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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之后正是仲秋之日。”
锦衣少妇咯咯一笑,随手把竹简抛在了一旁。此女脸上倒是一直带着几分笑意,看着分外可亲。如果不是她从手腕和脖根上隐约可见的狰狞刺青,那真的和一般贵妇毫无区别。
“成家郎君选的好日子。”
她抱起蝼婴亲了亲它的小脸,然后旁若无人地解开衣襟,露出了自己那一对人头大小的豪ru……
可惜接下来的场面却不怎么香艳,只听那虫子发出一声欢鸣,几下子就窜进蝼姑的怀中,把脑袋凑上去开始吸吮起其中的奶水。
不大的屋中本来还坐着一位年轻女子,她皱了皱眉头,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厌恶之色,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此女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身上穿着本白色的麻衣,腰间配着一尺多长的短剑,头上像男子一般扎着发髻,挽髻的玉簪是她身上唯一的饰品。这位麻衣女子的身形矫捷健美,哪怕是简陋的衣着也不能掩盖身上那股子咄咄逼人的锋锐之气。
她其实长得不错,不过一脸冷漠的表情和左眼上带着的黑色眼罩给女子平添了几分阴冷诡异。
“阿光,这么晚了还去何处?”锦衣少妇拍着怀中的蝼婴,貌似不经意地问道。
阿光冷哼一声道:“屋里臭的很,出去透透气!”
锦衣少妇抿嘴一笑道:“喔唷,这倒是蝼姑我的不是了。不过……你不是害羞了吧。”
她也不管对方的反应,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我们女子呢,就该好好地侍奉男人。阿光你为主上叛出墨门,连令尊陈巨子都下了追杀令,那就应该呆在他的身边,何必来商丘冒险呢?”
麻衣女子俏脸抽搐了一下,冷声道:“我孟姚光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虫姥来管。”
和益阳夫人叔赢慈一样,孟不是此女的姓氏,而是长女的意思。她姓姚名光,而她的父亲则氏陈。
蝼姑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说道:“蝼姑我也是好心。你们北人都说奔则为妾。阿光你连名分都不要了,这点子脸面又有什么放不下的?”
她这哪里是好心,分明就是直指女子的痛处。
“要拴住主上的心靠的是你的身子,不是你的……”
“玱啷。”
孟姚光拔出了腰间的短剑,残余的右眼狠狠地盯着锦衣少妇。
“哎,尔等北人女子就是这样,脸皮子薄放不下身段。”蝼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根本无视对方的威胁,低下头对着怀中的蝼婴温柔地说道,“还是我的外孙女最乖了……”
日将近午,睡了将近一天一夜的公子起终于觉得脑袋没那么晕了,虽然身子仍然绵软无力,总算是有了点行动能力。
于是他一声令下,一大帮子侍者就围在身边为他洗漱穿衣,自己连一个小指头都不用动一下。
公子起一边微闭双眼享受着侍者的服务,一边心里想人真是一种容易堕落的生物啊,所以自己……
自己一定先要把内裤给发明出来!
虽说他曾经是一只地精,现在是一位王子,但是身为王子居然没有内裤可以穿。所以已经习惯穿裤子的公子起总觉得下面凉飕飕的,某样物事安置得不太妥帖。
他现在所穿的“裤子”又叫做胫衣,直译的话就是穿在小腿上的衣服,所以不包括大腿和裆部,难怪公子起有点不习惯来着。
连裆裤此时当然也有,不过那是“胡服”。堂堂宋国王子怎么能穿胡服呢,也只有赵国这种北狄林胡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其实不骑马的话,连裆裤倒真的不是一种必需品。在布料稀缺的古代,形容一个人很穷,说他连裤子都穿不起,并不是说此人完全光板,一件能蔽体的长衣总归还是有的。而能在这种奢侈品上花心思,穿上用细绢做的裤子,那么也... -->>
“三日之后正是仲秋之日。”
锦衣少妇咯咯一笑,随手把竹简抛在了一旁。此女脸上倒是一直带着几分笑意,看着分外可亲。如果不是她从手腕和脖根上隐约可见的狰狞刺青,那真的和一般贵妇毫无区别。
“成家郎君选的好日子。”
她抱起蝼婴亲了亲它的小脸,然后旁若无人地解开衣襟,露出了自己那一对人头大小的豪ru……
可惜接下来的场面却不怎么香艳,只听那虫子发出一声欢鸣,几下子就窜进蝼姑的怀中,把脑袋凑上去开始吸吮起其中的奶水。
不大的屋中本来还坐着一位年轻女子,她皱了皱眉头,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厌恶之色,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此女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身上穿着本白色的麻衣,腰间配着一尺多长的短剑,头上像男子一般扎着发髻,挽髻的玉簪是她身上唯一的饰品。这位麻衣女子的身形矫捷健美,哪怕是简陋的衣着也不能掩盖身上那股子咄咄逼人的锋锐之气。
她其实长得不错,不过一脸冷漠的表情和左眼上带着的黑色眼罩给女子平添了几分阴冷诡异。
“阿光,这么晚了还去何处?”锦衣少妇拍着怀中的蝼婴,貌似不经意地问道。
阿光冷哼一声道:“屋里臭的很,出去透透气!”
锦衣少妇抿嘴一笑道:“喔唷,这倒是蝼姑我的不是了。不过……你不是害羞了吧。”
她也不管对方的反应,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我们女子呢,就该好好地侍奉男人。阿光你为主上叛出墨门,连令尊陈巨子都下了追杀令,那就应该呆在他的身边,何必来商丘冒险呢?”
麻衣女子俏脸抽搐了一下,冷声道:“我孟姚光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虫姥来管。”
和益阳夫人叔赢慈一样,孟不是此女的姓氏,而是长女的意思。她姓姚名光,而她的父亲则氏陈。
蝼姑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说道:“蝼姑我也是好心。你们北人都说奔则为妾。阿光你连名分都不要了,这点子脸面又有什么放不下的?”
她这哪里是好心,分明就是直指女子的痛处。
“要拴住主上的心靠的是你的身子,不是你的……”
“玱啷。”
孟姚光拔出了腰间的短剑,残余的右眼狠狠地盯着锦衣少妇。
“哎,尔等北人女子就是这样,脸皮子薄放不下身段。”蝼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根本无视对方的威胁,低下头对着怀中的蝼婴温柔地说道,“还是我的外孙女最乖了……”
日将近午,睡了将近一天一夜的公子起终于觉得脑袋没那么晕了,虽然身子仍然绵软无力,总算是有了点行动能力。
于是他一声令下,一大帮子侍者就围在身边为他洗漱穿衣,自己连一个小指头都不用动一下。
公子起一边微闭双眼享受着侍者的服务,一边心里想人真是一种容易堕落的生物啊,所以自己……
自己一定先要把内裤给发明出来!
虽说他曾经是一只地精,现在是一位王子,但是身为王子居然没有内裤可以穿。所以已经习惯穿裤子的公子起总觉得下面凉飕飕的,某样物事安置得不太妥帖。
他现在所穿的“裤子”又叫做胫衣,直译的话就是穿在小腿上的衣服,所以不包括大腿和裆部,难怪公子起有点不习惯来着。
连裆裤此时当然也有,不过那是“胡服”。堂堂宋国王子怎么能穿胡服呢,也只有赵国这种北狄林胡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其实不骑马的话,连裆裤倒真的不是一种必需品。在布料稀缺的古代,形容一个人很穷,说他连裤子都穿不起,并不是说此人完全光板,一件能蔽体的长衣总归还是有的。而能在这种奢侈品上花心思,穿上用细绢做的裤子,那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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