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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下)
女5的眼睛像个月牙儿,只要稍微眯一点,就变成一条缝了,眼睛虽然小,但搭配着其他五官,却很漂亮,给人的感觉也很独特,有种穿过钢筋混凝土丛林后,却突然看到一座虫鸣鸟叫的竹林般的清新感。
女5也没化妆,看着同样有一点黑眼圈,不过气色还是比之前的女1、女2、女3都要好不少。
十根手指的指甲都剪得很整齐,也没有做美甲或是指甲油,右手中指左侧有明显的老茧,显然是经常性、大量地持笔写字。
身上没有香水味,有一点洗发水的味道,估计早上刚洗过头,还有比较明显的酒精和消毒水的味道,所以这是位医生?
向坤的目光又落到了她桌上的书本上,桌上不止一本书,而其中最厚的一本看起来就像一块大砖头一样,拿来挡刀没有一点问题。
以向坤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部分书皮。
第一个字好像是沉或是沈,后面第二行最后两个字是病学。
向坤拿起手机进行搜索,然后找到了外形符合的书,是《沈渔邨精神病学》。
看来这是位精神科的医生?
向坤拿手机搜索附近的医院,在他们的网站上找精神科。现在本市的三甲医院都可以在线挂号,可以看到医生的介绍和大头照。
但是他将附近的三所有精神科的医院都找了一遍,没有看到女5的照片。
或者她并不是这三所医院的医生?
又或者她是从更远的医院过来的?
还是她并非精神科的医生?
确实,年龄看起来有点轻,二十三四或二十五六的模样。
她其实是医科生,在医院学习?
附近有什么医科大学?
向坤拿着手机琢磨了一会,发现思路被卡住了。
于是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女5身上,结果又和对方对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女5又抬起头看着他了。
两人又是隔空对视了两秒,这次换成向坤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装作在看手机。
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女5又低头看书了。
向坤的目光重新在女5身上梭巡了一遍,她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就是简单的浅灰色、宽松、纯色T恤,一件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以向坤的眼光,看不出来价格高低,甚至都看不出牌子来,但直觉来看,应该不贵。
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好像是G-SHOCK系列的电子表,而且是很没特色的黑色,但看起来配着她居然出奇的协调。
桌上放着手机,是部黑色的IPHONE,刚刚女5把手机放到桌上的时候,向坤看到背面是单摄,那就应该是XR了。
手机没有戴护壳,也没有任何女生手机常有的装饰、贴纸,黑不溜丢,边缘还有点坑洼和变形,应该没少摔,怎么看这也更像是个毛躁的男生所用的手机。
而且从坐下后到现在,十五六分钟过去,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书上,不时拿笔在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次都没有拿手机起来看过。
这是学霸风格啊!
向坤又借着捡东西的假动作弯腰飞速瞥了一眼,女5放在身边椅子上的包,是个印着耐克LOGO的手提袋——不是发售的手提包,是购物送的手提袋,她刚刚就是从这袋子里把书本取出来的。
向坤还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双篮球鞋,鞋子很新,看起来应该刚买不久。
虽然向坤对球鞋没什么研究,也很少看篮球,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女5鞋舌上的标志——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标志。
因为大学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学的时候平均一年一双詹姆斯的签名鞋,还有各种相关的周边... -->>
第五十六章咖啡厅里的训练(下)
女5的眼睛像个月牙儿,只要稍微眯一点,就变成一条缝了,眼睛虽然小,但搭配着其他五官,却很漂亮,给人的感觉也很独特,有种穿过钢筋混凝土丛林后,却突然看到一座虫鸣鸟叫的竹林般的清新感。
女5也没化妆,看着同样有一点黑眼圈,不过气色还是比之前的女1、女2、女3都要好不少。
十根手指的指甲都剪得很整齐,也没有做美甲或是指甲油,右手中指左侧有明显的老茧,显然是经常性、大量地持笔写字。
身上没有香水味,有一点洗发水的味道,估计早上刚洗过头,还有比较明显的酒精和消毒水的味道,所以这是位医生?
向坤的目光又落到了她桌上的书本上,桌上不止一本书,而其中最厚的一本看起来就像一块大砖头一样,拿来挡刀没有一点问题。
以向坤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部分书皮。
第一个字好像是沉或是沈,后面第二行最后两个字是病学。
向坤拿起手机进行搜索,然后找到了外形符合的书,是《沈渔邨精神病学》。
看来这是位精神科的医生?
向坤拿手机搜索附近的医院,在他们的网站上找精神科。现在本市的三甲医院都可以在线挂号,可以看到医生的介绍和大头照。
但是他将附近的三所有精神科的医院都找了一遍,没有看到女5的照片。
或者她并不是这三所医院的医生?
又或者她是从更远的医院过来的?
还是她并非精神科的医生?
确实,年龄看起来有点轻,二十三四或二十五六的模样。
她其实是医科生,在医院学习?
附近有什么医科大学?
向坤拿着手机琢磨了一会,发现思路被卡住了。
于是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女5身上,结果又和对方对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女5又抬起头看着他了。
两人又是隔空对视了两秒,这次换成向坤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装作在看手机。
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女5又低头看书了。
向坤的目光重新在女5身上梭巡了一遍,她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就是简单的浅灰色、宽松、纯色T恤,一件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以向坤的眼光,看不出来价格高低,甚至都看不出牌子来,但直觉来看,应该不贵。
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好像是G-SHOCK系列的电子表,而且是很没特色的黑色,但看起来配着她居然出奇的协调。
桌上放着手机,是部黑色的IPHONE,刚刚女5把手机放到桌上的时候,向坤看到背面是单摄,那就应该是XR了。
手机没有戴护壳,也没有任何女生手机常有的装饰、贴纸,黑不溜丢,边缘还有点坑洼和变形,应该没少摔,怎么看这也更像是个毛躁的男生所用的手机。
而且从坐下后到现在,十五六分钟过去,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书上,不时拿笔在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次都没有拿手机起来看过。
这是学霸风格啊!
向坤又借着捡东西的假动作弯腰飞速瞥了一眼,女5放在身边椅子上的包,是个印着耐克LOGO的手提袋——不是发售的手提包,是购物送的手提袋,她刚刚就是从这袋子里把书本取出来的。
向坤还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双篮球鞋,鞋子很新,看起来应该刚买不久。
虽然向坤对球鞋没什么研究,也很少看篮球,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女5鞋舌上的标志——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标志。
因为大学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学的时候平均一年一双詹姆斯的签名鞋,还有各种相关的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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