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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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大三,水墨19岁,我20岁,老大21岁。老大总是喜欢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四,等毕业,咱们一起闯天下,只要哥哥有一口饭吃,就绝不会饿到你!”
我只是笑。我曾经问过他,我们兄弟四个,从大一到大三都是一个宿舍,为什么老大总是对我比其他两个要关心的多?
老大眼睛看着我,叹了一口气,说:“小四,你太文弱,对于喜欢的你总是羞于面对,不会去争取,出了社会,这就是你的弱点!”
我扭头偷偷看了一眼旁边一直静坐如禅的水墨,默然不语。老大说我书卷气很重,如果生在古代,一定是个才子,但是在当今社会,却是一个任人欺凌的呆子。我无以反驳,我确实不喜欢争,无论什么事,我都不喜欢跟别人抢。
我宁可一个人躲的远远的,沉溺于山水,忘情于江湖,也不愿跟别人为了一点私利争论不休,我觉得没必要,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信命,这一点,我跟老大截然相反,老大为人仗义,头脑灵活,不信命,只信自己。
凡是看中的,他都有办法搞到手,然后拿回来跟众兄弟分享。我和他,在性格上是两个极端,在关系上,却是亲如兄弟。这也是命。
那水墨呢?她信不信命?初识水墨,是在郊外松林。喜欢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幽静,鲜有游人,跟闹市相比,这里就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只是没有黄发垂髫的古人,更没有良田美池之外的桑竹,有的只是雄伟的山岩和崎岖的小路,还有这漫山遍野的白皮松。
水墨就站在石桥上面,遥看着远处的松林,面容恬静淡然,若不是上身的红蓝t恤和下身的牛仔裤,我一直认为她是此间的精灵,在品味着自己的家园。
桥下是清澈山泉汇成的小溪,水声淙淙,如玉石相击。掬起一汪清泉,饮之清冽可口,爽滑绵甜。仰头看着石桥上的女孩,那种超脱于尘世的淡然,跟脚下的石桥和高耸的松林浑然一体,构成一幅绝美的画面。
我不知道她看到我没有,还是不愿见我一个凡夫俗子破坏这人间仙境,浓浓秋意。水墨的目光也如一汪秋水,无一丝波澜,沉浸在这松林秋色中,让人只愿远观欣赏,不敢近身亵渎。再见水墨却是在校园里。
学校里组织了一场篮球比赛,老大作为系里的绝对主力带队出征,啦啦队里女孩子的尖叫声让老大的队伍如喝了兴奋剂一般凶猛异常,所向披靡。
得胜的老大像是凯旋的将军,手捧奖杯哈哈大笑,目光却追随着啦啦队中的一道靓丽身影,那女孩显然已经发觉老大灼热的目光,含羞低下了头。
我看出老大眼中的狂热,女孩面容的羞涩,心中一痛,感觉生命中最宝贝的东西正在慢慢消逝,却无力挽留。一个月后,老大领着那个女孩子站在我们三兄弟面前“她叫水墨。这是我的兄弟,老二,老三,小四。”
老大看着水墨的目光中流露着无限爱意与疼惜。水墨淡淡的笑着,对着我们微微点头,目光扫过众人,留在我的脸上,眼睛闪了一下,却很快恢复如常,将双手圈住了老大的臂弯。我知道,她还是认出了我,那天在松林,她也一样看到了我,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过客。
有了水墨的老大像是靠岸的轮船,没有了以前的张扬与不羁。我常常看到他与水墨形影不离的走进图书室,或是校后的河边,我知道老大是真的爱她,为了她努力的改变着自己,这些地方,本就是水墨爱去的。这些水墨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但是我相信自己是对的,水墨就是这样的女人,如松林之中的一颗青松,草丛之中的一只小虫,虽身处尘世,却总喜欢喧闹之中享受宁静,沉浸在这绵绵的秋意之中,事实上,我和水墨从未交谈过一句。我只能在老大的口中了解她的点点滴滴。
也只敢在人群中望她一眼,看到她依偎在老大身边,平静的看着我们兄弟四人,眼角中带着淡淡的笑意,既不插嘴,也没有丝毫厌烦,我原本愁苦的心情,也会慢慢趋向宁静。
学校外的小饭馆,是我们兄弟常聚的地方。兄弟四人,无人善饮,却喜欢在每个周末都去喝上几杯,然后个个面红耳赤,为一件小事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相扶而去。
第一次有了水墨的加入,兄弟们收敛了许多,却更加热闹,水墨不喜多话,只是静静的听着大哥和二哥三哥讲些风闻趣事,不时掩嘴而笑。
我举着手中的啤酒杯,隔着橙黄的酒色看着对面的水墨,朦胧中仿佛又回到了那片松林,宛若仙界精灵的女孩如今谪落凡间,变成了老大的女人。
二哥话最多,每次... -->>
那一年大三,水墨19岁,我20岁,老大21岁。老大总是喜欢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四,等毕业,咱们一起闯天下,只要哥哥有一口饭吃,就绝不会饿到你!”
