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王[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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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大腿出的伤口撕裂了,老柴看着面前刚包完绷带的裴芒,叹了口气:“有伤,你怎么不提前说一下呀。”裴芒道:“这点儿伤不算什么,所以没在意。”老柴摇摇头:“不要太勉强自己,这下好了,你这伤口又撕裂了怎么办?”裴芒:“没打算怎么办,明天照练。”
第二天裴芒迟到了,因为昨天晚上睡得很晚,首先伤口痛,二裴芒昨天晚上睡得很晚,裴芒在小镇上的图书馆借了一本字典,昨晚上看字典看了很久,多认识了很多字儿,对此裴芒还是很高兴的。
“哇,这是你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迟到,说吧,你迟到一分钟惩罚什么?”伍秒不怀好意的看着裴芒,然后伍秒就看到了裴芒右大腿绑着的绷带,“你怎么啦?”伍秒关心道,裴芒依旧转着他的那把短剑:“没事儿,小伤。”然后便走向了森林。
裴芒和伍秒不知不觉又走到了上回裴芒掉进去的大坑前。裴芒看着坑一会:“我想到一种可能。”伍秒:“什么可能。”裴芒道:“最近我们抓猪太勤了,这帮野猪估计白天都在躲着我们,晚上再偷偷出来。”
伍秒嗯了一声,两人向森林的更深处走了进去,“你看这里。”裴芒手指的方向有一座小山,大概有几十米高,山下开着一山洞,伍秒:“我们已经到了森林的最深处了吧?”裴芒直接走向山洞:“进去看看咯。”
两人没抱着找到什么稀奇东西的心态,但是,碰上稀奇事儿却总是说来就来,两人刚往山洞里没走两步,就看到一个人,他靠在山洞一侧岩壁上,坐在地下,金黄色的长发挡住了他的眼睛和脸,他的身上全是血迹,俩人一看有人,急忙上前查看,裴芒把此人摇了两下,他才微微张开双眼,上下打量了一遍裴芒和伍秒,“你没事儿吧?”裴芒关切的问道,裴芒这才看清是一名年轻的男子,长得非常的俊秀,裴芒顿时感觉自己长的也太一般了,而且脸上还多了道疤子,跟对方比简直完败。
金发男子一头金发中,竟有那么几缕头发是白色的,看起来非常独特,金发男子:“我没事儿,只是在此地稍作休整,洞中那些杂碎不入我的眼。”裴芒:“什么杂碎?”金发男子道:“成精的野猪,带着一帮小猪崽子抢了我的剑,放以前我一根手指摁死它们,可惜……”说到这儿他咳嗽了几下。裴芒顿时心里好无奈,伤成这样还非要吹牛,但下一刻裴芒就知道他不是在吹牛,伍秒问:“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金发男子突然站了起来:“凡人的医院对我没用,那把剑我不要了,你能夺来归你罢了。”说完他便走向洞外,裴芒还想说什么,但顿时惊得说不出话了,金发男子身后顿时生出六只羽翼,然后便一飞冲天了,裴芒看懵了,伍秒拍了裴芒一下:“人家说不定是九阶灵师呢,走啦,别愣着啦!”
