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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毛府上下,八卦传的是热热闹闹。
“喂,你们听说了吗?咱少爷让北海龙宫的三公主看中了,被勾去了魂儿,真身现在在龙宫做驸马呢,留下的就是个臭皮囊。”
“你知道个屁!分明是海妖先锋看咱们少爷太怂太懦弱,还不孝,克死了文夫人,一气之下,打翻了船头,把少爷给打傻了!”
两个戴着尖帽,穿着青衣的小厮兴高采烈的蹲在一起,一面掰着馒头,一面还叽叽咋咋嚼着舌根,冷不丁一声咳嗽,惊得两人立马抬起头,不过眼看着老管家文伯面色不愉的走过,两人却是不屑的哼了一声,脑袋撇到一边,接着嘀咕着。
后宅,绣章楼。
“少爷,起床了!”
素衣这妞又跟小喇叭那样在耳边响了起来,吵的毛苟眼泪鼻涕一起流,极其不情愿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
看小说里这个穿越那个穿越,一帮小姑娘做梦都想穿到清宫,来个四爷八爷一起草,可真正经历,毛苟才知道,这真他娘的是个苦差事,别的不说,就他晚上撸啊撸打两盘的网瘾就给他强行戒了,古人还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五点多就得起床,让习惯睡到八点,用半小时上班的毛苟简直叫苦连天。
更别提喝点啤酒撸点串,和朋友泡泡酒吧歌厅这些美好故事了。
唯一一点好处是通房丫头素衣可以随便欺负调戏,然而更多时间,毛苟都感觉自己是被调戏的一个,就比如现在,这个妞明显在一本正经的模样底下藏着那小狐狸一般的奸笑。
甚至,就连他叫毛苟的权利都没有了,现在他是正式成为了东江镇总兵,左都督,讨虏前将军毛文龙的独子,毛珏毛承斗。
足足打了三四个哈欠,毛苟,或者说毛珏这才艰难的离开被子的温暖怀抱,睡眼朦胧的披上了外套,另一头,素衣则是兴致冲冲的把一个木质的书箱抱了过来。
“少爷,您可好几天没进学了!赵先生可是一肚子不高兴,向老爷告状好几回了!今个您要再不去,估计都得闹翻天了!”
伸手披上了外面复杂的汉服长袍,再把“飘逸的”长发在脑袋顶上胡乱馆了一下,可算清醒了点的毛珏却是干脆翻了个白眼。
“进学,进学个屁!”
“城里哪儿有铁匠?”
这些天晚上睡不着觉,拿着毛笔乱涂乱画了一大堆,一伸手将自己这些杰作都卷到了怀里,毛珏又是回过头,对着发傻的素衣脑门重重一敲。
“没听你家少爷问话啊!哪儿有?”
…………
傻吃孽睡了好几天,这还是毛珏第一次出大帅府,虽然屁股后面跟了个傻乎乎的小丫头,而且还是从侧门下人走的通道出去,不过毛珏还是走哪儿哪儿新鲜,这可不是后世那些骗人的噱头景点,而是真正原汁原味的大明朝市镇,几百年前的人不论思想,道德观,对世界的认知都与后世截然不同,打造了这前所未有的景色。
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很大一项原因是他居功自傲,越来越滑头,对于朝廷的军令听调不听宣不说,还一门心思放在搂钱上,贩卖禁品,私通后金,值得讽刺的是崇祯杀袁崇焕,也有一条重要原因是袁蛮子也私通后金,贩卖米粮给建奴,他这也是大哥别说二哥。
