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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多黄毛兔子,就算这股敌人已经发现这个圈套。他们也不会立即撤退。多给高瞻他们一点时间!”
参谋军官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却有点不爽。总不能就这么拖着吧,如果敌人选择逃跑的话,那怎么办?难道与奥斯曼的骑兵打追击战?
“让骑兵团做好准备,如果敌人逃跑,我们就要追上去!”杨天奉也有这样的担心,开始的战斗肯定让敌人受到了很大的震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近三千奥斯曼骑兵就被干掉了,这样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白羊王国军队所拥有的,而且明军使用的地雷,手榴弹,这些也绝不是白羊王国军队使用的。显然,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指挥官心里也犯难了,他遇到的肯定是一支强大的部队,别看只有两千人(这时候,他仍然没有发现隐蔽在战场后面的明军骑兵团),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干掉了他手下的三千骑兵,而且自己几乎没有伤亡。当然,他没有首先想到这是明军,因为他已经根据情报得知,在白羊王国驻扎的明军是一支骑兵部队,而不是一支步兵部队。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是一支白羊王国的精锐部队,甚至有可能是哈桑的那支圣战军!
战场上死一般的沉寂,似乎双方都在等待着什么。不过,这个沉寂并不会持续太久。当明军回到防线上的时候,另外一股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已经开始在明军防线对面开始列队了。显然,敌人再次选择了进攻,而且是按照原路进攻!
后方,杨天奉冷笑了一下,立即带着参谋军官从山包上走了下来,同时下令骑兵团做好战斗准备。两千五百名骑兵都已经在马上准备很久了。虽然他们没有看到开始的战斗,但是他们听到了那猛烈的爆炸声,知道防线上的战友已经取得了胜利,而且是巨大的胜利。
“等下,我们先迂回到敌人的左翼,然后发动进攻。”杨天奉的声音不算小,他要争取让每一个官兵都能听到“你们都要记住,我们只有最多一刻钟的时间来绕到敌人的左翼去,我们的防线坚持不了更久,所以,我要每一个人都紧跟在我的身后,保持好战线,保持好队形让敌人尝尝我们手里战刀的滋味!”
“帝国必胜!”两千五百名官兵齐声喊了起来。而且用整齐划一的动作举起了他们手里的战刀。
杨天奉扫了一眼这些军人,第一个掉转马头,朝着右边的小路而去,这条迂回线路是早就已经确定了的。
也就在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开始进攻,奔腾的战马使整个大地都开始震动的时候。明军骑兵团也开始行动了,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向战场左侧而去。
因为敌人是按照原先的进攻线路前进的,所以防线上的明军官兵做了适当的调整。一千五百名官兵排列成了五条火力线,虽然这样使每一轮齐射的威力小了很多,不过却能在敌人进攻的方向上保持足够的火力密度。另外五百多名官兵则排成了两列,轮番投掷手榴弹,以保证在五十步的距离之内,形成足够强度的弹幕,阻挡敌人进攻。
战斗从一开始就非常地激烈,因为之前的那批奥斯曼骑兵已经把进攻线路上的地雷都给排除了。所以这次进攻的两千多骑兵基本上没有被地雷杀伤。不过,他们所遇到的弹雨更为密集,五连击的射击方式足以保证每分钟内进行至少十轮齐射,也就是说,明军每分种内就将打出至少三千发子弹,而两百步的距离,骑兵大概需要二十秒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至少要遭到一千发子弹的打击。当然,这没有算上中途遇到阻拦所浪费的时间,而且最先受到攻击的肯定是最前排的骑兵,而这些骑兵倒地的时候,必然会导致后面跟进的骑兵出现混乱。
当杨天奉率领骑兵团从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左翼杀出来的时候,战线上的明军已经开始与敌人进行肉搏战了。这些骑兵在下马作战的时候。绝不会忘记他们的那两把战刀。而明军官兵也很清楚,要徒步战胜敌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步兵组成方阵,先砍马,再砍人。只要砍翻了战马,那战马上的骑兵就完蛋了!
两千五百名全身黑甲的明帝国骑兵(白羊帝国军队穿的作战服是以黄色为主色调的,而白羊帝国骑兵的铠甲基本上都是白色的)突然杀出时,奥斯曼帝国的骑兵部队顿时阵脚大乱。杨天奉没有去对付正在明军防线上与明军纠缠的那股敌人,而是直接朝着奥斯曼帝国骑兵的后方阵地杀去。
“保持队列!”杨天奉既是一名优秀的将领,同事他也是一名极为优秀的战场军官,当年,在北伐的时候,他就是一名普通的骑兵军官,这让他在指挥骑兵冲锋作战的时候,显得极为有力,有极为顺畅!
“帝国必胜!”