越往山洞里面走越黑,不过两人已经适应了黑暗,如果突然跑到这么黑的地方,那就真的成了伸手不见五指了。同时,俩人也开始闻到一股恶臭,越往里面走臭味儿越浓,“你说我们是不是到野猪窝了?”裴芒边说边捂着鼻子,伍秒点了点头,他根本不想说话,因为太臭了。
又走了一段路,两人面前突然出现几只小野猪,小野猪直接冲向两人,伍秒抬起猎枪,瞄都不瞄,连扣几下扳机,几只小猪就倒地了。裴芒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伍秒枪法很不错,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可以迅速击毙一个目标,并且再迅速转移到下个目标。
伍秒上前数了一下:“四只。”说完便往猎枪里上铁砂子,伍秒用的是旧式土猎枪,只能上膛五发,并且还不是子弹,只是大颗铁砂子,这种枪几年前就被淘汰了,现在星国佣兵团军队所配备的枪械,是新式改良火枪,可以一次性上八发子弹,虽然枪械已经更新换代了,但是和印国已经用上自动式步枪比还差很远,毕竟星国这最新改良火枪,只能算个半自动式。
“用枪很久了吧?”裴芒问,伍秒不比裴芒大多少,也就二十多岁,但是留着风骚的八字胡。伍秒:“那肯定,十年了,我十四岁就会玩儿枪了。”
在山洞的最深处,一百多只野猪正在等待着他们,在猪群之中,有一只猪王,这已经变成魔兽了,因为他是站立的,身高超过两米!和他身边的野猪群一比,它简直就是庞然大物。而两人正是误闯了这片森林最危险的魔窟。
这种猪王,是时间久了,吸收了足够的天地灵气,便会化身为魔兽,拥有更高的智慧和更强的实力,这猪王估计有几百年的修为了,魔兽和灵师,都是超自然力量的产物。
刚才那几只小猪是派出去的哨兵(哨猪),伍秒开枪已经惊动了在里面的猪群。裴芒一边走又一边出神了,他在想着他的盔甲怎么做?他不准备再做呀,那种两百斤死重的铁皮,虽然自己力气确实很大,但是两百斤的盔甲穿久了,依旧吃不消。裴芒还打算再买一只义肢,义肢肯定有卖的,只不过估计只有印国那边能做出来最好的,要是买国内的义肢的话,估计只能买灵力义肢(靠自灵力来联通义肢和身体之间的神经连接)。
伍秒上完最后一发铁砂子,虽然是老式的长管猎枪,但是打猪还是很容易的,二百米以内应该都能一枪击毙,这把猎枪伍秒从他爸那儿接手的,可以算是传家宝了,可是伍秒却有点儿嫌弃它了,毕竟现在科技越来越先进,甚至都已经出现全自动枪械,而自己这个却连半自动都算不上,人毕竟都是喜新厌旧的,伍秒看上了印国新推出的一款半自动步枪,虽然是印国新产的枪械,但是星国内的黑市能买到,那价格不用想,大概用四,五万。所以伍秒每天热衷于打猎,他想赶快挣更多钱去买新枪,而且伍秒每天还兼职在饭店里当洗碗工。就为了更快的凑够这笔钱。
两个人各想着自己的事儿,然后,两人只要在走过前面的拐弯处,就会发现前方出现了一大群猪,只不过这些猪都原地站着,没有一个动的,连发出来的动静声都很小。因为这群猪都听命于站在他们后面的猪王!
右大腿出的伤口撕裂了,老柴看着面前刚包完绷带的裴芒,叹了口气:“有伤,你怎么不提前说一下呀。”裴芒道:“这点儿伤不算什么,所以没在意。”老柴摇摇头:“不要太勉强自己,这下好了,你这伤口又撕裂了怎么办?”裴芒:“没打算怎么办,明天照练。”
第二天裴芒迟到了,因为昨天晚上睡得很晚,首先伤口痛,二裴芒昨天晚上睡得很晚,裴芒在小镇上的图书馆借了一本字典,昨晚上看字典看了很久,多认识了很多字儿,对此裴芒还是很高兴的。
“哇,这是你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迟到,说吧,你迟到一分钟惩罚什么?”伍秒不怀好意的看着裴芒,然后伍秒就看到了裴芒右大腿绑着的绷带,“你怎么啦?”伍秒关心道,裴芒依旧转着他的那把短剑:“没事儿,小伤。”然后便走向了森林。
裴芒和伍秒不知不觉又走到了上回裴芒掉进去的大坑前。裴芒看着坑一会:“我想到一种可能。”伍秒:“什么可能。”裴芒道:“最近我们抓猪太勤了,这帮野猪估计白天都在躲着我们,晚上再偷偷出来。”
伍秒嗯了一声,两人向森林的更深处走了进去,“你看这里。”裴芒手指的方向有一座小山,大概有几十米高,山下开着一山洞,伍秒:“我们已经到了森林的最深处了吧?”裴芒直接走向山洞:“进去看看咯。”
两人没抱着找到什么稀奇东西的心态,但是,碰上稀奇事儿却总是说来就来,两人刚往山洞里没走两步,就看到一个人,他靠在山洞一侧岩壁上,坐在地下,金黄色的长发挡住了他的眼睛和脸,他的身上全是血迹,俩人一看有人,急忙上前查看,裴芒把此人摇了两下,他才微微张开双眼,上下打量了一遍裴芒和伍秒,“你没事儿吧?”裴芒关切的问道,裴芒这才看清是一名年轻的男子,长得非常的俊秀,裴芒顿时感觉自己长的也太一般了,而且脸上还多了道疤子,跟对方比简直完败。
金发男子一头金发中,竟有那么几缕头发是白色的,看起来非常独特,金发男子:“我没事儿,只是在此地稍作休整,洞中那些杂碎不入我的眼。”裴芒:“什么杂碎?”金发男子道:“成精的野猪,带着一帮小猪崽子抢了我的剑,放以前我一根手指摁死它们,可惜……”说到这儿他咳嗽了几下。裴芒顿时心里好无奈,伤成这样还非要吹牛,但下一刻裴芒就知道他不是在吹牛,伍秒问:“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金发男子突然站了起来:“凡人的医院对我没用,那把剑我不要了,你能夺来归你罢了。”说完他便走向洞外,裴芒还想说什么,但顿时惊得说不出话了,金发男子身后顿时生出六只羽翼,然后便一飞冲天了,裴芒看懵了,伍秒拍了裴芒一下:“人家说不定是九阶灵师呢,走啦,别愣着啦!”