不过有这么一位东江镇主帅,这东江城倒是够繁华的,十多年前,这皮岛还不过是个无人居住的荒岛,如今却已经颇具规模,棋盘形的规格横竖八条街道,总兵衙门在最北端,街道上,居然是商铺林立,来自朝鲜的商人与来自山东的商人互市着布米,居然还有来自辽东,穿着皮袄的建州女真来贩马,此时还没到满天下都是辫子的时代,这还是大明的地盘,这些家伙也得乖乖把秃脑亮猪尾巴藏在棉帽子下。
一间铺子墙面上,一颗足足有萝卜那么大的野山参挂在墙上,足足有十多厘米长,去吉林旅游时候毛珏参观过人参博物馆,最大的野参王也不过六厘米左右,半斤多点,这个至少比那个野参王大一倍,而且和野参王一个级别的大参稀松平常的摆在柜台中,看的毛珏口水都快流淌下来,这些玩意打一包裹回去,他就是亿万富翁了。
可惜啊!回是回不去了!抹了抹口水,毛珏也只能遗憾的离去。
不过这个东江镇也不完全都是美好的东西,离开主街,靠着边缘的房子明显就破烂捡漏了许多,街道上脏水横流,可能住上这样房子的都算是好运气了,还有一大批穿着破烂衣服,双目无神,瘫坐在墙边上成群的难民叫花子。
这个时候颇有些像后世那首脍炙人口歌谣《松花江上》,这里有森林煤矿,还有着满山的大豆高粱,却只能整日架在关内流浪。绝大部分辽东的土地被后金占领,努尔哈赤还实行了恐怖的杀穷鬼,杀富户政策,把汉人编为旗下奴隶,逼迫着辽东汉民纷纷逃亡。
据说被屠杀的汉民达到了一百万,另外有两百多万的辽民逃进了山东河北,这些难民加剧了关内的动荡。
可惜,到了这个地步了,汉人之间依旧相互仇视,相互冷漠,至少素衣就是这样,跟在毛珏身后,一支小手怯生生的拉着他的衣袖,素衣鄙夷而担忧的左右看着,小声在毛珏身边急促的嘀咕着。
“少爷,这些乱民可是坏的很,什么鸡鸣狗盗的事儿都做得出来,咱们还是快走吧!”
还真没见过这种情景,成百上千衣衫破烂的难民骨瘦如柴,双木麻木的犹如死人。就算... -->>
这几天,毛府上下,八卦传的是热热闹闹。
“喂,你们听说了吗?咱少爷让北海龙宫的三公主看中了,被勾去了魂儿,真身现在在龙宫做驸马呢,留下的就是个臭皮囊。”
“你知道个屁!分明是海妖先锋看咱们少爷太怂太懦弱,还不孝,克死了文夫人,一气之下,打翻了船头,把少爷给打傻了!”
两个戴着尖帽,穿着青衣的小厮兴高采烈的蹲在一起,一面掰着馒头,一面还叽叽咋咋嚼着舌根,冷不丁一声咳嗽,惊得两人立马抬起头,不过眼看着老管家文伯面色不愉的走过,两人却是不屑的哼了一声,脑袋撇到一边,接着嘀咕着。
后宅,绣章楼。
“少爷,起床了!”
素衣这妞又跟小喇叭那样在耳边响了起来,吵的毛苟眼泪鼻涕一起流,极其不情愿在被窝里伸了个懒腰。
看小说里这个穿越那个穿越,一帮小姑娘做梦都想穿到清宫,来个四爷八爷一起草,可真正经历,毛苟才知道,这真他娘的是个苦差事,别的不说,就他晚上撸啊撸打两盘的网瘾就给他强行戒了,古人还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五点多就得起床,让习惯睡到八点,用半小时上班的毛苟简直叫苦连天。
更别提喝点啤酒撸点串,和朋友泡泡酒吧歌厅这些美好故事了。
唯一一点好处是通房丫头素衣可以随便欺负调戏,然而更多时间,毛苟都感觉自己是被调戏的一个,就比如现在,这个妞明显在一本正经的模样底下藏着那小狐狸一般的奸笑。
甚至,就连他叫毛苟的权利都没有了,现在他是正式成为了东江镇总兵,左都督,讨虏前将军毛文龙的独子,毛珏毛承斗。
足足打了三四个哈欠,毛苟,或者说毛珏这才艰难的离开被子的温暖怀抱,睡眼朦胧的披上了外套,另一头,素衣则是兴致冲冲的把一个木质的书箱抱了过来。
“少爷,您可好几天没进学了!赵先生可是一肚子不高兴,向老爷告状好几回了!今个您要再不去,估计都得闹翻天了!”