两千五百名重骑兵突然杀出,其气势虽然说不上是排山倒海,不过也绝对是非常震撼的。而且明军骑兵还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短铳。在五十步距离内,短铳的杀伤威力不比任何的其他火枪低,而打完三发子弹,最多就两秒钟的时间,剩下的时间,足以让骑兵丢掉短铳,拔出战刀。
在杨天奉的率领下,两千五百名帝国骑兵就如同一阵黑色的旋风一样卷过了奥斯曼帝国骑兵的阵地。而杨天奉选择的目标,就是一直在战场上指挥奥斯曼骑兵部队作战的那名敌人的将军。早在后面观察战斗的时候,杨天奉就已经认出此人是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将领,当然,对杨天奉来说,对付一般的敌人,他已经感到不过瘾了,既然自己是明帝国的陆军大将,那他就要去干掉敌人的将军。
不管杨天奉的这个想法是对是错,他的行动有着决定性的因素。奥斯曼帝国的士兵作战虽然勇敢,但是他们的将领都是贵族,而且都不想死得太早了。当明军骑兵的矛头直接指向他的时候,这个奥斯曼帝国的将军仅仅只犹豫了一下,就开始逃跑了。
要逃,哪有那么容易!而且他开始逃跑,那周围的奥斯曼军人自然不想再继续去当炮灰,而这个逃跑行动,就如同池塘里的波纹一样迅速的扩散开来,原本还想准备抵抗的奥斯曼军人在发现主将已经向北面逃跑之后,更是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杨天奉也看到了这一情况,当然,他可不想轻易的方跑敌人的主将。“警卫营跟我来,其他人打扫战场!”
三百多人的警卫营追逐着一千多敌人,而且两股部队都是黑甲。这场面是很滑稽的,至少在很多人看来,三百多人肯定打不过一千多人。不过,事情就是这样,而且这股奥斯曼帝国的骑兵没有能够逃多远,在离开战场不到五里地的时候,突然从北面杀来一股同样身着黑甲的骑兵部队。
杨天奉先是一惊,以为是奥斯曼帝国的援军,不过,当他看到那股部队军旗上的豹子头的时候,顿时加快了脚步。那正是张远将军的将旗,是第二师的军旗。
当杨天奉砍下了那个奥斯曼帝国将军的脑袋时,战斗转束了,明军激战一日,终于取得了他们在白羊王国战场上的第一次重大胜利!
一万多黄毛兔子,就算这股敌人已经发现这个圈套。他们也不会立即撤退。多给高瞻他们一点时间!”
参谋军官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却有点不爽。总不能就这么拖着吧,如果敌人选择逃跑的话,那怎么办?难道与奥斯曼的骑兵打追击战?
“让骑兵团做好准备,如果敌人逃跑,我们就要追上去!”杨天奉也有这样的担心,开始的战斗肯定让敌人受到了很大的震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近三千奥斯曼骑兵就被干掉了,这样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白羊王国军队所拥有的,而且明军使用的地雷,手榴弹,这些也绝不是白羊王国军队使用的。显然,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指挥官心里也犯难了,他遇到的肯定是一支强大的部队,别看只有两千人(这时候,他仍然没有发现隐蔽在战场后面的明军骑兵团),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干掉了他手下的三千骑兵,而且自己几乎没有伤亡。当然,他没有首先想到这是明军,因为他已经根据情报得知,在白羊王国驻扎的明军是一支骑兵部队,而不是一支步兵部队。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是一支白羊王国的精锐部队,甚至有可能是哈桑的那支圣战军!
战场上死一般的沉寂,似乎双方都在等待着什么。不过,这个沉寂并不会持续太久。当明军回到防线上的时候,另外一股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已经开始在明军防线对面开始列队了。显然,敌人再次选择了进攻,而且是按照原路进攻!
后方,杨天奉冷笑了一下,立即带着参谋军官从山包上走了下来,同时下令骑兵团做好战斗准备。两千五百名骑兵都已经在马上准备很久了。虽然他们没有看到开始的战斗,但是他们听到了那猛烈的爆炸声,知道防线上的战友已经取得了胜利,而且是巨大的胜利。
“等下,我们先迂回到敌人的左翼,然后发动进攻。”杨天奉的声音不算小,他要争取让每一个官兵都能听到“你们都要记住,我们只有最多一刻钟的时间来绕到敌人的左翼去,我们的防线坚持不了更久,所以,我要每一个人都紧跟在我的身后,保持好战线,保持好队形让敌人尝尝我们手里战刀的滋味!”