我只是笑。我曾经问过他,我们兄弟四个,从大一到大三都是一个宿舍,为什么老大总是对我比其他两个要关心的多?
老大眼睛看着我,叹了一口气,说:“小四,你太文弱,对于喜欢的你总是羞于面对,不会去争取,出了社会,这就是你的弱点!”
我扭头偷偷看了一眼旁边一直静坐如禅的水墨,默然不语。老大说我书卷气很重,如果生在古代,一定是个才子,但是在当今社会,却是一个任人欺凌的呆子。我无以反驳,我确实不喜欢争,无论什么事,我都不喜欢跟别人抢。
我宁可一个人躲的远远的,沉溺于山水,忘情于江湖,也不愿跟别人为了一点私利争论不休,我觉得没必要,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信命,这一点,我跟老大截然相反,老大为人仗义,头脑灵活,不信命,只信自己。
凡是看中的,他都有办法搞到手,然后拿回来跟众兄弟分享。我和他,在性格上是两个极端,在关系上,却是亲如兄弟。这也是命。
那水墨呢?她信不信命?初识水墨,是在郊外松林。喜欢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幽静,鲜有游人,跟闹市相比,这里就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
只是没有黄发垂髫的古人,更没有良田美池之外的桑竹,有的只是雄伟的山岩和崎岖的小路,还有这漫山遍野的白皮松。
水墨就站在石桥上面,遥看着远处的松林,面容恬静淡然,若不是上身的红蓝t恤和下身的牛仔裤,我一直认为她是此间的精灵,在品味着自己的家园。
桥下是清澈山泉汇成的小溪,水声淙淙,如玉石相击。掬起一汪清泉,饮之清冽可口,爽滑绵甜。仰头看着石桥上的女孩,那种超脱于尘世的淡然,跟脚下的石桥和高耸的松林浑然一体,构成一幅绝美的画面。
我不知道她看到我没有,还是不愿见我一个凡夫俗子破坏这人间仙境,浓浓秋意。水墨的目光也如一汪秋水,无一丝波澜,沉浸在这松林秋色中,让人只愿远观欣赏,不敢近身亵渎。再见水墨却是在校园里。
学校里组织了一场篮球比赛,老大作为系里的绝对主力带队出征,啦啦队里女孩子的尖叫声让老大的队伍如喝了兴奋剂一般凶猛异常,所向披靡。
得胜的老大像是凯旋的将军,手捧奖杯哈哈大笑,目光却追随着啦啦队中的一道靓丽身影,那女孩显然已经发觉老大灼热的目光,含羞低下了头。
我看出老大眼中的狂热,女孩面容的羞涩,心中一痛,感觉生命中最宝贝的东西正在慢慢消逝,却无力挽留。一个月后,老大领着那个女孩子站在我们三兄弟面前“她叫水墨。这是我的兄弟,老二,老三,小四。”
老大看着水墨的目光中流露着无限爱意与疼惜。水墨淡淡的笑着,对着我们微微点头,目光扫过众人,留在我的脸上,眼睛闪了一下,却很快恢复如常,将双手圈住了老大的臂弯。我知道,她还是认出了我,那天在松林,她也一样看到了我,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过客。
有了水墨的老大像是靠岸的轮船,没有了以前的张扬与不羁。我常常看到他与水墨形影不离的走进图书室,或是校后的河边,我知道老大是真的爱她,为了她努力的改变着自己,这些地方,本就是水墨爱去的。这些水墨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但是我相信自己是对的,水墨就是这样的女人,如松林之中的一颗青松,草丛之中的一只小虫,虽身处尘世,却总喜欢喧闹之中享受宁静,沉浸在这绵绵的秋意之中,事实上,我和水墨从未交谈过一句。我只能在老大的口中了解她的点点滴滴。
也只敢在人群中望她一眼,看到她依偎在老大身边,平静的看着我们兄弟四人,眼角中带着淡淡的笑意,既不插嘴,也没有丝毫厌烦,我原本愁苦的心情,也会慢慢趋向宁静。
学校外的小饭馆,是我们兄弟常聚的地方。兄弟四人,无人善饮,却喜欢在每个周末都去喝上几杯,然后个个面红耳赤,为一件小事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相扶而去。
第一次有了水墨的加入,兄弟们收敛了许多,却更加热闹,水墨不喜多话,只是静静的听着大哥和二哥三哥讲些风闻趣事,不时掩嘴而笑。
我举着手中的啤酒杯,隔着橙黄的酒色看着对面的水墨,朦胧中仿佛又回到了那片松林,宛若仙界精灵的女孩如今谪落凡间,变成了老大的女人。
二哥话最多,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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