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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他的话带给她无穷温暖。聪慧如她,怎能不知晓他的心意?遂不置言语,默许了他的执念。
不喜欢她无言的沉默,燕陌打开话匣子,唤了她一声:“胭脂?”
“嗯?”她轻声地回应。
“你觉得她是什么人?”燕陌满脑子都是对红装女子的疑问。
“从衣着服饰到言语态度都看不出她的身份,只不过地位显赫是肯定的。否则疾电怎么可能在她手里?不过,她倒是大手笔,才一见面就将如此充满传奇性的名剑送给你。”胭脂据实道。
“的确不是一般人,搜索情报的功夫并不亚于苍隐国的刺杀团。”那女子一直掌握着他们的行踪,对他的身份知之甚详,又生得冠绝天下,气质不让须眉,想不教人起疑都难!
“但我想,她是谁目前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疾电到了你手上,她对我们没有刀兵相向,我们正走在回国的路上,没有遇到刺杀团的追截。”虽然连续走了两个多时辰的路,胭脂多少感到疲倦,但一想到能这么顺利地翻越栖凤山以及天亮就可以看到玉霞关,很是庆幸。
“累了吗?”隐约听到她的呼吸声,燕陌停下来,扭头温情脉脉地道。
被他突然掉回的目光看得不好意思,她以手暖了暖被风刮得通红的脸,吐着白气道:“还好。”事实上,她必须承认,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及男子的,瞧他自若的脸色就知道了。
“如果累,就找处地方先歇一歇。”看她强忍疲惫,燕陌很过意不去。她就是这么一个凡事都不肯松懈与示弱的女子。
“不,还是走吧!”人最累时最忌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要想再走可就不那么容易了,相反一旦坚持下来,挺过疲惫的极点后,整个人就会轻松许多。这个简单的道理,她岂会不懂?
“那我唱歌给你听。你听了就不觉得累了。”燕陌继续沿着极陡的山坡往下走,也不管她是否喜欢听就低低地哼唱了起来:“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寒山闪耀着银光,人在路上。彩云之南,归去的地方;往事芬芳,随风飘扬。琉璃泉边,歌声在流淌;绿玉湖畔,心仍荡漾……”
他还会唱歌,而且唱得这么动听。胭脂极为意外,依旧踩着他大而长的脚印,一步一步跟在他后边,耳边飘荡着他深沉的歌声。她知道他在为自己加油鼓劲,知道雾烈国是彩云之南的国度,知道寒山是他的向往,因为那是家的方向。
至于燕陌,他不过是想在她不反对的情况下,为她做一切他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他希望看到她快乐。这支歌谣是母亲儿时唱给他听的,他很喜欢就学了下来,想不到许多年没唱,自己还能将歌词记得这么清楚。
陡峭的山林、飞舞的白雪、晕黄的火光组合成一副意境悠远的图画。一前一后、一高一矮的人影在这幅图画里穿行。他们都不知道,这些默默的跟随与相伴将来会是多么美好而决绝的回忆。
天亮的时候,雪停了。晨光穿透松林,在雪地上投下细长的光影,像为积雪镀上了一层金铂,晶亮晶亮的。
弥漫着山野味道的清新气息包围了极度疲倦的胭脂与燕陌。不过,他们的脸上所呈现的还有另一种表情——喜悦,因为他们终于从山底密林跨过了两国的国界。
“前面走过一个山坳口,就能看见玉霞关。”燕陌气喘吁吁,摘下斗笠,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对于玉霞关的地貌,他再熟悉不过。十年前,漕州战乱,他指挥果断,匆忙从平城调兵四万,与苍隐国名将蒙姜大战于玉霞关,且大获全胜,成功地将当时苍隐国太子奚桓的精兵逼退至漕江西岸。由此,他一战成名,成为了雾烈国家喻户晓的御风将军,亦成为了雾烈皇室的骄傲。
胭脂再也走不动,坐在他对面的石块上歇气,脸有些泛白,眼睛四周黑了一圈,眼神有些涣散,原先绾得极好的发髻被树枝钩散,显得有些乱,额角被树枝划出了血,头上的斗笠也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注意到她额上的伤口,燕陌小声地问:“痛吗?”
