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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为地之血,荒为天之灵!”
“真不知道会不会觉醒?”
“觉醒之后的血脉,总不至于容貌大变样吧?”
有点轻度臭美,也有对未知的迷茫,让他对于觉醒血脉既紧张又担忧,甚至还有点神经质的错乱。他可不要长成雷巨那样的丑汉,甚至比雷巨更加不堪。真变成第二个雷巨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入夜,李顿却一直因为巫总管的这句话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有心反驳,郑重其事地告诉巫总管,一切迷信思想都是愚昧的后遗症,科学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基础。可实际情况是,巫总管的话更加贴近蛮荒的真相。蛮荒的血脉很强势,已经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范畴,这让李顿异常恐慌。
随着无法解释的现象越来越多,甚至现在出现了用常理根本就解释不通的生物——荒兽。
李顿开始怀疑自己当初认为蛮荒是一个落后的原始社会有多么的可笑,失去掌控的走向,让他无力再去想象接下来他会遇到什么?是否入乡随俗,成为一个彻底的蛮荒愚昧信徒更加妥当一些?
好吧,连他自己都开始糊涂了,怎么能判断蛮荒的真正面目?将后世,也就是他生活过的地球说成是一个超越普通生物圈的存在,还是说蛮荒才是生物圈的高级存在?这恐怕说不过去。
如果说地球是高级生物圈的话,蛮荒为低级生物圈,可地球上的人会拥有血脉这一神奇的终端力量吗?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地球上的人,从本质上来说,只有基因遗传正常和不正常的两种人,前者是正常人,后者是残疾人……
如果说地球是普通,甚至是低级生物圈,而蛮荒世界代表的是高级生物圈,至少血脉和荒兽的存在已经让所有科学都将黯然失色。
可让李顿很憋屈的是,一个连内裤都造不出来的世界,还有脸说自己是高级生物圈?
就像是一个死循环,让李顿不胜其扰。有心高看一眼蛮荒世界的生物等级,可生活条件让他只能皱眉。可要说蛮荒的生物等低,仅仅凭借荒兽,就能甩地球生物圈几个星系。作为一个深受科学熏陶的青年,当发现科学也帮不了他的时候,熏陶也就变成了毒害。反倒是一些毫无根据的,缺乏理论作证的‘迷信’思想,却成为解释蛮荒世界最好的方式。
神棍!
难道真的这么有前途?
左右不得其果地胡思乱想,让李顿也大干苦恼,最近的睡眠一直不理想,李顿自我安慰了一句:“哥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早睡早起,才能保持翩翩美少年的风度……”
至于十五岁?
这是巫总管计算的结果,李顿无法考证,也懒得去考证。
反正只要知道自己正年轻,就好。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李顿感觉一个热乎乎的肉球正往他的卧榻上拱,好吧,应该不是部落的少女。在表现出对部落女子不假辞色的强硬态度之后,没有一个部落女子敢于对李顿做出诱惑的举动。他就算是和蛮牛部落任何一个女人没有身体上的欢愉,但并不妨碍他成为所有女人幻想的对象。首领,永远是部落怨妇们最为痴迷的对象。这一点,哪怕是雷巨这个猛男也无法弥补双方在出身上的巨大差距。
应该是荒兽。李顿迷迷糊糊地想到。说起来也奇怪,荒兽长了一身的鳞甲,看着冷冰冰的,可身体却异常的暖和。
双手胡乱一抓,感觉抓住那个小东西,人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反应是最迟钝的,他早就忘记了巫总管的话,要把荒兽当成祖宗一样看待。
感觉垫在脑袋下的石头很硬,李顿果断一巴掌拍开,将荒兽放在枕头的位置,一股久违的熟悉感让他仿佛四体百骸都有种放松的欢愉。
舒坦。
就这两个字,却能让人完全放松下来。
李顿的床铺……好吧,姑且用床铺来形容。实际就是一块高出地面的石头,下面垫了一层干燥的细树枝,上面是厚厚的相知草的干枯的草茎,这种草在蛮荒没有任何用处,开的花也其丑无比,可晒干的草茎却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而且柔软暖和。李顿用的相知草是蛮牛部落最好的相知草,其等级犹如皇帝路易十四的天鹅绒被子和巴黎贫民窟的霉烂棉絮之间的差距。
大自然是公平的,在让某种生物失去了一些的同时,又让他获得了补偿。让每一样自然创造的生物都不是无用的。
相知草别看没有似乎可利用的价值,可是就其淡雅,不失雅致的香味,就足以让它受到青睐。一般淡雅的香味是能够促使人进入梦想的臂助。相知草估计也有这种效果。
其实,蛮牛部落其他成员都不用床垫,也就李顿这个首领有这个臭毛病。
四仰八叉地躺在冰冷的石头上,呼噜打地震天响... -->>
“蛮为地之血,荒为天之灵!”
