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文学 www.2kwx.com,易中天中华史:禅宗兴起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穆阿维叶是麦加古来氏部落的伍麦叶(Umayyah,旧译倭马亚)贵族,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也是哈里发国家最赫赫有名的战将之一,阿拉伯人的第一支海军就是他建立的。他的舰队曾经让塞浦路斯不战而降,让拜占庭人狼狈逃窜,最终彻底瓦解了东罗马帝国的海上霸权。[23]
实际上,尽管阿拉伯人很早就发明了三角帆船,掌握了航海技术,却只是用于商业,不曾用于战争。沙漠中的贝都因人甚至被告知,人在船上就像风暴中树叶上的昆虫。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要远征塞浦路斯时,奥斯曼提出的条件是只能招募志愿者并带上妻子。这显然是怕他胆大妄为。
事实却证明阿拉伯人的帆船远比罗马人的优越。前者可以在任何风中行驶,后者在逆风时就只能依靠人工。结果是有了史称“船桅之战”的胜利,穆阿维叶也威名远扬。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阿里应该为奥斯曼之死负责,并把奥斯曼的血衣作为旗帜时,阿里其实已经对付不了他。[24]
更重要的是,身为叙利亚总督并经营已久的穆阿维叶不但拥有重兵,而且老谋深算。公元657年,御驾亲征的阿里与穆阿维叶在幼发拉底河畔罗马人的旧地两军相遇,发现自己处于劣势的穆阿维叶立即使用了谋略。他命令士兵把《古兰经》绑在长矛的顶端,然后高喊:让安拉来裁决!
没有哪个虔诚的穆斯林会向真主的书进攻,申请仲裁的要求按照阿拉伯人的传统也必须接受。这就直接导致了阿里阵营的分裂。主战的阿瓦利吉(Khawārij)派失望地离开了阿里另立山头,最后还用一把匕首结果了他的生命。
穆阿维叶立即与阿里的长子哈桑(Hasan)谈判,受到追随者拥护的哈桑则同意放弃哈里发的职位。靠着丰厚的年金和特别费,他在麦地那度过了不太长的一生,并成为继阿里之后的第二任伊玛目,受到什叶派穆斯林的尊敬。
成为哈里发的穆阿维叶做了三件事:定都大马士革,建立世袭制,将政教合一的体制与拜占庭和波斯萨珊王朝的行政管理体系融为一体。这三件事,尤其是确定由伍麦叶家族世袭哈里发,使穆阿维叶成功地完成了从哈里发时代向王朝时代的过渡,他的政权当然也就叫伍麦叶王朝。
伍麦叶王朝继续着哈里发国家的扩张事业,接二连三地征服了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西班牙,中亚细亚各国、阿富汗和印度北部也落入其手。公元732年,也就是唐玄宗的开元二十年,阿拉伯军团的刀锋所向距离巴黎甚至已不到160公里。如果不是遇到号称铁锤的法兰克王国统治者查理·马特,他们还不会停下几乎无法阻挡的脚步。
至此,伍麦叶王朝已经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世界性大帝国,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尽管这“内湖”原本是罗马人的。但是现在,东罗马人却只能在君士坦丁堡望洋兴叹,勉为其难地守住那半壁江山。
穆斯林的军团却继续挥师东进征服了塔什干,并在怛罗斯城(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大败唐帝国名将高仙芝。结果是一方不再西进,另一方也不再东征,拜占庭、阿拉伯和大唐三大世界帝国遂成鼎足之势。[25]
不过,这时已是阿巴斯王朝了。[26]
阿巴斯人是举着黑旗推翻伍麦叶王朝的,这让他们得到了“黑衣大食”的称号。赠送这个称号的是中国人,因为中国古史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使用这种颜色的原因也有三种说法:受波斯文化影响,表示反叛和哀悼,与伍麦叶王朝画清界限。没错,尚白的伍麦叶是“白衣大食”。[27]
