板聘为私人保镖。
末日来临,他本以为可以为所欲为,没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
当他拿着砍刀冲向那名年轻人时,他就知道自己错了,但为时已晚。
“噗!”
枪头刺透了德哥的咽喉,一股鲜血喷涌而出。德哥丢了砍刀,跪在地上,双手捂着不断冒血的脖子发出“呃呃”的声音。紧接着眼睛一黑,摔倒在地。
其实德哥死的一点也不冤枉。前世,林浩为了能活下来,苦练长矛,每天都要捅刺上千下。十几步内冲刺,能十分精准的刺中骨尸的眼眶。因为,一旦失手,骨尸那尖利的爪子就会破开他的胸膛。
在刺了德哥一枪后,林浩猛的将枪身往后一插,枪尾直接插入了后面拿匕首男子的腹部。
标枪长两米多,中间粗两头尖。虽然枪尾没有钢头,但超硬铝合金的尖利枪尾,在用力突刺之下,同样能穿透人的身体。
眨眼间,林浩就解决了两人。而这时,矮冬瓜挥舞着消防斧和另一名拿着匕首的男子已经冲到近前。
林浩猛的将标枪扔向矮冬瓜。矮冬瓜挥斧劈砍,林浩趁势将其扑倒在地。
他从小腿上拔出匕首,一刀插在了矮冬瓜的胸部,接着迅速翻滚。
“刺啦——”
身后刺来的匕首,直接划破了林浩的背包。
此时,五人中,就剩下了一人。见自己失手,又看到地上躺着的四人,持匕男子已经吓破了胆,转身向大厅侧面的小门逃去。
“想跑!晚了!”
林浩冷哼一声,捡起标枪,猛的向那人逃跑的方向掷去。
“嗖!”
标枪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从那人后背穿过,直接将其钉死在了地上。
兔起鹘落,转瞬间连杀五人,大厅里顿时落针可闻。那些幸存者不敢与林浩对视,一个个就像受了惊的鹌鹑一样挤在一起,大气都不敢喘。
林浩并不想杀人,在上一世他也一直在克制自己。因为,在末世,人的精神很容易崩溃,一旦杀人上瘾,就有可能迷失了自我,成为一个嗜血怪物。
这种人,他见到过很多。尤其是魔武者。
不过,他也不会容忍对方欺到自己头上。你不惹我,我不惹你,你若惹我,一个不留。
林浩从地上捡起车钥匙,然后将砍刀和矮冬瓜的消防斧插到背包里。
看了看被标枪钉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他走了过标枪从对方身体里抽出。
林浩看了看挤在一起的幸存者,提着标枪大步向他们走了过去。
看到林浩走了过来,众人齐齐往后退。但他们已经退到了墙根,已经不能再退,一个个满脸惊恐的看着林浩,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你,把衣服脱了!”
林浩面无表情的指着一名身材和自己相仿富商模样的男人说道。
被林浩一指,平日养尊处优用鼻孔看人的富商,“呃——”的一声,两眼一翻直接昏死了过去。
“我去,不会吧,胆子这么小!”
林浩大感意外的摸了摸下巴。重生前,因为生活条件差,他也没时间刮胡须,所以一嘴大胡子。重生后,虽然没了胡须,但
他还是下意识的摸了摸。
他不知道,就他现在满脸满身的血污,再加上刚才如杀神般的狠辣,被他这么一指,不吓死也得吓晕。
看对方昏了过去,林浩只好自己上手将对方的衣服裤子都扒了下来,然后穿到了自己身上。穿着带血的衣服很容易招来骨尸,尤其是骨尸兽。
阿玛尼的牌子,大小正好,林浩表示很满意。
他也不管被扒的只剩内裤的大老板,搬了把椅子坐下,一边用自己换下来的衣服,擦拭满是血液的标枪和砍刀,一边打量着站在门口的那名美女。
“颜值逆天,魔鬼身材,可惜遇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便宜了哪个王八蛋。”
唐夏被他看得直发毛,身体不由的发抖。
“刚才是我把他引进来的,他会不会杀了我!”
唐夏咬着嘴唇,脸色苍白,心跳的厉害。
林浩看她那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叹了口气,移开了目光,没再理会她。
林浩不是不好美色,而是在末世,自己都保护不了,何谈保护别人。何况,在末世,没有人是信得过的。美女如毒药,是会上瘾的,你一但认真,那你就离死不远了。
擦完武器,林浩打开背包,拿出矿泉水猛灌了几口,又拿出一根火腿肠和一盒饼干慢慢吃了起来。
刚才一番搏斗,他有些脱力。吃点东西休息休息恢复一下体力,然后再去寻找“觉醒石”。
幸存者们包括唐夏在内,已经两天滴水未进。看着林浩吃得香甜,一个个猛吞口水。
众人的表情尽收林浩眼底。他眼珠一转,大声对众人道:“我想找一个东西,这个东西高六米,直径三米,是个圆柱形的建筑物。如果你们谁见到过,告诉我它的位置,我会给他一瓶水和一罐八宝粥。不过,如果谁敢骗我,下场你们应该能想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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