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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骁那天过来找她, 手里抱着一只黄黄的小狗。
这是一只特别普通的小狗,和晚晚前世见到的那种名贵品种的小狗不一样。这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家狗,不过却有着狼狗的因素,跟普通家狗也不太一样。
晚晚喜欢狗,前世的时候,陪伴她度过很多寂寞时间的就是她那只比熊狗。
她对狗有着天生的好感。
“晚晚, 这只狗我送给你, 有它陪着你, 在我不在的时候,我才能够放心。”程骁将小狗放到了地上。
小小的一团, 黄黄的毛发, 萌萌的神态,苏晚晚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狗狗。”为什么要送我小狗?
“小狗能够保护你,我才能够放心。”程骁很认真地说着。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他经常会不在家里,有只小狗陪着她,他才能够真正放心。自从发生了她被人抱走之后差点死了的事情之后,他就一直在想着这个事情。找一条聪明的小狗,时刻地保护着她。
但是他一直都没有找到,普通的小狗,没有那种保护的能力,只能作为玩伴,他需要有一条能够保护她的狗狗。
最近,终于让他找到了。那是邻村一个猎户家里的猎狗要生小狗了, 他知道之后,很早就已经预定好了。他定了两条,一条黑色的,是他自己要养的,家里有一条小狗,他也放心,如果再有梁赖子事件发生,也不用那么害怕。另一条小黄狗,他就决定送给晚晚,晚晚也非常需要被保护。
“喜欢吗?”
苏晚晚点头,虽然这小狗没有像比熊那么的白萌萌,但是她非常的喜欢。
想要让一条小狗来保护她,这种想法,她能够理解。
他可能是觉得,总有保护不到她的时候。他还小,又需要他一力担起养家的责任,他无法时刻地陪伴着她。小狗不但能够陪她玩,她能够保护她,这是他最初的目的。
“到时候我和你一起训狗,把小狗训成最厉害的狗。”程骁微抬着下巴。
他有这个自信,一定把他俩的小狗都训成最厉害的。
他见过猎户家的那个猎狗,真的超级的厉害。亲眼见过,那只猎犬捕上去咬住兔子时的那种狠劲,都不需要猎户亲自出手。如果他这边把狗训好了,以后可就多了一个帮手,也能够给家里带点吃的,给晚晚送吃的。
他已经好久都没有捉到野味了,可能是天气冷了,动物都不爱出来了。那天能够捉到那只野兔,真的是他运气好,正好就撞到他怀里了,他就给捉下了。
之后他就再没有遇到过野味,怎么下套子都没有用。
要是说不失望,那是肯定的。家里就那么点儿粮食,他们也没有钱去买肉,也就靠着他上山去摘点儿野菜,下□□点儿野味,但这个是全凭运气的。
他很需要有这样一只猎犬作为他的伙伴,和他一起上山,和他一起保护着娘。
他可是听说了,那个梁赖子的腿伤好了,能够下床了。谁知道他是不是哪根筋不对,又来他们家呢?他怕极了那个梁赖子来骚扰他的娘。
很多时候,人就是不能有害怕,这一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哪怕他再坚强,依然会感到害怕。
他需要努力地让自己强大起来,强大到不让任何人欺负他在意的人,不管是他的母亲,还是晚晚,他的朋友们。还有,只有强大起来,他才能够找回他的妹妹,那个被人拐卖的妹妹。
苏晚晚一听要训狗,更加的有了兴致,她一直都想要训一条特别的棒的狗。
以前在电视里经常看到,那种军犬,真的超级的厉害,一个指令一个动作,真的能够帮主人很大的忙,这样的伙伴,谁不想要?
但是她不会训,以前养着比熊狗狗的时候,她也训练过,但比熊狗狗只能做一些比较简单的动作,复杂的就不会了,她也没有训练出来。不知道是她的训练有问题,还是小狗比较笨。
想来想去,应该是她的训练方法不对,听说比熊狗狗的智商也不算太低。
她很期待着程骁能够训练出一条很厉害的狗,看家护院,应该不成问题。
“晚晚,给小狗取个名字吧?我那只黑狗叫猎豹,你的呢?”程骁摸着她的小狗问她。
苏晚晚想了会,也没想出来一个好的名字。阿旺?招财?阿黄?还是取一个像程骁的狗那样威风的名字?她有点儿纠结,犹豫。
程骁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与纠结,“不急,名字可以慢慢取,等到建国哥他们回来之后,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商量着取名。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帮你一起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里里亲着一抹期盼。
苏晚晚正低着头,并没有看到程骁眼中的那份期盼,她说:“哥哥,取。”
程骁听在耳朵里,有几分失望,他以为她说的是,让建国建兵他们取。
“那等建国哥他们回来之后,再好好想名字。”
苏晚晚睁着眼睛,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伤心了,改口了。
“哥哥,取。”她又重复着。
程骁说:“我知道了,等建国哥他们回来取。”
苏晚晚嘟着小嘴儿,有点儿不太高兴。
……
苏建国他们回来,一眼就看到了家里的那条小奶狗,顿时惊奇起来,“晚晚,家里怎么有了小狗?谁送来的?”
