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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气可不太好啊!”
“我的脾气一直不好。”叶天歌瞪了瞪他,迅疾地伸手,试图夺过掌柜手里的酒坛来。
掌柜如同窥破叶天歌的心思,就恰恰在此时,他将酒坛反转,酒坛里滴下最后几滴酒,悉数洇到了地面上。只听掌柜“嘿嘿”地笑一声,“没了!”
他恍然之间好像想起来很多年以前。
那时一天傍晚很温柔,云很温柔,月也很温柔。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温柔的,甚至是已经发冷发硬的脏馒头,也是极其温柔。
盘娘那时候还不是盘娘,她还没养成那么暴躁的脾性,她那时候有个难听的名字,叫做盘子,是因为母亲生下她的时候,他刚好打碎了家里唯一的盘子。
就好像他出生的时候,父亲的锤子不小心掉到了悬崖底下,他们的名字,或者说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代替某些东西。
月亮在晚上悄悄上来,在日出之时又悄然下去。
他很喜欢这样的现象。在月亮出现在天边的时候,他总是可以暂时忘了父亲与母亲的争吵与厮打,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得到片刻的安闲。
贫穷是一切争吵的罪魁祸首。是一切矛盾的起源。
他仍旧记得那一天,那时一天傍晚很温柔,云很温柔,月也很温柔。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温柔的,甚至是已经发冷发硬的脏馒头,也是极其温柔。
他终于忍不住拿起那把已经生锈了的刀,砍向自己的父亲母亲。
他看见他们惊讶地倒在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妹妹盘子的眼睛里尽是不可置信,她恍地闭上眼睛,似乎在等待自己这位杀父弑母的哥哥也对她做最后的判决。
他心里慌乱、害怕极了,眼泪登时从他的眼眶里流出来,怎么都无法止住。他扔了刀,用破烂的袖子揩了揩眼泪,对着已经放弃挣扎的妹妹说了句“对不起”,继而便匆匆地离开了。
月光冷冷清清,他向来是喜欢那样的月光的,只是那一天却似乎是怕极了一般的,他慌不择路地奔跑,只希望能躲开些什么,而到底是要躲开什么,他却从来也没能弄明白。
他一直一直往前跑,直到、直到撞进那少年的领域之中。
方季一身白衣,风度翩翩,他拉住了拼命奔跑的他,“你怎么了?”
他不说话。
方季又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片林子里乱跑?你的家人呢?”
他恍若身体里忽然住进另一个人,那一个人替他装作无辜无害,“我的家人……他们、他们都死了……刀、刀!”
那一个人替他演得十分逼真,只那一刻就将他演成一个受到强盗或者土匪拦道的家庭里,拼命逃出来的最后一个希望。
这样的希望让他有了一层无辜的假皮。
他也是在那一天喝到了人生第一口酒。
方季温柔地抚了抚他的头,“小家伙,喝过酒没?”
他摇摇头。
方季指着身畔那两个酒坛子,“酒可是能让人忘记忧愁的好东西。”方季笑了笑,开启了其中一坛的封口,“陪我喝两杯吧。”
他鬼使神差地点头。
说是杯——其实却是碗,白玉做的碗看起来晶莹剔透,和方季这个人一样夺人眼目。至少他这样觉得。
他并非天生对酒精不过敏的人,所以新学喝酒,两杯还没饮完,他已经醉了个透。
天与地一片昏暗,他陷入沉睡。
再醒来天已经大亮,眼睛睁开一条缝,他就看见方季收集树叶上的露水,往坛子里倒去。
他不禁问:“你收集这些露水做什么?”
方季笑了笑,笑意十分温暖:“我喝了小叶的酒,总要还给他一壶不是?”
又忙碌一个半时辰,方季终于收集满一整个酒坛的露水。他选了棵看起来十分硬朗的梅树,在树下挖了两个小坑,刚好够得上埋两个坛子。
他又问:“小叶是谁?”
方季笑得更加温暖,思索半天,他道:“小叶是我……最好的朋友。”
将酒坛随手往地板上一扔,掌柜站起来,“我喝了你的酒,也早就还给你了酒,如今却是连还的酒都被我喝完了……”
他正伤感着,就听叶天歌在他身后跳脚,“我终于想明白了,我说怎么觉得那女儿红味道那么熟悉呢!那不过就是街头王二大爷卖的泸沽花雕!”
掌柜回过头,眯眼笑了笑,“客官,您已经给过钱了。”
叶天歌倒吸一口凉气,“你这个无良店家,你快将我的钱还给我!”
“既然已经送出,就别再想收回的事情。”掌柜又嘿嘿地笑起来,“况且,你不是也喝了吗!”
“整整一坛我就喝了三杯!”
“你可是喝了整整三杯呢!”(未完待续)
脾气可不太好啊!”
