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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群英荟
绛真楼走的是高端路线,整幢楼秀雅精致,一角一隙都别具匠心。
推开一扇棂窗镂格的门,就是一处雅致的庭院。
白墙,黛瓦,一角有小松亭亭,虬枝曲折,对角是方形小几,四张木墩。
仰头一看,飞檐斗角,天宇澄净,偶有白云,轻轻流过,使得此间仿佛独成一片天地,另有一处乾坤。
正值炎夏,蝉唱声声,不过此间设计既不影响采光,明媚依旧,又不至于阳光直射,过于刺眼。斜对角处各有一处角门儿,使得习习之风徐徐流动,既不显急促,又能常保清凉,当真是一处洞天福地。
杨千叶头戴一顶浑脱帽,身着窄袖紧身翻领的长袍,小翻领儿,显得秀项颀长,优雅似天鹅,还透着股子俏皮味道。因为坐着,袍岔儿微分,露出下边一条白绫稠的长裤,看不分明太多,只是足登的高腰靴,束出了那修长小腿的优美曲线。
墨白焰和冯二止负手站在杨千叶身后,看其装束,就似一个老管家和一个贴身的长腿。
“啊哈,杨姑娘,慢待了,慢待了。”
聂欢穿门而入,朗声笑着,很潇洒地在对面松木墩子上坐了下来,都没等杨千叶起身相见。
杨千叶瞟了一眼聂欢那一身不甚讲究的中衣,以及翘着的二郎腿上得得瑟瑟地勾挂着的高齿木履,嫣然道:“名震关中的欢少,果然是不拘小节。”
聂欢哈哈一笑,道:“乍闻姑娘之名,就觉清新脱俗,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聂某久居长安,见惯名花,无论妖娆、妩媚、娇艳、秀雅,唯独姑娘这般清丽高贵,独一无二!”
聂欢说着,放肆的目光便在杨千叶身上逡巡起来。她虽穿着一身方便在外行走的胡服,但那种独特的气质却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的。女人之美有许多种,气质也有许多种,但凡能浸淫到骨子里,或者说是从骨子里透出某种气质的,那才称得上绝世尤物。
这样的女人,在绝色美人儿当中,也是万里挑一。佛陀说,红粉骷髅,皮肉色相。聂欢自见过戚小怜姑娘之后,就认为佛陀这么说,一定是没有见到过妩媚妖娆自骨透发而出的真正美人儿。
今日他又见到了一个,而且她的气质与小怜又大不相同。她就那么款款地坐着,腰杆儿没有刻意去挺,去似松柏般挺拔,秀项没有刻意去定,却似天鹅般优雅,那种发自骨子里的空灵清丽,对浪迹花丛的他而言,也是头一回见到。
他甚至在想,如果把这位千叶姑娘还有小怜一起放在平康坊十大名花之中,凑成十二金钗摆在面前,是否能够依旧突出于她们。
聂欢恼中只一想,忽然就有点不甘心,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真把这两个美人儿与平康十大名花摆在一起,男人们一眼扫去,第一个注意到的一定是戚小怜,但回顾二三后,目光一定落在这位千叶姑娘的身上。
小怜就像一团火,就像一轮太阳,无论与多少个美人儿摆在一起,一定是最吸引人的那一个。而眼前这位姑娘,却似冰玉悬空的一轮明月,还是轻笼薄雾的时候,透着说不出的优雅神秘。你第一眼注意到的也许不是她,但最终反复端详、品味,欣赏不尽的,一定是她。
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居然会被人比下去,聂欢有些不忿,尤其是这个被比下去还不是别人说的,而是反复斟酌之后,他自己得出的结论,这就尤其地令他不忿了。
杨千叶被他定定地看着,明明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居然不恼,就那么淡定地坐着,微笑着被他看,被他定定地看了半晌,居然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感觉。