“哥哥。”苏晚晚嘟着小嘴儿说。
苏建国知道了,肯定是隔壁的程骁送过来的。最近程骁送会给晚晚送一些小东西,很多都是晚晚喜欢的。
多一个人疼着晚晚,他们高兴都来不及,自然不会嫌弃。
这条小奶狗,看着非常的可爱,萌得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了。
“好可爱的小狗。”建兵蹲下了身子,揉了揉小狗的毛发。
其他人也都喜欢得很,不只建国他们,就连苏勤和陆思华都觉得,家里多一条狗挺好的。
苏勤和陆思华刚从老山叔和大明伯他们家里出来,将从省城买的东西交给了他们,一回家就看到了程骁送的小狗,还是晚晚特别喜欢的狗,他们心里也高兴。
“骁娃子有心了,这孩子对我们家晚晚就是好。”苏勤笑呵呵地说。
只要有人疼晚晚,他就高兴,就希望所有人都疼着晚晚。
程骁这孩子,从小就特别的懂事,更不要说在晚晚百日的时候,还救过她一命。这么好的孩子,就是命运不太好,从小就没了爹,这让苏勤更加地同情他。
“哥哥,名字。”晚晚想到了小狗还没有取名字。
“这小狗还没有取名字呢?”见晚晚点点头,一脸渴望地看着他们,苏建国说,“这小狗黄黄的毛发,要不就叫阿黄吧?”
苏晚晚脸上滴下了一滴汗,大哥这取名水平,也一般。
“我觉得,叫阿旺好,即谐音阿黄,又跟谐音狗的叫声,多好。”
苏晚晚嘴巴嘟得,更高了。
这些名字她都有想过好吧?一点也不好听,也不威风。
“不好。”她很不高兴。
苏勤说:“要不,叫闪电?你看啊,小狗不就速度快,猛吗?闪电不就包含了这些?”
苏勤念过几年书,给小狗取名字,虽然不需要水平多高,但觉得这个名字应该可以。
苏晚晚的眼睛慢慢地亮了起来,闪电?这个名字,跟她想的,跟哥哥们想的,确实不一样。他们想的那些名字很俗,但爹想的名字,确实有点儿与众不同。
“怎么样?喜欢吗?”苏勤偏头问晚晚。
陆思华说:“我觉得还是阿旺好,看家护院的狗,旺就好。”
苏建国他们也低头默念了几声苏父取的名字,觉得确实是比他们取的好。
苏晚晚说:“闪电,好。”
晚晚的一句“好”就此敲下了这个名字,大家一致都同意晚晚的决定。
“那就用闪电,只要晚晚喜欢,那就是最好的名字。”陆思华也没有反对,“当家的,还是你懂晚晚的心思。”
苏勤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他挠了挠头,笑了。
苏晚晚的这只小狗,正式被命名叫“闪电”,正式和程骁的那只“猎豹”开始了一起训练。主要训练任务的人是程骁,苏晚晚在旁边看着。苏建国和苏建兵也经常参与,农家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现在终于多了一项能够让他们参与并感兴趣的活动,怎么能够不让他们高兴?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就到了腊月二十八,那天大队部要开始杀猪了。
大队总共养了三只猪,一只卖掉,另两只准备杀掉分发到村民的手里。
对于村民来说,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分粮跟分肉了。那是关系到民生问题,有很多村民几个月都没有尝到一点荤腥了。去镇上买肉需要肉票,这票可不是随便那么容易得到的。
本来就不太容易,很多人也舍不得去割一斤肉回来吃上。很多时候也都是家里需要办酒席,或是有客人来的时候,才会想到去割点肉回来,尝尝鲜。
苏家二房这边,倒也没有那么馋肉,苏勤现在在运输队里上班,有肉票发,有时候他回家的时候,会去肉摊上逛逛,遇到那种不需要肉票的,他会买些回来。
不管多便宜的东西,陆思华都能够做出美味的菜。
所以很时候,他们一点也没有想过就那么的馋,但是有肉还是让他们感到欢呼。谁不爱肉?