至于后来出现的法蒂玛王朝,则称“绿衣大食”。
但无论原因何在,结果都一样:伊斯兰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帝国的中心也从接近拜占庭的叙利亚东移到原来波斯的伊拉克,起初定都库法,后来迁都巴格达。尽管无论是伍麦叶的首都大马士革,还是阿巴斯的新都巴格达,都已经远离了穆罕默德的麦地那,两个王朝还是有很大区别,以至于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是一场超越了改朝换代的革命。[28]
革命的结果是阿拉伯帝国的盛极而衰,以及伊斯兰教更大范围的传播。这两件事的同时并存未免让人费解,其中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却不能不深究。
那就让我们走进巴格达。
告别巴格达
巴格达与泰西封只有一步之遥。
泰西封是波斯萨珊王朝的故都,巴格达则原本是底格里斯河西岸的一个村落,距离泰西封只有32公里。阿巴斯王朝的第二任哈里发曼苏尔(al-Mansur)把它定为新都,而且像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迁都拜占庭、隋炀帝营建洛阳一样,亲自选址并亲自监工,当然不会是心血来潮。
事实上“巴格达”这个名字很可能来自波斯语,意思是“真主的恩赐”。建成之后的正式名称则是麦地那·萨拉姆(Madinah al-Salaam),意思是和平之城。显然,这就意味着帝国将来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放弃地中海,转而依靠波斯的传统,寻求波斯的支持。难怪阿巴斯人要把自己的政权称为道莱(Dawla)了,他们开创的确实是一个新纪元。[29]
新,是方方面面的。
首先,王朝在曼苏尔和他以后都“一国两府”。哈里发是宗教领袖和国家元首,行政事务和大权则交给名曰维齐尔(Wazīr)的宰相或首席大臣。他们通常由波斯人担任,权力大到不但理所当然地主持国务会议,而且可以任命和罢免行省总督。基督徒和犹太人也被委以大臣和顾问的要职,阿巴斯王朝变成了联合政府领导的多民族帝国。[30]
这就与定都大马士革的伍麦叶风格迥异。伍麦叶王室是不相信非阿拉伯人的,他们也不会把国家事务假手他人,对其他民族的文明更不感兴趣。这个从麦地那乌玛到哈里发国家一路上升的家族,更像隋唐初年... -->>
穆阿维叶是麦加古来氏部落的伍麦叶(Umayyah,旧译倭马亚)贵族,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也是哈里发国家最赫赫有名的战将之一,阿拉伯人的第一支海军就是他建立的。他的舰队曾经让塞浦路斯不战而降,让拜占庭人狼狈逃窜,最终彻底瓦解了东罗马帝国的海上霸权。[23]
实际上,尽管阿拉伯人很早就发明了三角帆船,掌握了航海技术,却只是用于商业,不曾用于战争。沙漠中的贝都因人甚至被告知,人在船上就像风暴中树叶上的昆虫。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要远征塞浦路斯时,奥斯曼提出的条件是只能招募志愿者并带上妻子。这显然是怕他胆大妄为。
事实却证明阿拉伯人的帆船远比罗马人的优越。前者可以在任何风中行驶,后者在逆风时就只能依靠人工。结果是有了史称“船桅之战”的胜利,穆阿维叶也威名远扬。因此当穆阿维叶提出阿里应该为奥斯曼之死负责,并把奥斯曼的血衣作为旗帜时,阿里其实已经对付不了他。[24]
更重要的是,身为叙利亚总督并经营已久的穆阿维叶不但拥有重兵,而且老谋深算。公元657年,御驾亲征的阿里与穆阿维叶在幼发拉底河畔罗马人的旧地两军相遇,发现自己处于劣势的穆阿维叶立即使用了谋略。他命令士兵把《古兰经》绑在长矛的顶端,然后高喊:让安拉来裁决!