倒是墨白焰和冯二止,有些怫然不悦:“此人太也放肆,居然盯着殿下看了这么久,当我们殿下也是绛真楼里的红姑娘么?”不过,一想到自家殿下现在扮的是自东都洛阳而来的珠宝商人,且有求于聂欢,二人就只好忍下了这口气。
杨千叶看着聂欢,看到了他目光中先时的欣赏,接下来的愠意,只觉此人喜怒无常,或者说喜怒外露无甚城府,不禁觉得颇为有趣,只这一刹,她忽然记起了一个她绝对不想记起,但却时时都会情不自禁记起的臭男人。
那个家伙与眼前这个聂欢颇有几分相似,那双贼眼,害怕时、惊喜时、心存龌龊时,其实眼神中都会多多少少有所展露,只不过,比起聂欢,那个家伙其实更擅于隐藏,他虽有呈现的一面,但最秘密的东西一定藏得深深的。千叶不知道他想隐藏什么,他有什么好隐藏的,难道他还有比自己的身世更加了不得的隐秘?不可能嘛,但是……她感觉得出,他一定是在向这人世间隐藏着什么。
杨千叶秋水湛湛,毫不畏惧地迎视着聂欢的目光,令聂欢暗暗折服,必须得承认,这位姑娘内在的气质,真的胜小怜多多,不过想到小怜的温柔手段,以及欢好时的狂野热情,聂欢觉得,还是他的小怜更可爱一些。
转念之间,聂欢又想到了一个女人,那位葬在终南山深处的女人。
终南,忠南,常剑南么?那个令他仰视的、敬若神明的女人,在他眼中一直是女战神般的存在,而她归去的那一刻,终究还是回归了女人,选择了她心灵的归宿。
聂欢从不觉得常剑南配得上他心中唯一的女神,不过女神虽青睐了常剑南那老匹夫,却也丝毫不影响她在他心中神圣的地位。想到那位女神,聂欢不忿的心情终于愉快起来。
在他心中,眼前这位杨姑娘,虽然气质上尤胜小怜一筹,但终究比不了她,平阳昭公主,那永远的、唯一的三娘子李秀宁。
只可惜,当聂欢终于想到了一位能压得住杨千叶气质的女人时,杨千叶的眼神儿却没有迎着他的目光了,她的眼波朦胧,如水扬波,透着一丝先前所不曾见的温柔笑意,但那绝不是冲着他的,他感觉得出来。
聂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想男人?”
杨千叶、墨白焰、冯二止同时一怔,此人说话怎么这般无礼?
不过还未等三人露出怒色,聂欢已急忙摆手道:“啊!姑娘恕罪,聂某并无调笑之意。我是说,观你神情,似乎正在想到你的情郎,呵呵,却不知这位公子姓甚名谁,竟能得到千叶姑娘青睐,在下有些好奇罢了。”
杨千叶轻轻吁了口气,努力控制着微微发烫的脸颊,不教它泛起红晕,口气淡淡地道:“京都第一侠少,也有长舌妇的癖好么?”
聂欢老脸一红,讪讪地道:“哈!是聂某莽撞了。呃……咱们还是聊聊千叶姑娘此番找聂某的原因好了。”
杨千叶向聂欢示意了一下,捧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道:“千叶在东都洛阳,开有三家珠宝行,盈利颇丰,然则以东都情况,再想扩展下去,已无余地,思量再三,最好的发展地点,唯有长安,毕竟王侯公卿,天下巨贾,尽集于此。”
“哦?”聂欢目光一闪,道:“若是如此,姑娘该往东西两市,寻那常剑南或张二鱼,找上聂某,可是进错了庙,上错了香。”
杨千叶嫣然一笑,道:“东西两市,就像一个久建的王朝,一切都有定规,再也没有闲置的位子,再想有人进入这个圈子,谋个王侯之位难如登天,或者就得按部就班,熬个资历。
千叶经营皆为珠玉,做的不是小本生意,不出人头地,如何有利可牟?可若按部就班,那得到什么年月。若要强出头,只怕刚一冒头,就得被人压下去,须得寻个强大的靠山才成。”
聂欢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东西两市之外,不得有所经营。这是朝廷制度,也是常剑南和张二鱼的规矩,姑娘是希望聂某与他们开战么?”