伸手披上了外面复杂的汉服长袍,再把“飘逸的”长发在脑袋顶上胡乱馆了一下,可算清醒了点的毛珏却是干脆翻了个白眼。
“进学,进学个屁!”
“城里哪儿有铁匠?”
这些天晚上睡不着觉,拿着毛笔乱涂乱画了一大堆,一伸手将自己这些杰作都卷到了怀里,毛珏又是回过头,对着发傻的素衣脑门重重一敲。
“没听你家少爷问话啊!哪儿有?”
…………
傻吃孽睡了好几天,这还是毛珏第一次出大帅府,虽然屁股后面跟了个傻乎乎的小丫头,而且还是从侧门下人走的通道出去,不过毛珏还是走哪儿哪儿新鲜,这可不是后世那些骗人的噱头景点,而是真正原汁原味的大明朝市镇,几百年前的人不论思想,道德观,对世界的认知都与后世截然不同,打造了这前所未有的景色。
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很大一项原因是他居功自傲,越来越滑头,对于朝廷的军令听调不听宣不说,还一门心思放在搂钱上,贩卖禁品,私通后金,值得讽刺的是崇祯杀袁崇焕,也有一条重要原因是袁蛮子也私通后金,贩卖米粮给建奴,他这也是大哥别说二哥。
不过有这么一位东江镇主帅,这东江城倒是够繁华的,十多年前,这皮岛还不过是个无人居住的荒岛,如今却已经颇具规模,棋盘形的规格横竖八条街道,总兵衙门在最北端,街道上,居然是商铺林立,来自朝鲜的商人与来自山东的商人互市着布米,居然还有来自辽东,穿着皮袄的建州女真来贩马,此时还没到满天下都是辫子的时代,这还是大明的地盘,这些家伙也得乖乖把秃脑亮猪尾巴藏在棉帽子下。
一间铺子墙面上,一颗足足有萝卜那么大的野山参挂在墙上,足足有十多厘米长,去吉林旅游时候毛珏参观过人参博物馆,最大的野参王也不过六厘米左右,半斤多点,这个至少比那个野参王大一倍,而且和野参王一个级别的大参稀松平常的摆在柜台中,看的毛珏口水都快流淌下来,这些玩意打一包裹回去,他就是亿万富翁了。
可惜啊!回是回不去了!抹了抹口水,毛珏也只能遗憾的离去。
不过这个东江镇也不完全都是美好的东西,离开主街,靠着边缘的房子明显就破烂捡漏了许多,街道上脏水横流,可能住上这样房子的都算是好运气了,还有一大批穿着破烂衣服,双目无神,瘫坐在墙边上成群的难民叫花子。
这个时候颇有些像后世那首脍炙人口歌谣《松花江上》,这里有森林煤矿,还有着满山的大豆高粱,却只能整日架在关内流浪。绝大部分辽东的土地被后金占领,努尔哈赤还实行了恐怖的杀穷鬼,杀富户政策,把汉人编为旗下奴隶,逼迫着辽东汉民纷纷逃亡。
据说被屠杀的汉民达到了一百万,另外有两百多万的辽民逃进了山东河北,这些难民加剧了关内的动荡。
可惜,到了这个地步了,汉人之间依旧相互仇视,相互冷漠,至少素衣就是这样,跟在毛珏身后,一支小手怯生生的拉着他的衣袖,素衣鄙夷而担忧的左右看着,小声在毛珏身边急促的嘀咕着。
“少爷,这些乱民可是坏的很,什么鸡鸣狗盗的事儿都做得出来,咱们还是快走吧!”
还真没见过这种情景,成百上千衣衫破烂的难民骨瘦如柴,双木麻木的犹如死人。就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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