“帝国必胜!”两千五百名官兵齐声喊了起来。而且用整齐划一的动作举起了他们手里的战刀。
杨天奉扫了一眼这些军人,第一个掉转马头,朝着右边的小路而去,这条迂回线路是早就已经确定了的。
也就在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开始进攻,奔腾的战马使整个大地都开始震动的时候。明军骑兵团也开始行动了,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向战场左侧而去。
因为敌人是按照原先的进攻线路前进的,所以防线上的明军官兵做了适当的调整。一千五百名官兵排列成了五条火力线,虽然这样使每一轮齐射的威力小了很多,不过却能在敌人进攻的方向上保持足够的火力密度。另外五百多名官兵则排成了两列,轮番投掷手榴弹,以保证在五十步的距离之内,形成足够强度的弹幕,阻挡敌人进攻。
战斗从一开始就非常地激烈,因为之前的那批奥斯曼骑兵已经把进攻线路上的地雷都给排除了。所以这次进攻的两千多骑兵基本上没有被地雷杀伤。不过,他们所遇到的弹雨更为密集,五连击的射击方式足以保证每分钟内进行至少十轮齐射,也就是说,明军每分种内就将打出至少三千发子弹,而两百步的距离,骑兵大概需要二十秒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至少要遭到一千发子弹的打击。当然,这没有算上中途遇到阻拦所浪费的时间,而且最先受到攻击的肯定是最前排的骑兵,而这些骑兵倒地的时候,必然会导致后面跟进的骑兵出现混乱。
当杨天奉率领骑兵团从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左翼杀出来的时候,战线上的明军已经开始与敌人进行肉搏战了。这些骑兵在下马作战的时候。绝不会忘记他们的那两把战刀。而明军官兵也很清楚,要徒步战胜敌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步兵组成方阵,先砍马,再砍人。只要砍翻了战马,那战马上的骑兵就完蛋了!
两千五百名全身黑甲的明帝国骑兵(白羊帝国军队穿的作战服是以黄色为主色调的,而白羊帝国骑兵的铠甲基本上都是白色的)突然杀出时,奥斯曼帝国的骑兵部队顿时阵脚大乱。杨天奉没有去对付正在明军防线上与明军纠缠的那股敌人,而是直接朝着奥斯曼帝国骑兵的后方阵地杀去。
“保持队列!”杨天奉既是一名优秀的将领,同事他也是一名极为优秀的战场军官,当年,在北伐的时候,他就是一名普通的骑兵军官,这让他在指挥骑兵冲锋作战的时候,显得极为有力,有极为顺畅!
“帝国必胜!”
两千五百名重骑兵突然杀出,其气势虽然说不上是排山倒海,不过也绝对是非常震撼的。而且明军骑兵还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短铳。在五十步距离内,短铳的杀伤威力不比任何的其他火枪低,而打完三发子弹,最多就两秒钟的时间,剩下的时间,足以让骑兵丢掉短铳,拔出战刀。
在杨天奉的率领下,两千五百名帝国骑兵就如同一阵黑色的旋风一样卷过了奥斯曼帝国骑兵的阵地。而杨天奉选择的目标,就是一直在战场上指挥奥斯曼骑兵部队作战的那名敌人的将军。早在后面观察战斗的时候,杨天奉就已经认出此人是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将领,当然,对杨天奉来说,对付一般的敌人,他已经感到不过瘾了,既然自己是明帝国的陆军大将,那他就要去干掉敌人的将军。
不管杨天奉的这个想法是对是错,他的行动有着决定性的因素。奥斯曼帝国的士兵作战虽然勇敢,但是他们的将领都是贵族,而且都不想死得太早了。当明军骑兵的矛头直接指向他的时候,这个奥斯曼帝国的将军仅仅只犹豫了一下,就开始逃跑了。
要逃,哪有那么容易!而且他开始逃跑,那周围的奥斯曼军人自然不想再继续去当炮灰,而这个逃跑行动,就如同池塘里的波纹一样迅速的扩散开来,原本还想准备抵抗的奥斯曼军人在发现主将已经向北面逃跑之后,更是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杨天奉也看到了这一情况,当然,他可不想轻易的方跑敌人的主将。“警卫营跟我来,其他人打扫战场!”
三百多人的警卫营追逐着一千多敌人,而且两股部队都是黑甲。这场面是很滑稽的,至少在很多人看来,三百多人肯定打不过一千多人。不过,事情就是这样,而且这股奥斯曼帝国的骑兵没有能够逃多远,在离开战场不到五里地的时候,突然从北面杀来一股同样身着黑甲的骑兵部队。
杨天奉先是一惊,以为是奥斯曼帝国的援军,不过,当他看到那股部队军旗上的豹子头的时候,顿时加快了脚步。那正是张远将军的将旗,是第二师的军旗。
当杨天奉砍下了那个奥斯曼帝国将军的脑袋时,战斗转束了,明军激战一日,终于取得了他们在白羊王国战场上的第一次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