天,他的话带给她无穷温暖。聪慧如她,怎能不知晓他的心意?遂不置言语,默许了他的执念。
不喜欢她无言的沉默,燕陌打开话匣子,唤了她一声:“胭脂?”
“嗯?”她轻声地回应。
“你觉得她是什么人?”燕陌满脑子都是对红装女子的疑问。
“从衣着服饰到言语态度都看不出她的身份,只不过地位显赫是肯定的。否则疾电怎么可能在她手里?不过,她倒是大手笔,才一见面就将如此充满传奇性的名剑送给你。”胭脂据实道。
“的确不是一般人,搜索情报的功夫并不亚于苍隐国的刺杀团。”那女子一直掌握着他们的行踪,对他的身份知之甚详,又生得冠绝天下,气质不让须眉,想不教人起疑都难!
“但我想,她是谁目前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疾电到了你手上,她对我们没有刀兵相向,我们正走在回国的路上,没有遇到刺杀团的追截。”虽然连续走了两个多时辰的路,胭脂多少感到疲倦,但一想到能这么顺利地翻越栖凤山以及天亮就可以看到玉霞关,很是庆幸。
“累了吗?”隐约听到她的呼吸声,燕陌停下来,扭头温情脉脉地道。
被他突然掉回的目光看得不好意思,她以手暖了暖被风刮得通红的脸,吐着白气道:“还好。”事实上,她必须承认,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及男子的,瞧他自若的脸色就知道了。
“如果累,就找处地方先歇一歇。”看她强忍疲惫,燕陌很过意不去。她就是这么一个凡事都不肯松懈与示弱的女子。
“不,还是走吧!”人最累时最忌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要想再走可就不那么容易了,相反一旦坚持下来,挺过疲惫的极点后,整个人就会轻松许多。这个简单的道理,她岂会不懂?
“那我唱歌给你听。你听了就不觉得累了。”燕陌继续沿着极陡的山坡往下走,也不管她是否喜欢听就低低地哼唱了起来:“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寒山闪耀着银光,人在路上。彩云之南,归去的地方;往事芬芳,随风飘扬。琉璃泉边,歌声在流淌;绿玉湖畔,心仍荡漾……”
他还会唱歌,而且唱得这么动听。胭脂极为意外,依旧踩着他大而长的脚印,一步一步跟在他后边,耳边飘荡着他深沉的歌声。她知道他在为自己加油鼓劲,知道雾烈国是彩云之南的国度,知道寒山是他的向往,因为那是家的方向。
至于燕陌,他不过是想在她不反对的情况下,为她做一切他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他希望看到她快乐。这支歌谣是母亲儿时唱给他听的,他很喜欢就学了下来,想不到许多年没唱,自己还能将歌词记得这么清楚。
陡峭的山林、飞舞的白雪、晕黄的火光组合成一副意境悠远的图画。一前一后、一高一矮的人影在这幅图画里穿行。他们都不知道,这些默默的跟随与相伴将来会是多么美好而决绝的回忆。
天亮的时候,雪停了。晨光穿透松林,在雪地上投下细长的光影,像为积雪镀上了一层金铂,晶亮晶亮的。
弥漫着山野味道的清新气息包围了极度疲倦的胭脂与燕陌。不过,他们的脸上所呈现的还有另一种表情——喜悦,因为他们终于从山底密林跨过了两国的国界。
“前面走过一个山坳口,就能看见玉霞关。”燕陌气喘吁吁,摘下斗笠,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对于玉霞关的地貌,他再熟悉不过。十年前,漕州战乱,他指挥果断,匆忙从平城调兵四万,与苍隐国名将蒙姜大战于玉霞关,且大获全胜,成功地将当时苍隐国太子奚桓的精兵逼退至漕江西岸。由此,他一战成名,成为了雾烈国家喻户晓的御风将军,亦成为了雾烈皇室的骄傲。
胭脂再也走不动,坐在他对面的石块上歇气,脸有些泛白,眼睛四周黑了一圈,眼神有些涣散,原先绾得极好的发髻被树枝钩散,显得有些乱,额角被树枝划出了血,头上的斗笠也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注意到她额上的伤口,燕陌小声地问:“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