“真不知道会不会觉醒?”
“觉醒之后的血脉,总不至于容貌大变样吧?”
有点轻度臭美,也有对未知的迷茫,让他对于觉醒血脉既紧张又担忧,甚至还有点神经质的错乱。他可不要长成雷巨那样的丑汉,甚至比雷巨更加不堪。真变成第二个雷巨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入夜,李顿却一直因为巫总管的这句话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有心反驳,郑重其事地告诉巫总管,一切迷信思想都是愚昧的后遗症,科学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基础。可实际情况是,巫总管的话更加贴近蛮荒的真相。蛮荒的血脉很强势,已经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范畴,这让李顿异常恐慌。
随着无法解释的现象越来越多,甚至现在出现了用常理根本就解释不通的生物——荒兽。
李顿开始怀疑自己当初认为蛮荒是一个落后的原始社会有多么的可笑,失去掌控的走向,让他无力再去想象接下来他会遇到什么?是否入乡随俗,成为一个彻底的蛮荒愚昧信徒更加妥当一些?
好吧,连他自己都开始糊涂了,怎么能判断蛮荒的真正面目?将后世,也就是他生活过的地球说成是一个超越普通生物圈的存在,还是说蛮荒才是生物圈的高级存在?这恐怕说不过去。
如果说地球是高级生物圈的话,蛮荒为低级生物圈,可地球上的人会拥有血脉这一神奇的终端力量吗?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地球上的人,从本质上来说,只有基因遗传正常和不正常的两种人,前者是正常人,后者是残疾人……
如果说地球是普通,甚至是低级生物圈,而蛮荒世界代表的是高级生物圈,至少血脉和荒兽的存在已经让所有科学都将黯然失色。
可让李顿很憋屈的是,一个连内裤都造不出来的世界,还有脸说自己是高级生物圈?
就像是一个死循环,让李顿不胜其扰。有心高看一眼蛮荒世界的生物等级,可生活条件让他只能皱眉。可要说蛮荒的生物等低,仅仅凭借荒兽,就能甩地球生物圈几个星系。作为一个深受科学熏陶的青年,当发现科学也帮不了他的时候,熏陶也就变成了毒害。反倒是一些毫无根据的,缺乏理论作证的‘迷信’思想,却成为解释蛮荒世界最好的方式。
神棍!
难道真的这么有前途?
左右不得其果地胡思乱想,让李顿也大干苦恼,最近的睡眠一直不理想,李顿自我安慰了一句:“哥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早睡早起,才能保持翩翩美少年的风度……”
至于十五岁?
这是巫总管计算的结果,李顿无法考证,也懒得去考证。
反正只要知道自己正年轻,就好。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李顿感觉一个热乎乎的肉球正往他的卧榻上拱,好吧,应该不是部落的少女。在表现出对部落女子不假辞色的强硬态度之后,没有一个部落女子敢于对李顿做出诱惑的举动。他就算是和蛮牛部落任何一个女人没有身体上的欢愉,但并不妨碍他成为所有女人幻想的对象。首领,永远是部落怨妇们最为痴迷的对象。这一点,哪怕是雷巨这个猛男也无法弥补双方在出身上的巨大差距。
应该是荒兽。李顿迷迷糊糊地想到。说起来也奇怪,荒兽长了一身的鳞甲,看着冷冰冰的,可身体却异常的暖和。
双手胡乱一抓,感觉抓住那个小东西,人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反应是最迟钝的,他早就忘记了巫总管的话,要把荒兽当成祖宗一样看待。
感觉垫在脑袋下的石头很硬,李顿果断一巴掌拍开,将荒兽放在枕头的位置,一股久违的熟悉感让他仿佛四体百骸都有种放松的欢愉。
舒坦。
就这两个字,却能让人完全放松下来。
李顿的床铺……好吧,姑且用床铺来形容。实际就是一块高出地面的石头,下面垫了一层干燥的细树枝,上面是厚厚的相知草的干枯的草茎,这种草在蛮荒没有任何用处,开的花也其丑无比,可晒干的草茎却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而且柔软暖和。李顿用的相知草是蛮牛部落最好的相知草,其等级犹如皇帝路易十四的天鹅绒被子和巴黎贫民窟的霉烂棉絮之间的差距。
大自然是公平的,在让某种生物失去了一些的同时,又让他获得了补偿。让每一样自然创造的生物都不是无用的。
相知草别看没有似乎可利用的价值,可是就其淡雅,不失雅致的香味,就足以让它受到青睐。一般淡雅的香味是能够促使人进入梦想的臂助。相知草估计也有这种效果。
其实,蛮牛部落其他成员都不用床垫,也就李顿这个首领有这个臭毛病。
四仰八叉地躺在冰冷的石头上,呼噜打地震天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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