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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炎将国家赋税从归皇帝私有、由宦官掌握的大盈库收归国库大藏库,恢复了安史之乱前国家公赋与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维护了国家公赋收支独立的原则。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杨炎主持在全国施行两税法,他提出与西周以后的“量入为出”原则相对立的“量出为入”的财政概念,并主张“人无丁(丁男)、中(中男),以贫富为差”,作为两税法的课税基础,抛弃了唐代原来以人丁为征课标准的租庸调制,以土地、业产等财富的多寡,按每户的贫富差别进行课征。这使得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计资而税的两税法代替西晋以来计丁而税的制度,是一项带有划时代意义的措施,在中国财政思想史上是一个大突破。两税法还采用以钱定税的原则,除谷米外,均按田亩计算货币缴纳,反映了唐代中叶货币经济的发展。两税法大大简化了税制,便利了租税的征收,免去了税吏许多催索的苛扰,不但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而且也减轻了人民负担。杨炎的两税法起到了为国理财的作用,使唐王朝的财政状况从此大大好转。新法实行当年,计收“钱二千五十余万缗,米四百万斛,以供外;钱九百五十余万缗,米一千六百余万斛,以供京师”。杨炎的改革实现了“赋不加敛而增入”,刘晏与杨炎的措施一起,为大唐元气的恢复起了重大作用。
杨炎出手不凡,当时人都以贤相相期许,但是狭隘的心胸和强烈的报复心却让他走上了历史的反面,他处心积虑想要扳倒刘晏,置对方于死地。
三、复兴之梦随天才而去
德宗即位以后,刘晏长期执掌财利的权柄,被同僚所妒忌,不少人上书认为刘晏的转运使一职应当免去。德宗心里有一个疙瘩,那就是父皇唐代宗曾宠信独孤妃,宦官刘清潭与京兆尹黎干曾合谋欲立韩王李会迴为太子,取代自己,这时有流言说刘晏曾经秘密上表劝说代宗册立独孤妃为皇后。杨炎出任宰相以后,在德宗面前流着眼泪说:“刘晏与黎干、刘忠翼(即刘清潭)同谋,我作为宰相,不能声讨他,真是罪该万死。”另一位丞相崔祐甫说:“这件事并未搞清楚,既然陛下已经以广阔的襟怀实行了大赦,就不应该再来追究这些不实之辞。”杨炎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提出建议:“尚书省是国家大政的根本,近来设置诸使职,分掉和侵夺了尚书省的权力,现在应当恢复原有的制度。”德宗听从了杨炎的建议,诏令全国钱谷都要交给金部、仓部管理,免除了刘晏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职。
停罢刘晏诸使并未达到杨炎复仇的目的,刘晏依然身居相位,仍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杨炎怎肯罢休,又在刘晏办理了交接手续过程中寻找陷害之机。一个月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二月,刘晏如期办理交接手续。杨炎借口说刘晏交接的账目与实物不符,有涉嫌贪污的罪名,利用德宗对刘晏的忿恨,“贬刘晏为忠州刺史,中官护送”。忠州在今天的四川忠县,当时已属边远地区。
刘晏虽已外贬,杨炎仍不肯善罢甘休,他得知庾准往日与刘晏有私怨,就把他擢任荆南节度使。庾准按照杨炎的意图,诬奏刘晏曾致书朱洮,语言怨望,并召集士卒,擅取官物,胁迫诏使,阴谋作乱,杨炎还出庭作证。已经对刘晏产生嫌隙的德宗于是遣使者到忠州缢杀刘晏。刘晏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七月被杀,时年66岁。过了19天,德宗才颁下赐死诏书,公布其所谓罪恶。
杨炎杀害刘晏后仍不罢休,又把他的妻子李氏及长子刘执经、次子刘宗经充军岭南,刘晏部属受株连者数十人,杨炎“诬晏杀之,朝野侧目,天下以为冤”。
德宗和杨炎没有想到杀害刘晏竟遭如此公愤,更没想到赐死刘晏敕文中的贪污罪名,纯属诬构栽赃的陷害。按照杨炎的想法,刘晏掌管天下财赋二十余年,经手财物亿万,必有索赃纳贿的行为。杨炎派人前去抄刘晏的家,满以为从中可以找到诬陷刘晏、证实刘晏贪污的材料,结果抄来抄去全部家财只有“杂书两车,米麦数斛”,以及家中一些破旧什物,连派去抄家的人都不能不叹服刘晏的清廉。
杨炎杀掉刘晏以后,朝野震动,朝野之士都对他既畏惧又愤恨。淄青节度史李正己屡次上表请问刘晏何罪,讥讽贬责朝廷。杨炎害怕,便派遣亲信分别到各道去,名义上是前去安抚地方,实际上是让他们暗中告诉节度使:“刘晏昔日勾结并依附奸佞邪恶之人,请求册立独孤妃为皇后,是皇上自己憎恶他,因而杀了他。”惶恐不安的杨炎又犯下一个致命错误,皇权时代只有臣下代君主受过的,哪有将责任推给皇帝的?德宗听到这些传言,对杨炎十分厌恶,由此便有了诛杀杨炎的意图,只是尚隐忍着没有发作。很快,德宗调任杨炎为中书侍郎,提升卢杞为... -->>