没有哪个虔诚的穆斯林会向真主的书进攻,申请仲裁的要求按照阿拉伯人的传统也必须接受。这就直接导致了阿里阵营的分裂。主战的阿瓦利吉(Khawārij)派失望地离开了阿里另立山头,最后还用一把匕首结果了他的生命。
穆阿维叶立即与阿里的长子哈桑(Hasan)谈判,受到追随者拥护的哈桑则同意放弃哈里发的职位。靠着丰厚的年金和特别费,他在麦地那度过了不太长的一生,并成为继阿里之后的第二任伊玛目,受到什叶派穆斯林的尊敬。
成为哈里发的穆阿维叶做了三件事:定都大马士革,建立世袭制,将政教合一的体制与拜占庭和波斯萨珊王朝的行政管理体系融为一体。这三件事,尤其是确定由伍麦叶家族世袭哈里发,使穆阿维叶成功地完成了从哈里发时代向王朝时代的过渡,他的政权当然也就叫伍麦叶王朝。
伍麦叶王朝继续着哈里发国家的扩张事业,接二连三地征服了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和西班牙,中亚细亚各国、阿富汗和印度北部也落入其手。公元732年,也就是唐玄宗的开元二十年,阿拉伯军团的刀锋所向距离巴黎甚至已不到160公里。如果不是遇到号称铁锤的法兰克王国统治者查理·马特,他们还不会停下几乎无法阻挡的脚步。
至此,伍麦叶王朝已经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世界性大帝国,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尽管这“内湖”原本是罗马人的。但是现在,东罗马人却只能在君士坦丁堡望洋兴叹,勉为其难地守住那半壁江山。
穆斯林的军团却继续挥师东进征服了塔什干,并在怛罗斯城(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大败唐帝国名将高仙芝。结果是一方不再西进,另一方也不再东征,拜占庭、阿拉伯和大唐三大世界帝国遂成鼎足之势。[25]
不过,这时已是阿巴斯王朝了。[26]
阿巴斯人是举着黑旗推翻伍麦叶王朝的,这让他们得到了“黑衣大食”的称号。赠送这个称号的是中国人,因为中国古史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使用这种颜色的原因也有三种说法:受波斯文化影响,表示反叛和哀悼,与伍麦叶王朝画清界限。没错,尚白的伍麦叶是“白衣大食”。[27]
至于后来出现的法蒂玛王朝,则称“绿衣大食”。
但无论原因何在,结果都一样:伊斯兰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帝国的中心也从接近拜占庭的叙利亚东移到原来波斯的伊拉克,起初定都库法,后来迁都巴格达。尽管无论是伍麦叶的首都大马士革,还是阿巴斯的新都巴格达,都已经远离了穆罕默德的麦地那,两个王朝还是有很大区别,以至于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是一场超越了改朝换代的革命。[28]
革命的结果是阿拉伯帝国的盛极而衰,以及伊斯兰教更大范围的传播。这两件事的同时并存未免让人费解,其中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却不能不深究。
那就让我们走进巴格达。
告别巴格达
巴格达与泰西封只有一步之遥。
泰西封是波斯萨珊王朝的故都,巴格达则原本是底格里斯河西岸的一个村落,距离泰西封只有32公里。阿巴斯王朝的第二任哈里发曼苏尔(al-Mansur)把它定为新都,而且像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迁都拜占庭、隋炀帝营建洛阳一样,亲自选址并亲自监工,当然不会是心血来潮。
事实上“巴格达”这个名字很可能来自波斯语,意思是“真主的恩赐”。建成之后的正式名称则是麦地那·萨拉姆(Madinah al-Salaam),意思是和平之城。显然,这就意味着帝国将来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放弃地中海,转而依靠波斯的传统,寻求波斯的支持。难怪阿巴斯人要把自己的政权称为道莱(Dawla)了,他们开创的确实是一个新纪元。[29]
新,是方方面面的。
首先,王朝在曼苏尔和他以后都“一国两府”。哈里发是宗教领袖和国家元首,行政事务和大权则交给名曰维齐尔(Wazīr)的宰相或首席大臣。他们通常由波斯人担任,权力大到不但理所当然地主持国务会议,而且可以任命和罢免行省总督。基督徒和犹太人也被委以大臣和顾问的要职,阿巴斯王朝变成了联合政府领导的多民族帝国。[30]
这就与定都大马士革的伍麦叶风格迥异。伍麦叶王室是不相信非阿拉伯人的,他们也不会把国家事务假手他人,对其他民族的文明更不感兴趣。这个从麦地那乌玛到哈里发国家一路上升的家族,更像隋唐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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