杨千叶莞尔道:“就算欢少肯开战,奴只是一个生意人,还唯恐避之不及呢。奴家是想在东市或西市谋得一席之地,但又苦于没有门路。所以,想送欢少一些干股,只求仰仗欢少脸面,少些麻烦纠纷便是了。”
聂欢哈哈一笑,道:“聂某若想以此牟利,早不知有多少人送上门来。姑娘不必说了,聂某……”
聂欢还没说完,杨千叶已然道:“欢少先别忙着拒绝。奴知道欢少为人大方,千金瞬聚,一掷千金,手中从无余财,却也不思牟利。只是偶尔为之,却... -->>
第271章 群英荟
绛真楼走的是高端路线,整幢楼秀雅精致,一角一隙都别具匠心。
推开一扇棂窗镂格的门,就是一处雅致的庭院。
白墙,黛瓦,一角有小松亭亭,虬枝曲折,对角是方形小几,四张木墩。
仰头一看,飞檐斗角,天宇澄净,偶有白云,轻轻流过,使得此间仿佛独成一片天地,另有一处乾坤。
正值炎夏,蝉唱声声,不过此间设计既不影响采光,明媚依旧,又不至于阳光直射,过于刺眼。斜对角处各有一处角门儿,使得习习之风徐徐流动,既不显急促,又能常保清凉,当真是一处洞天福地。
杨千叶头戴一顶浑脱帽,身着窄袖紧身翻领的长袍,小翻领儿,显得秀项颀长,优雅似天鹅,还透着股子俏皮味道。因为坐着,袍岔儿微分,露出下边一条白绫稠的长裤,看不分明太多,只是足登的高腰靴,束出了那修长小腿的优美曲线。
墨白焰和冯二止负手站在杨千叶身后,看其装束,就似一个老管家和一个贴身的长腿。
“啊哈,杨姑娘,慢待了,慢待了。”
聂欢穿门而入,朗声笑着,很潇洒地在对面松木墩子上坐了下来,都没等杨千叶起身相见。
杨千叶瞟了一眼聂欢那一身不甚讲究的中衣,以及翘着的二郎腿上得得瑟瑟地勾挂着的高齿木履,嫣然道:“名震关中的欢少,果然是不拘小节。”
聂欢哈哈一笑,道:“乍闻姑娘之名,就觉清新脱俗,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聂某久居长安,见惯名花,无论妖娆、妩媚、娇艳、秀雅,唯独姑娘这般清丽高贵,独一无二!”
聂欢说着,放肆的目光便在杨千叶身上逡巡起来。她虽穿着一身方便在外行走的胡服,但那种独特的气质却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的。女人之美有许多种,气质也有许多种,但凡能浸淫到骨子里,或者说是从骨子里透出某种气质的,那才称得上绝世尤物。
这样的女人,在绝色美人儿当中,也是万里挑一。佛陀说,红粉骷髅,皮肉色相。聂欢自见过戚小怜姑娘之后,就认为佛陀这么说,一定是没有见到过妩媚妖娆自骨透发而出的真正美人儿。
今日他又见到了一个,而且她的气质与小怜又大不相同。她就那么款款地坐着,腰杆儿没有刻意去挺,去似松柏般挺拔,秀项没有刻意去定,却似天鹅般优雅,那种发自骨子里的空灵清丽,对浪迹花丛的他而言,也是头一回见到。
他甚至在想,如果把这位千叶姑娘还有小怜一起放在平康坊十大名花之中,凑成十二金钗摆在面前,是否能够依旧突出于她们。
聂欢恼中只一想,忽然就有点不甘心,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真把这两个美人儿与平康十大名花摆在一起,男人们一眼扫去,第一个注意到的一定是戚小怜,但回顾二三后,目光一定落在这位千叶姑娘的身上。
小怜就像一团火,就像一轮太阳,无论与多少个美人儿摆在一起,一定是最吸引人的那一个。而眼前这位姑娘,却似冰玉悬空的一轮明月,还是轻笼薄雾的时候,透着说不出的优雅神秘。你第一眼注意到的也许不是她,但最终反复端详、品味,欣赏不尽的,一定是她。
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居然会被人比下去,聂欢有些不忿,尤其是这个被比下去还不是别人说的,而是反复斟酌之后,他自己得出的结论,这就尤其地令他不忿了。
杨千叶被他定定地看着,明明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居然不恼,就那么淡定地坐着,微笑着被他看,被他定定地看了半晌,居然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感觉。