杨炎将国家赋税从归皇帝私有、由宦官掌握的大盈库收归国库大藏库,恢复了安史之乱前国家公赋与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维护了国家公赋收支独立的原则。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杨炎主持在全国施行两税法,他提出与西周以后的“量入为出”原则相对立的“量出为入”的财政概念,并主张“人无丁(丁男)、中(中男),以贫富为差”,作为两税法的课税基础,抛弃了唐代原来以人丁为征课标准的租庸调制,以土地、业产等财富的多寡,按每户的贫富差别进行课征。这使得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计资而税的两税法代替西晋以来计丁而税的制度,是一项带有划时代意义的措施,在中国财政思想史上是一个大突破。两税法还采用以钱定税的原则,除谷米外,均按田亩计算货币缴纳,反映了唐代中叶货币经济的发展。两税法大大简化了税制,便利了租税的征收,免去了税吏许多催索的苛扰,不但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而且也减轻了人民负担。杨炎的两税法起到了为国理财的作用,使唐王朝的财政状况从此大大好转。新法实行当年,计收“钱二千五十余万缗,米四百万斛,以供外;钱九百五十余万缗,米一千六百余万斛,以供京师”。杨炎的改革实现了“赋不加敛而增入”,刘晏与杨炎的措施一起,为大唐元气的恢复起了重大作用。
杨炎出手不凡,当时人都以贤相相期许,但是狭隘的心胸和强烈的报复心却让他走上了历史的反面,他处心积虑想要扳倒刘晏,置对方于死地。
三、复兴之梦随天才而去
德宗即位以后,刘晏长期执掌财利的权柄,被同僚所妒忌,不少人上书认为刘晏的转运使一职应当免去。德宗心里有一个疙瘩,那就是父皇唐代宗曾宠信独孤妃,宦官刘清潭与京兆尹黎干曾合谋欲立韩王李会迴为太子,取代自己,这时有流言说刘晏曾经秘密上表劝说代宗册立独孤妃为皇后。杨炎出任宰相以后,在德宗面前流着眼泪说:“刘晏与黎干、刘忠翼(即刘清潭)同谋,我作为宰相,不能声讨他,真是罪该万死。”另一位丞相崔祐甫说:“这件事并未搞清楚,既然陛下已经以广阔的襟怀实行了大赦,就不应该再来追究这些不实之辞。”杨炎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提出建议:“尚书省是国家大政的根本,近来设置诸使职,分掉和侵夺了尚书省的权力,现在应当恢复原有的制度。”德宗听从了杨炎的建议,诏令全国钱谷都要交给金部、仓部管理,免除了刘晏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职。
停罢刘晏诸使并未达到杨炎复仇的目的,刘晏依然身居相位,仍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杨炎怎肯罢休,又在刘晏办理了交接手续过程中寻找陷害之机。一个月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二月,刘晏如期办理交接手续。杨炎借口说刘晏交接的账目与实物不符,有涉嫌贪污的罪名,利用德宗对刘晏的忿恨,“贬刘晏为忠州刺史,中官护送”。忠州在今天的四川忠县,当时已属边远地区。
刘晏虽已外贬,杨炎仍不肯善罢甘休,他得知庾准往日与刘晏有私怨,就把他擢任荆南节度使。庾准按照杨炎的意图,诬奏刘晏曾致书朱洮,语言怨望,并召集士卒,擅取官物,胁迫诏使,阴谋作乱,杨炎还出庭作证。已经对刘晏产生嫌隙的德宗于是遣使者到忠州缢杀刘晏。刘晏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七月被杀,时年66岁。过了19天,德宗才颁下赐死诏书,公布其所谓罪恶。
杨炎杀害刘晏后仍不罢休,又把他的妻子李氏及长子刘执经、次子刘宗经充军岭南,刘晏部属受株连者数十人,杨炎“诬晏杀之,朝野侧目,天下以为冤”。
德宗和杨炎没有想到杀害刘晏竟遭如此公愤,更没想到赐死刘晏敕文中的贪污罪名,纯属诬构栽赃的陷害。按照杨炎的想法,刘晏掌管天下财赋二十余年,经手财物亿万,必有索赃纳贿的行为。杨炎派人前去抄刘晏的家,满以为从中可以找到诬陷刘晏、证实刘晏贪污的材料,结果抄来抄去全部家财只有“杂书两车,米麦数斛”,以及家中一些破旧什物,连派去抄家的人都不能不叹服刘晏的清廉。
杨炎杀掉刘晏以后,朝野震动,朝野之士都对他既畏惧又愤恨。淄青节度史李正己屡次上表请问刘晏何罪,讥讽贬责朝廷。杨炎害怕,便派遣亲信分别到各道去,名义上是前去安抚地方,实际上是让他们暗中告诉节度使:“刘晏昔日勾结并依附奸佞邪恶之人,请求册立独孤妃为皇后,是皇上自己憎恶他,因而杀了他。”惶恐不安的杨炎又犯下一个致命错误,皇权时代只有臣下代君主受过的,哪有将责任推给皇帝的?德宗听到这些传言,对杨炎十分厌恶,由此便有了诛杀杨炎的意图,只是尚隐忍着没有发作。很快,德宗调任杨炎为中书侍郎,提升卢杞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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