分肉,那也是按工分来分的,不是随便哪家都能够分到很多肉的。如果工分少,那分到的肉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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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骁那天过来找她, 手里抱着一只黄黄的小狗。
这是一只特别普通的小狗,和晚晚前世见到的那种名贵品种的小狗不一样。这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家狗,不过却有着狼狗的因素,跟普通家狗也不太一样。
晚晚喜欢狗,前世的时候,陪伴她度过很多寂寞时间的就是她那只比熊狗。
她对狗有着天生的好感。
“晚晚, 这只狗我送给你, 有它陪着你, 在我不在的时候,我才能够放心。”程骁将小狗放到了地上。
小小的一团, 黄黄的毛发, 萌萌的神态,苏晚晚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狗狗。”为什么要送我小狗?
“小狗能够保护你,我才能够放心。”程骁很认真地说着。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他经常会不在家里,有只小狗陪着她,他才能够真正放心。自从发生了她被人抱走之后差点死了的事情之后,他就一直在想着这个事情。找一条聪明的小狗,时刻地保护着她。
但是他一直都没有找到,普通的小狗,没有那种保护的能力,只能作为玩伴,他需要有一条能够保护她的狗狗。
最近,终于让他找到了。那是邻村一个猎户家里的猎狗要生小狗了, 他知道之后,很早就已经预定好了。他定了两条,一条黑色的,是他自己要养的,家里有一条小狗,他也放心,如果再有梁赖子事件发生,也不用那么害怕。另一条小黄狗,他就决定送给晚晚,晚晚也非常需要被保护。
“喜欢吗?”
苏晚晚点头,虽然这小狗没有像比熊那么的白萌萌,但是她非常的喜欢。
想要让一条小狗来保护她,这种想法,她能够理解。
他可能是觉得,总有保护不到她的时候。他还小,又需要他一力担起养家的责任,他无法时刻地陪伴着她。小狗不但能够陪她玩,她能够保护她,这是他最初的目的。
“到时候我和你一起训狗,把小狗训成最厉害的狗。”程骁微抬着下巴。
他有这个自信,一定把他俩的小狗都训成最厉害的。
他见过猎户家的那个猎狗,真的超级的厉害。亲眼见过,那只猎犬捕上去咬住兔子时的那种狠劲,都不需要猎户亲自出手。如果他这边把狗训好了,以后可就多了一个帮手,也能够给家里带点吃的,给晚晚送吃的。
他已经好久都没有捉到野味了,可能是天气冷了,动物都不爱出来了。那天能够捉到那只野兔,真的是他运气好,正好就撞到他怀里了,他就给捉下了。
之后他就再没有遇到过野味,怎么下套子都没有用。
要是说不失望,那是肯定的。家里就那么点儿粮食,他们也没有钱去买肉,也就靠着他上山去摘点儿野菜,下□□点儿野味,但这个是全凭运气的。
他很需要有这样一只猎犬作为他的伙伴,和他一起上山,和他一起保护着娘。
他可是听说了,那个梁赖子的腿伤好了,能够下床了。谁知道他是不是哪根筋不对,又来他们家呢?他怕极了那个梁赖子来骚扰他的娘。
很多时候,人就是不能有害怕,这一想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哪怕他再坚强,依然会感到害怕。
他需要努力地让自己强大起来,强大到不让任何人欺负他在意的人,不管是他的母亲,还是晚晚,他的朋友们。还有,只有强大起来,他才能够找回他的妹妹,那个被人拐卖的妹妹。
苏晚晚一听要训狗,更加的有了兴致,她一直都想要训一条特别的棒的狗。
以前在电视里经常看到,那种军犬,真的超级的厉害,一个指令一个动作,真的能够帮主人很大的忙,这样的伙伴,谁不想要?
但是她不会训,以前养着比熊狗狗的时候,她也训练过,但比熊狗狗只能做一些比较简单的动作,复杂的就不会了,她也没有训练出来。不知道是她的训练有问题,还是小狗比较笨。
想来想去,应该是她的训练方法不对,听说比熊狗狗的智商也不算太低。
她很期待着程骁能够训练出一条很厉害的狗,看家护院,应该不成问题。
“晚晚,给小狗取个名字吧?我那只黑狗叫猎豹,你的呢?”程骁摸着她的小狗问她。
苏晚晚想了会,也没想出来一个好的名字。阿旺?招财?阿黄?还是取一个像程骁的狗那样威风的名字?她有点儿纠结,犹豫。
程骁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与纠结,“不急,名字可以慢慢取,等到建国哥他们回来之后,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商量着取名。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帮你一起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里里亲着一抹期盼。
苏晚晚正低着头,并没有看到程骁眼中的那份期盼,她说:“哥哥,取。”
程骁听在耳朵里,有几分失望,他以为她说的是,让建国建兵他们取。
“那等建国哥他们回来之后,再好好想名字。”
苏晚晚睁着眼睛,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伤心了,改口了。
“哥哥,取。”她又重复着。
程骁说:“我知道了,等建国哥他们回来取。”
苏晚晚嘟着小嘴儿,有点儿不太高兴。
……
苏建国他们回来,一眼就看到了家里的那条小奶狗,顿时惊奇起来,“晚晚,家里怎么有了小狗?谁送来的?”
