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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转一边在派出所里晾参,顺便跟丁凡在一起闲聊两句,每次见到丁凡手上抽的香烟,大转都有点流口水的意思,话里话外都带着羡慕的味道。
据说以前大转家里日子过的是最红火的,甚至就连老猎户郑三炮都赶不上,家里抽烟一向都是有过滤嘴的香烟,衣服料子也都是的确良的,都是因为他爹以前带着一帮老参客,在山上挖参,每一次从山上下来,在到县里出货,大转的家里都是拿大头的,所以在屯子大转家里一直都是过的最好的。
只是因为一次以外,大转的老子被山上的一只黑瞎子打死了,从那以后,大转也不在上山去了,祖传的手艺也在没有使用过了,每年都只是靠着家里的田地算是有点收入,但是日子也没有以前过的好了。
丁凡在一边听着,但是心里想的而可就比较多了,翻身屯的人家都种地为生,可是每年除了家里自己留下来吃食的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上山刨参确实要手艺,但是别的就不行吗?
就比如屯子里家家都有几颗果树,还有长在山上的水果之类的,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赚钱的,为什么屯子里的人都不去哪?
结果这话不用大转回答丁凡,郑毅就直接告诉丁凡了,就因为传统的观念问题,自古以来,工农学兵传下来的,商人根本就是不入流的人才干的,自家里有地,谁都不愿意做那些商人的买卖,这是贱业,要是干了,会被人笑话的。
就像是屯子里的货郎之类的,虽说这些人手上都有点钱,但是在他家附近都是最叫人看不上的活计,就是有钱也叫人翻白眼,甚至有的地方,在外面做买卖的,最后都找不到老婆,但是你的手上要是有点手艺就不一样了。
这个年代还是劳动最光荣,要是能在工厂里上班的话,那就更不一般了,全家都跟着有点面子。
丁凡听完之后,小声的嘀咕了一声说道:“这里哪里来的工厂啊?”
虽然东北是重工业基地,但那也要分地方的,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重工业出产的,很多人家里有地,就在家种地了,而家里没有田地的,就到附近的矿上打工,就是没有人在外面做过一点生意,单纯的就只是因为丢人。
丁凡差点就被这句话气笑了,一个村子就靠自己地里产出来的东西,想要生活,最多只是满足了温饱,可是种地要看老天的,天气影响很大,要是流年不利,最后田里没有什么产出来的东西,最后还不是一样要饿肚子。
丁凡是怎么都没有想到,让翻身屯这些年都没有办法翻身的原因,竟然是老一代传下来的观念,就是因为这个观念,最后竟然叫翻身屯的人,手上抱着一座金山,最后只能做乞丐,这还真是一个讽刺。
要改变一个屯子多年的老想法,恐怕不容易,所以丁凡决定,就从身边开始做起,身边不是有两个现成的人手吗?
就从他们的身上改起来。
一想到这里,丁凡就将眼神瞄向了二胖和郑毅两个人。
丁凡毕竟是派出所的民警,不可能总是在翻身屯跑来跑去的,但是二胖和郑毅到是合适,只要这两人有了改变,总会吸引别人的注意的,一来二去的思想也就转变过来了。
“大转哥,什么时候到县里去呀?”丁凡听了半天,最后对大转问了一声说道:“我手上这根人参,早晚也要卖掉的,大转哥应该有熟人吧?还有这野猪皮也是要卖掉的。”
大转点点头,不在意的对丁凡说道:“没问题,回头我跟树林商量一下,过两天咱们就到县里走上一趟,虽然咱们乡里也有山货站,但是这里根本就卖不上价格,还是到县里走一趟的好,价格差上好几块钱那。”
对这些山货之类的出售,还是大转更加了解,甚至对于山货站收货的价格,更是如数家珍,跟丁凡说了很多东西,最后在丁凡这里忙活了一上午的时间,快到中午的时候才离开。
本来丁凡还想叫大转在自己这里吃了饭在走到,可是大转说什么都不同意,说是家里还有活要干的,今天就不在这里吃了。
看着大转走了,丁凡也转身回到了派出所里,顺便跟郑毅说了一声,今天晚上回家收拾东西,明天开始就在丁凡这边吃住了,三天回一次家,农忙的时候就不用在这里了,没什么事情的话,丁凡就只是带着他和二胖训练一下,做点简单的规划训练。
郑毅兴奋的点点头,一溜烟儿就跑回家去了,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不仅是将自己的被褥都带来了,甚至还从家里带来了粮食,说是以后自己每次回来都带粮食回来,不... -->>
大转一边在派出所里晾参,顺便跟丁凡在一起闲聊两句,每次见到丁凡手上抽的香烟,大转都有点流口水的意思,话里话外都带着羡慕的味道。
据说以前大转家里日子过的是最红火的,甚至就连老猎户郑三炮都赶不上,家里抽烟一向都是有过滤嘴的香烟,衣服料子也都是的确良的,都是因为他爹以前带着一帮老参客,在山上挖参,每一次从山上下来,在到县里出货,大转的家里都是拿大头的,所以在屯子大转家里一直都是过的最好的。
只是因为一次以外,大转的老子被山上的一只黑瞎子打死了,从那以后,大转也不在上山去了,祖传的手艺也在没有使用过了,每年都只是靠着家里的田地算是有点收入,但是日子也没有以前过的好了。
丁凡在一边听着,但是心里想的而可就比较多了,翻身屯的人家都种地为生,可是每年除了家里自己留下来吃食的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上山刨参确实要手艺,但是别的就不行吗?