倒是墨白焰和冯二止,有些怫然不悦:“此人太也放肆,居然盯着殿下看了这么久,当我们殿下也是绛真楼里的红姑娘么?”不过,一想到自家殿下现在扮的是自东都洛阳而来的珠宝商人,且有求于聂欢,二人就只好忍下了这口气。
杨千叶看着聂欢,看到了他目光中先时的欣赏,接下来的愠意,只觉此人喜怒无常,或者说喜怒外露无甚城府,不禁觉得颇为有趣,只这一刹,她忽然记起了一个她绝对不想记起,但却时时都会情不自禁记起的臭男人。
那个家伙与眼前这个聂欢颇有几分相似,那双贼眼,害怕时、惊喜时、心存龌龊时,其实眼神中都会多多少少有所展露,只不过,比起聂欢,那个家伙其实更擅于隐藏,他虽有呈现的一面,但最秘密的东西一定藏得深深的。千叶不知道他想隐藏什么,他有什么好隐藏的,难道他还有比自己的身世更加了不得的隐秘?不可能嘛,但是……她感觉得出,他一定是在向这人世间隐藏着什么。
杨千叶秋水湛湛,毫不畏惧地迎视着聂欢的目光,令聂欢暗暗折服,必须得承认,这位姑娘内在的气质,真的胜小怜多多,不过想到小怜的温柔手段,以及欢好时的狂野热情,聂欢觉得,还是他的小怜更可爱一些。
转念之间,聂欢又想到了一个女人,那位葬在终南山深处的女人。
终南,忠南,常剑南么?那个令他仰视的、敬若神明的女人,在他眼中一直是女战神般的存在,而她归去的那一刻,终究还是回归了女人,选择了她心灵的归宿。
聂欢从不觉得常剑南配得上他心中唯一的女神,不过女神虽青睐了常剑南那老匹夫,却也丝毫不影响她在他心中神圣的地位。想到那位女神,聂欢不忿的心情终于愉快起来。
在他心中,眼前这位杨姑娘,虽然气质上尤胜小怜一筹,但终究比不了她,平阳昭公主,那永远的、唯一的三娘子李秀宁。
只可惜,当聂欢终于想到了一位能压得住杨千叶气质的女人时,杨千叶的眼神儿却没有迎着他的目光了,她的眼波朦胧,如水扬波,透着一丝先前所不曾见的温柔笑意,但那绝不是冲着他的,他感觉得出来。
聂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想男人?”
杨千叶、墨白焰、冯二止同时一怔,此人说话怎么这般无礼?
不过还未等三人露出怒色,聂欢已急忙摆手道:“啊!姑娘恕罪,聂某并无调笑之意。我是说,观你神情,似乎正在想到你的情郎,呵呵,却不知这位公子姓甚名谁,竟能得到千叶姑娘青睐,在下有些好奇罢了。”
杨千叶轻轻吁了口气,努力控制着微微发烫的脸颊,不教它泛起红晕,口气淡淡地道:“京都第一侠少,也有长舌妇的癖好么?”
聂欢老脸一红,讪讪地道:“哈!是聂某莽撞了。呃……咱们还是聊聊千叶姑娘此番找聂某的原因好了。”
杨千叶向聂欢示意了一下,捧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道:“千叶在东都洛阳,开有三家珠宝行,盈利颇丰,然则以东都情况,再想扩展下去,已无余地,思量再三,最好的发展地点,唯有长安,毕竟王侯公卿,天下巨贾,尽集于此。”
“哦?”聂欢目光一闪,道:“若是如此,姑娘该往东西两市,寻那常剑南或张二鱼,找上聂某,可是进错了庙,上错了香。”
杨千叶嫣然一笑,道:“东西两市,就像一个久建的王朝,一切都有定规,再也没有闲置的位子,再想有人进入这个圈子,谋个王侯之位难如登天,或者就得按部就班,熬个资历。
千叶经营皆为珠玉,做的不是小本生意,不出人头地,如何有利可牟?可若按部就班,那得到什么年月。若要强出头,只怕刚一冒头,就得被人压下去,须得寻个强大的靠山才成。”
聂欢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东西两市之外,不得有所经营。这是朝廷制度,也是常剑南和张二鱼的规矩,姑娘是希望聂某与他们开战么?”
杨千叶莞尔道:“就算欢少肯开战,奴只是一个生意人,还唯恐避之不及呢。奴家是想在东市或西市谋得一席之地,但又苦于没有门路。所以,想送欢少一些干股,只求仰仗欢少脸面,少些麻烦纠纷便是了。”
聂欢哈哈一笑,道:“聂某若想以此牟利,早不知有多少人送上门来。姑娘不必说了,聂某……”
聂欢还没说完,杨千叶已然道:“欢少先别忙着拒绝。奴知道欢少为人大方,千金瞬聚,一掷千金,手中从无余财,却也不思牟利。只是偶尔为之,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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