“我的脾气一直不好。”叶天歌瞪了瞪他,迅疾地伸手,试图夺过掌柜手里的酒坛来。
掌柜如同窥破叶天歌的心思,就恰恰在此时,他将酒坛反转,酒坛里滴下最后几滴酒,悉数洇到了地面上。只听掌柜“嘿嘿”地笑一声,“没了!”
他恍然之间好像想起来很多年以前。
那时一天傍晚很温柔,云很温柔,月也很温柔。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温柔的,甚至是已经发冷发硬的脏馒头,也是极其温柔。
盘娘那时候还不是盘娘,她还没养成那么暴躁的脾性,她那时候有个难听的名字,叫做盘子,是因为母亲生下她的时候,他刚好打碎了家里唯一的盘子。
就好像他出生的时候,父亲的锤子不小心掉到了悬崖底下,他们的名字,或者说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代替某些东西。
月亮在晚上悄悄上来,在日出之时又悄然下去。
他很喜欢这样的现象。在月亮出现在天边的时候,他总是可以暂时忘了父亲与母亲的争吵与厮打,总是可以让自己的心得到片刻的安闲。
贫穷是一切争吵的罪魁祸首。是一切矛盾的起源。
他仍旧记得那一天,那时一天傍晚很温柔,云很温柔,月也很温柔。大地上的一切都是温柔的,甚至是已经发冷发硬的脏馒头,也是极其温柔。
他终于忍不住拿起那把已经生锈了的刀,砍向自己的父亲母亲。
他看见他们惊讶地倒在地上,再也没能起来。
妹妹盘子的眼睛里尽是不可置信,她恍地闭上眼睛,似乎在等待自己这位杀父弑母的哥哥也对她做最后的判决。
他心里慌乱、害怕极了,眼泪登时从他的眼眶里流出来,怎么都无法止住。他扔了刀,用破烂的袖子揩了揩眼泪,对着已经放弃挣扎的妹妹说了句“对不起”,继而便匆匆地离开了。
月光冷冷清清,他向来是喜欢那样的月光的,只是那一天却似乎是怕极了一般的,他慌不择路地奔跑,只希望能躲开些什么,而到底是要躲开什么,他却从来也没能弄明白。
他一直一直往前跑,直到、直到撞进那少年的领域之中。
方季一身白衣,风度翩翩,他拉住了拼命奔跑的他,“你怎么了?”
他不说话。
方季又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片林子里乱跑?你的家人呢?”
他恍若身体里忽然住进另一个人,那一个人替他装作无辜无害,“我的家人……他们、他们都死了……刀、刀!”
那一个人替他演得十分逼真,只那一刻就将他演成一个受到强盗或者土匪拦道的家庭里,拼命逃出来的最后一个希望。
这样的希望让他有了一层无辜的假皮。
他也是在那一天喝到了人生第一口酒。
方季温柔地抚了抚他的头,“小家伙,喝过酒没?”
他摇摇头。
方季指着身畔那两个酒坛子,“酒可是能让人忘记忧愁的好东西。”方季笑了笑,开启了其中一坛的封口,“陪我喝两杯吧。”
他鬼使神差地点头。
说是杯——其实却是碗,白玉做的碗看起来晶莹剔透,和方季这个人一样夺人眼目。至少他这样觉得。
他并非天生对酒精不过敏的人,所以新学喝酒,两杯还没饮完,他已经醉了个透。
天与地一片昏暗,他陷入沉睡。
再醒来天已经大亮,眼睛睁开一条缝,他就看见方季收集树叶上的露水,往坛子里倒去。
他不禁问:“你收集这些露水做什么?”
方季笑了笑,笑意十分温暖:“我喝了小叶的酒,总要还给他一壶不是?”
又忙碌一个半时辰,方季终于收集满一整个酒坛的露水。他选了棵看起来十分硬朗的梅树,在树下挖了两个小坑,刚好够得上埋两个坛子。
他又问:“小叶是谁?”
方季笑得更加温暖,思索半天,他道:“小叶是我……最好的朋友。”
将酒坛随手往地板上一扔,掌柜站起来,“我喝了你的酒,也早就还给你了酒,如今却是连还的酒都被我喝完了……”
他正伤感着,就听叶天歌在他身后跳脚,“我终于想明白了,我说怎么觉得那女儿红味道那么熟悉呢!那不过就是街头王二大爷卖的泸沽花雕!”
掌柜回过头,眯眼笑了笑,“客官,您已经给过钱了。”
叶天歌倒吸一口凉气,“你这个无良店家,你快将我的钱还给我!”
“既然已经送出,就别再想收回的事情。”掌柜又嘿嘿地笑起来,“况且,你不是也喝了吗!”
“整整一坛我就喝了三杯!”
“你可是喝了整整三杯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