就比如屯子里家家都有几颗果树,还有长在山上的水果之类的,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赚钱的,为什么屯子里的人都不去哪?
结果这话不用大转回答丁凡,郑毅就直接告诉丁凡了,就因为传统的观念问题,自古以来,工农学兵传下来的,商人根本就是不入流的人才干的,自家里有地,谁都不愿意做那些商人的买卖,这是贱业,要是干了,会被人笑话的。
就像是屯子里的货郎之类的,虽说这些人手上都有点钱,但是在他家附近都是最叫人看不上的活计,就是有钱也叫人翻白眼,甚至有的地方,在外面做买卖的,最后都找不到老婆,但是你的手上要是有点手艺就不一样了。
这个年代还是劳动最光荣,要是能在工厂里上班的话,那就更不一般了,全家都跟着有点面子。
丁凡听完之后,小声的嘀咕了一声说道:“这里哪里来的工厂啊?”
虽然东北是重工业基地,但那也要分地方的,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重工业出产的,很多人家里有地,就在家种地了,而家里没有田地的,就到附近的矿上打工,就是没有人在外面做过一点生意,单纯的就只是因为丢人。
丁凡差点就被这句话气笑了,一个村子就靠自己地里产出来的东西,想要生活,最多只是满足了温饱,可是种地要看老天的,天气影响很大,要是流年不利,最后田里没有什么产出来的东西,最后还不是一样要饿肚子。
丁凡是怎么都没有想到,让翻身屯这些年都没有办法翻身的原因,竟然是老一代传下来的观念,就是因为这个观念,最后竟然叫翻身屯的人,手上抱着一座金山,最后只能做乞丐,这还真是一个讽刺。
要改变一个屯子多年的老想法,恐怕不容易,所以丁凡决定,就从身边开始做起,身边不是有两个现成的人手吗?
就从他们的身上改起来。
一想到这里,丁凡就将眼神瞄向了二胖和郑毅两个人。
丁凡毕竟是派出所的民警,不可能总是在翻身屯跑来跑去的,但是二胖和郑毅到是合适,只要这两人有了改变,总会吸引别人的注意的,一来二去的思想也就转变过来了。
“大转哥,什么时候到县里去呀?”丁凡听了半天,最后对大转问了一声说道:“我手上这根人参,早晚也要卖掉的,大转哥应该有熟人吧?还有这野猪皮也是要卖掉的。”
大转点点头,不在意的对丁凡说道:“没问题,回头我跟树林商量一下,过两天咱们就到县里走上一趟,虽然咱们乡里也有山货站,但是这里根本就卖不上价格,还是到县里走一趟的好,价格差上好几块钱那。”
对这些山货之类的出售,还是大转更加了解,甚至对于山货站收货的价格,更是如数家珍,跟丁凡说了很多东西,最后在丁凡这里忙活了一上午的时间,快到中午的时候才离开。
本来丁凡还想叫大转在自己这里吃了饭在走到,可是大转说什么都不同意,说是家里还有活要干的,今天就不在这里吃了。
看着大转走了,丁凡也转身回到了派出所里,顺便跟郑毅说了一声,今天晚上回家收拾东西,明天开始就在丁凡这边吃住了,三天回一次家,农忙的时候就不用在这里了,没什么事情的话,丁凡就只是带着他和二胖训练一下,做点简单的规划训练。
郑毅兴奋的点点头,一溜烟儿就跑回家去了,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不仅是将自己的被褥都带来了,甚至还从家里带来了粮食,说是以后自己每次回来都带粮食回来,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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