“哥哥。”苏晚晚嘟着小嘴儿说。
苏建国知道了,肯定是隔壁的程骁送过来的。最近程骁送会给晚晚送一些小东西,很多都是晚晚喜欢的。
多一个人疼着晚晚,他们高兴都来不及,自然不会嫌弃。
这条小奶狗,看着非常的可爱,萌得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了。
“好可爱的小狗。”建兵蹲下了身子,揉了揉小狗的毛发。
其他人也都喜欢得很,不只建国他们,就连苏勤和陆思华都觉得,家里多一条狗挺好的。
苏勤和陆思华刚从老山叔和大明伯他们家里出来,将从省城买的东西交给了他们,一回家就看到了程骁送的小狗,还是晚晚特别喜欢的狗,他们心里也高兴。
“骁娃子有心了,这孩子对我们家晚晚就是好。”苏勤笑呵呵地说。
只要有人疼晚晚,他就高兴,就希望所有人都疼着晚晚。
程骁这孩子,从小就特别的懂事,更不要说在晚晚百日的时候,还救过她一命。这么好的孩子,就是命运不太好,从小就没了爹,这让苏勤更加地同情他。
“哥哥,名字。”晚晚想到了小狗还没有取名字。
“这小狗还没有取名字呢?”见晚晚点点头,一脸渴望地看着他们,苏建国说,“这小狗黄黄的毛发,要不就叫阿黄吧?”
苏晚晚脸上滴下了一滴汗,大哥这取名水平,也一般。
“我觉得,叫阿旺好,即谐音阿黄,又跟谐音狗的叫声,多好。”
苏晚晚嘴巴嘟得,更高了。
这些名字她都有想过好吧?一点也不好听,也不威风。
“不好。”她很不高兴。
苏勤说:“要不,叫闪电?你看啊,小狗不就速度快,猛吗?闪电不就包含了这些?”
苏勤念过几年书,给小狗取名字,虽然不需要水平多高,但觉得这个名字应该可以。
苏晚晚的眼睛慢慢地亮了起来,闪电?这个名字,跟她想的,跟哥哥们想的,确实不一样。他们想的那些名字很俗,但爹想的名字,确实有点儿与众不同。
“怎么样?喜欢吗?”苏勤偏头问晚晚。
陆思华说:“我觉得还是阿旺好,看家护院的狗,旺就好。”
苏建国他们也低头默念了几声苏父取的名字,觉得确实是比他们取的好。
苏晚晚说:“闪电,好。”
晚晚的一句“好”就此敲下了这个名字,大家一致都同意晚晚的决定。
“那就用闪电,只要晚晚喜欢,那就是最好的名字。”陆思华也没有反对,“当家的,还是你懂晚晚的心思。”
苏勤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他挠了挠头,笑了。
苏晚晚的这只小狗,正式被命名叫“闪电”,正式和程骁的那只“猎豹”开始了一起训练。主要训练任务的人是程骁,苏晚晚在旁边看着。苏建国和苏建兵也经常参与,农家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现在终于多了一项能够让他们参与并感兴趣的活动,怎么能够不让他们高兴?
时间过得很快,很快就到了腊月二十八,那天大队部要开始杀猪了。
大队总共养了三只猪,一只卖掉,另两只准备杀掉分发到村民的手里。
对于村民来说,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分粮跟分肉了。那是关系到民生问题,有很多村民几个月都没有尝到一点荤腥了。去镇上买肉需要肉票,这票可不是随便那么容易得到的。
本来就不太容易,很多人也舍不得去割一斤肉回来吃上。很多时候也都是家里需要办酒席,或是有客人来的时候,才会想到去割点肉回来,尝尝鲜。
苏家二房这边,倒也没有那么馋肉,苏勤现在在运输队里上班,有肉票发,有时候他回家的时候,会去肉摊上逛逛,遇到那种不需要肉票的,他会买些回来。
不管多便宜的东西,陆思华都能够做出美味的菜。
所以很时候,他们一点也没有想过就那么的馋,但是有肉还是让他们感到欢呼。谁不爱肉?
分肉,那也是按工分来分的,不是随便哪家都能够分到很多肉的。如果工分少,那分到的肉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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