越往山洞里面走越黑,不过两人已经适应了黑暗,如果突然跑到这么黑的地方,那就真的成了伸手不见五指了。同时,俩人也开始闻到一股恶臭,越往里面走臭味儿越浓,“你说我们是不是到野猪窝了?”裴芒边说边捂着鼻子,伍秒点了点头,他根本不想说话,因为太臭了。
又走了一段路,两人面前突然出现几只小野猪,小野猪直接冲向两人,伍秒抬起猎枪,瞄都不瞄,连扣几下扳机,几只小猪就倒地了。裴芒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伍秒枪法很不错,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可以迅速击毙一个目标,并且再迅速转移到下个目标。
伍秒上前数了一下:“四只。”说完便往猎枪里上铁砂子,伍秒用的是旧式土猎枪,只能上膛五发,并且还不是子弹,只是大颗铁砂子,这种枪几年前就被淘汰了,现在星国佣兵团军队所配备的枪械,是新式改良火枪,可以一次性上八发子弹,虽然枪械已经更新换代了,但是和印国已经用上自动式步枪比还差很远,毕竟星国这最新改良火枪,只能算个半自动式。
“用枪很久了吧?”裴芒问,伍秒不比裴芒大多少,也就二十多岁,但是留着风骚的八字胡。伍秒:“那肯定,十年了,我十四岁就会玩儿枪了。”
在山洞的最深处,一百多只野猪正在等待着他们,在猪群之中,有一只猪王,这已经变成魔兽了,因为他是站立的,身高超过两米!和他身边的野猪群一比,它简直就是庞然大物。而两人正是误闯了这片森林最危险的魔窟。
这种猪王,是时间久了,吸收了足够的天地灵气,便会化身为魔兽,拥有更高的智慧和更强的实力,这猪王估计有几百年的修为了,魔兽和灵师,都是超自然力量的产物。
刚才那几只小猪是派出去的哨兵(哨猪),伍秒开枪已经惊动了在里面的猪群。裴芒一边走又一边出神了,他在想着他的盔甲怎么做?他不准备再做呀,那种两百斤死重的铁皮,虽然自己力气确实很大,但是两百斤的盔甲穿久了,依旧吃不消。裴芒还打算再买一只义肢,义肢肯定有卖的,只不过估计只有印国那边能做出来最好的,要是买国内的义肢的话,估计只能买灵力义肢(靠自灵力来联通义肢和身体之间的神经连接)。
伍秒上完最后一发铁砂子,虽然是老式的长管猎枪,但是打猪还是很容易的,二百米以内应该都能一枪击毙,这把猎枪伍秒从他爸那儿接手的,可以算是传家宝了,可是伍秒却有点儿嫌弃它了,毕竟现在科技越来越先进,甚至都已经出现全自动枪械,而自己这个却连半自动都算不上,人毕竟都是喜新厌旧的,伍秒看上了印国新推出的一款半自动步枪,虽然是印国新产的枪械,但是星国内的黑市能买到,那价格不用想,大概用四,五万。所以伍秒每天热衷于打猎,他想赶快挣更多钱去买新枪,而且伍秒每天还兼职在饭店里当洗碗工。就为了更快的凑够这笔钱。
两个人各想着自己的事儿,然后,两人只要在走过前面的拐弯处,就会发现前方出现了一大群猪,只不过这些猪都原地站着,没有一个动的,连发出来的动静声都很小。因为这群猪都听命于站在他们后面的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